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環案

除了許大力的講解和打火機點煙的聲音,會議室裏一片沉靜,氣氛顯得有些壓抑。

關鶴鳴始終一個表情、一個坐姿。他的眼神依然讓人看不透,有點兒迷離,但又無形之中帶有很強的震懾力。

“下麵介紹馮木被殺案。”許大力的東北口音顯得越來越濃重,大概一開始他在努力說普通話。

1986年10月30日早上,呼河縣公安局民警馮木及其妻子、兒子被發現慘死在家中。馮木的“五四”式手槍和槍套、子彈被犯罪嫌疑人搶走。他的女兒、女婿住在隔壁院裏,他們的兩輛自行車丟失。

31日晚,警方在火車站附近發現了被犯罪嫌疑人拋棄的馮家丟失的兩輛自行車,其中一輛車的右側車把上顯現出一塊不完整的掌紋痕跡,車把芯上端左側顯現出指紋一枚。經檢驗,排除了死者、家屬、發現人以及有關人員留下痕跡的可能。

在拋車地點,技術人員提取到了一枚水靴足跡。這枚足跡與現場勘查時警方從馮木家中提取到的四枚長為二十七點五厘米的水靴立體足跡大小、起落腳部位以及前掌、腳弓、後跟反映出壓力麵的形狀均相吻合,認定為同一人所留。技術人員將這枚足跡與赫愛成被殺案犯罪嫌疑人拋棄在涵洞過水平台處的膠底農田鞋進行了比對,特征完全吻合,認定為同一人穿過的鞋。

經現場勘查認定,殺人凶器是斧子。經走訪調查,呼河縣有三家賣斧子的,其中一家出售的斧子與現場斧子形成的傷痕大小、長短一致。據店員反映,在案發前兩三天,有人買過兩把斧子。

這顯然也是一起精心策劃、周密實施的特大殺人搶槍案。犯罪嫌疑人翻牆進入院內,從窗戶向室內窺視後,從房門進入。其作案時間推斷為夜裏11點前後,作案目的就是搶槍。

犯罪嫌疑人在此之前搶得的“五一”式手槍,在打鬥中掉落後,因為還有要報複的對象,所以急於搶槍。

此人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對犯罪行為進行了精心的設計。其一,在作案工具上,從刀變成了斧子,並且一次買了兩把斧子。其二,實施犯罪後,他從現場盜走了兩輛自行車。其三,將在現場盜走的兩輛自行車拋棄在火車站附近。這些行為的目的,就是幹擾偵查視線,有意造成兩個人作案且不是呼河人作案的假象。

“為什麽要去搶馮木的槍呢?”許大力習慣於在案件介紹到**時,拋出一個問題,有點兒像電視節目中的講述人,頗能吸引別人的注意力。

“因為他熟悉馮木,知道他的家庭情況。相繼發生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被襲案件之後,呼河縣公安局下死命令,要求每個民警加強自身防範,院門、房門都進行了加固,隻有馮木家什麽也做不了。他愛人患有精神病,他家經常不鎖門。馮木本人比較瘦小,也是常年有病。犯罪嫌疑人認為他比較好對付,作案容易得手。”

可是,到底是什麽人,既熟悉馮木家的情況,又能下得去手殺他全家?既像熟人,又不像熟人。

對於羅牧青來說,頭腦轟炸是密集的。麵對一起接一起的殺人案件,她的腦海中有一個人影在晃動——身體健壯,身手敏捷,留著平頭,濃眉大眼,表情嚴肅。他穿著那個年代很流行的綠色製服上衣和藍色警褲,戴著黑色麵罩,隻露出眼睛。

羅牧青從網上搜索過“呼河大俠”。網上把“呼河大俠”說得神乎其神,什麽連殺五十多人,手起刀落,一刀斃命,再在牆上書寫“替天行道”幾個大字,然後逃之夭夭,消失在茫茫人海當中……

從剛剛的介紹來看,雖然沒有五十多人,但是一連殺了這麽多人還能擺脫警方的重兵捉拿,這“呼河大俠”似乎還真是有些門道。

許大力清了清嗓子,喝了口濃茶,繼續介紹案情。

同年12月26日傍晚6點,司法所職工祝洋下班後,騎自行車到派出所副所長童輝家串門。

在開童家院門時,他被人從身後射擊三槍,腰部兩處中彈。祝洋大聲呼喊報警,犯罪嫌疑人逃跑了。經搶救無效,祝洋於28日死亡。現勘人員從現場提取到三枚彈殼,經檢驗認定,均由馮木被搶走的手槍擊發。

偵查員在走訪時,有人反映,案發前看到一男子攀上童輝家院牆,向院內窺視。祝洋與童輝的體貌特征相近,都略微有點兒駝背。童輝平時也是騎自行車上下班,且平時下班回家的時間就在案發前後。可是,童輝當天並不在家。據調查,童輝是個“急脾氣”,說話容易得罪人。

根據現場勘驗、技術鑒定和走訪的情況分析,這是一起精心準備、守候、實施的特大持槍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報複童輝,所以祝洋是被犯罪嫌疑人誤殺的。

案發時間是傍晚6點,當時天已經全黑了,且童輝家門口沒有路燈,完全有認錯誤殺的可能。

也許是因為屢屢得手,犯罪嫌疑人沒有停止作案,而是在兩個多月後繼續行凶。

1987年3月17日晚10點,呼河縣人民法院法警劉勇生在自己家門口被潛伏在自家院內的犯罪嫌疑人從身後連刺背部兩刀。接著,犯罪嫌疑人又向劉勇生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擊中了他的左手。劉勇生舉槍還擊,退入室內。犯罪嫌疑人逃走了。

劉勇生經搶救無效死亡。

現勘民警提取到了三枚彈殼。經檢驗,其中兩枚是馮木被搶走的手槍擊發的,另一枚為劉勇生擊發。經鑒定,劉勇生所受刀傷同刺殺張阿貴全家、赫愛成的凶器形態相同,均是較鋒利的單刃刺器。從現場還提取到殘缺足跡一枚,無鑒定價值。

有人反映,案發前曾有人在白天到劉勇生家觀察。

這是針對被害人劉勇生實施的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特大持槍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於夜間持槍跳圍牆進院,目的就是殺死劉勇生。

“這就是五起案件的基本情況。”許大力介紹完情況,把自己的移動硬盤從電腦上拔下來,回到原來的座位上,端起水杯一頓猛灌。

案情介紹完了,羅牧青已經在筆記本上記錄了十多頁。

她沒有在任何一張現場照片上看到“替天行道”這樣的朱紅色大字。看來,網上流傳多年的“呼河大俠”,不過是碼字人杜撰的而已,但著實讓不少人信以為真。

如果有機會,羅牧青打算把此事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