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我沒過馬路。爛臉斷腿的年輕人不是附近唯一的搶匪,我可不想在體內有烈酒的情況下再碰到另外一個。

不,我必須返回我自己的地盤。我隻打算喝一杯,也許兩杯,但我無法保證自己隻會喝這麽多,也難以斷定一兩杯酒會對我造成什麽影響。

最安全的做法就是返回我居住的街區,找個酒吧喝一杯,頂多兩杯,然後帶兩罐啤酒回旅館房間。

然而一旦喝酒就談不上安全了。至少對我是這樣,再也不會安全了。我還沒有證明過這一點嗎?我還要證明多少次給自己看?

所以我該怎麽辦?顫抖,直到我四分五裂?我不喝一杯就不可能入睡。老天在上,我不喝一杯都沒法坐著不動。

唉,媽的。我必須喝一杯,這是治病用的,任何醫生隻要看我一眼就會開這個藥方。

任何醫生?羅斯福那位實習醫生也算嗎?我能感覺到他抓著我的肩膀,就是劫匪抓住我把我推進巷口的那個位置。“你看著我,聽我說,你酒精成癮,再喝下去,你就沒命了。”

我反正會死,死於八百萬種死法之一。但假如我有的選,至少我能死得離家更近一點。

我走向人行道,一輛無證出租車開近我時放慢了速度,隻有無證出租車才會在哈萊姆漫遊攬客。司機是個中年西裔女人,寬簷帽底下是一頭紅色卷發,她覺得我看著還行。我坐進後排座位,關上車門,叫她送我去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路口。

一路上我的思緒東西南北亂跳。我的雙手還在顫抖,不過沒剛才那麽劇烈了,但內心的顫抖還是一樣糟糕。車程似乎漫長得沒有盡頭,但還沒等我醒過神來,那女人就在問我該在哪個路口停車了。我叫她停在阿姆斯特朗酒館門口。紅燈轉綠燈,她開著出租車斜穿十字路口,停在我叫她停車的地方。我沒有動彈,她扭頭看我在幹什麽。

因為我剛剛想起來,我在阿姆斯特朗酒館喝不到酒。當然了,他們有可能忘記了吉米禁止賣酒給我,但也可能沒忘記,想到走進去卻被拒絕服務,我覺得我已經怨恨得渾身發燙。不,去他媽的,我絕對不會走進他們該死的大門。

那去哪兒呢?波莉籠子肯定打烊了,他們從不堅持開到打烊時間。法雷爾酒吧?

金被殺後,我就是在那兒喝下第一杯酒的。拿起那杯酒之前,我整整八天滴酒不沾。我記得那杯酒,是早年時光。

真好玩,我總是記得我喝什麽牌子的酒。全都是同樣的爛貨,但就是這種細節會鑽進你的頭腦再也不離開。

一段時間以前,我在戒酒會活動上聽過有人做出相同的結論。

我戒斷幾天了?四天?我可以上樓回房間,強迫自己待在那兒,等我醒來,那就是第五天的開始。

但我不可能睡著,我甚至沒法待在房間裏。我可以嚐試,但我無法待在任何地方,因為我此刻內心的感受,因為隻有我狂暴的思緒與我自己作伴。就算此刻我不喝酒,一小時後我也會開喝。

“先生?你沒事吧?”

我眨眨眼,看著女人,從口袋裏掏出錢包,摸出一張二十塊。“我要打個電話,”我說,“就在路口的那個電話亭。你拿著錢,等我一下,可以嗎?”

也許她會拿著那二十塊揚長而去,我並不在乎。我走到路口,塞了個一角硬幣,站在那兒聽撥號音。

現在打電話似乎太晚了。現在是幾點鍾來著?兩點多了,社交拜訪好像太晚了。

媽的,我可以上樓回房間。我隻需要再堅持一個小時,然後就風平浪靜了。三家酒吧到時候全都打烊了。

那又如何?有一家熟食店會賣給我啤酒,合不合法是另一碼事。五十一街一直往西走,十一和十二大道之間有一家通宵酒吧。不過也可能已經歇業了,我很久沒去過那兒了。

金·達吉南家門口壁櫃裏有一瓶野火雞,而房門鑰匙就在我口袋裏。

這個念頭嚇住了我。烈酒就在那兒,我隨時都能拿到,要是我真的過去,我絕對不會小酌一兩杯就停下。我會喝完一整瓶,等我喝完那瓶野火雞,旁邊還有很多瓶酒等著我去和它作伴。

我撥出我要打的號碼。

她在睡覺。她接起電話時,我能從她的聲音裏聽出來。

我說:“是我,馬特。很抱歉,這麽晚打電話給你。”

“沒關係。現在幾點?天哪,兩點多了。”

“非常抱歉。”

“沒關係。馬修,你還好吧?”

