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先前我是搭出租車從莫頓街區到東十七街唐娜家的,此刻我繼續搭出租車去三十七街金居住的公寓樓。付錢給司機的時候,我想到我還沒去過銀行存錢。明天是星期六,因此錢斯的錢要在我手裏待一個周末。除非某個劫匪運氣特別好。

我減輕了一點自己的負擔,塞了五塊錢給門童,換取金的公寓鑰匙,還編故事說我是已故房客的代理人。為了這五塊錢,他迫不及待地相信了我。我坐電梯上樓,自己開門進去。

警察徹底搜查過了這套公寓。我不知道他們在找什麽,也說不出他們有沒有找到。德金給我看的案卷裏的那張紙沒說什麽,不過任何一個人都不會寫下他想到的所有念頭。

我無從知道勘查現場的警官有可能注意到了什麽。說到這個,我甚至無法確定他們順手牽羊拿走了什麽。劫掠死者的警察一向存在,他們完全不把這種行為當回事,他們在其他方麵也未必特別不老實。

警察見過太多的死亡和慘事,為了能夠繼續麵對這些東西,他們有必要將死者非人類化。我記得我第一次幫忙從廉價旅館抬屍體出去時,死者死於嘔血窒息,躺了幾天才被發現。一位老巡警和我勉強把屍體塞進運屍袋,下樓路上那位老兄滿不在乎地讓袋子磕碰每一級台階。他對待一袋馬鈴薯大概都更加用心。

我依然記得其他住客看我們的眼神。我也依然記得我的搭檔如何翻遍死者的東西,找出他名下的那一丁點現金,仔細清點後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錢。“揣進你的口袋,”他對我說,“否則你以為這錢會去哪兒?總會有人拿走的,否則就歸州政府了。紐約州政府要這四十四塊幹什麽?揣進你的口袋,買塊好香皂,把這個倒黴雜種的臭味從你手上洗掉。”

我把錢揣進口袋。後來,下樓時隨意磕碰運屍袋的人變成了我,清點和瓜分死者財物的人也是我。

要我說,總有一天會循環回來,輪到我躺在運屍袋裏。

我在房間裏待了一個小時。我翻查抽屜和櫃櫥,其實並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麽。我沒找到什麽東西。就算她有個寫滿電話號碼的小黑本,傳說中應召女郎的存貨清單,也有人先我一步找到了它。當然了,我並沒有任何原因能認定她真有這麽一個小黑本。伊萊恩有一個,但弗蘭和唐娜都說她們沒有。

我沒找到毒品和吸毒用具,這個事實無法證明什麽,本身也沒有任何意義。警察會搜刮死者的錢,也會拿走他們的毒品。錢斯同樣有可能把他能找到的違禁物品全都收起來。他說過金死後他來過一次這套公寓,然而我注意到他沒動非洲麵具。它們在牆上瞪著我,守護這個地盤,等待錢斯用下一個渴望一步登天的年輕妓女來代替金。

霍帕畫展的海報依然掛在音響上方。它也會留給下一名房客嗎?

她的痕跡遍布整套公寓。我呼吸著她的氣息,打開梳妝台抽屜和櫃櫥,翻看她的衣物。她的床沒收拾。我抬起床墊,查看底下。毫無疑問,在我之前的其他人也這麽做過。我沒發現任何東西,我鬆開手,讓床墊落回原處,她的香水味從揉皺的床單裏飄散開來,充滿我的鼻孔。

我走進客廳,打開一個壁櫃,發現了她的毛皮短夾克和其他外套與上衣,還有一個擺滿葡萄酒和烈酒酒瓶的架子。一瓶五分之一加侖的野火雞抓住了我的視線,我發誓我都能感受到高度數波本威士忌的醇厚味道,能感覺到它穿過喉嚨的刺痛、它湧入胃部的灼熱和它一直擴散到手指與腳趾的暖意了。我關上櫃門,穿過房間,坐在沙發上。我不想喝酒,幾個小時來根本沒想到過喝酒,但一瓶烈酒就這麽突然出現在我眼前,打了我一個措手不及。

