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於無形

這天上午,何釗一連接待了兩位報案人。

第一位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名叫胡秋華,是春來實業公司總經理胡春華的妹妹。她的姐姐今天剛剛患肝癌死去,但她卻懷疑她的姐姐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人害死的。

“我姐姐一向身體很好,平時連個感冒咳嗽都沒有,這次卻忽然一下子得了肝癌,並且得病不到一個月就死了,實在叫人生疑。這裏麵一定有問題,有人為的原因。”她說。

“那麽,你懷疑誰呢?”何釗問。

“我姐夫曾誌剛。一定是他勾結醫生,害死了我姐姐。”

“你有什麽證據嗎?”

“證據當然沒有。”姑娘有些急了,說,“正因為沒有證據,我才來請求你們幫助的呀。”

“別急別急。”何釗不覺笑了,說,“那你總得說說你這麽懷疑的根據吧。”

“我姐夫曾誌剛比我姐姐小八歲,是看上了姐姐的財產跟姐姐結婚的。結婚以後,姐姐雖然讓他當上了公司的經理,但自己卻一直仍然擔任著總經理的職位,沒有放權。姐姐說春來是她辛辛苦苦一手創建起來的,決不能把公司的生殺大權交給別人。曾誌強表麵上雖然對姐姐百依百順,心裏頭卻垂涎總經理的位置已久,巴不得我姐姐早一點死去,他好接收公司,擔任總經理。”姑娘說。

“這可以算是一個動機。但肝癌這種疾病可不是他要你姐姐得就能得上的呀?”何釗又說。

“當今的科學技術這麽發達,又有什麽做不到的呢?幫幫我吧!去調查一下,隻要查明了真相,即使最後的結果證明我的懷疑錯了,我姐姐的死與他無關,我也可以安心了。”姑娘哀求說。

“好吧,”何釗沉默了良久,終於點頭說,“我們抽空去醫院一趟。

不過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你姐姐很有可能是正常死亡。”

何釗剛送走姑娘,緊接著又來了一位報案人。這是一位四十多歲的男人,名叫田大山,是山陽實業公司的經理。他說:“今天路經這裏,忽然想起一件事,特地進來通報一下。”

何釗客氣地請他坐下,說:“什麽事?請講!”

“你相信這世上有不露聲色,讓人不知不覺地染上重病而死亡的事情嗎?”

“你說的是武俠小說裏的蠱術吧?那不過是一種成人的童話,哪裏能夠當真。”

“可是我卻遇到了這麽一件事。上個月,有一個女孩在路上攔住我,說她是殺手,問我願不願出十萬元錢雇她去殺死我的競爭對手。

“我當時以為她是在開玩笑,便說:‘你怎樣去殺她?用刀?用槍?

還是製造車禍?可千萬別牽連上了我。’”

“誰知她卻從鼻子裏哼了一聲,說:‘你看我像是舞刀弄槍的嗎?

告訴你,我有一種獨家絕技,可以殺人於無形,叫人不知不覺地患病致死。’”

“我不覺笑了,說:‘天呐,你還有這樣的本領?’”

“‘怎麽,你不相信?這樣吧,等她死了,我再來向你要酬金。’說罷竟揚長而去。”

“哦,竟有這樣的事?”何釗不覺起了興趣。

“當時我還以為這不過是一個玩笑,也沒有把它放在心裏。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今天我忽然聽到一個消息:我的競爭對手,那個胡春華竟然真的死了……”

“等等!你說的可是今天早上剛剛死去的春來公司的總經理胡春華?”何釗一怔,連忙追問。

“不錯,就是她。我懷疑這裏麵有什麽問題。”他說。

“當然有問題。這樣吧,如果那個女孩再來找你,你就立即通知我們。”何釗說。

送走田大山以後,何釗不覺笑著搖頭說道:“今天可真是巧了,報案的人前腳剛走,舉報人後腳就到了。此案的這個凶手現身得也太早了一點。”

“你不會真認為胡春華是為人所害,而害她的人就是那個女孩吧?”

