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呼河血案 一、“呼河大俠”

原定最後一站才到龍江,但結合各地的工作安排,九案偵辦組臨時調整了行程。

3月23日晚上七點多,飛機抵達成濱機場。

龍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政委徐佳良人高馬大,若是在冷冰器時代,他應該是一員類似關老爺的猛將。徐佳良提出先去總隊食堂吃飯。

關鶴鳴說:“不用,飛機上吃了。”

一起往中巴車上走的時候,徐佳良看了羅牧青幾眼。在他的印象中,關鶴鳴出門辦案從來不帶女的,除非這個女的有什麽過人之處。可是,沒人介紹羅牧青的身份,他也不好多問。

徐佳良把大家帶到賓館,分別給關鶴鳴和邱實了一個文件袋。

發到羅牧青的時候,他停住了,看了看關鶴鳴。

關鶴鳴沒表態,但徐佳良懂了,把最後一個文件袋遞給了羅牧青。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在刑偵總隊的會議室,人員到齊了。

徐佳良政委手裏拿著厚厚的一遝文字材料。他沒有照著念,而是慢條斯理地說:“部刑偵局讓我們報疑難積案,我們龍江最難的就是‘呼河血案’,所以就報了它。2004年研究過,沒研究透。當時的辦案民警去世的去世,離任的離任,沒有一個在崗的。說實話,這樣的案子放到現在,誰都不願碰。不過,這次再拿出來,這人是死是活,還是想有個結論。”徐佳良的態度挺明確,說話也是直來直去。

他深吸了一口煙,從鼻子裏冒出來兩道灰白色的煙霧,眼睛輕輕地眯著,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

九案偵辦組的幾個人都不吸煙。相對一大屋子煙民,他們顯得有點兒孤立。

這個係列案件,在公安機關的名稱是“呼河係列殺人案”。人們對這個名字可能有些陌生,但要是說起這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呼河大俠”,恐怕就人盡皆知了。

羅牧青在想,“呼河大俠”這稱呼聽起來是挺神秘威風的。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呢?為什麽會被冠以“大俠”的名頭呢?

呼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許大力打開電腦,開始結合PPT詳細介紹這個係列案件。

案件發生在1986年7月7日至1987年3月17日。這個“呼河大俠”一共作案五起,造成十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四十歲出頭的許大力,也是半路接手這個案子,算是經辦此案的第三代警察吧。目前,在刑偵大隊裏,他就算是最了解這個案子的人了。他東北口音濃重,嘴唇很厚,一張嘴就像是在說書,抑揚頓挫,十分健談。

1986年7月7日深夜,呼河縣許堡鄉派出所民警張阿貴和妻子以及長子、長女被人用刀殺死,次女被刺成重傷。張阿貴佩帶的“五一”式手槍和十餘發子彈連同槍套、警用製式腰帶被犯罪嫌疑人搶走。

經勘驗,在現場的棉被上提取了一枚清晰完整的血足跡,係犯罪嫌疑人所留,長二十七點五厘米。經鑒定,是膠底農田鞋底紋。據此推斷,犯罪嫌疑人身高應在一米七五左右。經現場勘查,殺人凶器是單刃刺器,判斷為一人作案。

張阿貴在案發三四天前到縣醫院照顧病人,於案發當晚9點剛搭乘一輛“解放”車返回。他先是到住所附近的小飯店吃飯,然後回家。曾有目擊者反映,有一輛紫紅色兩輪摩托車停在飯店附近。騎車人向飯店裏張望,形跡可疑。

綜上,警方推斷,這是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精心實施的特大殺人搶槍案件。現場沒有明顯翻動,就連張阿貴衣袋裏的一百多元錢都沒有被拿走。

張阿貴九歲的次女是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但是她什麽也說不出來,隻說“我爸媽昨天晚上幹仗了”。

大屏幕上,依次閃過四具屍體、屍檢過程、作案工具和現場物品照片等。

羅牧青坐的位置,離大屏幕隻有一米多遠。那些血淋淋的場景撲麵而來,湧進了她的眼睛。

她的下意識反應是,眼睛迅速逃離屏幕,可是她的心告訴她,不能這樣做,自己是專職記者,要聽清、看清、記清每一個細節。

邱實看起來十分投入,不時地往筆記本上記錄著要點。

關鶴鳴斜靠在椅背上,看著屏幕,若有所思。

“犯罪嫌疑人搶完槍要幹什麽呢?”許大力自己發問,又自己回答,“繼續殺人。他殺的都是什麽人?都是政府公務人員。”

同年10月13日晚上7點,房管所所長赫愛成下班回家後,與妻子趙豔和前來串門的鎮中學教師馮衛民一起閑談。7點30分左右,赫愛成發覺房屋南側的菜園裏有異常情況,便出去查看。

這時,隱藏在房屋西側牆角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向他開槍,赫愛成腹部中彈倒下。犯罪嫌疑人飛身撲上去,向他連刺四刀。趙豔、馮衛民聽到槍聲和赫愛成的叫喊聲後,出去將他抬到了屋內。

犯罪嫌疑人擊發槍支時,發現卡殼。住在東院的鄰居田大慶聞聲趕到,在赫家西屋給鎮政府打電話時,犯罪嫌疑人處理完卡殼問題,進入屋內走廊,向田大慶開了一槍,擊中腹部。

當犯罪嫌疑人轉身將槍口對準東屋時,槍再次卡殼。馮衛民用木凳將槍打掉,犯罪嫌疑人逃跑了。赫愛成當場死亡,田大慶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當月18日,民警走訪得知,趙家樓村村民於14、15日早晨,在涵洞過水平台上看見一條藍褲子、一雙農田鞋、一個手槍套。經打撈和查找,獲取了煙色針織滌綸解放帽一頂、深藍色脖套一個、灰色滌卡製服上衣一件、正一號的確良藍色警褲一條、四十二碼膠底農田鞋一雙、白色粗線手套一雙,還在藍色警褲的褲兜內發現了一枚彈殼。

經檢驗認定,犯罪嫌疑人被打掉在現場的“五一”式手槍是張阿貴被搶槍支。由此證明,衣物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後拋棄的物品。

的確良藍色警褲上扣子的縫法較為特殊,即加固第一針時留出一個線頭,加固到最後一針時也留出一個線頭,然後把兩個線頭結在了一起。地上的農田鞋鞋帶的係法帶有部隊的特點。經查,的確良藍色警褲為服裝廠生產的計劃外民用產品,可以對外銷售。

據目擊者證實,有犯罪嫌疑人一名,蒙麵,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犯罪嫌疑人拋棄衣物的涵洞與案發地相距四公裏,路況不太好,僅能步行、騎自行車或騎兩輪摩托車通過。

“殺害張阿貴是為了搶槍。那麽,為什麽要殺赫愛成呢?為了報複。”許大力說,“講到這裏,大家就會產生一個疑問:犯罪嫌疑人與赫愛成之間到底有什麽深仇大恨,才會導致他謀劃如此精密、下手如此狠毒呢?”

許大力拋出了一個關鍵問題。

此時的羅牧青已經聽得精神高度緊張,感覺眼前像閃過了一幕幕場景:遭遇、開槍、補刀。這名蒙著麵的犯罪嫌疑人頭腦清楚、動作麻利、下手毒辣,實施過程短,達到目的快。難道是經過正規訓練的人嗎?

“可能當過兵。主要依據是:他的鞋帶係法和他對槍支卡殼故障的處理。”許大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