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小案

像人員失蹤這樣的尋常小案,公安局刑偵科是絕對不會立案偵查的。就是派出所,一般也是登個記,在網上發一則尋人啟事而已;絕不會再花費時間去查尋。因為那往往是徒勞無益的事情,也許過了幾天或是幾個月之後,失蹤者就會主動與家裏聯係……然而,這一天,獵神何釗卻一反常例地接受了一件失蹤案,決定對它立案偵查。

這天上午,趙憶蘭將一位二十八九歲的漢子帶到何釗的桌旁,向他介紹說:“這是我中學時的同學,華立廣告公司的副總董誌堅。他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失蹤案想請求我們幫助。”

“失蹤案?”何釗不覺皺了一下眉頭,為自己的助手帶來這麽一件芝麻綠豆般的小案而感到不悅,但他很快就壓抑下了這一情緒,打量了對方一眼,客氣地請他坐下,說,“請說,是一個什麽樣的案子?”

董誌堅遲疑了一下,這才敘述說:“失蹤的是我公司的首席設計師吳世民。由於吳世民是一位貓頭鷹型的人物,習慣於夜間工作,常常一幹就是一通宵,白天則悶頭睡覺;因此,公司特許他在家中工作,無須每天來公司上班,隻須按時將他設計出來的作品發送到公司就行。他也不負公司所托,總能按時送來作品,從不延誤。然而,這一次他卻接連延期幾天,既不與公司聯係,也沒有將設計作品發來。我打電話去詢問,接電話的卻是他的妻子黃愛珍。他妻子說她丈夫工作了一個通宵,剛睡下,不便打擾。待他睡醒,她會通知他,要他立即與公司聯係。但我等了兩天,也未見他來聯係。我於是又打了一個電話去詢問,誰知這一次他的妻子卻說他失蹤了。我聽後一驚,連忙趕到他家去詳細詢問。他的妻子說前天晚上小兩口吵了一架,她丈夫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了……”

何釗聽到這裏笑了,說:“夫妻吵架,負氣出走,這種事情幾乎每天都有,實在太平常。也許,過不了一兩天,你的那位設計師就會自動回家。”

“不,不,事情並不是這麽簡單。”董誌堅連忙辯解說,“因為急需這份設計,我由他妻子帶領著去了他的工作室,打開他的電腦進行搜查,結果隻尋找到這項設計的開頭一部分,大部分還沒有做。工作日期記錄的是本月六號,離現在有一個多星期了。也就是說,在這一個多星期裏,他根本就沒有工作。這不是他的作風。”

“唔,這事是有一點蹊蹺。不過,你還是去一趟當地的派出所吧,像這樣的尋常小案,我們實在不能受理。”何釗說。

“不不不,派出所我已經去過了。他們根本不予重視,隨便問幾句,往本子上登記了一筆就完事了。”董誌堅說。

“但這實在不屬於我們的工作範圍……”何釗為難地說。

“這我也知道,但你們若也撒手不管,這案子就永遠查不清楚了。

吳世民身在何處,是死是活也無從知道了……幫幫我們吧!我們公司的設計事小,但一個人的生命事大……”董誌堅懇求說。

“老師,我們就幫助一下他們吧!你看,這吳世民的失蹤也實在蹊蹺。再說,這幾天我們手頭也沒有什麽案子,歇著也是歇著,不如就幫他們一下吧!”趙憶蘭忽然插嘴勸自己的老師說。

“一年到頭案子不斷,好不容易逮著個空當休息休息,你倒嫌歇得慌了?”何釗不覺笑了,說罷他想了一下,終於點頭應允說,“好吧!看在你的麵子上,我們就抽空幫你這位老同學去查一查。但有一點要事先說明,這個案子實在太小,是不能正式立案的。”

“行!隻要您能出手,怎麽樣都行。”董誌堅興奮地說。

送走董誌堅以後,何釗笑著對趙憶蘭說:“這個案子是你攬來的,你說吧,我們該從哪裏下手?”

