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在誘因麵前,我們總有選擇

我們總是有選擇權。那誘因和我們對誘因的反應之間也有選擇嗎?答案就沒那麽明顯了。誘因和反應這兩個詞暗示了一個連續的行為,沒有猶豫、反思、選擇的空間。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就這麽容易被誘導嗎?誘因到底是怎樣影響我們的?在誘因和行為之間,是否還有其他選擇,如果有的話,是什麽?

我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攻讀博士學位時,有一種分析兒童不良行為的經典行為分析理論,叫作情緒ABC理論,其中包括誘發事件(antecedent)、行為(behavior)和後果(conseq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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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ABC理論

誘發事件是指激發一種行為的事件,該行為又導致了後果。舉一個常見的例子:一個學生沒做課堂作業,卻在畫畫。老師要求他完成作業(這個要求是誘發事件),這個學生的反應是大發脾氣(行為),最後老師做出響應,把他送到了校長辦公室(後果)。這件事用情緒ABC理論分析就是:老師的要求導致學生發脾氣,再導致孩子見校長。幾次之後,老師得出結論:這個學生的行為是為了逃避課堂作業。

在查爾斯·杜希格的嘔心之作《習慣的力量》中,他運用情緒ABC理論來培養好習慣或改正壞習慣。不同於誘發事件、行為和後果,他使用暗示(cue)、行為(routine)和獎賞(reward)來描述習慣回路的三個部分。例如,抽煙就是一個習慣回路,其中包括壓力(暗示)、尼古丁刺激(行為)、暫時的心理慰藉(獎賞)。人們在努力戒煙的時候,體重常常會增加,這是因為他們用食物代替了尼古丁。他們這種做法保持暗示和獎賞,隻改變了中間的行為。但是他們這樣做也不怎麽好,做三十個俯臥撐,或者其他任何體育鍛煉,或許比多吃東西更有效。

杜希格提供了一個簡練、生動的例子,描述了習慣中的暗示—行為—獎賞回路,他還告訴我們應該如何使用它改掉壞習慣。一個叫曼蒂的研究生喜歡咬指甲,經常習慣性地不停地咬指甲,直到咬出血。她想要戒掉這種習慣。治療師了解到,每當曼蒂感到手指有些不舒服時,她就會把手指放進嘴裏。她在無聊的時候,就會出現這種不舒服的感覺。這就是暗示:她手指上的不舒服是由無聊引起的,咬指甲是她克服無聊的行為。這種身體刺激,特別是她快速把十個指甲挨個咬掉的滿足感,就是她得到的獎賞。她渴望這種獎賞,結果養成了這種習慣。

治療師建議曼蒂隨身攜帶一張小卡片,每次她感到手指不舒服時,就在卡片上做一個記號。一周以後,她向治療師匯報說,她在卡片上做了28個記號,現在,她明白這就是她把手指送到嘴邊的暗示了,她已經準備好改變自己的行為了。治療師教給她一種“競爭反應”:遇到這種情況,就把手插在衣兜裏或者緊握一支筆,盡一切可能阻止手指進入嘴裏。最後,曼蒂學會了蹭胳膊或者用手指敲桌子,代替咬指甲給自己身體上的滿足。暗示和獎賞依然如故,但是行為發生了改變。一個月以後,曼蒂完全不再咬指甲了。她用一種好習慣代替了一種壞習慣。

我不想再過多討論杜希格習慣回路中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不論我們用什麽名字稱呼它們,是誘發事件與後果,還是暗示與獎賞;是刺激與反應,還是目標與效果,或者誘因與後果。我想改變的是中間部分:行為。習慣回路乍聽起來好像意味著我們隻需要留意身邊的暗示,然後就能自動反應,做出恰當的行為。

對個人習慣來說確實如此。但是在我們改變人際行為的時候,就平添了一層他人的複雜性。我們對誘因做出的反應不可能總是自動的、習慣的、不假思索的,作為有感情的人類,我們必然會考慮他人對我們行為的反應。手指甲不在乎我們咬它還是留它,杯中酒不在乎我們喝它還是灑它,香煙不在乎我們對它的渴望。但是在生活中,人們非常在乎我們是屈服於第一衝動(例如粗魯、殘忍、憤怒),還是遏製這種衝動,做出更好的選擇。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光靠習慣是指導不了我們的行為的。我們必須學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調整自身的行為,而不隻是按習慣做事,因為光靠習慣的風險太大了。如果我屈服於自己對尼古丁的渴望就點上一支煙,那就會傷害我自己;如果我對孩子大發雷霆,那就會傷害我的孩子。

關於改變成年人的行為,我對誘發事件、行為和後果的順序進行了修改,在其中插入了察覺(awareness),甚至可以說是警覺(mindfulness),這是一個非常短暫的時間。我的修訂版順序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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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列出了三個非常短暫的時刻:先是衝動,然後是察覺,最後是選擇,其中包括了從誘因到我們最終行動之間的關鍵過程。這個過程如此短暫,以至於我們有時候無法把它們從“行為”中分離出來。但是經驗和常識告訴我們,它們是真實存在的。

有些時候,我們會遵從本能。例如,聽到身後有撞擊聲會立即低頭保護自己。那些更機靈、警覺的人,聽到聲音後不會撒腿就跑。他們會觀察周圍環境,看看後邊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萬一還有更糟糕的事情呢?同樣的誘因,不同的反應,其中一個自動而倉促(說白了就是本能),另一個則經曆了暫停、反思、篩選。我們不是原始的海蛞蝓,用針一紮就會緊張亂動。我們能認真思考,也能把任何衝動擱置片刻,然後選擇順從或忽略它。我們做出的選擇,並非不假思索出於習慣,而是我們智慧和投入的證明。換句話說,我們付出了心力。

