02 請求他人的幫助
“想請別人幫忙的時候,怎麽說才能讓對方爽快地答應呢?”相信很多人都曾經有過這樣的煩惱。
如果能讓對方感覺“他這個人很好,如果是他的話,再忙也得幫一把”,或者“做這件事對我自己也有幫助,我就幫他一下吧”,那就非常成功了。反之,有的時候拜托別人辦事會讓對方心生反感,心想:“他難道不知道我很忙嗎?拜托我也沒用”甚至是“豈有此理”。
想要讓別人幫忙,首先要知道對方是否有時間,以及對方是否具有相關的技能或知識。如果這是一件有些難度的工作,努力完成後可以成為一件業績的話,一定要告訴對方。
平時一點都不親近,隻有遇到困難才會來求別人幫忙的人,往往不會受到歡迎。因此,如果想讓對方爽快地答應自己,一定要自己多主動與對方進行愉悅的互動。
第10條
如果工作上的指示做得不具體,有可能會引發嚴重失誤。
在做一些比較細致的工作時,有人經常會說“請做得徹底一些”。這種說法和本書第32頁中列舉的“一點時間”一樣,有些曖昧不清,在使用時需要注意。
舉一個比較好理解的例子。在施工現場和工廠經常會聽見類似的說法。負責指揮的人經常會對從事危險工作的人說“一定要徹底、嚴格地做好安全保障”。“徹底”是一個語氣很強的詞,人們經常以為隻要基本理解了這個詞的意思就沒有什麽問題了。然而在工作現場也有很多外包的工種,這些工人可能對業務的內容理解得不夠透徹,隻能通過自己的感覺來判斷,由此引發的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也不在少數。
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在做出指示時最好更加精確一些,比如:“為了確保安全,這個工作要做到……的程度。”將指示進行量化,來確保所有人都能夠理解。除了“徹底”以外,“深入”“紮實”等類似的詞語也經常出現在日常交流中,說者與聽者之間如果不通過溝通進行具體確認,很可能會引發誤會。
如果不把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地說清楚,對方就不可能理解。隻有抱著這樣的心態來與對方認真溝通,才能讓工作順利推進。
第11條
不要使用曖昧不清的表達方式,將時間和日期準確地傳達給對方。
“可以占用你一點時間嗎?”這句話在日常交流中經常出現。然而“一點時間”對不同的人來說往往有不同的含義。有的人覺得“一點時間”應該是3分鍾,有的人覺得應該是30分鍾或者1小時,還有的人覺得幹脆一邊吃飯一邊談比較好。人們對時間的感受各不相同,因此彼此之間容易產生誤會。
比如說,當你給某辦公室打電話時,對方說:“現在負責人不在,一會兒我讓他給您回電話。”那麽,此時的“一會兒”究竟意味著多久呢?我在做企業培訓時曾經問過這個問題,結果大家的答案各不相同。短一點的有“5分鍾”“10分鍾”,長一點的有“30分鍾”“幾小時”,甚至還有的人回答“今天內”或是“最晚明天”。從“5分鍾”到“明天”,可以說是相差甚遠了。
所以,如果想讓對方留出時間,或是讓對方等待回複,可以將日期或時間傳達得更加具體一些,例如:“可以占用你10分鍾左右的時間嗎?”或者:“明天中午之前會給您答複。”一旦無法遵守約定,一定要提前向對方道歉,並將更改後的時間告訴對方。
第12條
“如果可以的話”“盡量早點”這種意思不明確的詞語十分危險。
無論是與對方麵對麵交流,還是發郵件或者在社交軟件上聊天,很多人在拜托別人時,都會使用“如果可以的話”這種表達方式。這樣的說法一般是為對方著想,不想過分催促,可是對方聽到後往往會覺得“那做不到也沒關係”,然後把事情的優先級向下調整。
而如果對方事務繁忙,經常需要調整各項事務的優先順序,看到這樣曖昧不清的說法,反而會覺得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還是將自己的想法清楚地傳達給對方吧,告訴對方“希望您能在這個月底前發給我,如果時間上有困難的話,請和我聯係”。如果留有太多餘地,對方可能會反過來告訴你:“你也沒說一定要,我最近工作太忙了還沒開始動手。”“盡量早點”這句話也是同理,對方可能會覺得“如果隻是‘盡量’的話,那應該不用馬上開始”。“早點”這個詞的含義也有些含糊不清,不同的人理解的意思不一樣,容易產生誤會,所以也少用為好。碰到類似的情況,可以跟對方說清楚:“能不能麻煩您本周五下午5點前把這個做完給我?”這樣的話,對方就可以直接回答“能”或是“不能”,不會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溝通也就能夠順利進行了。
