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點整。

周凱拿著從老朱副食店地下室發現的針管來到北都市第一人民醫院,找到了血液內科的孫明玉主任。兩個小時前,周凱曾給曲華打過電話,說明原因後詢問她在醫院有沒有熟人,曲華便推薦了她表親家的姐姐―― 孫明玉主任。

見麵表明來意後,周凱拿出針管遞給孫主任。孫主任拆卸下針頭放到鼻尖聞了聞,說:“硫噴妥鈉,靜脈全麻類藥物,作用時效短,但起效快。不過據我所知,現在這類藥物在大醫院已經基本被淘汰了。”

“也就是說針管裏裝的是麻藥?”看來闖入老朱副食店的人是有備而來,而且目的明確,他們應該是先給朱禮仁注射了麻藥,待其昏迷後才將他帶走的。

“對了,我突然想起來,去年初冬有個法報記者來找過我,好像姓白,也是曲華介紹過來的。”孫主任把針管放在桌子上,回到椅子前坐下回憶,“她當時是拿著一塊染有血跡的碎布,想讓我幫忙分析下血型。”

朱禮仁被帶走後白小熙就循著線索找到了老朱副食店,所以她肯定是進過地下室的,而且第一時間發現並帶走了有用的線索。至於這根藏在毛發中的針管,白小熙肯定也發現了,或許她隻是覺得用處不大,所以忽略掉了。還好這根針管被白小熙忽略掉了,否則周凱也不會請求曲華幫忙來找孫主任,更不會知道白小熙也曾來過這裏,而且拿著一塊染有血跡的碎布。

“孫主任,您還能回憶起當時的情況嗎?”周凱急忙詢問。

“當然,印象深刻的原因是那塊碎布上留下的血型非常特殊,是孟買型,你聽說過孟買型吧?”孫主任搓了搓手,沒等周凱回話便又自顧自地解釋道,“所謂的孟買型其實就是ABO 血型係統中的一種特殊血型,是一九五二年在印度孟買被發現的,但即使在孟買,這類血型的出現概率也才約為一萬分之一,華人出現孟買型的概率更少。”

“那塊碎布上的血跡是這種特殊血型?”周凱不知道朱禮仁是什麽血型,不過朱辛肯定知道,確認一下就能知道碎布上的血跡到底屬於朱禮仁還是屬於那個闖入者,“孫主任,那位白記者得知這件事後有沒有說過什麽?”

“她當時托我查了北都市擁有這種血型的人。”孫主任拿起水杯喝了口水,繼續說道,“因為血型的特殊性,每家醫院發現這種擁有特殊血型的人都會作特別登記,以備不時之需。通常這些資料隻有醫院內部人員能夠看到,我們是不會把資料泄露給外人的。”

“我猜孫主任還是把資料給了白記者,她總是能找到讓人難以拒絕的理由。”周凱半開玩笑地說完,深吸了一口氣,下一秒表情變得嚴肅起來,“一周前白記者出了意外,警方說那場意外很可能是有人精心策劃蓄意為之的,所以我需要知道她生前都幹過些什麽,跟什麽人有過接觸,任何一條線索都有可能還原出她死亡的真相。孫主任,我希望您能夠幫幫我。當然,我知道這個請求違背了您的職業操守,但我相信您更不願意看見真相被蒙蔽,而凶手依然逍遙法外。”

“白記者請求我幫忙時講了發生在朱禮仁身上的事,最後也說了跟你一樣的話。”孫主任淡淡一笑,戴上眼鏡握起鼠標盯著電腦屏幕看了一會兒,最後拿出紙筆寫下幾行字遞給周凱,“北都市一共隻有三個人登記過孟買型,姓名和聯係方式都在這上麵,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紙張上寫了三個陌生的名字:關連海、古馳、於憶凡。這裏麵沒有朱禮仁,基本確定了碎布上的血跡是闖入者留下的,而闖入者很有可能是這三個人中的某一人。