我回到臥室。她的珠寶盒擺在梳妝台上,我打開翻看。很多耳環、兩條項鏈,一串看起來不是很真的珍珠。還有幾條手鏈,其中有一條格外迷人,象牙質地,鑲邊材料像是黃金。一隻俗氣的畢業戒指,來自威斯康星州奧克萊爾的拉福萊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內側印著14K的標記,有點分量,憑感覺就知道應該值點錢。

這些東西會歸誰呢?她留在銀河都會酒店的手包裏有些現金,根據案卷裏的記錄所說,共計四百塊和零錢若幹,錢最後多半會送給她在威斯康星州的父母。但他們會飛過來認領她的大衣和套頭衫嗎?他們會拿走毛皮短上衣、高中畢業戒指和象牙手鏈嗎?

我待了一段時間,做了些筆記,好不容易才走出大門而沒有再次打開門口的壁櫃。我乘電梯來到大堂,朝門童揮揮手,對剛進來的一名住戶點點頭,那是一位年長的女士,用鑲萊茵石的皮繩牽著一條短毛狗。狗朝我汪汪叫,我第一次意識到金的小黑貓不知去向。我沒有見到它的活動跡象,衛生間裏也沒有貓砂盆。肯定有誰帶走了那隻貓。

我在路口上了出租車,回到我住的旅館,我在門口付車費時發現金的房門鑰匙和我的零錢混在一起。我忘記把鑰匙還給門童了,他也沒想到問我要。

前台有我的一條留言。喬·德金打過電話,留下他在分局的號碼。我打過去,得知他出去了,但還會回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號碼。

我上樓回到房間裏,氣喘籲籲,疲憊不堪。我躺下,但這麽躺著我完全無法休息,關不掉我腦袋裏播放的磁帶。我再次下樓,喝咖啡,吃芝士三明治和炸薯條。咖啡喝到第二杯,我從口袋裏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詩。它裏麵有些東西想鑽進我的腦海,但我找不到那究竟是什麽。我又讀了一遍。我不理解這首詩的含義,覺得它在試圖表達某種字麵上的意思。我感覺它的構成元素在朝我擠眼睛,想引起我的注意,可惜我大腦受損嚴重,難以心領神會。

我走向聖保羅教堂。發言者用隨隨便便的閑談語氣講了個恐怖的故事。他的父母都死於酗酒,他父親是急性胰腺炎,母親酒後自殺;兩個兄弟和一個姐妹死於疾病,另一個兄弟因為腦水腫住在州立醫院。

“戒酒幾個月後,”他說,“我聽說酒精會殺死腦細胞,我擔心我的大腦受損程度,於是我去找我的擔保人,告訴他我在想什麽。‘嗯,’他說,‘也許你已經有一定的腦損傷了。有這個可能性。但我問你,你記得今天明天的戒酒會活動在哪兒舉辦嗎?你能毫不費力地找到路去那兒嗎?’‘當然,’我說,‘這個我完全能做到。’‘那好,’他說,‘你現在需要的腦細胞都還活著。’”

我在場間休息時溜走。

旅館前台又有一條德金的留言。我立刻打回去,但他又出去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號碼,上樓回房間。我正在重讀唐娜的詩,電話響了。

是德金。他說:“哎,馬特,我隻是想說希望昨晚我沒給你留下錯誤的印象。”

“關於什麽的?”

“呃,總體而言的,”他說,“這些爛事偶爾會壓得我失去控製,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需要釋放一下,喝個爛醉,嘴裏跑跑火車。我沒養成習慣,但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這麽來一下。”

“沒問題。”

“絕大多數時候我熱愛工作,但有些事情就是會讓你失控,那些事沒人願意知道,隔一陣我就必須把這些毒素從我身體裏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快結束的時候我沒鬧得太出格。”

我向他保證他沒做什麽錯事。我不確定他昨晚的記憶到底有多清晰,他醉得足以失去記憶,但不是每個人都會喝斷片兒。也許他隻是有點意識模糊,不確定我怎麽看待他醉後吐的真言。

我想到比利的女房東對他說的話。“別想了,”我說,“主教也會有這種時候。”

“哈,這句話我要記下來。主教也會有這種時候。多半確實如此。”

“多半。”

“調查有什麽進展?找到什麽線索了嗎?”