第13條
“過分在意別人的感受”和“過度的客氣”是滋生誤會與糾紛的土壤。
過分在意別人的感受導致誤會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在拜托別人做事時,如果將對方方便與否放在第一位,經常會用“如果你不忙的話”“如果你有時間的話”“我不急著要”等說法。
上司在給下屬布置工作時如果使用這樣的措辭,以後詢問進度時,對方可能會回答說“因為沒抽出時間來,所以還沒開始做”。這時候上司如果覺得很生氣,大聲怒吼“怎麽還沒開始做”,就有可能會落得一個“因職權騷擾而被員工投訴”的下場。
對任何人來說,時間都是非常寶貴的資源。除了必須要做的事情,其他所有事都會被一點一點往後拖延。人們會將最為寶貴的“空閑時間”優先用在自己的身上。當然了,也許真的有那種不緊急,做不做都行的工作。但是無論是什麽工作,都一定要把期限說清楚。
當需要拜托別人做事的時候,一定要將期限明確地告知對方,比如“最晚也一定要在兩周內做完”。如果時間上需要雙方進行調整,一定要盡快了解對方的意見並做出回複,否則時間過得越久,對方的日程也會排得越滿。因此,不如盡早將自己的要求告訴對方,然後加上一句“請明天前給我答複”,在短時間內確定清楚。
第14條
要求說得太籠統很可能造成職權騷擾。
有的上司總是滿不在乎地丟出一堆籠統的要求,讓下屬摸不著頭腦。有時這甚至會造成職權騷擾,導致被下屬投訴。類似於“這個再改改”這種籠統的指示或命令,就很具有代表性。
以前我就接到過這樣的谘詢。來谘詢的人說,他把做好的資料交給上司後,上司總會說“這個再拿回去改改”,這樣反複了很多遍,導致他陷入了抑鬱。他也問過上司具體哪裏需要修改,可上司總讓他自己想。結果他認真修改了很多遍,感覺快要把自己給逼瘋了。
未來在職場中,上下屬之間溝通不暢的問題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多。我們在對待下屬時,也要注意不要成為職權騷擾的加害者。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在做出指示時可以更加具體一些,比如“這一部分有點難懂,請修改一下”或者“能不能把這裏改成這種形式”。
為了讓溝通順利進行,在拜托別人,或者希望別人快一點的時候,也最好將時間和內容準確地傳達給對方,比如:“這個必須這周內交貨,這一部分能不能幫我做一下?”或者:“這個文件請明天前做好給我。”
第15條
在指派工作時,高高在上的態度會造成對方的反感。
當上司給你指派工作時,“這麽簡單的工作,你應該能做吧”和“這個工作我想交給你來做”,這兩種說法哪個更能讓人開心地接受?前者似乎有些看不起人,想要考驗別人,讓人心生反感。而相反,如果能夠在指派工作時讓對方感受到上司的信賴和期許,那對方在接受工作時一定也會覺得幹勁滿滿,想要對未知發起挑戰。
所以,哪怕指派的是同一個工作,不同的說法也會讓對方產生“被輕視”和“被期許”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心理。
被指派工作時,員工會很想知道上司看重自己哪方麵的能力。如果上司隻是一副隨隨便便的態度,那員工的心裏就會很沒底,工作動力也會一落千丈。
還有,不同的人對“會”與“不會”的定義也有很大的區別。我曾經聽說過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人問自己的員工會不會用電腦,有一個員工說“會”,他就把製作資料的任務交給了這名員工。結果實際上這個員工隻會用電腦收發郵件,連PPT是什麽都不知道。反而另一個回答“不會”的員工隻是因為自己對PPT的應用技巧沒有自信而已。人和人的思維方式經常會相差甚遠,所以一定要把“會什麽”和“會到什麽程度”確認清楚。
第16條
注意“麻煩您了”的使用方式。
