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昨日之晨,餘仍如昔日與君合居培克街之例,取一日中本埠發行之各種日報,令書記密司脫趙,助吾閱之,細檢其有關探案者,剪下粘諸一巨冊之上,以備後日查閱。

顧各報紙中,西報所記,滿紙歐戰消息,幾無一字與吾業有關;華報則以帝製問題及滇中戰耗占其大部分,其一小部分之“地方新聞”,亦無非流氓拆梢[90]、小竊攫物,以及男女均屬無恥,公堂斥退不理等語,更求諸廣告,亦但有戲院及藥房鼓吹營業之言,無可注意。

於是吾乃氣極而歎,語密司脫趙曰:“貴國人士,何奄奄無起色乃爾?十年以還,無論政界、學界、軍界、實業界,從未聞有一出人頭地之人,足以驚動世界者;其為庸碌無能,姑置不論,即就作奸犯科論,並雞鳴狗盜之屬,亦未聞有一精於其技,足令吾輩稍動腦筋者。是亦深可為貴國人士羞矣。”

密司脫趙笑曰:“先生嚐見窘於下走[91],下走之調皮功夫,自謂堪稱不惡,先生豈忘之耶?”

餘無可置答,卷去其報,取事之未了者治之。

下午三點鍾,郵局遞來一函。餘啟之,見中有一箋,作草書,蜷曲如蚓,墨沈[92]淋漓,幾於不辨字跡,一望即知作函之人,必罹非常之厄,急於求拯,於倉促中書之。書曰:

大偵探、大俠士、救命王菩薩福爾摩斯仁兄大人鑒:

速來拯我於厄!我今落奸人之手,生命、財產,兩不能自保,脫君能發其慈悲之心,撥冗來此一行者,或猶有一線之希望。

吾家雖非富有,然綜計動產、不動產,為數亦在百萬金之上。君苟能拯我命而保我財者,我必以財產之半為君壽。

我現在楊樹浦北王家村一破廟之內,奸徒十數人,方合力逼餘,且出危詞恫嚇,謂至今晚六時,尚不允其要求者,吾必無幸。故吾今特作哀詞懇君,務於六時以前抵此,出餘水火。

來時可騎一馬,手牽一羊,切不可坐馬車,此係餘體察情勢,為君籌劃之妥策。君苟依此行事,必獲成功,否則不特餘不可救,即君亦必處於危險之中也。

受難人 涕泣謹白

餘讀已,鑒其情詞懇摯,惻隱之心不覺油然而生。然書中不許我乘車而令我騎馬牽羊,則思之再三,終不能得其所以。但彼既有是言,又言非如是必罹危險,則其中必有正當之理由,吾不妨如言行事。

此時已三點一刻,餘乃略事摒擋[93],至三點半,遂騎馬牽羊而出。

羊項係一鈴,每行一步,則鈴聲鏘鏘震耳。所以如是者,因吾平時每出探案,必坐馬車,車既有人控禦,吾乃得借車行之餘暇,思索案情。今獨自騎馬而行,既恐因思索過甚而入睡,又恐羊落馬後,見竊於偷兒,乃不得不用此鈴,使兼有醒神、防賊之用也。

北行久之,行過楊樹浦,地由繁華之市鎮,一轉而為鄉村景色。舉目一望,但見蒼天如洗,作穹圓形。遠遠天地相接之處,村落離離,間以青蔥之古樹,與地上嫩草相映,一碧乃無涯涘[94]。

顧馬路已盡,易以羊腸曲徑,馬行其上,頗以為苦,然至此吾乃大悟,知彼求助於我之人,所以令我騎馬而不乘車者,蓋恐馬車至此,已不能前,非馬無以代步也。

然轉瞬間,餘無意中偶一回顧,而馬後之羊,已不知所往,手中但餘一繩,然鈴聲仍鏘鏘然,隨馬蹄“嘚嘚”之聲以俱響。

餘大奇,下馬視之,則羊已被竊,而鈴則移係於馬尾之上也。餘乃大窘,自責不應疏忽若是,致喪吾羊。

正懊喪間,有村兒三人,科頭[95]跣足[96],鼻涕長垂,自後跳躍謳歌而至,一見餘,即有一兒呼曰:“阿狗、阿福,速看此洋人作怪,人家懸鈴於馬項,此人獨懸於馬尾,可見洋人必從肛門中吃飯也!”