“不,我不好。”

“你在喝酒?”

“不,沒有。”

“那就挺好。”

“我要崩潰了,”我說,“我打給你是因為隻有這麽做我才能不去想喝酒。”

“你做了正確的選擇。”

“我能過來嗎?”

一陣停頓。算了,我心想,當我沒說。趕在法雷爾酒吧打烊前飛快地喝一杯,然後回到旅館裏。我本來就不該打給她的。

“馬修,我不知道這麽做好不好。你一次戒一個小時,要是做不到就一次一分鍾,願意怎麽打電話給我都行。我不介意你吵醒我,但是——”

我說:“一小時前我險些送命。我揍了一個小子,打斷了他的兩條腿。我在顫抖,我這輩子都沒這麽抖過。現在隻有喝一杯才能讓我覺得對勁,我不敢喝,但我害怕我會不顧一切地去喝。我覺得找個人陪著,和人說說話,也許能幫我熬過去,但實際上未必真的能,我很抱歉,我不該打給你的。我不是你的責任。對不起。”

“等一等!”

“我還在。”

“聖馬可坊有個俱樂部,每逢周末就有通宵的戒酒會活動。指南裏有,我可以幫你查。”

“行啊。”

“你不會去的,對吧?”

“我在聚會上沒法起立發言。算了,簡。我不會有事的。”

“你在哪兒?”

“第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路口。”

“你來我這兒需要多久?”

我望向阿姆斯特朗酒館,非法出租車還停在店門口。“我有一輛出租車在等我。”我說。

“還記得怎麽過來嗎?”

“記得。”

出租車在裏斯本納德街她住的六層通層公寓樓門前停下。裏程表吃掉了那二十塊的大部分,我又給了司機二十塊。錢給得太多,但我很感謝她,而且我也有錢能慷慨一把。

我按響了簡的門鈴,兩長一短,然後回到樓門口,等她把鑰匙扔給我。我乘貨運電梯到五樓,走進她住的通層公寓。

“很快嘛,”她說,“你確實有出租車在等著。”

她有時間梳妝打扮。她穿著舊牛仔褲和紅藍棋盤格的法蘭絨襯衫。她很有魅力,中等身高,體態勻稱,體形更適合享樂而非競速。她有一張心形的臉,垂到肩膀的黑棕色頭發裏夾著灰白色,兩隻灰色大眼睛之間的距離正合適。她沒化妝。

她說:“我煮了咖啡。你的什麽都不加,對吧?”

“除了波本威士忌。”

“剛好喝完了。你坐下,我去倒咖啡。”

她回來時我站在她的美杜莎雕像旁,用手指摸一根蛇發。“她的頭發讓我想到你的這個姑娘,”我說,“她的金發編成辮子,盤在頭上的樣子讓我想到你的美杜莎。”

“誰?”

“一個被殺的女人,我不知道從何說起。”

“隨便哪兒都行。”她說。

我說了很久很久,說得顛三倒四,從開頭到當天晚上的種種變故,來回亂跳。她時不時起身去給我們補充咖啡,每次她回來時我從剛才中斷的地方繼續說,或者換個地方開始說。似乎全都無所謂。

我說:“在我打昏他,搜他的身之後,我不知道該拿他怎麽辦。我沒法讓警察逮捕他,也無法忍受放過他的念頭。我想開槍打死他,但我做不到。我不知道為什麽。我抓著他的腦袋再撞幾次牆也許會要了他的命,我實話實說,我肯定會為此感到高興。但他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我真的沒法開槍打他。”

“那是當然。”

“但我也沒法就這麽放過他,我不希望他繼續橫行街頭。他會再找一把槍,再搶一個人。於是我打斷了他的腿。骨頭遲早會長好,他可以繼續幹他的老本行,但至少在此期間,他不能橫行街頭了。”我聳聳肩,“其實說不通對吧?但我想不到其他的任何辦法了。”

“重點在於你沒喝酒。”

“重要的是這個?”

“我覺得是。”

“我險些喝酒。要是我在我自己的地盤上,或者要是我沒打電話給你。上帝知道我有多麽想喝酒,我現在還是想喝。”

“但你不會去喝。”

“對,不會。”

“馬修,你有擔保人嗎?”