“很難說。”

“我明白你的意思。有什麽我能幫你的——”

“說起來還真有。”

“嗯?”

“我去了一趟銀河都會酒店,”我說,“和一個經理助理談了談,他給我看了瓊斯先生填寫的登記卡。”

“著名的瓊斯先生。”

“上麵沒有簽名,名字是用印刷體寫的。”

“猜得到。”

“我問我能不能翻一下過去幾個月的登記卡,看有沒有其他印刷體寫的登記卡,像不像瓊斯的筆跡,但他沒有這個權限。”

“你可以塞給他幾塊錢嘛。”

“我試過了,他似乎都不明白我想幹什麽。但你本可以讓他調出用印刷體填寫的所有登記卡,他不肯幫我,因為我沒有官方立場,然而假如是警察找他,他會高高興興地照辦。”

他沉吟片刻,然後問我是否認為這條線索有前途。

“可能吧。”我說。

“你認為凶手以前住過這家酒店?用其他的名字?”

“有可能。”

“但未必是他的真名,否則他肯定會用草書簽,而不是寫得漂亮整潔。因此,假如我們運氣特別好,確實有一張卡片等著被發現,而我們真的找到了,我們能得到的也隻是某個龜孫子的另一個化名,我們不會比此刻更有可能查明他的身份。”

“既然說到這個,還有一件事你能幫我安排一下嗎?”

“什麽事?”

“請附近的其他旅館核查,嗯,過去六個月到一年間的登記信息。”

“核查什麽?印刷體寫的登記卡?別逗了,馬特,你知道這牽涉到多少小時的人工嗎?”

“不是印刷體寫的登記卡。請他們核查姓瓊斯的客人。我說的是銀河都會酒店這個價格範圍內的現代大飯店,他們大多數和銀河酒店一樣,登記信息用電腦存檔。他們隻用五分鍾或十分鍾就能調出姓瓊斯的所有登記信息,但前提是必須有個戴徽章的人請他們這麽做。”

“這些資料有什麽用呢?”

“然後調出相應的登記卡,尋找姓瓊斯的客人,名字以C或CO開頭,然後對比字跡,看能不能在哪兒找到他的蹤跡。假如能找到些什麽,就看看順藤摸瓜能查到什麽。有了線索能幹什麽就不需要我告訴你了吧。”

他再次沉吟片刻。“我說不準,”他最後說,“聽上去希望很渺茫。”

“多半如此。”

“我告訴你我怎麽覺得吧。我覺得這是在浪費時間。”

“浪費不了太多時間,也沒那麽渺茫。喬,除非你腦子裏已經結案了,否則肯定會這麽做的。”

“這我就說不準了。”

“你當然是這麽想的,你認為那是雇凶殺人或瘋子作案。假如是雇凶殺人,你想結案了事,假如是瘋子作案,你想等他下次動手再說。”

“我可不會這麽過分。”

“你昨晚就有這麽過分。”

“天哪,昨晚是昨晚,昨晚的事情我已經解釋過了。”

“不,不是雇凶殺人,”我說,“也不是瘋子隨隨便便選中了她。”

“你聽上去很確定。”

“有理由地確定。”

“為什麽?”

“受雇的凶手不會那麽發瘋。他攻擊了她多少次?墨西哥砍刀,六十下?”

“我記得是六十六下。”

“那就是六十六。”

“再說也未必就是墨西哥砍刀,可能是類似墨西哥砍刀的某種凶器。”

“他扒光她的衣服,然後就那麽宰殺了她,他把鮮血弄得滿牆都是,飯店不得不重新粉刷房間。你聽說過職業殺手會搞成這樣嗎?”

“誰知道一個皮條客會雇用什麽樣的禽獸呢?也許他命令那家夥把場麵弄得難看一些,好好折磨她,殺雞給猴看。誰知道他腦子裏動什麽念頭呢?”