其旁一兒名阿狗者,立以手卷其口曰:“金生,汝奈何不畏死,敢開罪於洋先生而稱之為‘洋鬼子’耶?”

阿福亦曰:“狗哥之言是,吾聞嬤嬤言,本國人盡可欺,盡可侮,若得罪外國人者,死無日矣!”

金生方欲置辯,餘即曰:“阿狗、阿福、金生,汝等曾見吾羊否?”

阿狗曰:“鄉下羊甚多,汝羊上又未寫字,誰能辨得孰是汝羊?”

阿福曰:“吾儕來時,似見一人,手牽一羊,向南疾走,不知是否?”

餘急問曰:“羊何色?”

曰:“白色。”

曰:“是矣!阿福,爾度此牽羊之人,此時已抵何處?”

阿福曰:“至多不出半裏。”

餘即自袋中出小銀幣三,分予三人,曰:“汝等代我守馬,此馬已老,不能疾走,吾自往追之,果追得吾羊者,當各加給小洋一角。”

三村兒大喜。

吾亟返奔,循原路以覓羊,直至楊樹浦橋,而羊終不見。出表視之,則已四點半鍾,勢不能再追,隻得折回。及抵下馬處,則三村兒已不見,吾馬又失矣。

吾恨極,頓足狂罵,冀村兒聞聲,懼而返我之馬,乃呼喚良久,卒無應者,不得已,徒步而前。

行百十數步,忽聞嚶嚶哭聲,出自路旁。餘回目視之,見路旁有一井,一少年類商店學徒者,方伏井欄而哭,聲極哀慘。

餘斂足問之曰:“少年人,爾何事而哭?”

少年昂首視餘,淚沈被麵,嗚咽曰:“先生救餘一命!”

餘曰:“爾命尚活,何事需救?”

少年曰:“吾雖活,不救則死耳!吾為錢店學徒,今日往鄉收賬,綜計所得,可五百餘金,盡納一皮包中。歸途行至此,便急,置皮包於此井欄之上,思解褌以泄,乃置之不慎,一脫手而‘撲通’一聲,皮包已墜入井底。雖井不甚深,井中之水,亦不過尺許,而吾不擅入井之技,不敢撈取,故急極而哭。果此皮包終不能撈得者,吾既無麵目以見店東,亦唯有投井以死耳!嗟夫!先生,爾苟能救我一命,不特吾感激殊恩,願分百金以為君壽,即吾父吾母,以至於吾祖吾宗,亦必永永銘感也。”

餘曰:“可!吾為汝撈之。此時尚未及五點,去吾治正事之時可一點餘鍾。吾當於二十分鍾之內,為汝畢此事。”因去外衣,及硬領、鞋褲之屬,而以背帶褲帶,與吾手中所餘羊繩之一段,聯接之,令少年縋吾下井。

及抵井底,餘方屈躬就水中捫索皮包,而少年忽以繩端係於井欄之上,攫吾衣服,大笑疾走而去。

吾心知受愚,力即緣繩而上,則少年已杳不知所之矣。

嗟夫!華生,吾向來探案亦間有失敗,然終未有一點鍾之內,連續失敗三次如今日者。而且當茲春寒料峭之天,衣履盡失,所餘但有單薄之襯衫。吾雖血熱如沸,以救人利物為懷,而寒氣直迫吾身,亦遂使吾有“行不得也哥哥”[97]之歎。然而時既促迫,去家複遠,吾前,固當冒寒以行,吾歸,亦寧能於俄頃間置備衣履?冒寒一也,計不如前。

意既決,遂前行裏許,果抵王家村。村不甚大,但有人家三五,窶人居之。村之北隅,一破廟矗立,廟前二十步外,適有矮樹一叢。

吾以此時僅五點二十分,去六點尚有四十分,而此廟中之內容何若,吾尚茫無所知,苟貿然徒手以入,萬一奸徒眾多,勢必無幸,因隱身於此矮樹叢中,以枝葉自蔽,借窺廟中情況,俟得有把握,然後著手。

俟久之,即見無賴少年五六人,自內嬉笑而出。

其一人狀最穢鄙,麵目最凶惡者,先破吻作獰笑曰:“今日之事得手矣。限彼六點鍾,苟至六點鍾而猶不肯明告者,且看吾曹手段如何!”