趙憶蘭問。

“一切結論都應該在調查研究之後得出。我們還是先去一趟醫院吧!”何釗回答說。

在醫院裏,胡春華的主治大夫熱情地接待了他們,向他們介紹說:“胡春華是上個月底檢查出肝癌而住院的。雖然我們用盡了各種治療方法,但由於已經到了癌症晚期,癌細胞擴散到了全身,終於不治身亡。”

“那麽,你們檢查出她是怎麽患上癌症的嗎?”何釗問。

大夫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說:“我們是醫院,隻負責檢查病人所患的是什麽疾病,以便對症治療,並不檢查疾病的起因。再說,醫院也沒有這種設備。”

何釗點點頭,又問:“胡春華的屍體還在醫院嗎?”

“還在。應死者家屬的要求,屍體還存放在醫院的太平間裏,沒有送往火葬場。”

“好極了!請帶我們去看一下屍體。我們要進行一下屍檢。”何釗說著拿出手機,給檢驗科打了一個電話,要他們立即派人來醫院進行屍檢。

沒有多久,法醫湯平就帶人來到了醫院。經過了一個多小時的檢驗之後,湯平向何釗匯報說:“能讓人致癌的藥物有六六六、二甲基硝胺和黃曲黴素,三者之中,尤以後者最為嚴重。但在屍體內,這三種藥物的成分都沒有找到。”

“那麽說,可以排除人為的因素了?”何釗說。

“也不一定。”湯平說,“我們雖然沒有找到這三種藥物的成分,卻發現死者肝細胞的脂肪發生了病變,膽管與纖維組織都有所增生。這都是黃曲黴素中毒的並發症狀。”

“你是說,死者極有可能是因為服用了黃曲黴素而引起的癌變?”

“是的。至於死者體內尋找不到黃曲黴素的成分,有可能是間隔的時間較長,被排泄出體外了。”

“好的,我懂了。”何釗說著又拿出手機,給山陽公司的田大山打了一個電話,“喂!那個女孩與你聯係了沒有?……什麽,一直沒有聯係……看來是我們的行動驚動了她。……不要緊,待會兒我發幾張相片給你看看,你一定能夠把她認出來。”

“老師,你是說那個女孩就在這家醫院裏?”趙憶蘭問。

“那是當然,要不然,她怎麽能未卜先知,知道胡春華會死?”何釗說。

“那麽,你說,她應該是醫生、護士,還是其他的工作人員?”

“應該是護士吧!你去把這家醫院所有護士的相片都調來,把它們發給田大山,要他辨認辨認。”何釗說。

“好的,我這就去辦。”趙憶蘭說。

沒有多久,趙憶蘭就回來了。她把一張照片交給何釗,說:“田大山認出來了,就是這個叫李紅梅的護士。”

李紅梅很快就被叫來了。

這是一個二十五六歲,嬌小瘦弱的姑娘,看外表很難相信她會涉嫌犯罪。

何釗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說:“知道我們為什麽叫你來嗎?殺手!”

姑娘一怔,驚慌地說:“是田大山出賣了我?”

“田大山並不是你的同夥,他也沒說要雇你去殺人,算不上是出賣。”何釗說。

“可是,那隻不過是一個玩笑。”

“是玩笑嗎?那胡春華怎麽就突然病死了?”

“那胡春華是得癌病而死的呀。”

“不錯,胡春華是得肝癌而死。但我們已經查明,她的肝癌是有人給她服用了一種毒藥而引起的。”何釗說。

“什麽,她還真是叫人害死的?”姑娘又是一怔。

“是的,這種毒藥就是黃曲黴素。說說看,你是怎樣給她服下這種毒藥的?”

“不不不,”姑娘連忙辯解,“我隻不過是從醫生那裏知道胡春華的癌病已到晚期,活不了多久了,便想試著利用這事去她的競爭對手那裏騙一筆錢。我……我怎麽會去害她。”

“真是這樣的嗎?”何釗兩眼緊盯著她,追問道。

“當然是真的。我與她無冤無仇的,幹嗎要害她?再說,我又去哪裏弄你說的那種毒藥黃曲黴素?”

“好吧,我暫且相信你,胡春華不是你害死的。但你必須老實交代,像這種事情你做過幾次,總共騙了多少錢?”何釗說。

“還能有幾次?就這麽一次。而且胡春華一死,你們就來了,我連錢都沒有敢去向田大山要。”她低頭沮喪地說。

李紅梅走後,趙憶蘭說:“胡春華是得了肝癌以後住院的,在這之前,李紅梅與她素不相識,也沒有接觸機會,那毒應該不是她下的。”

“不錯!這是其一。”何釗點頭說,“其二是黃曲黴素的毒性很強,超過五微克就能立即致死。因此,罪犯一定是連續幾天,每天給胡春華服用不超過五微克,也就是極其微小的一粒黃曲黴素,這才造成她的慢性中毒,患上肝癌。你想想,有誰能做到這一點?”

