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丹尼男孩舉起他那杯俄國伏特加,端詳穿過酒杯的光線。“純粹,透明,精確。”他吐出這幾個詞,準確地咬著每個字的讀音,“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剃刀,就像一把鋒利的手術刀,握在技藝嫻熟的外科醫生手裏,割出的邊緣不可能參差不齊。”

他抬起酒杯,咽下一盎司左右的純粹和透明。我們在普根夜總會,他身穿海軍藍的正裝,衣服上有一條紅色條帶,在酒吧的朦朧燈光下幾乎看不清。我在喝加酸橙的蘇打水。點另外一輪飲料時,長著雀斑的女招待說我喝的東西叫酸橙利克水,我覺得我好像從沒用這個名字點過這種飲料。

丹尼男孩說:“我概括一下。她叫金·達吉南,金發,高個子,二十出頭,住在默裏山,兩周前在銀河都會酒店被殺。”

“沒兩周前那麽久。”

“好的。她是錢斯手下的姑娘之一,她還有個男朋友,你想找的就是他,那個男朋友。”

“一點不錯。”

“無論是誰,隻要能給你問來消息,你就會付錢。多少錢?”

我聳聳肩:“一筆錢吧。”

“比方說?一百?五百?到底多少?”

我又聳聳肩:“我不知道,丹尼。這取決於消息的內容,還有它從哪兒來和指向哪兒。我沒有一百萬美元供我揮霍,但也算不上赤貧。”

“你說她是錢斯的姑娘之一。”

“對。”

“馬修,兩周以前,你在找錢斯,然後你請我去看拳賽,好讓我把他指給你看。”

“沒錯。”

“然後過了幾天,你那位高個子金發女郎的照片上了報紙。你去找她的皮條客,然後她死了,現在你又在找她的男朋友。”

“所以?”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錢斯知道你在幹什麽嗎?”

“知道。”

“你和他談過?”

“談過。”

“有意思。”他拿起空酒杯對著光,眯起眼睛透過酒杯端詳。毫無疑問,他在查看酒杯,尋找純粹、透明和精確。他說:“你的委托人是誰?”

“那是保密的。”

“真好笑,尋找情報的人從來不願意提供情報。沒問題,我可以打聽一下,去某些場所散播消息。你想要的就是這個?”

“就是這個。”

“你對這位男朋友有什麽了解?”

“比方說?”

“比方說他是老是少,是正是邪,是已婚還是單身,走路上學還是自帶午餐。”

“他有可能送過她禮物。”

“這真是縮小了搜尋範圍。”

“我知道。”

“行吧,”他說,“我們能做的僅僅是嚐試。”

我能做的無疑隻有嚐試。戒酒會活動結束後,我回到旅館,發現有條留言在等我。留言叫我打給桑妮,附帶我先前打過的那個號碼。我從大堂的電話亭打給她,卻無人接聽。她沒有自動答錄機嗎?如今不是人人都有答錄機嗎?

我上樓回房間,卻沒法待在那兒。我不累,打盹消除了疲憊帶來的倦意,我在戒酒會那兒喝的咖啡害得我坐立不安,精神緊張。我翻閱筆記本,重讀唐娜的詩,我忽然想到,我尋找的答案很可能早就有人知道了。

在警務工作中,這種情形司空見慣。想找到一個問題的答案,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去問知情者,然而難就難在如何搞清楚知道答案的究竟是誰。

金有可能向誰坦白秘密?肯定不是已經和我談過的那些姑娘,也不是三十七街公寓樓裏的鄰居。那麽,會是誰呢?

