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與上司和前輩交談
當我們在工作中與上司或是前輩交談時,一定要注意禮節,向對方展現出尊重和信賴。畢竟人與人需要通過合作來完成工作,所以基本的禮儀還是需要掌握的。
在這裏,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點,為了使組織內部保持和諧,當我們在與他人交流時一定不要感情用事;第二點,無論對方是什麽性別,年齡有多大,都一定要以平等的態度去對待。
日本的企業多半采用垂直領導結構,因此,各個部門之間會有上下級的關係。大家在工作中遇到問題時,一定要先聯係自己的直屬上司,向直屬上司進行匯報並與直屬上司商談。跳過直屬上司直接向領導匯報屬於越級行為,違反了職場的規則。隻要遵守了以上這幾條基本原則,相信大家一定能夠與自己的上司和前輩保持良好的關係。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不再論資排輩,而是更加重視成果,因此,“上司比自己年輕”的現象也不像以前那樣罕見了。在這種情況下,大家也一定要注意說話的語氣,給對方應有的尊重。
第19條
當你要答複上司或是前輩時
有些人無論和誰說話,都會用一句“知道了”來答複對方。
然而,當我們在答複上司、前輩或是公司以外的人時,還是說“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會比較好。因為“知道了”這句話本身帶有一種“聽完了對方的匯報後表示認可”的感覺。如果你平時會用這句話來回複上司,那麽最好從現在開始換一種說法。
有些人覺得把“知道了”換成“已知悉”這種比較正式的說法就會顯得更尊敬對方,所以會用“已知悉”來回複上司和公司外部的人員。但是這樣說其實也給對方帶來同樣的感覺,還是盡量換一種說法為好。
當然,如果是用“知道了”回複自己的朋友或是同事的話,那就完全沒有什麽問題。
同理,在與上司和前輩說話時,最好也不要用“您說得太棒了”這種評價式的表達方式,會顯得自己有些高高在上。換成“您的話讓我受到了很大的啟發”,就可以表達自己的感動和尊敬。
除了麵對麵的交談以外,大家在發郵件和消息的時候也同樣需要注意這些問題。
第20條
當上司突然指派工作,而你無法拒絕時
當上司突然有了新的工作或是人手不夠的時候,可能就會叫我們來幫忙。有時我們自己的手頭也有工作,不太想接別的活,但是看對方一副為難的樣子,也不好輕易拒絕。
此時,很多人會說“我倒也不是不能做……”,不情不願地答應下來。然而這種說法相當於是在告訴對方“我也是沒辦法才不得不答應”,會使對方覺得不太舒服,產生負麵的情緒。
如果想要保持良好的上下級關係,那麽就應該盡量用比較積極的語言來答複,如“我努力一下應該可以完成,交給我吧”。一定不要把自己“不想做”的想法直白地展露出來。如果我們在話語中加入了負麵情緒,那麽對方聽到後,就會產生新的負麵情緒,這樣就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如果覺得自己實在是做不了,就直接告訴對方“對不起,現在我手頭有別的工作,實在是忙不過來”,這樣對方也更容易理解。
既然已經定下來了要做,就用積極的語言去答複對方吧。帶有負麵情緒的回應很容易導致人際關係產生摩擦,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
第21條
當你有不懂的地方想請教別人時
剛進公司的員工說自己什麽都不懂,希望別人教一教,也許還情有可原。但如果是已經在公司工作過一年以上,或者是從其他分公司調職過來的人,說自己“什麽都不懂”隻會給別人留下“甩手掌櫃”的印象,讓對方也不知道該從哪裏教起。上司們也都很忙,新員工勉強還可以從零教起,但絕對沒有時間去手把手地教那些有工作經驗的老員工。
如果實在希望對方能夠抽出時間來幫助自己,就要把問題問得更具體一些,如“這個工作的這個部分我不太明白,您能教我一下嗎”。
最重要的是,把自己已經理解的部分、不太明白的部分和想要請教對方的問題全都清楚地表達出來,如“這份交接資料的第×頁我有點看不懂,能不能請您指導我一下”。如果我們的問題能夠切中要點,那麽對方也會理解我們的疑惑,立刻找到解決的方法,為我們提出合適的建議。
然而,雖然“不懂就問”是一種很好的學習態度,但是如果提問的次數太過頻繁,對方也可能會心想“怎麽又來了,就不能自己去查一查資料嗎”。
為了不給周圍的人增添負擔,當我們遇到問題時,應該先自己去試著解決一下,如果實在搞不懂再去請教別人。不要總是依靠別人,自己一點一點積攢下來的努力才會讓我們真正地成長起來。
第22條
當上司或前輩邀請你去喝酒時
當我們在某個公司工作時,經常會有上司和前輩們來邀請我們一起出去喝酒。畢竟有些話題不能在上班時間聊,喝酒也是一個深入了解彼此的機會,因此有不少人很喜歡出席這樣的場合。
然而與此同時,也有一部分人不想把工作以外的私人時間用在職場的社交上。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圓滑地拒絕呢?
