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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我想和錢斯談就必須找到他,但她沒法告訴我該怎麽找錢斯。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兒,”她說,“沒人知道。”

“沒人知道?”

“他手下的姑娘沒人知道。要是我們這些姑娘湊巧碰上,而他剛好不在身邊,我們最喜歡玩的遊戲就是猜猜看。猜錢斯究竟住在哪兒。有一天晚上,我記得一個叫桑妮的姑娘和我在一起,我們閑聊消磨時間,想出一個又一個荒唐點子。比方說他和殘疾母親住在哈萊姆的廉租公寓,或者他在糖山有個莊園,或者他在城郊通勤住宅區有一幢牧場式大平房,或者他車裏有幾個行李箱,生活用品全在裏麵,每天晚上輪流去我們這些姑娘的公寓睡幾個小時。”她想了幾秒鍾,“不過他和我在一起時從不睡覺。就算上床,他事後也隻躺一會兒,然後起來穿衣服走人。他曾經說過,隻要房間裏還有其他人,他就沒法睡覺。”

“按理說你總得和他取得聯係吧?”

“有個號碼可以打,但對麵是應答服務。一天二十四小時,你隨時可以打這個號碼,永遠有話務員接聽。他經常會去查留言。要是我們應召出去或其他什麽,他會每隔三十分鍾或一小時查一次。”

她把號碼報給我,我寫在筆記本上。我問他在哪兒存車。她不知道。記得他的車牌號碼嗎?

她搖搖頭:“我從不注意這種事。他開一輛凱迪拉克[1]。”

“真讓人吃驚。他經常在哪兒出沒?”

“不清楚。我想聯係他就給他留言,不需要出去找他。哦,你是說有沒有他經常去喝酒的酒吧?他偶爾會去的地方很多,但沒有哪個是固定的。”

“他都做些什麽?”

“什麽意思?”

“他看球賽嗎?賭博嗎?怎麽消磨時間?”

她思考著這個問題。“他做各種事情。”她說。

“什麽意思?”

“取決於他和誰在一起。我喜歡去爵士俱樂部,所以假如他要陪我,那我們就會去爵士俱樂部。假如他想那麽過一個晚上,就會打電話給我。還有另一個姑娘,我不認識她,但他們會去聽音樂會。你明白的,古典音樂。卡耐基音樂廳之類的。還有一個姑娘,桑妮,她喜歡運動,他會帶她去看比賽。”

“他有多少個姑娘?”

“我不知道。有桑妮和南,還有喜歡古典音樂的那個。也許另外還有一兩個,也許更多。錢斯這人口風很緊,明白嗎?他把事情全悶在自己肚子裏。”

“你隻知道他叫錢斯?”

“沒錯。”

“你跟了他多久來著,三年?你隻知道他半個名字和一個應答服務號碼,連地址都不清楚。”

她低頭看雙手。

“他怎麽取錢?”

“你是說我的營業收入?他有時候會過來拿。”

“會先打電話嗎?”

“未必,有時候會,有時候會打電話叫我把錢拿給他,去某家咖啡館或酒吧或什麽地方,或者是某個路口,他開車來接我。”

“你掙的錢全交給他?”

她點點頭:“我住的公寓是他給我找的,他付房租、電話費和其他賬單。我們一起去買衣服,他付賬。他喜歡給我挑衣服。我把我掙的錢全給他,他會給我一些,你明白的,零用錢。”

“你不留私房錢嗎?”

“當然留了,否則你以為這一千塊是從哪兒來的?不過說來好笑,我留下的並不多。”

她離開時,店堂裏的上班族正變得越來越多。後來她喝夠了咖啡,要了白葡萄酒換換口味。她點了一杯,留下一半在桌上。我繼續喝黑咖啡。我的筆記本裏有她的地址和號碼,也有錢斯的應答服務號碼,除此之外就沒什麽了。

但話說回來,我還需要什麽呢?我遲早會找到他,到時候我會和他談談,要是做得到,我留給他的心靈傷害就會超過他有能力留給金的。要是做不到,我還是比今天早上醒來時多了五百塊。

她離開後,我喝完咖啡,用一張她給的一百塊付賬。阿姆斯特朗酒館在第九大道上,位於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五十七街拐過路口就是我住的旅館。我回到旅館,問前台有沒有郵件和留言,然後用大堂的付費電話打錢斯的應答服務號碼。第三聲鈴響,一個女人接起電話,她重複了一遍號碼的最後四位數,然後問有何貴幹。

“我想找錢斯先生談談。”我說。

“我應該很快就會和他聯係。”她說。她聽上去人到中年,說話帶著老煙槍的那種沙啞:“您要留言給他嗎?”