“不,沒有。”

“你應該找一個,幫助很大。”

“怎麽幫我?”

“怎麽說呢,你隨時可以打電話給你的擔保人,你可以對他說任何想說的話。”

“你有嗎?”

她點點頭:“我和你談過後就打給了她。”

“為什麽?”

“因為我緊張,因為和她談話能讓我平靜下來,因為我想聽聽她會怎麽說。”

“她怎麽說?”

“說我不該讓你過來。”她哈哈一笑,“還好你已經出發了。”

“她還說了什麽?”

灰色的大眼睛躲避我的視線:“她說我不該和你睡覺。”

“她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第一年之內發展關係不是個好主意,另外也因為和一個剛開始戒酒的人交往是個壞主意。”

“天哪,”我說,“我過來是因為我快把自己逼瘋了,而不是因為饑渴難耐。”

“我不知道。”

“你的擔保人怎麽說你就怎麽做嗎?”

“我盡量。”

“這個在世間傳達上帝之聲的女人是誰?”

“就是一個女人,和我年紀差不多,其實還比我小一歲半,但她戒酒已經快六年了。”

“真的很久。”

“對我來說非常久了。”她拿起咖啡杯,發現已經空了,然後又放下,“你認識什麽人願意當你的擔保人嗎?”

“非得這樣嗎?你必須請別人為你擔保?”

“沒錯。”

“要是我請你呢?”

她搖搖頭:“首先,你應該找個男性擔保人。其次,我戒酒還不夠久。再次,咱們是朋友。”

“擔保人不能是朋友?”

“不是那種朋友,是戒酒的朋友。第四,應該是你所在互助小組的成員,方便你們頻繁聯係。”

我不情願地想到吉姆:“有個家夥,我和他聊過幾次。”

“找個聊得來的人也很重要。”

“我不知道我和他聊不聊得來,應該還行吧。”

“你尊重他的節製嗎?”

“我都不懂這是什麽意思。”

“嗯,你是否——”

“今天晚上我對他說報紙上的消息讓我難過。街頭犯罪,人們對彼此做的壞事。簡,這些東西在影響我。”

“我知道。”

“他對我說你別讀報就是了。你笑什麽?”

“這麽說也太機械了。”

“人們一開口就說該死的無聊話。‘我丟了工作,我母親得癌症快死了,我要做手術切除鼻子,但我今天沒喝酒,所以我是勝利者。’”

“他們就是這麽說話的,對吧?”

“有時候。你笑什麽?”

“‘我要做手術切除鼻子。’切除鼻子?”

“別笑,”我說,“這種問題很嚴肅的。”

沒過多久,她開始說她所在的互助小組的一名成員,他兒子死於交通肇事逃逸。這位老兄去參加戒酒會活動,講述人生故事,從團體中汲取力量,事情似乎從頭到尾都變成了某種靈性體驗。他保持清醒,他的節製賦予他力量,讓他能夠應付如此變故,在體驗悲痛的同時安慰家庭的其他成員。

我不知道一個人能夠體驗悲痛到底有什麽了不起的。然後我不由自主地開始想象,幾年前我打出一顆流彈,反彈後害死了六歲的小女孩愛斯特麗塔·裏維埃拉,事後若是我能滴酒不沾,現在的情況會怎麽樣。我用波本威士忌淹沒因此而來的情緒,在當時看來這似乎是個非常好的主意。

也許並不是。也許根本不存在捷徑和便道。有些事情也許你必須咬牙熬過去。

我說:“你在紐約從不擔心被車撞倒,但這種事在這兒一樣會發生。警察抓住逃逸的司機了嗎?”

“沒有。”

“他多半喝醉了。通常都是。”

“也許他喝斷片兒了。也許他第二天清醒過來,到現在也不知道發生過什麽。”

“我的天,”我說,想到那天晚上的發言者,捅死情人的那位同性戀,“翡翠城有八百萬個故事,也有八百萬種死法。”

“**都市。”

“我說什麽了?”

“你說翡翠城。”

“是嗎?我這是說到哪兒去了?”

“《綠野仙蹤》。不記得了?堪薩斯的多蘿西和托托?朱迪·嘉蘭唱《跨越彩虹》?”

“當然記得。”

“‘沿著黃磚路走。’它通往翡翠城,偉大的魔法師就住在那兒。”

“我記得。稻草人、鐵皮人、膽小的獅子,整個兒都記得。但翡翠是我從哪兒摸出來的?”