周凱收好紙條,跟孫主任道謝後離開醫院,在醫院附近的公園找了張長椅坐下,然後拿出手機。他本想直接給這三個人一一打電話確認,但轉念一想,如果這三個人中的某人就是闖入老朱副食店帶走朱禮仁的人,那在電話裏肯定也問不出什麽,對方也絕不會說實話。最關鍵的是,周凱不知道白小熙當時有沒有查出闖入者是誰,更無法確定白小熙的意外是否跟闖入者有關,所以貿然打電話過去並不明智。想來想去,周凱把電話打給了朱辛,將紙張上的人名念給朱辛聽,讓朱辛仔細回憶下當初有沒有聽白小熙提起過其中一個名字。

“白記者倒是沒提起過這些人,不過……不過這裏麵有個人我認識,白記者也認識。”電話裏朱辛停頓了一下,說,“要不是重名的話,於憶凡應該是跟我們一起參加過K 科技誌願者活動的那個快遞員。”

“什麽?你是說這個於憶凡是跟你們一起參加活動的誌願者?”

周凱感覺頭腦有些發漲,原本的思路被完全打亂。

“當時一共就四個人,所以我不可能記錯名字的,這個於憶凡是三毛快遞的快遞員,個頭高高瘦瘦的,有些呆頭呆腦。而且參加培訓的那兩天我跟他住在一個房間裏,這個人平時不怎麽愛說話,跟我們幾乎沒什麽互動。”朱辛十分確信地說,“除了於憶凡,當時還有個女孩叫戴萌,她自我介紹說以前在《伴我成長》真人秀節目裏當編導。”

“怎麽會有這麽巧的事兒?”周凱感覺自己的腦子有些不夠用了,有很多問題都想不通,“白小熙應該是參加誌願者活動之前就認識於憶凡,她真的沒有特別跟你提起過這個人?或者說參加誌願者活動期間,白小熙跟於憶凡之間私下是否有過接觸?”

“不對吧,好像除了我跟白記者是之前就認識以外,其他人都是參加活動時才第一次見麵,由始至終白記者也沒有說過或者表現出認識於憶凡,於憶凡在那之前肯定也不認識白記者。那兩天裏,我們四個人除了睡覺外幾乎都在一起,也沒見白記者私下跟於憶凡接觸過,所有的培訓都是一起完成的。”

假設不是重名,白小熙拿到孫主任給的資料後一定會去調查於憶凡,這點可以確認,所以白小熙在去參加誌願者之前就認識於憶凡也是肯定的,可為什麽參加誌願者活動時她要表現得像是初次見麵?有兩種可能性,一是白小熙已經完全排除了於憶凡帶走朱禮仁的嫌疑,二是白小熙通過調查確認了於憶凡就是闖入者,所以才故意裝作初識,避免於憶凡起疑,打草驚蛇。兩個可能性各占百分之五十。

不過讓周凱更為不解的倒不是白小熙的舉動,而是於憶凡,他為什麽也如此巧合地參與了誌願者活動呢?

午後,天氣有些陰沉,公園裏除了周凱外看不見任何人,樹叢後方的街道上傳來雜亂的鳴笛聲。周凱掛斷朱辛的電話後,將腦海裏雜亂的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重新整理了一番―― 朱辛在副食店樓下挖了一個地下室,本想把兒子朱禮仁關在下麵,不料因為房東提前過去退房,導致朱禮仁失控,獨自跑上街道並被路人拍下視頻,沒多久有人闖入副食店帶走了朱禮仁。與此同時,白小熙通過許先生提供的信息找到老朱副食店,而且在地下室發現了染有血跡的碎布,並調查得知血跡的血型為孟買型。而整個北都市隻有三人擁有這種血型,於憶凡就在這三人之中。然後便是白小熙和朱辛去參加誌願者活動時,於憶凡也在場……單從時間線上看,這個於憶凡是在白小熙拿到孫主任的資料時才出現的,可是他也莫名其妙地參與進了誌願者活動。周凱感覺這一切巧合得有些詭異,就好像經過精心安排似的。