“然後他再雇我去調查。”

“我承認聽上去很奇怪,馬特,但是——”

“也不可能是瘋子作案。是一個人發瘋砍人沒錯,但不是變態佬在滿足欲望。”

“你怎麽知道?”

“他太小心了,簽名時用印刷體,離開時帶走髒毛巾。為了不留下任何物證,這個人費了很大的工夫。”

“我認為毛巾是他用來裹凶器的。”

“他為什麽要這麽做?他洗幹淨凶器後,可以把它放回原先的包裏。或者,就算他想用毛巾裹刀,也應該用幹淨毛巾。他會帶走他清洗身體時用的毛巾,肯定是為了避免它們被發現。毛巾有可能固定證據,例如毛發或血跡,他知道他會成為嫌犯,因為他知道存在某些東西把他和金聯係在一起。”

“我們無法確定那些毛巾是用過的,馬特,我們無法確定他有沒有洗過澡。”

“他把她大卸八塊,血濺得滿牆都是,你覺得他會不洗幹淨直接走出去?”

“應該不會。”

“你會把濕毛巾當紀念品拿回家嗎?不,他有必須這麽做的理由。”

“好吧。”他停頓片刻,“但變態佬也有可能不想留下證據。你說凶手認識金,有理由想殺死她。這個你怎麽可能確定呢?”

“否則他為什麽叫她去酒店?”

“因為他在那兒等她,他和他可愛的大砍刀。”

“他為什麽不帶著他可愛的大砍刀去三十七街她的住處?”

“而是叫她上門服務?”

“對。我一整天都在找妓女談話,她們並不喜歡上門服務,因為路上會花費時間。她們也會服務這樣的嫖客,但通常會請來電者去她們家,向他們描述家裏有多麽舒服。金或許也這麽說過,但凶手沒有答應。”

“嗯,他已經結清了房費,也許是不想白花那筆錢。”

“那為什麽不一開始就去她家呢?”

他想了想。“她那兒有門童,”他說,“也許凶手不想和門童打交道。”

“但他必須穿過一整個酒店大堂,在登記卡上簽字,和前台人員交談。也許他不想和門童打交道是因為門童以前見過他,那樣的話,門童會比一整個酒店更加危險。”

“馬特,你這就是純屬瞎猜了。”

“我忍不住。一個人做了一大堆不合理的事情,唯一的解釋是他認識那姑娘,而且有個人理由要殺死她。他也許情緒失常。頭腦完全正常的人通常不會操起大砍刀發瘋亂砍,然而凶手不僅僅是個隨便挑選女人下手的變態佬。”

“那你認為是什麽人?男朋友?”

“差不多的貨色。”

“她和皮條客分手,對男朋友說她自由了,結果他一下子驚慌失措?”

“對,我在往這個方向動腦子。”

“然後操起大砍刀發瘋?你描述的是個更願意和老婆待在家裏的男人,你覺得這符合你的想法嗎?”

“我不知道。”

“你確定她有男朋友嗎?”

“不確定。”我承認道。

“還有這些登記卡。查爾斯·O. 瓊斯和他的各種化名——假如他真有的話,你認為追下去能查到什麽嗎?”

“有可能。”

“馬特,我問的不是這個。”

“那麽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認為追下去能查到任何東西。”

“但你依然認為值得一試。”

“我很樂意自己去查銀河酒店的登記卡,”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時間,可惜那家夥不肯鬆口。”

“我覺得我們可以查一下登記卡。”

“多謝了,喬。”

“另外一項調查應該也能幫你。附近區域的一流商業酒店,過去六個月或者多久的姓瓊斯的登記信息。你要的就是這個?”