桑妮?有可能,但桑妮不接電話。我又打了一次,從房間請旅館交換台幫我撥號碼。

沒人接。也無所謂。我並不怎麽想把下一個鍾頭花在和又一個妓女喝薑汁汽水上。

金和她麵目不清的男朋友,他們究竟做了什麽?假如他們一有時間就關門廝混,上床打滾,發誓相愛永不渝,從來沒和其他人說過任何話,那我多半就會撞個滿鼻子灰。但也許他們會一起外出,也許他在某個圈子裏炫耀過她;也許他告訴了某個人,而那個人又告訴了其他人,也許——

隻是待在旅館房間裏,不可能讓我找到答案。媽的,這個晚上挺怡人的。雨在戒酒會活動期間停了,風也小了不少。現在該挪動我的屁股,叫幾次出租車,花掉一點錢了。我似乎不想把這筆錢存進銀行或塞進募捐箱或寄到賽奧西特給前妻,還不如去到處花光呢。

我確實這麽做了。普根夜總會大概是我拜訪的第九個地方,丹尼男孩貝爾是我聊過的第十五個人。有幾個地方是我尋找錢斯時去過的,但其他地方不是。我試過村裏的酒館、默裏山和海龜灣的低檔場所、第一大道的單身酒吧。離開普根夜總會後我繼續這麽做,在出租車和點飲料上花小錢,雷同的對話重複了一遍又一遍。

沒有人知道任何情況。你像沒頭蒼蠅似的亂撞,心裏懷著的隻有希望。可能性永遠存在:你說完你那通話,交談對象一轉身指著某個人說:“就是他,那就是她的男朋友,角落裏的那個大塊頭。”

然而這種好事幾乎從不發生。一般來說,假如你運氣夠好,消息會傳播出去。這座該死的城市有八百萬人沒錯,但真正令人驚詫的是他們如何彼此交談。如果我操作得當,那麽用不了多久,這八百萬人就會有相當可觀的一部分知道某位死去的妓女有個男朋友,而一個叫斯卡德的家夥正在找他。

接連兩輛出租車拒絕去哈萊姆。有規定說他們不得拒載。假如一名服裝整齊的乘客要求去紐約市五大區內的任何一個地點,駕駛員都必須送他前往。我懶得向他們引用相關法條,走一個街區去搭地鐵更加簡單。

這個車站是個地區性的小站,月台上空****的。售票員坐在上鎖的防彈崗亭裏,我不知道她在裏麵感覺安不安全。紐約出租車有厚實的樹脂玻璃隔板保護駕駛員,但我攔下的司機無論有沒有隔板都不肯去上城區。

不久前,一名售票員在一個這種崗亭裏心髒病突發。急救人員無法進入上鎖的崗亭,給他做心肺複蘇,可憐的倒黴蛋就死在了裏麵。然而話說回來,我猜它們保護的人還是比殺死的多。

當然了,它們沒能保護A線寬水道站的那兩個女人。一位售票員舉報了幾個跳閘門的年輕人,年輕人對她懷恨在心,於是用汽油灌滿滅火器,把汽油噴進崗亭,然後點了根火柴。整個崗亭頓時爆炸,兩個女人被燒成灰燼。又多了一種死法。

一年前的報紙登過這條消息。當然了,沒有規定說我必須讀報。

我換了些代幣。要搭的車來了,我上車去上城區。我在凱文·斯茂酒吧和萊諾克斯大道的另外幾個地方問了問。我在一家肋排店撞見了羅亞爾·瓦爾德隆,和他談的話與我和其他人談的毫無區別。我在一二五街喝了杯咖啡,走完剩下的路去聖尼古拉斯大道,在喀麥隆俱樂部的吧台喝了杯薑汁汽水。

瑪麗露的公寓裏有一尊來自喀麥隆的雕像。祖靈雕像,鑲嵌著瑪瑙貝。

我在吧台前沒找到和我熟得能聊幾句的人。我看看手表,時間有點晚了。星期六晚上,紐約的酒吧提前一小時關門,三點,而非四點。我從不明白為什麽。也許是為了讓喝過量的人醒酒,趕得及星期天去教堂。

我向酒保打聽超時營業的地方,他隻是瞪著我,麵無表情。我不由自主地對他說出了老一套,說我在找有關金的男朋友的消息。我知道我不可能從他嘴裏問出答案,知道我連現在幾點鍾都沒法從他嘴裏問出來,但我還是把消息傳播了出去。他能聽見我說話,我左右兩邊的人也都能,他們都會和別人交談,消息就是這麽傳播的。

“抱歉,我幫不了你,”他說,“無論你在找什麽,在上城區都找得太遠了。”

