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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麽大不了的。剛開始我都沒感覺到酒精的力量,隨後我體驗到的是微弱的頭痛和反胃的預兆。

唉,我的生理係統已經不習慣喝酒,我遠離酒精已經一個星期了。上次我整整一周不喝酒是哪年哪月來著?

我記不起來了。也許是十五年前吧,我心想。也許是二十年前,也許更久。

我站在那兒,一條胳膊搭在吧台上,一隻腳踩著身旁高腳凳底下的橫杆,我試圖確定自己感覺到的究竟是什麽。結論是某些地方不像幾分鍾以前那麽疼了,但另一方麵,我感覺到了某種奇異的失落感。然而我失去了什麽呢?

“再來一杯?”

我正要點頭,但及時阻止了自己,我搖搖頭。“現在不了,”我說,“能給我換點硬幣嗎?我要打幾個電話。”

他給我換了一塊錢的硬幣,告訴我投幣電話在哪兒。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裏,取出筆記本和筆,開始打電話。我花了幾毛錢,搞清楚是誰負責達吉南的案子,又花了幾毛錢聯係那個人,最後我的電話被轉到北中城區的刑警辦公室。我說我找德金警探,接電話的人說了句“稍等”,然後我聽見一聲“喬?找你的”,片刻過後,另一個聲音說:“我是喬·德金。”

我說:“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在達吉南的案子裏有沒有逮捕任何人。”

“你說你是誰?”他說。

“我叫馬修·斯卡德,我不是想從你那兒打聽消息,而是想給你消息。要是你還沒逮捕那個皮條客,我也許可以給你一條線索。”

他停頓片刻,說:“我們還沒進行逮捕。”

“她有個皮條客。”

“我們知道。”

“你知道他叫什麽嗎?”

“我說,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條客叫錢斯。有可能是姓,有可能是名,也有可能是化名。他沒有案底,至少這個名字沒有。”

“你怎麽知道他有沒有案底?”

“我當過警察。聽我說,德金,我有很多情報,我隻是想全都告訴你。你先聽我說一會兒,然後想問什麽就問,可以嗎?”

“行啊。”

我把我了解的錢斯的情況全告訴了他。我給了他完整的體貌特征描述,還有他那輛車的特征描述,外加車牌號碼。我說他手上至少有四個姑娘,其中之一叫桑妮亞·亨德萊克斯,人們有可能叫她桑妮,我又描述了她的外貌。“星期五晚上,他在中央公園西大道444號放亨德萊克斯下車。她有可能住在那兒,但更有可能是去參加一個叫基德·巴斯康的職業拳手的慶功派對。錢斯和巴斯康有某種利害關係,很可能有人在那幢樓裏為他開派對。”

他插嘴了幾句,但我繼續說下去。我說:“星期五晚上,錢斯得知叫達吉南的姑娘想結束他們之間的關係。星期六下午,他去東三十八街她的住處找她,說他並不反對。他叫她在月底之前搬出公寓。那是他的地方,是他花錢租的公寓,安排她住進去。”

“稍等一下,”德金說,我聽見紙張翻動的沙沙聲,“租用記錄上的名字是達維·戈德曼先生,達吉南的電話號碼也列在他名下。”

“你找到這個達維·戈德曼了嗎?”

“還沒有。”

“我猜你找不到,或者你會發現戈德曼是一名律師或會計,錢斯用他來打掩護。有一點我敢保證,錢斯絕對不像我見過的任何一個達維·戈德曼[1]。”

“你說過他是黑人。”

“沒錯。”

“你見過他。”

“一點不錯。盡管他沒有固定的去處,但經常會出現在幾個地方。”我把名單列給他,“我沒查清楚他住在哪兒,我猜他把住址當作秘密。”

“問題不大,”德金說,“我們有反向黃頁。你給了我們他的電話號碼,記得嗎?我們查號碼就能知道地址。”

“那個號碼好像是他用的應答服務。”

“對,但他們肯定有他的號碼。”

“有可能。”

“你似乎不太確定。”

“我認為他傾向於讓自己很難被找到。”我說。

“那你是怎麽找到他的?斯卡德,你和這件事到底有什麽關聯?”