“沒錯。”

“屍檢顯示她的喉嚨和食道裏有精液,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

“我昨晚在報告裏看見了。”

“他先讓她為他**,然後操起他的童子軍手斧,把她大卸八塊,但你還覺得這人是她的男朋友。”

“精液有可能來自早些時候的性接觸。她是妓女,最不缺的就是性接觸。”

“也可能,”他說,“你知道嗎?他們現在能給精液定型了。當然沒指紋那麽精確,而是更像血型,能成為有價值的間接證據。但你說得對,根據她的生活方式,就算精液定型不符合一個人的采樣,也無法排除他的嫌疑。”

“就算符合,也無法落實他的嫌疑。”

“對,但肯定能讓他好好地頭痛一下。真希望她抓傷了他,指甲底下有上皮組織。這種證據向來有用。”

“可惜沒那麽多好事。”

“那是當然。既然她給他**,你會覺得她的牙縫裏也許會留下他的一兩根毛發,但麻煩就麻煩在她實在太淑女了。”

“這個也算麻煩,行吧。”

“而我的麻煩在於我居然開始相信這裏麵真有個案子了,而凶手躲在彩虹的另一頭。我的辦公桌上堆滿了我沒空看的文件,你卻逼著我來查這件爛事。”

“你想一想要是破案了,你會顯得多麽光鮮。”

“功勞都歸我?”

“總要歸個什麽人吧。”

我還要打電話給三個妓女,桑妮、露比和瑪麗露。她們的號碼寫在我的筆記本上,但我這一天談過的妓女已經夠多了。我打給錢斯的應答服務,留言請他打給我。現在是星期五的晚上,也許他在麥迪遜花園看兩個年輕人互毆,還是說他隻會去看基德·巴斯康的比賽?

我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詩,讀了又讀。腦海中,詩裏提到的所有顏色都帶著血色,鮮亮的動脈血,從猩紅色漸漸蛻變成鏽紅色。我提醒自己,唐娜寫這首詩的時候金還活著。那麽,我為什麽從唐娜的詩句中嗅到了一絲厄運的氣息?是她知道什麽內情,還是我見到了並不存在的幻影?

她沒提到金的金黃色頭發,除非詩裏的陽光指代的就是這個。我看見她纏在頭上的金色發辮,想到簡·基恩的美杜莎雕像。我不假思索地拿起電話打給她。我很久沒撥過這個號碼了,但記憶把號碼硬塞給我,就像魔術師從觀眾身上變出來一張撲克牌那樣。

電話鈴響了四聲。我正要掛斷,卻聽見了她的聲音,她音調低沉,有點喘息。

我說:“簡,是我,馬特·斯卡德。”

“馬特!頂多一個小時前我才想到過你。稍等一下,我剛進門,讓我脫掉大衣……好了。你最近怎麽樣?很高興能聽見你的聲音。”

“我過得挺好,你呢?”

“哦,情況正在好轉。一次堅持一天。”

哈,這些朗朗上口的標語。“還去參加那些活動嗎?”

“嗯哼。事實上,剛參加完一個回來。你怎麽樣?”

“還不壞。”

“那就好。”

今天星期幾來著?星期五?星期三、四、五。“我堅持三天了。”我說。

“馬特,真是太了不起了!”

了不起在哪兒?“應該吧。”我說。

“你還去參加聚會嗎?”

“算是去吧,我不確定我有沒有為整個過程做好準備。”

我們聊了一會兒。她說我們也許有朝一日會在某次聚會上不期而遇,我承認存在這種可能性。她戒酒近六個月了,她已經做過幾次見證。我說找個機會聽聽她的故事肯定很有意思。她說:“聽?我的天,你就在故事裏。”

她想回去繼續做雕塑。戒酒期間她暫時擱置了所有工作,因為她很難讓黏土按照她的意願塑造形狀。但她正在努力,嚐試協調所有事情,戒酒擺在第一位,讓生活的其他部分按自己的步伐回歸原樣。

我呢?嗯,我說,我有個案子,為一個熟人調查一件事的內情。我沒詳細解釋,她也沒逼問。對話慢了下來,裏麵有幾次停頓,我說:“總之,我就是忽然想到要打個電話跟你問聲好。”

“馬修,我很高興聽見你的聲音。”

“說不定咱們哪天真的會遇上。”

“但願如此。”