我把我的名字和我在旅館的電話號碼報給她。她問我有什麽事情,我說是私事。

我掛斷電話,覺得身體有點抖,也許是因為我喝了一整天的咖啡。我想喝杯酒。我考慮了一下是否要過街去波莉籠子飛快地喝一杯,或者去它兩個門牌號碼外的酒鋪子,買一品脫瓶的波本威士忌。烈酒浮現在我的眼前,占邊或丹特,樸素的品脫瓶,貨真價實的棕色威士忌。

我心想,算了吧,外麵在下雨,你可不想出去淋雨。我走出電話亭,沒有走向大門,而是拐向電梯,上樓回我的房間。我鎖好門,把椅子拖到窗口,坐下看雨。幾分鍾後,想喝酒的衝動消失了。過了一會兒它卷土重來,隨後再次消失。接下來的一個小時裏,它來來去去,像霓虹燈似的明滅閃爍。我坐在那兒紋絲不動,一門心思看雨。

七點左右,我拿起房間裏的電話,打給伊萊恩·馬德爾。電話轉到了自動答錄機,嘀的一聲過後,我說:“是我,馬特。我見過你朋友了,我想謝謝你推薦我,也許以後我會有機會還你這個人情。”我掛斷電話,又等了半小時。錢斯沒有回我的電話。

我不是特別餓,但還是逼著自己下樓找東西吃。雨已經停了。我走到藍鬆鴉餐館,要了漢堡包和炸薯條。隔著兩張桌子有個男人在喝著啤酒配三明治,我決定等服務員送漢堡包過來的時候也點一瓶,但等他真的過來時,我已經改變主意。我吃掉大半個漢堡包和近一半薯條,喝了兩杯咖啡,然後要了櫻桃派當點心,幾乎全部吃完了。

走出餐館時差不多八點半。路過我住的旅館時我進去問了問,沒有留言;然後我一直走到第九大道。路口處以前是一家希臘酒吧,名叫安塔列斯與斯派羅酒吧,但現在是賣水果和蔬菜的小超市了。我拐向上城區,走過阿姆斯特朗酒館,穿過五十八街後,我遇上了紅燈,於是穿過第九大道,繼續向前走,經過醫院,來到聖保羅教堂。我繞到教堂側麵,走下一段狹窄的樓梯,來到地下室。門把手上掛著一個紙板牌子,但你不特地找就肯定看不見。

牌子上寫著:A.A.[2]。

我進門時他們剛開始。三張長桌拚成U字形,人們坐在長桌兩側,後麵還另外擺著十幾把椅子。旁邊的另一張桌子上放著點心和飲料。我拿了個一次性杯子,把大壺裏的咖啡倒了進去,然後在最後麵找了把椅子坐下。幾個人朝我點點頭,我點頭還禮。

正在發言的人與我年齡相仿。他穿著魚骨紋的粗花呢上衣和格子呢的法蘭絨襯衫。他講述他的人生故事,從十幾歲喝第一杯酒到加入組織四年後終於成功戒酒。他結婚離婚數次,撞壞過幾輛車,一次又一次丟工作,一次又一次進醫院。然後他停止喝酒,參加協會活動,情況開始好轉。“變好的並不是情況,”他更正道,“而是我自己。”

這種話他們經常說。他們總是一開口就滔滔不絕,類似的詞句你聽了一遍又一遍。不過那些人生故事還是挺有意思的。人們端坐在上帝和眾人麵前,向你講述上帝最憎惡的事情。

他講了半個小時。然後我們休息十分鍾,捐款籃傳來傳去。我放進去一塊錢,然後又去倒了杯咖啡,順便拿了兩塊燕麥曲奇。一個穿舊陸軍夾克衫的男人叫了我名字,和我打招呼。我記得他叫吉姆,也和他打了招呼。他問我情況怎麽樣,我說情況還不賴。

“你來了,而且頭腦清醒,”他說,“這就是最重要的。”

“我看也是。”

“任何一天,隻要我不喝酒,就是個好日子。你保持清醒,一天堅持一次,對酒鬼來說,世上最困難的事情就是不喝酒,但你做到了。”

然而我並沒有。我出院才九天或十天。我能保持清醒兩三天,然後就會端起酒杯。大部分時候隻是一杯、兩杯或三杯,情況還可控,但星期天夜裏我喝得爛醉。我去第六大道的布拉尼石酒吧喝了波本威士忌,因為我覺得在那兒不會碰到認識的人。我不記得我是怎麽離開酒吧的,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回家的,星期一早晨,我身體顫抖,嘴巴發幹,覺得自己像是行屍走肉。

這些事我當然沒告訴他。

十分鍾後,大家繼續開會,參加者輪流發言。人們報上姓名,說自己酗酒成癮,感謝發言者的所謂“見證”,這是他們對發言者講述的人生故事的叫法。然後他們會說他們如何認同發言者,回憶他們自己酗酒時的經曆,敘述努力回歸清醒生活的過程中遭遇的種種困難。一個比金·達吉南大不了多少的姑娘講述了她和愛人之間的難題,一個三十多歲的同性戀男人描述了他那天如何在他的旅行社與一名顧客打嘴仗。這個故事很好玩,引來了許多笑聲。