又一人麵白,短發鬅鬙[98],覆其後頸,衣皮領大衣,口噙雪茄,笑曰:“老大之言是。今姑往村店中喝酒去,俟酒醉歸來,再行……”

言至此,又一戴便帽、著短衣者曰:“趣低聲言之,獨不懼隔牆有耳耶?且今留老五守俟於此,老五性戇,又好睡,弟兄們亦慮其誤事否?”

老大曰:“否!必不誤事!試思彼既見縛,又有老五守之,詎能有變?”

數人且說且走,至此語聲已遠,不能複辨。

餘於廟中情況,亦已探知一二,因立自矮樹叢中趨出,竟入廟門。

門內一肥臃之人,阻吾曰:“若來何事?不懼死耶?”

餘知其人為老五,戇而好睡,立出巨聲叱之曰:“狗!若輩幹得好事!今當捉將官裏去矣!”

老五一聞是言,果駭而思遁,餘急捉其臂,推之仆地,取廟門一,壓諸其身,語之曰:“汝其速睡,睡則不罪汝,不睡者,吾手槍可立貫汝胸也。”

老五果懾服不敢動,未三分鍾,“呼呼”之鼾聲,已出自廟門之下矣。

於是吾大喜,徑入,見佛殿之前,柱上縛一人,為狀至堪憫惻,見餘至,熟視有頃,即曰:“君為福爾摩斯先生否?”

餘曰:“然!君即求救於鄙人者否?”

曰:“微君來,吾命盡今夕矣。君誠吾之第二天也。”

餘乃釋其縛使下,且問其何以見窘於此。

其人曰:“此事言之甚長,非一二小時能盡。今當亟圖逃命,隻能述其梗概。吾姓李,所居在李家村,去此不過十裏。家中薄有資產,於一鄉中稱素豐。自吾祖至吾,均以珠寶為業,除上海、北京、漢口三處,各設一珠寶店而外,家中所藏珠寶,亦複不資。凡最貴重之物,置之繁熟之區,易招匪徒注意者,吾必移藏家中,至有主顧時,歸家取之,如是者蓋已曆有年所矣。三日前,餘在上海肆中,忽來一英國貴婦,聲言願出現金百萬,收買上海全埠中最貴重之珠寶鑽石,囑吾盡出所藏,聽其自擇。吾以肆中所具者,都係次品,上品鹹在家中,允其次日送至彼旅邸中備選,己則立即歸家,盡去數十年來精選之物,分二箱盛之,箱外籠以火油之箱,俾見者不辨其為珍珠。綜計所值,其數蓋在五十萬金以上也。”

言至此,餘恐惡徒掩至,眾寡不敵,即曰:“汝可簡約言之,不必如此詳盡。”

其人乃曰:“吾生於貧賤,幼有勞苦。昨日之晨,吾自負兩箱,行至此間,擬入內少息,而回顧後方二三十步外,乃有無賴多人,方竊竊私議,意似延涎吾箱中之物。吾乃大窘,恐一落彼輩之手,不特吾五十萬金之珍寶不能自保,即吾一條小性命,亦在不能複活之列,因趨入廟中,置二箱於妥密之處,意圖竄逸。而布置甫完,諸無賴已一哄而進,執吾而縛之,堅叩寶藏何所,餘不答,則一麵就廟中尋覓,一麵出嚴詞威迫,謂苟不明告,必置吾死地。吾遊移再四,乘間作函告君,乃能遇救,然君苟遲一刻至此者,吾命殆矣!”

餘曰:“幸不辱命!今為時已促,唯有速遁,方可自保,爾寶物究藏何處?速往起之。”

其人曰:“爾馬爾羊,亦帶來否?”