“不管怎樣,現在應該確認下去參加誌願者活動的於憶凡和擁有孟買血型的於憶凡是否是同一人。也有可能兩人隻是重名,這種概率也是有的。”周凱決定好下一步的調查方向後,起身沿著樹叢間的石頭路來到正街,隨手攔下一輛出租車。

上車後,周凱用手機搜索了“三毛快遞”總部的具體位置。到地方後,周凱發現這個時間點快遞公司的快遞員都在外麵取貨送貨,公司裏隻有幾個內勤正坐在電腦前處理線上業務。周凱走到離門最近的內勤跟前,問道:“不好意思,我想打聽一下,你們公司有沒有一位叫於憶凡的員工?”

“於憶凡?”內勤暫停打字,想了十幾秒,最後搖頭,說,“沒有這個人。”

“你們在北都市每個區都有分部吧?他跟我說他是在三毛快遞上班,不會有錯,但我不知道他具體在哪個區,能耽擱你一會兒時間幫我好好查查嗎?”周凱懇求道,“我找他有很急的事。”

“那你等一下。”內勤打開員工登記文檔,在上麵搜索了關鍵字“於”,盯著屏幕看了半天才說,“於憶凡是吧?還真有這個人,他在城南的分部,不過這上麵顯示二○一三年他就離職了。”

“四年前就離職了?”

既然於憶凡四年前就已經辭去了“三毛快遞”的工作,去年參加K 科技組織的誌願者活動時卻還說自己在這邊工作,那他明顯是說了謊。

這個人越來越可疑了,周凱這樣想著又問:“這上麵有沒有他的聯係方式?”

“有個手機號,隻是不知道還用不用了,你可以打個電話試試,我記下來給你。”內勤說著從抽屜裏拿出紙筆,將號碼寫在上麵遞給周凱。

離開“三毛快遞”總部,周凱沒急著給那個手機號碼打電話,而是又打車去了城南分部。剛才內勤說於憶凡是在城南分部工作,雖然已經過去了四年,但應該有老員工還記得他,所以周凱打算先過去打探打探。

到達城南分部時已經快下午五點了,大部分外出收發快遞的快遞員都已經回到公司,周凱走進去,地上一片擁擠,大大小小的快遞堆成一座小山,四五個快遞員正在對其分揀。周凱繞過快件,走到其中一位業務員跟前詢問:“請問,你們這裏誰是工作四年以上的老員工?我有事想問。”

“好幾位呢,老馬,馬哥,你找他,他是這兒的業務經理,已經工作八年了。”業務員指了下正站在櫃台前打電話的男人說道。

周凱走過去,等眼前的男人打完電話才上前詢問:“您好,我想打聽個人,他叫於憶凡,之前也是這兒的員工,應該是四年前離職的,您認識嗎?”

似乎是時間太過久遠,老馬皺眉回憶了良久,最後一拍手說:“你說的是小於吧,認識認識,他入職時是我帶的他,這孩子挺能吃苦的,就是有些內向不善言辭,出去跑業務什麽的對他來說就好像是渡劫,所以幹了大概一年多他就辭職了。”

應該就是這個人。周凱這樣想著又問:“小於他辭職後你們就再也沒見過嗎?對了,你知道他是什麽血型嗎?”

老馬突然警覺了起來,上下打量著周凱:“你是他什麽人?”