“那還用說,當然是去找吳世民的妻子,弄清楚他失蹤的過程。”趙憶蘭回答說。

吳世民的家在東風路一個名叫風雅居的小區內,是一套位於八樓的三室一廳的住宅。室內布置優雅,纖塵不染。

吳世民的妻子叫黃愛珍,二十八歲,高挑瘦削,眉目清秀,是一家婚紗公司的攝影師。一待何釗說明來意,她立即兩眼含淚,憂傷地敘述說:“怎麽說呢?前天晚上,我和我男人吵了一架,吵後他竟一句話也不說地負氣出走了,至今也沒有回來。”

“尋找了嗎?所有的親戚朋友以及熟人那裏……”何釗問。

“當然找了,所有的熟人那裏都打電話去問了,誰也沒有見到過他。”她說。

何釗點點頭,又說:“能告訴我,你們是因為什麽而爭吵起來的嗎?”

“其實也沒有什麽大事,隻是兩人都不願服輸,你一句我一句地愈吵愈凶……唉!我真沒想到他竟會氣得摔門而去,並且至今不歸。要是知道,我就會讓一步,服一個輸,絕不會讓他負氣而去。”黃愛珍說。

“那麽,你們吵架的事別人知道嗎?我是說有沒有人能證明?”

“證明?這夫妻吵架還要有證明嗎?”她聽後一怔,但隨後就想了起來,迅速回答說,“對了!我們吵架的聲音很大,左右鄰居一定會聽到,他們可以做證。”

何釗點點頭,轉身對趙憶蘭說:“你去問一問左右鄰居,看看他們前天晚上是否聽到這裏的吵架聲?”

“好的。”趙憶蘭說著就走了出去。

“還有一個問題想問問你,據你丈夫公司的副總說,交給你丈夫的那份設計隻做了一小半,也就是說在這一個星期之內,你丈夫什麽也沒有做。你知道這是為什麽嗎?”待趙憶蘭出去以後,何釗又問。

黃愛珍抬頭驚訝地看了他一眼,說:“這我哪兒知道?我也是與他們的那個董總一起打開我丈夫的電腦後才知道的。”

“事前你丈夫他難道就沒有一點暗示嗎?”何釗追問說。

“對了。”黃愛珍想了一下,終於點頭說,“不錯,我想起來了,那幾天他曾經抱怨過,說他再也找不到靈感了。我想,這也許是他為什麽沒有完成設計,也是他的脾氣為什麽會變得如此暴躁的原因吧?”

“唔,原來是這樣。”何釗點頭說。

趙憶蘭很快就回來了,她告訴何釗說:“左邊鄰居家無人。右邊鄰居家有一位老奶奶。老奶奶雖然六十多歲了,但卻耳聰目明。她說前天晚上隔壁這家確實有人吵架,吵得還挺凶的。不過她又說,已經有好多天沒見著這家的男人了,因此,前天晚上吵架的是不是他們夫妻倆,可就不好說了。”

“笑話!不是我們夫妻倆,難道還會有別人來我們家裏吵架不成?”

黃愛珍說。

“可是,她說已經有好幾天沒有見著你的男人了,這又是怎麽一回事?”何釗問。

“這又有什麽?你知道,我男人是一個夜貓子,習慣白天睡覺夜裏工作,平常很少外出。有時工作累了,出去溜達溜達,調劑調劑精神,也都是在夜裏。老奶奶見不著,也是常情。對了,一樓的廳堂裏安裝了攝像頭,進出電梯都會留下錄像。你們去管理處把錄像拿來看看,不就清楚了。”她說。

“唔,不錯,不錯。趙憶蘭,你立即去管理處把這幾天,不,把這個月的錄像都調來。”何釗說。

“好的,我這就去。”趙憶蘭回答說。

沒有多久,趙憶蘭就拿著一盤錄像帶回來了。

何釗立即將錄像輸入電腦,開始一天一天仔細地查看起來。很快,他就從最近幾天的錄像裏找到了幾段吳世民的錄像,最後一段是前天他走出電梯,向樓廳的出口走去的錄像。在這之後,就再也沒有見他回到樓廳走進電梯的錄像了。何釗不覺歎了一口氣,點頭說:“不錯,你男人確實是在前天,也就是本月十三號晚上九點多鍾離家出走,從而失蹤的。我們接受了他們公司的委托,會設法去幫你尋找。”

從吳世民家出來以後,趙憶蘭問何釗:“老師,下一步我們應該怎麽做?”