近年來,有些人會直接用“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嗎”“這種場合我從來都不去”這樣的話來拒絕對方。這就相當於是在告訴對方“我在工作以外不想和你扯上關係”,從而在彼此之間築起了牆。
為了讓彼此之間的溝通更加暢快,我們還是把自己的想法坦誠地表達出來比較好,如“對不起,我今天有點不方便,去不了”。即使所謂的“不方便”是自己心情上覺得不方便也沒關係,沒有必要編造一個虛假的理由。
如果覺得每次都這樣拒絕會很麻煩,可以直接對對方實話實說,如“我需要一點獨處的時間,否則會休息不好”或是“我不擅長應對這種喝酒的場合”。畢竟下班後的時間屬於“私人時間”,拒絕時也不需要考慮太多。
如果不想參加,一定不要勉強自己,為自己增添多餘的壓力。
第23條
當上司指派了你不擅長的工作,而你想要拒絕時
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和不擅長的領域。無論擅長與否,我們都需要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這樣才能獲取相應的酬勞。有時,上司為我們指派了工作,但我們的能力和經驗還略有不足,很沒有信心。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試著和上司談一談,問問對方“這個工作我不是很有自信能完成,可以請您為我提供一些幫助嗎”。
“我不擅長做這類工作”“我不喜歡做這個”……像這樣以個人的喜惡和擅長與否為由拒絕完成工作,是職場人士的大忌。這樣的做法還可能會給對方留下“沒有工作積極性”的印象。如果害怕自己無法順利地完成工作,可以具體地告訴上司自己“會做什麽”和“不會做什麽”,這樣上司就可以根據情況來做出應對。
還有一些年輕人很喜歡對別人說“我特別不擅長×××”。這種人往往非常希望得到他人的理解和認同。他們是想先說自己不行,讓對方不要抱太大的期待,這樣一來,當他們成功完成了任務時,就會得到更高的評價,給別人留下“非常努力”的印象。
然而,真正能夠得到他人信賴的人往往會先說“雖然我的能力還有些不足,但是我一定會努力去戰勝困難”,讓對方看到自己的決心。然後,碰到不懂的問題時,他們會虛心求教,及時與他人溝通,不給對方添麻煩。這樣的人才能迅速地取得進步。
第24條
當你不記得上司給出過某個指示時
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生活中,“說過了還是沒說過”都很容易成為矛盾的導火索。“覺得自己說過的人”“聽別人說過然後忘記了的人”和“根本就沒聽別人說過的人”,無論站在一起爭論多久,都隻會原地繞圈子,讓彼此的關係越發惡化。
當上司說你的做法與他的指示不符,而你卻完全沒有印象的時候,千萬不要用“這件事您沒說過啊”來反駁對方,因為這樣的說法會讓對方覺得自己遭到了指責。
“你說的明明是……”“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如果有需要變更的地方怎麽不早點跟我說”……類似這種用來推卸責任的言辭也很容易激怒對方。
即使對方真的有錯,我們也要盡量避免與對方爭論。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告訴對方“下次如果有需要變更的地方,請您用口頭和郵件兩種方式通知我一下,謝謝”。
如果真的是自己沒有確認清楚,給對方添了麻煩,一定要先誠懇地向對方道歉,然後再告訴對方“如果下次您發了重要的通知,我沒有回複的話,有可能就是我沒有看到郵件,希望您能再提醒我一下,謝謝”。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就不要再去互相推卸責任,而是應該討論如何做出改善,防止下次再重蹈覆轍。這樣一來,雙方才能建立起穩定的信賴關係。
第25條
當上司來詢問工作的進度時
當上司來詢問我們的工作進度時,如果選錯了回答的方式,就有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其中比較常見的就是,有些人出於“不想讓上司擔心”或是“不想讓上司看扁自己”等原因,會用一句“沒問題”來搪塞過去,讓對方放心。
在這種心理的影響下,就算工作隻做了十分之三,有些人也會含糊其辭地說“沒什麽問題”“正在穩步推進”。而對方聽到了這樣的答複後也不會特意去檢查,隻會當作工作進展得很順利。到最後如果沒能趕上截止日期,就會引來大麻煩—“怎麽還沒做完?你不是說沒問題嗎?”