我猜那小子跟著我走出了酒吧。我沒注意到,我應該注意到的。你必須時刻注意這種事情。

我順著馬路向前走,我的思緒在四處亂跳,一會兒是金神秘莫測的男朋友,一會兒是捅死了情人的發言者。等我覺察到身旁有動靜,已經來不及做出反應了。我剛開始轉身,那家夥的手就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進了巷子口。

他直接撲向我。他比我矮一兩英寸,但蓬鬆的爆炸頭不但彌補了差距,還高出去一截。他十八或二十甚至二十二歲,留著海象八字胡,一側麵頰上有塊燒傷的疤痕。他穿著拉鏈口袋的飛行員夾克和緊身的黑色牛仔褲,他手裏拿著一把小手槍,槍口指著我。

他說:“狗娘養的,狗他娘養的。把錢給我,狗娘養的。給我,全給我,不給我就死,狗娘養的。”

我心想,你說我為什麽不去銀行呢?我為什麽不留一部分錢在旅館裏呢?我心想,天哪,米基這下沒法箍牙矯正了,聖保羅教堂也收不到什一稅了。

而我可以忘記明天這回事了。

“狗娘養的白鬼子,狗娘養的畜生——”

因為他會殺死我。我伸手到口袋裏拿錢包,我看著他的眼睛,望向他扣在扳機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會殺死我。他在積蓄勇氣,他的引信已經點燃,無論我拿出多少錢都沒法滿足他。他要搶一票大的,而不是區區兩千塊,然而無論我身上有多少錢,這下都死定了。

我們所在的巷子寬不及五英尺,僅僅是兩幢磚木公寓樓之間的一條縫。路燈的光線灑進巷口,照亮了我們背後另外十到十五碼的狹窄通道。滿地都是泡在雨水裏的垃圾:紙片、啤酒罐、碎瓶子。

倒是個赴死的好地方,也是一種不錯的死法,盡管沒什麽創意。被劫匪開槍打死,街頭犯罪,社會版尾巴上的一小段文字。

我從口袋裏掏出錢包。我說:“給你,全都給你,歡迎來拿。”我知道這還不夠,知道他下定決心要打死我,無論我身上有五塊還是五千塊。我把錢包遞給他,我的手在顫抖,我鬆手扔下錢包。

“對不起,”我說,“非常抱歉,我去撿。”我彎腰去撿,希望他也會向前俯身,我猜他必定會這麽做。我彎曲膝蓋,雙腳收在身體底下,我心想:就現在!然後用盡全力以最快速度站起來,腦袋狠狠地撞在他下巴上,同時揮手拍開他的槍。

槍走火了,狹窄空間中的槍聲震耳欲聾。我以為子彈肯定打中了我,但我沒有任何感覺。我抓住他,又給他一記頭槌,然後使勁一推,他踉蹌後退,摔在背後的牆上,他眼神呆滯,槍鬆垮垮地掛在手上。我一腳踢中他的手腕,槍飛了出去。

他從牆上起身,眼睛裏殺氣騰騰。我左手佯攻,右拳重重地擊中他的心窩。他發出幹嘔的聲音,彎下腰去,我抓住這個狗娘養的,一隻手揪著尼龍飛行員夾克,另一隻手插進他的蓬亂頭發裏。我把他往牆上撞,三個快速的步驟把他的臉拍在牆上。我抓著他的頭發向後拉,然後把他的臉往牆上搗,一口氣來了三四下。我鬆開手,他像木偶被切斷線繩似的倒下,四仰八叉地癱在地上。

我的心髒怦怦亂跳,就好像我以最高速度爬了十層樓。我幾乎喘不上氣來。我靠在牆上,大口吸氣,等待警察現身。

但沒人出現。剛才有一陣鬧哄哄的扭打,媽的,還開了一槍,但沒人來,也不會有人來。我低頭看年輕人,要是他有機會,就會殺死我。他躺在地上,張著嘴,露出從牙齦折斷的幾顆牙齒。他被撞平的鼻子貼在臉上,鮮血像小河似的往外淌。

我檢查了一圈,確定我沒中槍。據我所知,有時候盡管你中槍了,但當時什麽都感覺不到。驚駭和腎上腺素中和了疼痛。但他沒有打中我。我查看我背後的牆壁,發現磚牆上有個新鮮的彈痕,子彈在反彈前打出了一個凹坑。我回憶先前我站立的位置,意識到他隻差一點就會擊中我。

現在怎麽辦?