“她的丈夫曾誌剛。”

“不錯!就是她的丈夫曾誌剛。你去對曾誌剛進行一些調查,看看能不能從他的身上找到一些線索?”何釗說。

“好的,我這就去。”趙憶蘭說。

兩天以後,趙憶蘭帶著調查結果回來了。她向何釗匯報說:“曾誌剛在公司裏的口碑很好,幾乎沒有一個人不說他好話的。他的私生活也無可挑剔,沒有情婦,也沒有在外拈花惹草的曆史。看來除了胡秋華所說的覬覦權力之外,找不到其他的什麽動機。我打算明天再擴大一些範圍,對他接觸過的人進行進一步調查。”

“不用了。”何釗說,“黃曲黴素是一種極其稀少的毒藥,市場上根本無法買到。”

“你是說從毒藥的來源上入手?”

“不錯。昨天我上網查了一下,全國隻有兩家公司有此藥出售,一家是北京的苜華仕科技發展公司,另一家是上海的一基實業公司。兩家公司都有郵購、網購業務。”

“像這樣的毒藥也能銷售,並且還能郵購、網購?”趙憶蘭不覺有點奇怪了。

“是的,黃曲黴素雖然是劇毒藥物,但在醫學上卻有抗菌、解痙利膽、拮抗維生素K、光敏作用,工業上還可用於在銀團簇表麵吸附的表麵增強拉曼光譜。因此,是允許銷售的。不過因為是毒藥,銷售的規定也很嚴,需要用到單位的證明和經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你是說去這兩家公司調查一下,我市是否有人購買過此藥,這人是誰?”

“對!就是這樣。上海離我們近一些,你先去一趟上海的這家公司。”何釗說。

“好的,我這就去訂車票。”趙憶蘭說。

兩天以後,趙憶蘭回來了。她帶回了一份快遞單據的複印件,把它交給何釗說:“一個月前,我市確實有人向他們郵購了一瓶黃曲黴素,是寄給市科院一個叫王希雲的人的。這是快遞單據。我下車後直接去了一趟市科院,發現那裏的快遞很多,都是放在快遞櫃裏,由收件人自己去取的,根本無法查找此人。不過,好在這單據上有一個收件人的手機號碼,是移動的。”

“那還等什麽,立即去移動查找這個手機的持有人。”何釗說。

在移動,他們很快就查到了手機的持有人,此人確實叫王希雲,住在河西路一百二十八號三棟二○一室。

他們在河西路一百二十八號三棟二○一室找到的,是一個二十多歲遊手好閑的混混。混混告訴他們說,這手機不是他的,是他用自己的身份證代替別人辦理的。

“那是一個什麽人?你為什麽要代他去辦理?”何釗問。

“那還用說,為了錢唄。”混混說。

原來那一天他在市場上閑逛,遇到一個三十多歲穿西裝的男人,問他想不想掙一筆錢。

“掙什麽錢?”他問。

“用你的身份證去替我辦理一部手機,我給你五百元錢。”那人說。

“為什麽要用我的身份證,你自己沒有身份證嗎?”他說。

“當然有。”那人詭譎地一笑,說,“隻不過這部手機是專用來與我的情婦通話的……怎麽樣,這筆錢你掙不掙?”

“掙,當然掙。”他說。

就這樣,他用自己的身份證去移動替那人登記辦理了一部手機。

“如果再遇到那人,你還能認識嗎?”何釗問。

“能,當然能認識。”他說。

何釗便拿出一張曾誌剛的照片,放在他的麵前,說:“你仔細看看,是不是此人?”

“不錯,就是此人!”他說。

從混混家出來,何釗輕鬆地舒了一口氣,說:“案子真相大白,現在可以逮捕曾誌剛了。”

“那個李紅梅呢,對她怎麽辦?”趙憶蘭問。

“隨她去吧。通過這一次事情,她應該會接受教訓,以後不再會去嚐試犯罪活動了。”何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