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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然醒來,意識突兀地恢複,而且一下子就是百分之百清醒。我躺在病**。

這是第一波震驚。第二波轉眼就到,因為我發現今天是星期三。星期天夜裏拿起第三杯酒之後的事情我完全不記得了。

這幾年我時常喝到斷片兒。有時候我會失去一個晚上的最後半小時,有時候則是幾個小時。

但這是我第一次失去整整兩天時間。

醫生不肯放我出院。我是前一天深夜被送進來的,他們想留我在醫院裏脫毒,需要整整五天。

一名實習醫生說:“你體內的酒精都還沒代謝完呢。你走出醫院五分鍾,拐個彎就會拿起酒杯。”

“不,我不會的。”

“兩周前你剛在這兒做過脫毒治療,病曆上寫著呢。我們把你收拾幹淨,你看你堅持了多久?”

我沒話說了。

“你知道昨天夜裏你是怎麽進來的嗎?你嚴重**,全身抽搐個不停。你以前這麽發作過嗎?”

“沒有。”

“唉,你以後還會犯的。要是你繼續喝下去,就肯定還會發作。不是每次,但是遲早,而且你遲早會因此喪命,前提是沒有死於其他並發症。”

“別說了。”

他抓住我的肩膀。“不,我要說,”他說,“我他媽為什麽不能說?要是太禮貌,照顧你的感受,我的話就穿不透你的狗屁臉皮。你看著我,聽我說。你酒精成癮,再喝下去,你就沒命了。”

我一言不發。

他全安排好了。我先做十天脫毒治療,然後進史密瑟斯中心做二十八天的戒酒康複治療。他得知我既沒有醫療保險,也沒有康複治療所需的幾千塊美金,就放棄了後半個念頭,但他依然堅持要我在脫毒病房待滿五天。

“我沒必要住下,”我說,“我肯定不會喝的。”

“大家都這麽說。”

“在我這裏這句話是真的。再說,我不願意留下,你也沒法把我扣在這兒。你必須放我出院。”

“你要出院就必須簽一份AMA。違背醫囑聲明書。”

“那我就簽吧。”

他有幾秒鍾似乎非常憤怒,但最後他聳聳肩。“隨便你,”他樂嗬嗬地說,“下次也許你就會乖乖聽話了。”

“不會有下次了。”

“哦,肯定會有下次的,我保證,”他說,“除非你一頭栽倒時離另外一家醫院比較近,或者還沒被送到醫院就咽氣了。”

他們還給我的衣服一團糟,我在街上打過滾,所以衣服很髒,襯衫和上衣沾著血。我被送進來的時候頭上有個破口,醫生給我縫了幾針。我無疑在抽搐時碰破了腦袋,也可能在早些時候的其他奇遇中受了傷。

我身上現金足夠,付得起醫院賬單。堪稱一個微小的奇跡。

上午下過雨,馬路依然濕漉漉的。我站在人行道上,感覺信心從腳底慢慢流空。街對麵有一家酒吧,我口袋裏還有喝一杯的錢,我知道這杯酒能讓我的感覺好起來。

我沒有去酒吧,而是返回我住的旅館。我必須鼓起勇氣,才能去前台取信件和留言,就好像我做了什麽可恥的壞事,欠前台人員一個發自肺腑的道歉。最糟糕的地方在於我不知道我在失去記憶的那段時間裏做過什麽蠢事。

前台人員的臉上看不出任何反應。也許失憶那段時間我全待在房間裏,與世隔絕地喝酒。也許自從星期天夜裏走出旅館,我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我上樓回到房間裏,排除了後一種可能性。我顯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個時候回來過,因為我已經喝完了那瓶丹特,空酒瓶旁邊現在擺著一瓶半滿的占邊波本威士忌。分銷商的標價簽說明它來自第八大道的一家酒鋪子。

我心想:嗯,你的第一個試煉來了,你說你喝不喝吧。

我把酒倒進洗臉池,洗幹淨兩個酒瓶,放進垃圾箱。

郵件全都是垃圾信,我隨手扔掉,開始過目留言。星期一上午,安妮塔給我打過電話。星期二晚上,一個叫吉姆·法布爾的人打過電話,留下回電號碼。錢斯昨晚和今天上午各打過一個電話。

我洗了個長時間的熱水澡,仔細刮臉,換上幹淨的衣服。我扔掉從醫院穿回家的襯衫、襪子和內衣,外衣和外褲放在一旁。幹洗店也許有辦法處理它們。我拿起留言,又看了一遍。

前妻安妮塔。錢斯,殺死金·達吉南的皮條客。還有一個叫法布爾的家夥。我不認識姓法布爾的人,也許某次我喝醉酒出去亂轉,把某位酒鬼認作我失散多年的好友。

我扔掉寫著他號碼的字條,內心權衡著是下樓跑一趟還是費神請旅館接線員幫我打外線。要是我沒有倒掉那半瓶酒,這會兒我多半會喝一杯。最後我決定下樓,從大堂的電話亭打給安妮塔。

這是一場古怪的交談。我和她都謹慎而客氣,就像平時一樣,我們像職業拳手打第一回合似的繞著彼此兜圈,然後她問我為什麽打電話。“我是回你的電話啊,”我說,“不好意思,我沒有立刻打給你。”

“回我的電話?”