工作中經常會使用“麻煩您了”這句話。說這句話是“不合適的說法”可能會讓很多人感到不解,心想:“那以後我們該說什麽好呢?”事實上,大家不必過度擔心,這句話並不是不能用,隻是需要在使用方式上注意一下。有時,出於方便而濫用“麻煩您了”這句話,可能會招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以前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谘詢。來谘詢的人說,有人給他發了非常長而且非常難懂的郵件來交代工作,然後在結尾寫了一句“這些就麻煩您了”,他覺得非常生氣。我問他為什麽生氣,他說:“寫了一堆看都看不懂的東西全都扔給我,還說要麻煩我,他怎麽想的?”其他人聽了他的牢騷也覺得感同身受。大家在工作中一定也都有過類似的經曆吧。
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將想要拜托別人的事情寫清楚,比如“這個資料麻煩您做一下”。
不僅如此,有時拒絕了對方的要求,對方回信時還說“以後還要繼續麻煩您”,這也讓很多人心生不快。所以在使用這句話時,一定要注意不要隨意濫用,否則容易引起對方的反感。
第17條
用“順便”來讓對方幫自己做事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如今,我們在工作中經常會發現臨時工和正式員工的心態並不相同,新員工和老員工之間也存在代溝。比起工作,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私人時間,拒絕做自己分外的工作,不願意加班。有的人甚至會因為“工作手冊中沒有這一條”而拒絕參加公司的晨會。
然而,在老一輩員工中,很多人都不把加班當作是苦差事,而是選擇將自己的人生奉獻給公司。所以當他們理所當然地用自己的觀念去要求新員工時,就會出現矛盾與對立。
“請你順便做一下這個”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這句話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產生分歧,有的人認為工作中就是應該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有的人卻希望將自己分內和分外的工作劃分清楚。
特別是對於一些接受其他公司外包工作的人和自由職業者來說,想用這種方式來占便宜是行不通的,這樣的拜托方式甚至可能會讓對方認為這是一家黑心企業。
就算是自己公司的員工,總是接到這樣的指派也會覺得自己沒有被尊重。所以,為了避免讓對方產生抵抗心理,請將不同的工作單獨進行指派,例如:“這個工作你能不能也做一下?”還有,既然是追加的工作,在拜托對方以前,一定要事先做好被對方拒絕的心理準備。
第18條
在提出要求時要用肯定形式,不要用否定形式。
當你順手要把門關上,而對方想讓你開著門的時候,“請不要關門”和“可以把門開著嗎”這兩種說法,哪一種聽起來更舒服呢?
這兩種說法都是表示“希望門能保持開著的狀態”。隻是前者用了否定形式,後者用了肯定形式,結果給人的印象就完全不同。比起“否定形式的命令”,“肯定形式的請求”更容易讓人接受,這一條規律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場景下都適用。
在指出下屬的錯誤時也是同樣,比起用“請不要這樣做”來否定對方做過的事情,不如用“下次請這樣做”來針對以後提出建設性的建議,這樣才能讓下屬積極地向前邁進。舉個例子,比起說“這個資料千萬別交晚了”,還是說“這個資料一定要按時交”更能讓人充滿幹勁。
和朋友說話時也是同樣。“這個月太忙了所以沒法見麵”聽起來容易讓人感到失落,而“我下個月有時間,到時候見麵吧”聽起來就好多了。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生活中,都要盡量在對話中使用肯定形式。說話總是使用否定形式會讓對方覺得你是一個消極的人,使印象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