“你說呢?”何釗反問道。

“按照以往的做法,一是去機場、車站排查,看他是否已經出境,去了哪裏?二是在全市的旅社、賓館以及公寓進行排查,看看他是否入住了這些地方?”趙憶蘭回答說。

“不錯!我們就兵分兩路,你負責去機場、車站排查;我回局裏去發一個通知,要各派出所組織人力去下屬所有的旅社和賓館進行排查。

明天到局裏碰頭。”何釗說。

由於排查的範圍廣,費時費力,直到第二天下午趙憶蘭才趕回局裏。她向何釗匯報說:“機場和鐵路都實行了實名製,加上又有先進的智能設備,盡管航班和列車的班次很多,卻也沒有花費多少精力就都查清楚了。隻是長途汽車比較麻煩。他們沒有實行實名製,開往各地的車次又多,一天有幾十班,要一輛一輛地仔細查看旅客登車時的錄像,這可真把我給累壞了。”

“但你並沒有被難倒。”何釗笑著說。

“那是當然!”她說。

“那麽結果呢?他應該沒有出境吧?”何釗說。

“被你說中了。哪一班航班、高鐵、綠皮車以及長途汽車的旅客中都沒有吳世民。他沒有出境。”

“各派出所協查的結果也都發來了,全市兩百多家旅社、賓館和公寓也都沒有吳世民入住的記錄。”

“這麽說,他竟在這個城市裏蒸發了!”趙憶蘭說。

“也還有三種可能,其一,他借宿在一個熟人的家裏。這個熟人受他所托,在為他保密。”何釗說。

“這不可能。他既沒有犯事,又沒有欠債,幹嗎要鬼鬼祟祟地躲藏起來?”趙憶蘭說。

“其二,他借宿在一個新結識的朋友家中。這個新朋友是一個他所有的親友都不認識的陌生人。”何釗繼續說道。

“這也不可能。當今的社會,又有誰會把一個陌生人留宿在家中?”

趙憶蘭說。

“其三,就是吳世民並沒有離家出走,他仍然在自己的家中。”何釗最後說道。

“這更不可能。他那晚離家出走的錄像我們都看過了。”趙憶蘭說。

“錄像嘛,也不能全信……來!我再給你看兩組錄像。”何釗說著把趙憶蘭帶到電腦前,指點著熒屏裏的兩組錄像,說,“這是我從帶回來的那盤錄像帶裏選載下來的兩組錄像。第一組是一個多星期前吳世民的幾段錄像,第二組是這幾天吳世民的三段錄像。你仔細看看,它們有沒有什麽不同?”

趙憶蘭仔細看了看錄像,搖頭說:“看不出,有什麽不同?”

“你仔細看看他們的衣著。”何釗說。

趙憶蘭又仔細看了看,說:“不錯,是有些不同。第一組的幾個錄像都沒有戴帽。第二組的三個錄像卻都戴了一頂鴨舌帽。”

“不錯!帽子。問題就在這帽子上。”何釗點頭說,“你看,現在還沒有到戴帽子的季節,這幾天天氣也沒有轉冷,他怎麽就戴起帽子來了?”

“難道是為了掩蓋什麽?”趙憶蘭說。

“不錯,就是為了掩蓋什麽。”何釗接著侃侃而談地說了起來,“在你外出調查的這段時間裏,我去黃愛珍的單位調閱了她的檔案,發現她畢業於我省的某一所藝術學校,畢業後在我市的地方劇團工作了兩年,任職服裝保管員;後因劇團不景氣,工資低,便離開劇團,跳槽到她現在的婚紗公司擔任攝影師。

“你看,藝術學校、劇團、婚紗公司,這三者之中有一個共同的職業,或者說是共同的技術,那就是化妝。”

“化妝?”趙憶蘭重複道。

“不錯,化妝。”何釗繼續說道,“黃愛珍耳濡目染,一定也學會了化妝,即便不夠精通,也一定掌握了化妝的基本技巧,完全能把自己裝扮成她丈夫的模樣。隻有一樣,那就是她那女人的長發不好處理,所以要戴上一頂帽子,用帽子來遮蓋住它。”