“有個字條說你星期一打過電話。”

停頓片刻,然後她說:“馬特,星期一晚上咱們說過話了。你回過我的電話,你不記得了?”

我感到背脊發涼,就好像聽見什麽人用指甲刮黑板。“我當然記得,”我說,“但字條怎麽又回到我的信箱裏了呢?我以為你後來又打過電話。”

“我沒打過。”

“大概是我亂扔字條,某個好心的傻瓜撿起來塞回我的信箱裏,這會兒我拿到手,以為是另一通電話。”

“肯定是這樣的。”

“那好,”我說,“安妮塔,那天晚上我打給你的時候喝了幾杯,記憶有點模糊了。能提醒我一下我們都談過什麽嗎?免得我忘記了什麽事情。”

我們談了米基的牙齒矯正,我讓她再去問問其他醫生。我向她保證,我記得這部分對話。還有什麽嗎?我說過最近我有希望再寄一筆錢給她,比我上次寄的那一筆更多,支付孩子的箍牙費用應該不成問題。我說這部分我也記得,她說那就沒什麽了,哦,當然了,你和孩子們也聊了幾句。就這些嗎?那敢情好,看來我的記憶力還沒那麽差嘛。

掛電話時我在顫抖。我坐在那兒,努力從記憶中喚起她剛剛描述的那些對話,但毫無指望。從星期天晚上第三杯酒下肚前的那一刻開始,直到我在病**醒來,中間隻有一片空白。所有的記憶都消失了。

我撕掉字條,然後撕成四片,把碎紙塞進衣袋。我看著另一條留言。錢斯留下的是他的應答服務號碼。我沒有打,而是打給北中城分局。德金不在,但他們給了我他家裏的號碼。

他拿起聽筒,聲音有點迷糊。“稍等一下,讓我點支煙。”他說。等他回到電話旁,聲音就聽起來一切正常了。“我在看電視,”他說,“看著看著就睡過去了。斯卡德,你有什麽事?”

“那個拉皮條的想聯係我。錢斯。”

“怎麽聯係你?”

“電話。他留了個號碼叫我打過去。他的應答服務號碼。所以他多半還在城裏,假如你要我釣他出來——”

“我們沒在找他。”

有一個可怕的瞬間,我以為我肯定在斷片兒期間和德金談過,我和他之中的一個給另一個打過電話,而我完全不記得了。但他繼續說了下去,我意識到這種事並沒有發生。

“我們把他弄到警察局來過,仔仔細細地盤問了他。”他解釋道,“我們簽發了逮捕令,但他自個兒找上門來。他帶著一個滑頭律師,他本人也相當滑頭。”

“你們放他走了?”

“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能扣押他。從估計的死亡時間之前幾個小時到之後六個還是八個小時,整段時間他都有不在場證明。他的不在場證明看上去挺牢靠的,我們還沒找到任何破綻。銀河酒店給查爾斯·瓊斯辦入住手續的前台人員給不出外貌描述,我的意思是說他甚至沒法確定那家夥是黑人還是白人,他覺得應該是白人。你說我能拿著這些去找地檢官嗎?”

“他有可能會找別人替他開房間。這些大飯店不會記錄來去人員的姓名。”

“你說得對。他有可能找別人替他開房間,他也有可能找別人替他殺人。”

“你猜他就是這麽幹的?”

“沒人花錢雇我瞎猜,我隻知道我們沒法給那個狗娘養的立案。”

我思考片刻:“他為什麽打電話給我?”

“我怎麽知道?”

“他知道是我領你們去找他的嗎?”

“我肯定沒告訴他。”

“那他為什麽要找我?”

“你為什麽不自己問他?”

電話亭裏很熱,我打開一條門縫透氣:“也許我會問他的。”

“很好。斯卡德?別和他在黑漆漆的小巷裏見麵,明白嗎?因為要是他想對你來硬的,你就必須看著點背後。”

“說得好。”

“要是他真的對你下手,臨死前記得留個遺言。電視上總是這麽演的。”

“這我就隻能盡力而為了。”

“寫得機智一點,”他說,“但別太機智了,明白嗎?要足夠簡單,好讓我看懂你的意思。”

我投下一毛錢,撥打錢斯的應答服務號碼。說話像老煙槍那樣沙啞的女人接起電話:“8092。有什麽事情?”

我說:“我叫斯卡德。錢斯找過我,我在回他的電話。”

她說她應該很快就會和他通話,然後問我的電話號碼。我把號碼報給他,然後上樓回房間,在**躺平。

不到一個小時,電話響了。“是我,錢斯,”他說,“謝謝你回我的電話。”

“我一個小時前剛看到留言。兩條。”

“我想和你談談,”他說,“麵對麵地談談。”

“行啊。”

“我在樓下,你住的旅館的大堂裏。咱們可以在附近喝杯酒或者咖啡。你能下來嗎?”

“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