我找到錢包,放回口袋裏。我四處搜尋,直到發現那把槍,點三二口徑的左輪手槍,一個彈倉裏有枚空彈殼,另外五個裏都填著實彈。他用這把槍殺過其他人嗎?他看上去很緊張,也許我是他計劃中的第一個。但話說回來,也許有些人在扣扳機前總是很緊張,就像有些演員上台前永遠焦慮。

我單膝跪下,搜他的身。他一個口袋裏有一把彈簧刀,襪筒裏插著另一把刀。沒有錢包,沒有證件,但屁股口袋裏有厚厚的一卷鈔票。我拿掉橡皮筋,飛快地數了數。這個小雜種,他有三百塊錢。他搶我不是為了付房租或買毒品。

那麽,我他媽該拿他怎麽辦?

報警?給他們什麽?沒有證據,沒有證人,況且受到傷害的是地上這家夥。沒有足夠的理由能送他上法庭,甚至沒法拘押他。警察會送他進醫院,給他治傷,說不定連錢都會還給他。沒法證明那些錢來路不正,沒法證明那些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屬於他。

他們不會把槍還給他,但也無法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因為我無法證明他持有那把槍。

我把那卷鈔票塞進我的口袋,取出剛才揣進口袋的槍。我在手裏轉動那把槍,一圈又一圈,努力回憶上次我用槍是什麽時候。似乎是很久以前了。

他躺在地上,呼出的氣息在鼻孔和喉嚨裏的鮮血中吹出氣泡,我在他身旁蹲下。過了一會兒,我把槍管插進他血糊糊的嘴巴,用手指鉤住扳機。

有何不可?

某些原因阻止了我,但不是對懲罰的恐懼,無論是在現世還是來世。我不確定那究竟是什麽,但似乎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我歎了口氣,從他嘴裏拔出槍管。槍管上有血跡,在小巷裏柔和的光線下閃著黃銅般的光芒。我就著他的上衣前襟擦了擦槍,把槍放回我的口袋裏。

我心想,媽的,狗娘養的,我該怎麽處理你?

我沒法殺他,也沒法把他交給警察。我能怎麽做呢?就把他扔在這兒?

還能怎麽樣?

我站起身。眩暈襲來,我踉蹌一步,抬起手臂,撐住牆壁上保持平衡。眩暈很快過去,我一切都好。

我深吸一口氣,慢慢吐出來。我再次彎下腰,抓住他的雙腳,把他往巷子深處又拖了幾碼,在一英尺高的壁架前停下,那是一扇帶欄杆的地下室窗戶的上窗框。我讓他橫著平躺在巷子裏,雙腳擱在壁架上,腦袋靠在對麵牆上。

我用盡全力跺他一條腿的膝蓋,但沒能折斷它。我跳到半空中,用雙腳使勁一跺。我一下就弄斷了他的左腿,但試了四次才踩斷右腿。他從頭到尾都昏迷不醒,呻吟了幾聲,但在右腿折斷時忽然慘叫。

我絆了一下,摔倒,單膝跪地,再次起身。又一陣眩暈襲來,這一陣伴著反胃,我貼著牆,放棄抵抗,幹嘔了幾下。眩暈和反胃很快就過去了,但我依然難以呼吸,像風中樹葉似的顫抖。我把手舉到麵前,看著手指顫抖。我從沒見過這樣的情況。我掏出錢包和扔掉錢包時曾假裝顫抖,但此刻的顫抖是百分之百真實的,我無法用意誌力控製它。我的雙手有了自己的意誌,它們就是想顫抖。

我內心顫抖得更加可怕。

我轉過身,最後看了他一眼。我又轉過身,踩著滿地的垃圾走向街道。我還在顫抖,情況沒有絲毫好轉。

嗯,倒是有辦法能止住顫抖,無論是身體還是內心的顫抖。這種特定的疾病有種特定的療法。

馬路對麵的紅色霓虹燈對我眨眼。它說: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