“那恐怕不行吧?”趙憶蘭懷疑地說,“黃愛珍是一張瘦臉,她丈夫吳世民是一張圓臉,要把自己裝扮成丈夫的模樣,那得往臉頰上貼上多少麵團或是塑膠?帶著那麽厚的兩塊假肉,別人一眼就看破了。”

“不錯,帶著那麽兩塊假肉是騙不了別人的,但卻可以騙過攝像機,更何況是那種較遠距離的拍攝。影視劇裏那些演洋人的演員,他們的高鼻子都是假的吧,但拍攝出來的影視劇裏,卻都像是真的一樣。”

“就算黃愛珍她能裝扮成丈夫的模樣吧,但那天晚上他們夫妻倆的那一場吵架呢?那可是他們的左右鄰居都聽得清清楚楚的事呀。”

“不錯,還有那一場吵架的事需要甄別一下。”何釗點頭說,“你再去跑一趟風雅居,問一問他們家的鄰居,一個星期前他們夫妻倆是否也吵過一次架,像這次一樣,吵得挺凶的。”

“不用再跑一趟,我這裏有他們鄰居的電話號碼。”趙憶蘭說著拿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接著又打開了免提。

“喂!誰呀?”手機“嘟嘟嘟”地響了一陣之後,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喂,您是吳世民家的鄰居蘇老奶奶吧?”趙憶蘭連忙說道。

“我是。”

“我是公安局的小趙。蘇奶奶,還有一件事情想要問問您。”

“啥事?你說。”

“就是一個星期前,你們鄰居家的那一對夫妻有沒有吵過一次架,就像這一次一樣,吵得挺凶的?”

“不錯,是有那麽一回事。一個星期前,他們確實也吵過一次架,就像這一次一樣,吵得挺凶的。”

“您還記得他們吵架的具體時間嗎,是哪一天?”

“記得,是這個月六號的晚上。”

“您能確定是這個日子嗎?請您再仔細想一想,可別把時間弄錯了。”

“沒錯,就是六號。那一天正好我兒子中班倒早班,在家休息。我記得清清楚楚,絕對不會有錯。”

“好的。蘇奶奶,謝謝您了!”趙憶蘭說著關了手機。

“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了。”何釗點頭說,“黃愛珍確實與她丈夫吵過一架,但不是這個星期的十三號,而是上個星期的六號。這一次的吵架聲,不過是她配合表演而播放的一盒錄音罷了。”

“這麽說,吳世民的離家出走,也不是十三號,而是上個星期的六號?”

“那是當然。”

“那麽,我們的機場、車站以及旅社、賓館的排查全都無效,需要重新去排查一次?”

“你別性急嘛!先查閱一下這一盤錄像,看看六號晚上他們吵架以後,吳世民是否真離家出走了?”何釗說。

“不錯。”趙憶蘭說著就打開電腦,重新審視起那一盤錄像來。她仔細地反複看了幾遍,最後歎了一口氣,搖頭說:“六號晚上以及以後的幾天裏,都沒有出現吳世民的錄像。他並沒有離家出走。”

“你是說,在這一個多星期裏,吳世民並沒有外出,一直都在家裏?”何釗忙問。

“就是這樣。”趙憶蘭說。

“不好!”何釗一跺腳,急切地說,“我們得趕快去他們家搜查。”

黃愛珍對他們的再次造訪頗感意外。她愣怔了一下,但隨即就鎮定了下來,說:“有我丈夫的消息了嗎?”

“暫時還沒有。不過我們了解到一些新的情況,需要你協助,加以核實。”何釗說。

“什麽情況?你說!”她問。

“據你們的鄰居反映,一個星期前,你與你的丈夫也吵過一次架,與這一次一樣,吵得挺凶的。”

“不錯,是有這麽一回事。”

“我們還發現,十三號你丈夫離家出走,從電梯裏出來,走出樓廳的那一段錄像,拍攝到的並不是他本人。”