在匯報工作進度的時候,一定要具體地告訴對方自己目前進行到了哪裏,如“現在××之前的部分已經完成了,預計在××日前能把剩下的資料整理完”。把當前已經完成了的內容和接下來的安排一起說清楚,就不會招來誤解。在麵對上司時,一定要遵守“報告”、“聯絡”和“商量”這三大原則。
如果遇到了困難或是不懂的地方,一定不要隱瞞,而是要盡快找上司談一談,把自己的煩惱說出來。隻要我們對上司開誠布公,那麽上司也會向我們敞開心扉,安心地關注工作的進展。
第26條
當上司給出的截止日期太過緊迫時
當上司給你指派了工作,卻沒有留出足夠的時間時,你會如何答複呢?
例如,當你在一個周末休息的公司工作時,如果上司在周五的晚上給你安排了一項艱巨的任務,並且讓你在下周一前完成,你會怎麽做?再怎麽想,時間也是來不及的。你會不會一氣之下反問上司“您的意思是讓我一直工作不用休息嗎”?
這樣的回答方式有點像是在和對方吵架。有些上司會認為“在工作很緊迫的情況下,員工加班加點完成也是理所當然的”,甚至在很多公司,這種情況已經成了一種常態。
每個人的工作內容都不同,因此很難一概而論。但是通常來說,如果不是十萬火急的工作,那麽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和上司商量一下,把截止日期推遲,如“這樣的話時間上會有點緊張,可以把截止日期延長到××日嗎”。
話雖如此,如果有需要立刻修改的內容或是突發性的工作,特別是在交貨日期臨近的情況下,把休息日用來工作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但是為了保證工作的質量,最好還是不要太過於勉強自己,把自己的情況認真地跟上司講清楚為妙。如果不得不在休息日來公司上班,那麽也要記得跟公司申請調休,保障自己的權益。
另一方麵,公司管理層的人也需要注意,在給下屬規定工作的期限時一定要考慮到休息日。在和公司以外的人來往時,可以用“××個工作日以內”這樣的表達方式,避免出現問題。
第27條
當上司指出了你工作中的不足時
當我們的工作經驗還不是很豐富時,時常會被其他人指出不足。如果每次都感到失落或是惱火,那麽我們的心中必然會積攢許多壓力。在工作中,如果遇到了不會或是不懂的事情,隻要向有經驗的人求教,一步一步地掌握要領即可。
然而,有些人總是喜歡把責任推給其他人,他們會把自己犯錯的原因都歸結到其他人的身上,心想“都怪你沒有教我怎麽做,所以我才會做錯”。
於是,當別人指出他們工作上的不足時,他們就會抱怨說“您事先沒告訴我怎麽做,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而對方聽到這樣的話也會感到十分惱火,反駁道“你要是不知道的話,就應該主動來問我啊”。
想要順利地解決問題,一定要注意保持謙虛的姿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能否請您告訴我具體應該如何改善”,用冷靜而積極的態度進行應對。
如果是資料製作或是商品設計這種有實物留存的工作,可以向上司要往年做好的成品來做參考。如果是言辭和行為方麵的問題,比如接待顧客這方麵做得不夠好,那麽也可以請上司為自己做一下示範。
不要把責任推到別人的身上,而是應該想一想具體如何去解決問題。
第28條
當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引發失誤或是糾紛時
當溝通上出現了問題,引發失誤或是糾紛時,有些人會想要推卸責任,反問對方說“難道我做錯了嗎”。還有一些人甚至會直接斬釘截鐵地說“這件事錯不在我”。特別是當項目團隊中有多個成員時,大家很難查清問題究竟是出在“何時、何人、何事”上,因此很容易出現相互推卸責任的情況。
例如,當商品無法按期交貨時,我們可能會看到這樣的爭吵—“是誰把交貨期限定得這麽早”“我也隻是按照客戶的要求來做而已,難道這樣做有錯嗎”。前者認為,在確定交貨期限前應該先和相關的負責人商量一下,不應該擅自決定。後者則主張,自己隻是把顧客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並沒有做錯。
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承認失誤並主動道歉,然後再提出改善的方法,如“這次是我沒有和相關的負責人溝通好,下次我會好好確認清楚”。
如果不知道該怎麽做才好的話,可以詢問對方“今後在類似的情況下應該如何進行聯絡比較好呢”,然後和對方一起商量一下。這樣的話,為了不再重蹈覆轍,對方也會認真地思考聯絡方式和手段,給我們一些建議。必要的情況下,可能還需要製作一張工作流程圖。
在工作中,如果遇到了不懂或是拿不準的事情,一定要及時詢問其他有經驗的人,不要擅自決定。有的時候,多問一句話,就會免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