餘曰:“惜已於中途失去,今唯有一人兩手矣。不知亦有需用馬羊之必要否?”

曰:“吾所以囑君帶馬者,恐君力難任重,不能負此兩箱耳。”

餘曰:“否!小子頗有膂力,即兩箱重至百斤,吾亦能負之以行。需羊又如何?”

其人曰:“華生筆記中,不嚐有《藍寶石》[99]及《剖腹藏珠》[100]二事(見《全集》第九、第三十三兩案)耶?今之羊,亦即昔之鵝與拿頗侖像耳。”

餘曰:“吾輩不為狗盜,安所用此?”

其人曰:“為審慎計,不得不爾。蓋吾有一珠,為稀世之珍,值三十萬。吾視之較箱中之物尤重,擬置之羊腹之中,則足下攜箱逃遁時,箱即見劫,珠猶可保。此因箱中物僅值二十萬金,益之以珠,始值五十萬也。”

餘曰:“馬羊之用,僅止此耶?今無馬羊,吾亦能任其事。今趣告我以寶箱之所在,且以珠授我,我願以一生之名譽為保證,為君慎護各物,百無一失。”

其人乃至屋角瓦礫堆中,撿出一紙包,解包,出一白色巨珠授我曰:“此即價值三十萬者。君可含諸口中,則不幸見窘於無賴,亦必無恙。若藏諸身間,則一經搜檢,珠落奸徒手矣。”

餘如言,依含橄欖之式,含諸口中。

其人又言曰:“吾膽甚怯,恐奸徒即來,今遁矣。寶箱在屋後溷[101]中,汝速往撈之,明日當至貴公館中奉謁也。”

嗟夫!華生,吾為偵探數十年,巨細案件,所辦奚止數百,而此掏溷之事,吾有生以來,實以此為破題兒[102]第一遭。

當吾著手掏之之時,其臭味之惡,直足令吾嘔死,而吾以此案預約之酬金,有五十萬之多,大利所在,不特不以為臭,且以為甚香。足下研究哲理,當知金錢一物,有改變香臭之能力,乃世界一種不可移易之社會的哲理也。

寶箱既得,餘恐無賴輩蹤至,立即以左右手分攜之,疾走而逃。行有時,抵楊樹浦橋,自念已入安境,有巡捕可資保護,始徐徐而行。

乃不及一裏,即見巡捕二人,自餘對麵荷槍坌息[103]而來,見餘不作一語,遽扯吾肘,捉吾領,用洋銬械吾手,擁吾至巡捕房中。

吾大愕不解,而堂上高坐之三道頭[104]巡捕,複高聲叱我曰:“惡賊!汝膽敢攫取福公館之寶物耶?今已被擒,知罪否?”

餘曰:“小子保護他人耳,何嚐攫人之物?”言時,因口中含珠,聲音不清。

三道頭問曰:“汝口中尚有何物?”

餘曰:“並無他物,一橄欖耳。”

三道頭不疑,餘乃曰:“所謂福公館者,果誰氏之公館耶?”

三道頭曰:“大偵探福爾摩斯老爺之公館耳!”

餘曰:“呸!汝豈不識乃翁?乃翁即福爾摩斯。”

三道頭曰:“觀汝不著外衣,而兩手各攜一糞穢之箱,直外國小流氓耳!乃敢冒充福老爺耶?”

餘方欲置辯,適又有一三道頭,自外而入,向吾諦視有頃,即曰:“密司脫歇洛克·福爾摩斯,君何以在此?”

餘視之,老友萊斯屈萊特[105]之高足也,即與點首為禮。

堂上之三道頭,亦遂改容相向,稱吾為密司脫,且問:“何以狼狽至此?”

餘告以故,相與啟寶箱觀之,則其中悉係瓦礫。又以口中所含珠,微有苦味,取出視之,乃一廣東臘丸。丸上有一細孔,黑色之液,方自孔中外流,察之,巴豆[106]油也。

餘方氣極而叫,忽覺腹中暴痛,“噗嚕”一聲,木穉液[107]既滿漬褲中。

於是兩三道頭前曰:“福先生病矣,速送之歸。”遂為吾雇一車,送餘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