一個女人說:“保持清醒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你隻需要做到幾點就行:不喝酒,參加戒酒會活動,願意改變你他媽的整個生活。”

輪到我了,我說:“我叫馬特,我無話可說。”

聚會十點鍾結束。回家路上,我走進阿姆斯特朗酒館,在吧台前坐下。他們都說,假如你想戒酒就該遠離酒吧,但我坐在這兒很舒服,況且他們家的咖啡很好。要是我想喝酒,無論我在哪兒,都一樣會喝。

我離開時,《每日新聞報》的晨間版已經送來了。我取了報紙,上樓回房間。還是沒有達吉南的皮條客的留言。我又打了個電話給他的應答服務,證實他已經收到我的留言。我再次留言,說事情很重要,請盡快聯係我。

我衝澡,穿上浴袍,開始讀報。我先讀國內和國際報道,但我一向很難看進去這些東西。事情的規模必須比較小,發生的地點離家比較近,否則就不可能讓我產生共鳴。

能讓我產生共鳴的事情也不少。布朗克斯有兩個小子把一個年輕女人推到D線列車前。她在軌道上躺平,六節車廂從她身上經過,司機這才刹住列車,但她沒有受傷,死裏逃生。

西街靠近哈德遜河的碼頭區,一名妓女遭到謀殺。報道說是被刺死的。

科羅納房管局的一名警察依然生命垂危。兩天前我讀到兩個男人用長鐵管襲擊他,搶走他的佩槍。他有個妻子和四個不到十歲的孩子。

電話還是不響。我其實不怎麽指望它會響。我想不出錢斯有任何理由回電話給我,除非出於好奇,但他大概還記得貓的下場。我可以自稱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和斯卡德警探,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視,但隻要不是迫不得已,我就不願意耍那種花招。我希望讓人們自作聰明得出結論,但不喜歡主動推他們那一把。

所以我隻能去找他了。其實也沒什麽不好,可以讓我有點事做。但另一方麵,我給他的應答服務留過言,會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腦袋裏。

難以捉摸的錢斯先生。你會覺得他的皮條車裏肯定有移動電話,也少不了小吧台、毛皮內飾和粉色天鵝絨防曬板。階層象征一應俱全。

我讀完運動版,又翻回去看妓女被殺的報道。新聞寫得語焉不詳,除了確認受害者年約二十五歲,既沒有提到姓名也沒有給出體貌特征。

我打給《每日新聞報》,問他們知不知道受害者叫什麽,他們說他們不能泄露這種信息。我猜他們還在等待通知家屬。我打給第六分局,可惜艾迪·科勒沒當班,我想不出第六分局還有誰或許認識我。我取出筆記本,但覺得這會兒打給她好像太晚了,這座城市有一半女人在賣身,沒理由西區高速路底下被開膛破肚的那一個剛好就是她。我收起筆記本,十分鍾後又取出來,撥打她的號碼。

我說:“金,是我,馬特·斯卡德。沒什麽,就想問一聲,自從咱們見麵以後,你有沒有和你那位朋友說過話?”

“不,沒有。怎麽了?”

“我以為我也許能通過應答服務聯係到他,但我猜他大概不打算回我的電話,所以明天我會出去找他。你沒跟他說過你想退出吧?”

“一個字都沒提過。”

“很好。要是你比我早見到他,就假裝什麽都沒發生過。要是他打電話,叫你去某個地方見他,你就立刻打給我。”

“打你給我的那個號碼?”

“沒錯。要是你找到我,我就趕去你們約定的地方。要是沒找到,你就自己去,假裝一切正常。”

我和她又聊了幾句,盡量安慰她,因為我這個電話害得她神經緊張。不過,至少我知道她沒有死在西街上,至少我能睡個安穩覺了。

說得跟真的似的。我關燈上床,躺了很久,最後我放棄了,爬起來繼續讀報紙。一個念頭浮上心頭:喝兩杯能舒緩情緒,幫助我入睡。我無法趕走這個念頭,但可以強迫自己坐在原處。時間來到淩晨四點,我終於能對自己說“算了吧”,因為酒吧已經打烊。十一大道有個通宵營業的去處,但我隻當沒想起來。

我再次關燈上床,思考慘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險些被地鐵軋死的女人,真不知道為什麽有人覺得活在這麽一座城市裏應該保持清醒。我抱著這個念頭墜入夢鄉。

[1] 凱迪拉克、林肯、克萊斯勒等品牌的大型豪車是黑人皮條客最鍾愛的車型,甚至產生了一個專有名詞:皮條車(pimpmobile)。

[2] A.A.:匿名戒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