我想掛電話。我已經把我知道的情況全告訴警察了,我不喜歡被別人盤問。然而找我比找錢斯容易無數倍,假如我掛斷德金的電話,他隻要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把我抓進去。

我說:“星期五晚上我見過他。達吉南小姐請我為她調停。”

“怎麽個調停法?”

“傳話告訴他說她想脫鉤。她很害怕,不敢自己去說。”

“所以你替她傳了話。”

“沒錯。”

“斯卡德,你難道也是拉皮條的?她從他手下換到你那兒去了?”

我一下子攥緊了聽筒。我說:“不,德金,我不是混那一行的。怎麽?你老媽在找新路子嗎?”

“你說——”

“沒別的意思,就是你他媽說話當心點。我都把整個案子裝在盤子裏端給你了,我根本沒必要打給你的。”

他沒說什麽。

我說:“金·達吉南是我朋友的朋友。要是你想知道我是誰,有個姓古奇克的警察和我很熟。他還在北中城分局嗎?”

“你是古奇克的朋友。”

“我們向來互相看不順眼,但他會告訴你我是正派人。我告訴錢斯說她想退出,錢斯說他沒意見。第二天錢斯去找她,對她說了相同的話,然後昨天夜裏有人殺了她。你們推測的死亡時間還是午夜前後吧?”

“對,但僅僅是估計,屍體過了十二個小時才被發現。至於屍體的情況,怎麽說呢,法醫多半隻想快點檢查完,然後去忙別的。”

“情況很糟糕。”

“我非常同情那位可憐的小個子清潔女工。厄瓜多爾人,我覺得她是非法移民,幾乎一個英語詞都不會說,好死不死一開門看見這個。”他哼了一聲,“你願意看一眼屍體,幫我們確定身份嗎?你看見的東西會永遠刻在你腦子裏。”

“身份還沒確定嗎?”

“哦,不,”他說,“我們有指紋。她幾年前在長島市被捕過。蓄意遊**,拘留十五天。後來就再也沒有被抓過了。”

“後來她去妓院做了,”我說,“然後錢斯安排她住進三十八街的一套公寓。”

“真正的紐約奧德賽。斯卡德,你還有什麽線索?對了,要是我想找你,該怎麽聯係你?”

我沒有其他線索了。我給了他我的地址和電話號碼。我們又寒暄了幾句,我放下聽筒,但電話立刻就響了。一毛錢隻能打三分鍾,我超時欠費四毛五。我去吧台又破開一塊錢,把硬幣塞進投幣口,然後回到吧台前,又要了一杯酒。早年時光,純的,另給我一杯水。

這次的味道就好多了。烈酒下肚,我感到體內的齒輪漸漸鬆開。

參加戒酒會活動時,他們總說讓你喝醉的就是第一杯酒。你喝下第一杯後,它會引發某種難以抗拒的強迫性衝動,你身不由己地喝下第二杯、第三杯,最終喝得酩酊大醉。嗯,也許我確實沒有酒精成癮,因為事情並沒有那麽發生。我喝了兩杯,感覺比喝酒前好了一萬倍,而且我沒有產生任何繼續喝下去的欲望。

但我還是給了自己一個機會。我在吧台前站了幾分鍾,考慮要不要喝第三杯。

不,不,我真的不想再喝。我滿足於我此刻的感受。

我把一塊錢放在吧台上,收起剩下的零錢,打道回府。路上我經過了阿姆斯特朗酒館,完全不想進去坐坐。我沒有感覺到想坐下喝一杯的衝動。

明早的《新聞報》肯定已經出刊了,要不要走到路口去買一份呢?

不,去他媽的吧。

我在前廳停了一下,沒有留言。當班的是雅克布,可待因[2]喝得他有點暈乎乎的,他在填填字遊戲的方格。

我說:“哎,雅克布,我想謝謝你那天晚上幫我的忙,就是你幫我打的那個電話。”

“哦,好的。”他說。

“不,我說真的,”我說,“真的非常感謝你。”

我上樓,準備睡覺。我很累,覺得喘不上氣。有那麽一會兒,就在我墜入夢鄉前,我再次感受到了那種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去了什麽呢?

我心想,七天。你清醒了七天和第八天的一大半,現在你失去了它們。它們一去不回。

[1] 達維·戈德曼:David和Goldman是常見的猶太名字和姓。

[2] 可待因:部分咳嗽糖漿的有效成分,有成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