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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見她進來。想錯過反而比較難。她的金發近乎白色,要是孩子長這種發色就是所謂的黃毛丫頭。她的頭發編成粗辮子盤在頭上,用發簪別住。她額頭高而光滑,顴骨突出,嘴巴隻稍微大了那麽一丁點。算上西部風格的皮靴,她足有六英尺高,高度幾乎全在腿上。她穿設計師品牌的酒紅色牛仔褲和香檳色的毛皮短夾克。雨斷斷續續下了一天,她沒拿傘,頭上也沒戴帽子。水珠在她發辮上像鑽石似的閃閃發亮。

她在門口站了一會兒,讓眼睛習慣光線。今天星期三,現在是下午三點半左右,阿姆斯特朗酒館的生意能有多清淡就有多清淡。吃午飯的人群早已散去,但這個時間對於下班後的顧客來說又太早。再過十五分鍾,會有一兩個教師進來飛快地喝一杯,然後是羅斯福醫院四點下班的幾個護士,但此刻吧台前隻有三四個人,還有一對男女坐在靠近門口的一桌,桌上裝葡萄酒的卡拉夫瓶就快見底。再沒別人了。當然了,我不算,我占據了最裏麵我通常坐的那桌。

她很快認出了我,即便隔著整個店堂,我也看清楚了她的雙眼有多麽藍。不過她還是先去吧台確認了一下,然後穿梭於酒桌之間,走向我坐的位置。

她說:“斯卡德先生?我是金·達吉南,伊萊恩·馬德爾的朋友。”

“她給我打過電話。請坐。”

“謝謝。”

她在我對麵坐下,把手包放在我和她之間的桌上,取出煙盒和一次性打火機。她正要點煙,忽然停下,問我介不介意她抽煙。我說沒問題,你隨便抽。

她的聲音和我想象中不一樣。這個聲音很柔和,所帶的唯一口音屬於中西部。見到長筒靴、毛皮夾克和分明的麵部棱角,加上異國情調的名字,我以為她說話會像性虐狂幻想中的人物:粗啞嚴厲,帶歐洲口音。比起我的第一印象,她實際上更年輕,頂多二十五。

她點燃香煙,把打火機壓在煙盒上。女招待伊芙琳過去這兩周一直上白班,因為外百老匯的某個劇目給了她一個小配角。她看上去總像要打哈欠。她來到桌旁,金·達吉南正在玩打火機。金點了一杯白葡萄酒。伊芙琳問我要不要加點咖啡,我說好的,金說:“噢,你準備喝咖啡?那我不要葡萄酒了。沒問題吧?”

咖啡端上桌後,她加入稀奶油和糖,攪一攪,嚐一嚐,告訴我她不怎麽愛喝酒,尤其是時間還這麽早,但她也沒法像我這樣直接喝黑咖啡,她從小到大一直沒法喝黑咖啡,她喝的咖啡必須香甜、奶味足,就像甜點似的。她覺得她很幸運,因為她的體重從來都不成問題,她願意吃什麽就吃什麽,一盎司都不會多長,難道這樣不是很幸運嗎?

我表示同意,確實幸運。

我認識伊萊恩很久了嗎?我說好幾年了。哦,她認識伊萊恩其實沒多久,事實上她來紐約都還不算特別久,她和伊萊恩並不怎麽熟,但她覺得伊萊恩為人非常好。我同意嗎?我同意。伊萊恩還非常冷靜,非常有判斷力,很了不起,對吧?我表示同意,確實了不起。

我並沒有催促她。她有幾英畝的閑聊話題,她說話時麵帶微笑,直視你的雙眼,她去參加任何一個選美比賽,就算無法摘下桂冠,多半也能得到最具親和力小姐的頭銜。假如她要兜一些圈子才能談到正題,對我來說也沒什麽不好的。我沒其他的地方要去,也沒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說:“你當過警察。”

“幾年前。”

“現在你是私家偵探。”

“也不盡然。”她的眼睛瞪大了。這雙眼睛的藍色非常鮮亮,色度非同尋常,我懷疑她戴著隱形眼鏡。軟性鏡片有時會對眼睛顏色造成奇異的影響,改變某些色調,加深另一些。

“我沒執照,”我解釋道,“當初我決定不再戴警徽的時候,同樣不認為我想換個執照帶上。”我也不想填表,不想記賬,更不想找稅務員登記,“無論我做什麽,都是非正式的。”

“但你做的就是這個對吧?你就靠這個過日子對吧?”

“沒錯。”

“你做的事情,你管它叫什麽呢?”