“你酒精成癮,”她推測道,“你損失了不少腦細胞,就是這樣。”

我點點頭。“肯定是。”我說。

我們去睡覺時,天色已經轉亮。我睡在沙發上,裹著兩條多餘的毯子。剛開始我以為我睡不著,但疲憊像滔天巨浪似的撲向我。我放棄抵抗,讓它帶我去它想去的任何地方。

我不知道它帶我去了哪兒,但我睡得像個死人。就算做了夢,我對夢境也一無所知。煮咖啡和煎培根的香味喚醒了我,我衝澡,用她留給我的一次性剃刀刮臉,穿上衣服,和她一起坐在廚房裏的鬆木餐桌前。我喝橙汁和咖啡,吃炒蛋、培根、全麥鬆餅和桃子幹,我不記得上次我這麽胃口大開是什麽時候了。

她告訴我,她家往東幾個街區有個星期天下午的互助會活動。那是她定期去參加的聚會之一。我願不願意和她一起去?

“我有工作要做。”我說。

“星期天?”

“有什麽區別?”

“星期天下午你真能取得什麽進展嗎?”

自從開始調查,我還沒有任何真正的進展。今天有可能改變這個現狀嗎?

我取出筆記本,撥出桑妮的號碼,沒人接。我打給我住的旅館,沒有桑妮的留言,沒有丹尼男孩貝爾或昨晚我見過的其他人的消息。好吧,這個時間丹尼男孩肯定還在睡覺,其他人多半也一樣。

有個留言叫我打給錢斯。我開始撥他的號碼,但又停下了。假如簡去參加聚會,我可不想坐在她的公寓裏等錢斯回電。她的擔保人恐怕不會讚成。

會場在福賽斯街一所猶太教會堂的二樓。這兒不允許抽煙。坐在匿名戒酒會活動的會場裏,周圍卻不是煙霧騰騰的,這是一種頗為不尋常的體驗。

現在有五十來個人,她似乎認識他們之中的大多數。她向幾個人介紹我,他們的名字我過耳就忘。我覺得很尷尬,引起別人的注意讓我不舒服。我的外表更加雪上加霜。盡管我沒有和衣而睡,但怎麽看都像是這樣的,還帶著昨晚小巷扭打留下的痕跡。

我也感覺到了那場搏鬥的後遺症。直到走出她的公寓,我才意識到我渾身酸痛。我用頭槌撞他的地方在疼,我的一條胳膊和一側肩膀變成了青紫色,疼得厲害,其他肌肉一動就疼。剛打完架我毫無感覺,但一夜過後,這些疼痛全都浮出水麵。

我拿了咖啡和曲奇餅,默默地從開始坐到結束。感覺還行。發言者的見證很簡單,剩下的時間全都交給討論。你要發言就必須先舉手。

離結束還有十五分鍾,簡舉起手,說她對自己能夠戒酒感到無比慶幸,她的擔保人在她的戒酒過程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每次她碰到煩心事,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那個女人就會給她最大的幫助。她沒有詳細闡述。我覺得她在向我傳遞某種信息,我對此並不怎麽熱衷。

我沒有舉手。

聚會結束,她和幾個人去喝咖啡,問我要不要一起坐坐。我不想再喝咖啡了,也不需要別人的陪伴。我婉言謝絕。

來到外麵,在我們各奔東西之前,她問我感覺如何。我說我感覺挺好。

“還想喝酒嗎?”

“不想了。”我說。

“我很高興你昨晚打給我。”

“我也是。”

“隨時打給我,馬修,要是非打不可,半夜也沒問題。”

“希望沒這個必要。”

“但要是必須打,就打給我。可以嗎?”

“當然。”

“馬修,答應我一件事情?”

“什麽?”

“除非先打給我,否則一滴酒也別碰。”

“我今天不會喝酒的。”

“我知道。但以後隻要你想喝,假如你馬上就要開喝,先打電話給我。答應我?”

“好。”

坐地鐵去上城區的路上,我回想這段對話,覺得我被迫向她保證有點傻乎乎的。算了,能讓她高興就好。隻要能讓她高興,保證一下又有什麽壞處呢?