“什麽,不是他本人?你憑什麽這麽說?”黃愛珍怒了。

“因為在這個季節裏,是沒有人戴帽子的,除非有某種特殊的需要。

你的丈夫也沒有戴帽子的習慣。”何釗說。

“那又怎樣?”她冷冷地說道。

“這種特殊的需要,就是掩蓋住你那女人的長發。那個冒充你丈夫的人就是你。”何釗說道。

“你胡說!”黃愛珍終於忍耐不住地大聲咆哮起來。

何釗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說:“事情難道不是這樣的嗎?不僅如此,我們還查明那天晚上根本就沒有吵架,那隻不過是你配合你的演出而播放的一盒錄音。”

黃愛珍的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她低頭沉默了一會兒,終於點頭承認說:“是的,你說得不錯。我丈夫並不是前幾天失蹤的,而是在一個星期前就失蹤了……”

“那麽,說說看,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因為在這之前,他也曾有過幾次負氣出走的事,但隔不了一兩天,最多三四天,他就會自動返回家來。再說,夫妻吵架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更不值得四處宣揚。因此,我便把此事隱瞞了起來,就是對他的公司也沒有說。”

“後來你怎麽又說了呢?”

“後來,後來他的公司催得急了,而我丈夫卻又與以往不一樣,一直不見回來,實在隱瞞不住了,隻好如實地告訴他們,我的丈夫失蹤了。但我又不能打自己的嘴巴,否認以前說過的話,便把他失蹤的時間往後推延,說成是十三號。並且偽裝成丈夫的模樣,在夜裏上下電梯,用來證實這個謊言。”黃愛珍坦白說。

“不過,還有一個情況你也許不知道,那就是六號晚上吵架之後,你的丈夫並沒有離家出走。”何釗說。

“什麽?他並沒有離家出走?不,這絕不可能。我親眼看著他摔門而出,向電梯奔去,怎麽沒有離家出走?”

“但是那晚樓廳裏的攝像頭拍攝到的錄像裏,確實沒有他從電梯裏出來,走出樓廳的錄像呀。不信,你可以自己去看。”何釗說。

“不可能!這不可能!也許,他出去的那一刻,樓廳裏的攝像頭出了故障,沒有拍下他的錄像;也許,他根本就沒有乘電梯,而是走的樓梯……”她說。

“好吧,我們暫且相信你的推測。下麵,我們要對你的住宅進行一次搜查。這是搜查證。”何釗說著將一張搜查證放在她的麵前。

“什麽?搜查?憑什麽要搜查?難道我還會把他藏在自己家裏不成?”黃愛珍說。

“請別誤會!這隻不過是一項例行程序。”何釗說。

搜查很快就結束了。他們的這套住宅雖說有一百二十平米,但客廳就占去了一半,剩下的兩間臥室和一間工作室麵積都很小,根本無法藏人。他們接著又在各處噴射了藍色顯示液,但無論是客廳、臥室、工作室,還是衛生間,都沒有顯示出任何血跡。

在這套住宅裏,沒有發生過血案。

一回到局裏,何釗就往沙發裏一坐,開始苦苦地思索起來。

現在,案子已大體清楚了:吳世民十有八九是被他的妻子黃愛珍殺害了。黃愛珍把丈夫失蹤的日期往後推了一個星期,目的就是為自己留下一個寬裕的時間,好從容地處理屍體。然而,黃愛珍究竟是怎樣殺害吳世民的,殺害之後又是如何處理屍體的?自己還是一無所知。不錯,他往他們家的每一處都噴射了藍色顯示液,隻要是殺人現場,哪怕衝洗得再幹淨,也會顯示出血跡,但他們家卻什麽也沒有。再說,她又是怎樣處理屍體的呢?他們家在八樓,想要把屍體運出去,必須乘坐電梯,而電梯的出口處卻又裝有攝像頭,她又怎麽能避開攝像頭,不在錄像裏留下自己的身影……

何釗苦苦地思索了許久,仍然找不到結果。他感到自己仿佛進入了一片霧海,四周是茫茫一片黑色的迷霧,怎麽也找不到出口。

何釗苦苦地思索了一會兒,忽又站了起來,走到電視機前,打開電視,調出那一盤錄像,重又一遍又一遍地仔細查看起來。

“老師,你在查找什麽?”趙憶蘭說。

“證據。”何釗說。

“你找到了嗎?”