就叫它混口飯吃吧,隻是我不怎麽主動去覓食。工作主動找到我。我推掉的比我能處理的多,接下的都是我找不到辦法拒絕的。此時此刻我在琢磨這個女人到底要我幹什麽,還有我該找什麽借口拒絕她。

“我不知道該叫它什麽,”我對她說,“不妨說我給朋友幫忙好了。”

她表情一亮。自從進門以來,她幾乎總在微笑,但笑意還是第一次湧入她的眼睛。“哈,該死,真是太好了,”她說,“我正需要別人幫忙。說起來,我也需要一個朋友。”

“你碰上什麽難題了?”

她又點了支煙,爭取了一點思考時間,然後垂下眼睛看自己的手,她把打火機擺在煙盒上的正中央。她的指甲修得很漂亮,留得挺長,但不礙事,染成茶色波爾圖酒[1]的顏色。她左手中指戴著一枚金戒指,上麵鑲了一顆方形切割的偌大祖母綠。她說:“你知道我是做什麽的。和伊萊恩一樣。”

“我能猜到。”

“我是妓女。”

我點點頭。她在座位上坐直,擺正肩膀,整理毛皮短夾克,解開喉嚨口的搭扣。我聞到一絲她的香水味。我聞到過這股芬芳的氣味,但不記得具體在什麽場合。我拿起咖啡杯,一口喝完。

“我想退出。”

“退出這種生活?”

她點點頭:“我做這一行四年了。四年前的七月我來到這兒。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又四個月。我今年二十三。還年輕,對吧?”

“對。”

“但感覺上已經沒那麽年輕了。”她再次整理短夾克,重新係上搭扣,燈光照得她的戒指閃閃發亮,“四年前我走下長途汽車,一隻手拎著手提箱,另一條胳膊搭著牛仔上衣。現在我卻擁有了這件養殖貂皮。”

“非常漂亮。”

“我願意拿它換那件舊牛仔上衣,”她說,“要是時光能倒流就好了。不,我做不到。因為就算時光倒流,我還是會做相同的事情,對吧?唉,回到十九歲,知道我如今所知道的一切,但唯一有可能的出路是我十五歲就開始賣,那樣我現在恐怕已經死了。我在胡說八道了,對不起。”

“沒關係。”

“我想退出這種生活。”

“然後做什麽呢?回明尼蘇達?”

“威斯康星。不,我不會回去,老家沒什麽值得我回去的。我想退出不等於我想回去。”

“好的。”

“那樣一來,我會給自己製造出許多麻煩。我把事情簡化成了兩個選擇,A不行我就必須選B。但這麽想並不對,字母表裏剩下的字母還很多呢。”

她倒是隨時可以去教哲學。我說:“金,你要我幹什麽呢?”

“哦,對。”

我耐心等待。

“我上頭有人拉皮條。”

“他不肯放你走?”

“我還什麽都沒對他說呢。我覺得他也許已經知道了,但我什麽都沒對他說過,他也什麽都沒對我說過,而且——”她整個上半身顫抖了一小會兒,嘴唇上方冒出亮晶晶的冷汗。

“你害怕他。”

“你怎麽猜到的?”

“他威脅過你?”

“不算是吧。”

“這話什麽意思?”

“他從沒威脅過我,但我感覺受到了威脅。”

“還有其他姑娘試過退出嗎?”

“不知道,我不怎麽了解他其他的姑娘。他和其他皮條客非常不一樣,至少和我認識的那些不一樣。”

他們每個都不一樣,你問他們手下的姑娘就知道了。“怎麽個不一樣法?”我問她。

“他更優雅,更溫和。”

是哦。“他叫什麽?”

“錢斯。”

“是姓還是名?”

“所有人都隻叫他這個。我不知道是姓還是名,也許都不是,也許隻是綽號。生活在這個世界裏的人在不同場合會用不同的名字。”

“金是你的真名嗎?”

她點點頭:“但我還有個花名。我在錢斯之前還有個皮條客,叫達菲。他自稱達菲·格林,但也叫尤金·達菲,他另外還有個偶爾用的名字,不過我已經忘了。”她想到往事,露出微笑,“他拉我下水那會兒我真是太嫩了。他雖然不是在我剛下長途汽車時就盯上了我,但也差不多了。”

“他是黑人?”

“達菲?當然,錢斯也是。達菲讓我站街,我們在萊克星頓大道上走來走去,有時候風聲太緊,我們就過河去長島市。”她閉上眼睛,停頓片刻。她睜開眼睛,繼續道:“剛才被回憶衝了一下,那會兒站街的生活。我的街頭花名叫斑比。在長島市,我們在嫖客車上做。他們從長島的各個地方開車來嫖。萊克星頓大道有家旅館供我們交易。我沒法相信我做過那種事情,我曾經那麽生活過。天哪,我真是太嫩了!我並不天真。我知道我來紐約幹什麽,但我畢竟還是太嫩了。”

“你站街站了多久?”