2007年,我曾作為周末版電視節目《今日秀》的嘉賓,接受萊斯特·赫特的采訪。在上台之前有人提醒嘉賓說,在攝像機前時間過得很快,六分鍾好像六十秒一樣飛速。此言不假。我接受的采訪很順利。事實上,我太陶醉其中了,當聽到萊斯特感謝我前來參加節目時,我竟然有點不知所措,因為這是主持人暗示節目結束的慣用說法。我簡直不敢相信,我們才剛剛開始,我還有六項內容沒有說呢。萊斯特的話誘發我產生了一股衝動:“不,讓我們繼續吧!”事實上,這句話已經到了我的嘴邊。但這是在全國性的電視台,有400萬人在看節目呢。我感到很緊張,警覺自己說出的每一個字、所做的每一個動作。在那句傻話即將蹦出我嘴邊的一刹那,我暫停下來,反思這樣做的後果。我真的想要告訴《今日秀》的主持人,我還不想結束采訪嗎?我真的想要成為賴在台上不走的嘉賓嗎?最後,我抓住萊斯特的暗示,回答道:“感謝你們的邀請。”

我敢肯定,所有人在節目最後幾秒鍾,都會看到一名嘉賓像自動導航一般的行為。他按照慣例與主持人相互表示感謝,手勢也很程式化,既沒有什麽特色,也不引人注目。觀眾不會想到,從萊斯特·赫特的提示到我做出最終選擇的那一瞬間,我的大腦裏經曆了怎樣的快速思考。雖然這看起來像是背台詞,像是很隨意或者下意識做出的反應,但事實上,哪怕是被感謝參加節目這樣的事情,我也權衡了自己的選擇。

抑製你的第一衝動

隻要留心我們就會發現,任何人登上全國性電視節目時都會更加警覺。這就是誘因的工作方式:我們越警覺,誘因就越難激發魯莽行動,即使是在最日常、最容易衝動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我們與其按照本能行動,不如放慢速度三思而後行,做出更加深思熟慮的選擇。

在重大時刻,我們已經這樣做了。當我們第一次與公司CEO開會時,我們會高度警覺,把他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手勢、每一個問題都當成誘因。在他征詢意見的時候,我們不會把第一想法脫口而出。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地雷陣,邁錯一步就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我們像外交官一樣字斟句酌,甚至提前準備如何應答。不論如何,我們都不會屈服於衝動和本能,而是會思考、選擇,然後再做出反應。

但矛盾的是,這些充滿壓力、衝動、高風險及潛在災難的重大時刻,其實並不難掌控。人們隻要知道這是表演時間,他們就會做好登台表演的準備。

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瞬間,誘發了我們大多數過分的消極反應。例如,咖啡店門前的減速帶、第二個問你為何依然單身的表哥、遛狗不清理狗屎的鄰居、進屋不摘墨鏡就和你聊天的同事、提前到場的客人、在鄰座大聲放音樂的乘客、飛機上哭鬧的嬰兒、總是調侃你糗事的朋友、站在電梯左側擋路的人,等等。

這些都是生活中的瑣事。它們每天都在發生,永遠也不會停止,且總能激起我們的怒火。

有些人能抑製住自己的衝動。或許是因為判斷力,害怕與他人對峙,或許是有其他更緊急的事情要做,但是不論出於什麽原因,總有人能化解這些衝動,忽視這些誘因帶來的煩惱。誘因如同扣動手槍的扳機,隻要槍裏沒有子彈,那就沒什麽關係。

另一方麵,有些人很容易被誘發,總是難以抗拒自己的本能。他們一定要大聲說話,這樣就造成了某些不文明的現象。這些小小的煩惱可能會讓我們對豐富多彩的生活產生一些困惑,但我們不能因此就變成《宋飛正傳》裏那些惹人生氣的角色。

更為危險的情況,是我們與家人好友之間瑣碎的誘發時刻。在他們麵前,我們感覺自己可以隨意說話做事。他們了解我們,他們會原諒我們,所以不必偽裝,我們可以衝動地表達真實的自己。正是因為這樣,在最親密的人際關係中,我們與對方因為種種誘因衝突不斷,我們怒氣衝衝地朝他們大喊大叫,和他們吵架然後摔門而去,然後甚至幾個月、幾年、幾十年都互不搭理,但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在與陌生人的交流中。

例如,你十幾歲的女兒借你的車開,兩小時後打電話告訴你車被偷了。她去便利店買零食的時候把車鑰匙落在了車上。因為這個愚蠢的錯誤(忘拔鑰匙),一個小概率事件(車被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作為家長,你會做出怎樣的反應?你的女兒沒有受到傷害。她沒有人身危險或法律風險,她是受害者。最壞也隻是你的財產受到了損失。你的第一衝動是什麽?

你可以暴跳如雷,說出“我早告訴過你……”或者“你總是這樣……”,也就是在強調:父母懂得最多,你女兒沒她自己想得那麽聰明。你也可以安慰她,問她“需要搭便車回家嗎?”你有選擇。

我這裏沒有完美答案。這通電話是一個非常強大的誘發時刻,盡管它很簡短、意外,從大局看,是一件小事。損失已經造成,從現在起,不是說大話讓孩子開心,你如何回應至關重要。這個不幸的遭遇會給你和孩子之間的關係造成更多傷害,還是會有什麽好結果?你會屈服於表達輕蔑的自然衝動,還是深吸一口氣做出更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