“沒有。黃愛珍每天按時上班下班,生活很有規律;進出樓廳,上下電梯也都隻拎著一個小手提包,從沒有攜帶過什麽可疑的物品。”

“讓我來看看。”趙憶蘭說著接過電腦,一遍又一遍地查看起來。

她看著看著,忽然一下定格住圖像,說:“咦,這是個什麽人?他已經接連兩次進入這棟樓了。第一次進去時拿著一個包,出來時空著兩手。第二次卻是空著兩手進去,出來時拿著一個大包。”

何釗過去看了看,說:“好像是個送快遞的小哥。”

“不錯!就是個快遞員。現在寄快遞也真方便,隻要打個電話,快遞員就會上門來取件。”趙憶蘭說。

“上門取件!”何釗忽然一拍腦門,說,“看我,怎麽把他們給忘了。

趙憶蘭,你立即去每家快遞公司走一趟,看看在那幾天裏,黃愛珍有沒有寄出過什麽快遞?”

“好的。”趙憶蘭說。

然而,由於快遞公司很多,地址又極分散,這給她的工作增添了不少困難。直到兩天以後,她才風塵仆仆地回到局裏,向何釗匯報說:“查到了!在那幾天裏,黃愛珍通過順豐、申通、圓通、匯達、德邦等快遞公司寄出了七個包裹。”

“七個?”何釗問。

“是的,七個。收件人都是她住在豐城鄉下老屋裏的母親。這是她投寄快遞的單子。”趙憶蘭說著拿出幾張快遞單的複印件,得意地揚了揚,把它們放在何釗的麵前。

何釗拿起幾張單子看了看,說:“怎麽寄件人的名字都不一樣?”

“是的,她寄快遞時用的都是假名,這給我增添了不少困難。好在這些包裹都是快遞員上門去取的貨,寄件人的地址不容造假。這就留下了一條線索,讓我一個一個地查找了出來。”

“七個包裹的總重量?”

“一百二十斤左右,跟吳世民的體重差不多。”趙憶蘭說。

“好!我們立即去一趟豐城,去會一會她的母親。”何釗說。

黃愛珍的老家在豐城的鄉下,是單家獨屋的一座院落。

黃愛珍的母親五十多歲,是一位老實善良的農村婦女。何釗他們的造訪,頗使她有點不安。她把兩位客人請進屋裏,為他們獻上兩杯茶,惴惴地問:“兩位公安是……”

“我們是從江州來的。”何釗說。

“江州來的?我女兒她……”一聽說是從江州來的,老人立刻緊張起來。

“大媽別怕,我們隻是來向你了解一些情況。”何釗連忙向她解釋說。

“了解什麽?你說!”

“前一段日子,你女兒給你寄來過幾個包裹?”

“不錯,有這麽一回事。”

“你能告訴我,那包裹裏都是一些什麽好東西嗎?”

“能有什麽好東西,不就是她的一些舊衣服嗎。這孩子,有了幾個錢就大手大腳,一件衣服穿幾次就不要了。”

“不都是舊衣服吧?”

“當然還有一些別的東西,比如吃的、用的……”

“大媽,你就別打馬虎眼了。說吧!你都把它們埋哪兒了?”何釗說。

“你們都知道了?唉!我……我都把它們埋在後園裏的那棵桃樹下了。”老人說。

何釗按照老人的指點找到那棵桃樹,立刻動手挖起來。沒挖多久,就挖出了一包包用塑料袋包裹著的屍塊。

案子偵破了。

原來,那天晚上黃愛珍與丈夫因為一件小事而爭吵起來,由於兩人都不服輸,誰也不讓誰,便愈吵愈凶。最後,盛怒中的黃愛珍推了丈夫一把。誰知這一推竟把丈夫推得倒退幾步,跌倒在地,跌倒時後腦袋剛好撞在一塊堅硬的瓷板上,造成嚴重的腦震**,當即死亡。因為是撲跌碰撞致死,沒有外出血,她又是在第二天,屍體的血液完全凝固之後才在浴盆裏進行的屍解,所以沒有在室內留下血跡……如果,她能及時去公安局自首,完全可以得到一個誤傷、過失殺人的輕判。但她卻錯走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