“我們不認識。”周凱的大腦飛速運轉,想了幾秒才說道,“我也就不瞞你了,其實是這樣的,我妹妹出了場車禍正在中心醫院搶救呢,可是因為她的血型實在特殊,血庫裏沒有相同血型的儲備,遲遲無法輸血。醫生的資料庫裏有於憶凡的登記記錄,他的血型跟我妹妹的相同,不過我怎麽都聯係不上他。人命關天,我這才過來,想著碰碰運氣,他以前在這裏上過班,你們應該有聯係方式什麽的。”

“是這樣啊,他的血型的確特殊,我聽他說過,好像比O 型血還稀有。”周凱的一番話馬上引起了老馬的同情心,他上前拍了拍周凱的肩膀,安慰道,“希望你妹妹能夠早日脫離危險。至於小於,自從他辭職後我們就斷了聯係,不過你也別急,他在這兒工作時跟小梁走得比較近,當時他們一起租的房子,沒準他還跟小於有聯係。”老馬說完轉頭對著裏屋喊道:“小梁!小梁,你過來一下。”

幾秒後從裏屋跑出來一個小夥子,看起來年齡跟周凱差不多。

老馬簡單跟小梁說明了情況,小梁撓了撓頭回答:“辭職後憶凡就搬走了,後來的確是碰過麵,去年夏天的時候,我送快遞在街上碰到過他一次。”

去年夏天,也就是K 科技招募誌願者之前,周凱又問:“他有沒有說現在在哪裏工作?”

“我倒是問了,他說不方便透露,搞得神神秘秘,就好像在中央情報局工作似的。不過他似乎是賺到一些錢,開了一輛哈弗H6。”小梁嗬嗬笑了兩下,接著說,“我有他的聯係方式,隻是不知道他還用不用了,存下來後也從來都沒聯係過。”

“那麻煩你把他聯係方式給我一下吧。”周凱拿出手機記下號碼,接著詢問小梁,“聽說於憶凡在這兒工作時你們一起租過房子,你應該對他比較了解吧,他到底是什麽樣的人?我想盡可能地多了解一些信息。”

小梁聽見有人要問於憶凡的隱私就猶豫了下,扭頭看向旁邊的經理。老馬眉頭一皺:“瞅我幹啥,問什麽就說什麽,等著救命呢。”

聽經理這樣說,小梁才放下心來,對周凱說道:“聽憶凡說,他是個孤兒,剛出生兩個月就被親生父母拋棄在了苞米地,還好當時有一對夫婦路過抱走了他,這才活下來。不過那對夫婦對憶凡並不好,到了上學的年紀也沒讓他去上學,八九歲就跟著去地裏種莊稼。他的養父脾氣暴躁,有時候憋了氣不能跟媳婦動手,又不忍心打自己的親生骨肉,所以就把氣全撒在了他身上。他說他小時候的日子就是地獄,在十幾歲的時候終於忍受不了,偷了家裏的一些錢獨自逃了出來,輾轉來到北都,自此就開始在北都找工作。憶凡骨子裏有些自卑,而且有潔癖,我跟他租房子時,他的東西是不讓別人碰的,什麽東西放在哪兒他都記得清清楚楚,稍微有一點挪動他都會察覺,然後大發雷霆。對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憶凡辭職時說自己要去K 科技工作,好像是去做保安。”

“你真的記得他當時是這樣說的?說自己要去K 科技當保安?”

周凱倒吸一口氣,難道於憶凡真的是K 科技的人?如果這樣,闖入老朱副食店帶走朱禮仁的肯定就是他。

“是,他說過。”小梁用肯定的語氣說,“我才想起來,不過不確定是不是去做保安,但肯定是去K 科技不會有錯。憶凡不是莽撞的人,要不是K 科技那邊的工作已經板上釘釘了,他也不可能貿然辭掉快遞的工作。”

“K 科技可是好地方。”老馬莫名升起一絲驕傲感,“沒想到我帶出來的人能去這麽大的公司工作。”

“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周凱詢問道,“大概去年年末的時候,有沒有人跟我一樣來詢問過於憶凡的事?”

經理老馬和小梁想了想後,同時搖了搖頭,回複道:“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