前台又有錢斯的留言。我從大堂打給他的應答服務,說我已經回到旅館了。我買了一份報紙,帶上樓消磨時間,等他打給我。

頭條消息是個寶庫。皇後區的一家人,父親、母親、不到五歲的兩個孩子,開著亮閃閃的新梅賽德斯轎車出去兜風。有人在他們旁邊停車,往車裏打空了兩把霰彈槍的彈倉,一家四口悉數斃命。警察搜索了他們在牙買加莊園的公寓,查獲大量現金和一批未稀釋分裝的可卡因。警方推測稱血案與毒品有關。

真他媽不是開玩笑。

報紙上沒提被我扔在小巷裏的年輕人。好吧,本來也不會提到他。他盯上我的時候,星期天的早報已經送上街頭。當然了,他恐怕也上不了明天的報紙,或者後天的。要是我殺了他,他也許能在某個犄角旮旯得到一小段文字,但一個黑人青年斷了兩條腿有什麽新聞價值可言?

我正在思考這個,忽然有人敲門。

有意思。清潔女工星期天不上班,偶爾來找我的那幾個人都會從樓下打電話。我拿起椅子上的外套,從口袋裏掏出那把點三二。我還沒處理掉它,也沒扔掉斷腿朋友的那兩把匕首。我拿著槍走到門口,問是誰。

“錢斯。”

我把槍塞進口袋,打開門。“大多數人會先打電話。”我說。

“樓下的小夥子在讀報,我不想打擾他。”

“真會體諒人。”

“這是我的招牌。”他的眼睛在打量我,估摸我的情況。他的視線從我身上移開,掃視整個房間。“小窩不錯嘛。”他說。

這話聽著很諷刺,但語氣並非如此。我關上門,指了指椅子,他卻站著不動。“似乎挺適合我。”我說。

“看得出來。斯巴達人似的,沒幾件東西。”

他穿著海軍藍的運動上衣和灰色法蘭絨休閑褲,沒穿外套。也行,今天比較暖和,而且他有車可以開著跑來跑去。

他走到窗口向外看。“昨晚找你來著。”他說。

“我知道。”

“你沒打回來。”

“我沒幾分鍾前才收到留言,去了個別人聯係不上我的地方。”

“昨晚沒回來睡覺?”

“對。”

他點點頭。他扭頭麵對我,表情戒心重重,很難看出點什麽來。我沒在他臉上見過這種表情。

他說:“你和我的姑娘們全談過了?”

“除了桑妮。”

“嗯。你還沒見過她?”

“對。我昨晚找過她幾次,今天中午又打過電話,但一直沒人接。”

“找不到她?”

“是啊。昨晚我收到她的一通留言,但等我打回去,她又不在了。”

“她昨晚打過電話給你?”

“沒錯。”

“幾點?”

我努力回憶:“我八點左右離開旅館,十點剛過才回來,那時留言已經在等我了。我不知道是幾點打進來的。前台應該把時間記在字條上,但他們總是偷懶。另外,字條已經被我扔掉了。”

“沒理由留著。”

“是啊。她幾點打電話給我有什麽重要的?”

他盯著我看了很久,我看見他深棕色眼睛裏的金色斑點。他說:“媽的,我不知道該怎麽做了。我不習慣這樣。絕大多數時候我至少覺得我知道該怎麽做。”

我沒有吭聲。

“你為我做事,所以你算是我的人,但我不知道我確不確定這能代表什麽。”

“錢斯,我不明白你到底想說什麽。”

“媽的,”他說,“問題在於,我究竟能信任你幾分?我總要去想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我能不能信任你。我確實信任你。我是說,我帶你回家,哥們兒,我從沒帶任何人去過我家。我為什麽要那麽做?”

“我不知道。”

“我是說,我在炫耀嗎?我是不是等於在說,你看看這個黑鬼活得多有格調?還是說我邀請你進去看看我的靈魂?無論如何,媽的,我都認為我已經信任你了。但我這麽做到底對不對?”

“我不能替你做決定。”

“是啊,”他說,“你不能。”他用拇指和食指撚下巴,“昨晚我打電話給她。桑妮。打了好幾次,和你一樣,但沒人接電話。嗯,怎麽說呢,倒也沒問題。答錄機沒響,但同樣沒問題,因為有時候她會忘記打開答錄機。然後我又打過去,大概一點半或者兩點,還是沒人接,那我該怎麽辦?我開車過去。我當然有鑰匙,公寓是我租的,我為什麽會沒鑰匙?”

我已經知道事情會如何發展了,但我讓他自己說下去。

“唉,她在家,”他說,“現在也還在。但是啊,你看,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