我掛斷電話,想起在裏斯本納德街她的公寓喝酒的情形,烈酒在我們的血管裏施行魔法,溫暖而甘醇的感覺淹沒了我。那是一個多麽愉快而甜蜜的夜晚啊。

你會在戒酒會活動上聽人們說:“我清醒時最差勁的日子也比酗酒時最快樂的日子強。”所有人使勁點頭,就像波多黎各人汽車儀表盤上的塑料小狗玩偶。我想到我和簡共度的夜晚,看了一圈我這個仿佛牢房的小房間,努力琢磨為什麽今晚比那個夜晚更加美好。

我看看手表。酒鋪子已經關門,但酒吧還有幾個小時才打烊。

我待在原處不動。外麵,一輛巡邏車拉著警笛駛過。警笛聲逐漸消失,時間一分一秒流逝,然後我的電話響了。

是錢斯。“你在認真做事,”他讚許地說,“我收到了報告。姑娘們都挺配合吧?”

“她們都很好。”

“有進展嗎?”

“還很難說。你在這兒撿起一塊碎片,在那兒撿起一塊,但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它們能不能拚湊在一起。你從金的公寓拿走了什麽?”

“就一些錢,怎麽了?”

“多少?”

“幾百塊。她把現金放在梳妝台最上層的抽屜裏,不是什麽藏東西的秘密地方,就是她習慣把錢放在那兒。我找了一圈,看她有沒有在哪兒藏私房錢,但我沒找到。我沒找到銀行存折或保險箱鑰匙。你呢?”

“沒找到。”

“錢呢?當然了,誰找到就歸誰,我隻是問問而已。”

“沒有錢。你隻拿走了錢嗎?”

“還有一張夜總會攝影師給我和她拍的照片,沒理由把這東西留給警察。怎麽了?”

“我隻是在瞎琢磨。你是在警察抓你前去的那兒嗎?”

“他們沒有來抓我,我是主動去投案的。對,我先去了那兒,事實上還好比他們早了一步,否則那幾百塊錢就不見了。”

也許吧,也許不會。我說:“你沒帶走那隻貓?”

“貓?”

“她有一隻小黑貓。”

“哦,對。我根本沒想到過那隻貓。不,我沒有帶走。要是我想到了,會放點食物給它吃。怎麽,貓不見了?”

我說不但貓不見了,貓砂盆也不見了。我問他去她公寓的時候貓在不在,但他不知道。他沒注意到有貓,但另一方麵他也沒有特意去找。

“再說我動作很快,你明白的,進去出來還不到五分鍾。貓有可能從我腳邊走過,而我根本沒注意到。這有什麽重要的嗎?貓又不可能殺她。”

“當然。”

“你不認為她會帶貓去酒店,對吧?”

“她為什麽會這麽做?”

“不知道,老兄。我不知道咱們為什麽在談那隻貓。”

“肯定有人帶走了貓。她死後肯定有你之外的什麽人去過她的公寓,帶走了那隻貓。”

“你確定貓今天不在她家嗎?陌生人出現的時候,動物會受到驚嚇,會躲起來。”

“貓不在公寓裏。”

“有可能是警察來的時候自己跑掉了。門打開,貓跑出去,再見了小貓咪。”

“我沒聽說過貓會帶走它的貓砂盆。”

“也許是鄰居帶走的。人家聽見它喵喵叫——貓就喜歡喵喵叫——不想看見它挨餓受凍。”

“鄰居會有她的鑰匙?”

“有些人會和鄰居交換鑰匙,免得自己被鎖在外麵,也可能是鄰居找門童借了鑰匙。”

“很可能是這樣。”

“肯定是這樣。”

“我明天去問問鄰居。”

他輕輕吹了聲口哨:“你什麽線索都要追查,對吧?像貓這樣的小事,你也像狗咬骨頭似的不肯放過。”

“案子就是這麽查的。拖屁敲門。”

“什麽?”

“拖屁敲門,”我說,拚給他聽,“是‘拖著你的屁股給我到處去敲門’的縮寫。”

“哦,我喜歡這個說法。你再說一遍?”

我又說了一遍。

“‘拖著你的屁股給我到處去敲門。’我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