“肯定有五六個月吧。我不太擅長,但我長相不錯,而且會——你明白的——會演,但我缺少混街頭的機靈勁兒。我發作了幾次焦慮症,連門都出不了。達菲給我東西,但除了害得我惡心,什麽效果都沒有。”

“東西?”

“你明白的,毒品。”

“好的。”

“然後他送我進妓院,這就好一些了,但他不喜歡,因為那樣一來,他的控製力就弱了。哥倫布圓環附近有一套寬敞的公寓,我去那兒工作,就像你去辦公室上班。我在妓院裏又待了——我算一算——大概六個月吧。就那樣,然後我跟了錢斯。”

“事情是怎麽發生的?”

“有一天我和達菲在一家酒吧裏。不是拉客的那種酒吧,而是一家爵士俱樂部。錢斯走進來,在我們的桌前坐下。我們三個人坐在那兒聊天,然後他們扔下我,出去聊了一陣,再之後達菲單獨回來,叫我跟錢斯走。我以為他的意思是叫我去睡他,你明白的,我以為他是嫖客,我很生氣,因為那天晚上我們本來該一起樂樂的,憑什麽忽然要我去工作。明白嗎?我沒看出來錢斯是個皮條客,然後他解釋說從今往後我就是錢斯的人了。我覺得我就像被他賣掉的一輛車。”

“所以他真的把你賣給了錢斯嗎?”

“我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麽,但我從此就跟了錢斯。情況還挺好,比我跟達菲的時候強。他把我領出妓院,讓我聽電話應召,然後一晃就——唉——三年了。”

“而現在你希望我幫你脫身。”

“你能做到嗎?”

“我不確定,也許你自己就能做到。你和他說過什麽嗎?拐彎抹角暗示,直接談起,諸如此類的?”

“我很害怕。”

“害怕什麽?”

“他會殺了我,或者破我的相,或者用什麽別的方法,或者說服我放棄念頭。”她湊近我,把波爾圖紅酒色的指尖搭在我手腕上。盡管我知道這個動作是經過算計的,卻依然有效。我呼吸著她芬芳的氣味,感受她性感的**力。我沒有被撩起性欲,也不想占有她,但我不可能察覺不到她的性魅力。她說:“你能幫我嗎,馬特?”然後立刻又說,“介意我叫你馬特嗎?”

我忍俊不禁。“不,”我說,“不介意。”

“我掙了些錢,但不能由我自己保管,再說我做應召比站街掙得多不到哪兒去。不過我稍微有點錢。”

“是嗎?”

“我有一千塊。”

我沒說話。她打開手包,取出一個白信封,手指伸進翻蓋口,打開信封。她從裏麵取出一遝鈔票,放在我和她之間的桌上。

“你可以代表我去見他嗎?”她說。

我拿起錢,攥在手裏。機會找上門,要我為金發妓女和黑人皮條客居間調停。這可不是我夢寐以求的那種角色。

我想把錢還給她。但我離開羅斯福醫院才九天或者十天,還欠醫院的錢,下個月一號我的房租就要到期,而我很久沒寄錢給安妮塔和孩子們了,時間長到我懶得去記。我錢包裏有錢,銀行裏還有更多,但加起來一共也沒幾個大子兒,而金·達吉南的錢和其他人的錢一樣好用,況且還更容易掙到手,再說她怎麽掙錢和我又有什麽關係呢?

我數了數鈔票。都是百元舊鈔,一共十張。我把五張留在我麵前的桌上,另外五張還給她。她的眼睛稍微瞪大了一點,我猜她肯定戴著隱形眼鏡。沒有誰擁有她這個顏色的眼睛。

我說:“先收五張,事後再五張,前提是我能幫你脫身。”

“成交,”她說,忽然咧嘴微笑,“你可以提前把一千塊全拿走的。”

“有點激勵,我辦事也許更賣力。再來些咖啡?”

“看你還喝不喝了,另外我覺得我想吃點甜食,他們這兒有甜食嗎?”

“山核桃派很好,芝士蛋糕也不錯。”

“我愛吃山核桃派,”她說,“我特別喜歡甜食,但一盎司的肉都不會多長。是不是很幸運?”

[1] 茶色波爾圖酒:紅葡萄釀製的波爾圖酒,在木桶中陳釀,使其逐步氧化和蒸發,顏色較深。——譯注(本書中注釋,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