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判決書

接下來的一星期,紀佳程都在算賬——算律師費。因為在這一星期裏,徐昕那邊一口氣又提起了七個案子的訴前財產保全,標的從六十萬元到一百八十萬元不等,加上前麵的三個案子,總計凍結了何華王紀集團超過一千五百萬元的資金。紀佳程讓沙靚靚打電話去法院問,這些保全的擔保居然都是沈星文提供的。這家夥一共押了一套住宅,一間商鋪,外加一部分現金,作為保全的擔保。

何華王紀集團這邊一次次地尋找擔保公司出具保函,申請解凍。紀佳程一副著急的樣子,還給徐昕打了兩個電話,說想“見麵聊聊”。徐昕在電話裏熱情地寒暄著,但總是由於“事務繁忙”,沒時間和紀佳程見麵。紀佳程“被迫”在電話裏提出這個案子能不能“協商一下”。徐昕唉聲歎氣,說:“老紀,這事兒是客戶說了算啊,對不對?我也沒辦法啊。這樣,我現在有個會要開,稍晚我打給你。”說著就終止了通話。

估計徐大律師放下電話,臉上可能會露出得意的笑:老紀,這下你著急了。

這邊紀大律師放下電話,臉上真的露出得意的笑:師兄,這下你進坑了。

那天和周燁君聊完,紀佳程分析了好久,從目前掌握的信息裏提煉了幾點:

第一,徐昕是個無利不起早的人,而他又搞了這麽多維權群,籠絡這些投資者“維權”。

第二,徐昕前麵四個案子說打就打,說撤就撤,也沒聽說那些維權群裏的人去鬧事。

第三,沈星文是徐昕一夥的,在徐昕的律所裏還能抽成,現在居然拿自己的財產來給這些人的案件提供擔保。

第四,周燁君那天失口說沈星文“買斷了債權”。

第五,現在的十個案子,都是以各位投資人的名義提起訴訟的。

幾個信息歸納起來,紀佳程反複咀嚼,基本理出了一個脈絡:

徐昕和沈星文一定是嗅到了這個集團訴訟的商機,於是組織了所謂的維權群。組織的手段一般是風險代理,也就是事先不收費,打贏了從案款裏按比例收律師費。但是從周燁君說沈星文買斷了債權來看,他們可能玩得更大:由沈星文出麵向投資人承諾會對訴訟結果托底,條件是沈星文可以繼續用他們的名義訴訟。

也就是說,不用投資人出一分錢,徐昕免費給他們打官司。打輸了,有沈星文的錢托底;打贏了,扣除托底錢,剩餘的案款統統是徐昕和沈星文的。這些投資人本來血本無歸,哪怕能收回百分之三十都比沒有強,現在有人托底,怎麽可能會不同意?

這就是為什麽沈星文會為這個案子提供擔保,並且親自來監控這個案子——這樣的訴訟風險大,要親自來了解情況。

徐昕還真敢豪賭啊。

紀佳程暗自感歎:也許真的小看了這個師哥,畢竟自己是絕對沒有膽量這麽做的。別看他水平未必高,這份膽量倒真是在自己之上。人家當年能一個案子翻身,也許靠的就是這份膽識。不知他當年做的是什麽案子。是不是也是這種案子?一定要去了解下才行。

還有一點讓他疑惑的是徐昕、趙朱平和沈星文的關係。沈星文是徐昕的重要搭檔,在本案中和徐昕合作如此緊密,他們應該是一條戰壕裏的戰友才對。可是徐昕卻把沈星文的妹妹踢出了本案團隊,沈星文把趙朱平帶到了法院,而趙朱平又和徐昕一直不對付。

一團亂麻,到底有什麽玄機在裏麵?

他懷著這樣的疑慮以及對徐昕的“崇敬之情”,把自己的分析在林清、沙靚靚參加的小會上和盤托出。林清瞠目結舌了足足二十多秒,最後蹦出一句:“大手筆啊!”

“你說我分析得有沒有道理吧?”

“絕對有道理!”林清說,“你師哥這種人,富的話能富死,窮的話能窮死,全靠運氣。關鍵是人家敢賭啊。”

“自愧不如。”紀佳程承認。

林清身子前傾:“他這次一下子提起十個案子,算是發動總攻了吧?十個案子,保全費和案件受理費數量不少。”

“從他第一個案子到現在,已近過了大半年了,”紀佳程分析,“他應該也沒有理由拖下去了。這次應該是認真的。”

“他的訴由真的就選擇非法期貨交易了?”林清問,“不會還有後手吧?”

紀佳程沉吟了一下,答道:“他在保全申請書裏既然是以此為由的,那麽正式的訴狀裏也會以此為理由的。至於有沒有後手,暫時不好說。”

“你這個師哥辦案風格是怎樣的?”林清問。

“要不是茶類中心這一係列案子,我還真沒和他對過呢。”

紀佳程說完這句話,突然愣了一下,林清的話似乎是一道光,從他的腦海中掠過。他之前對徐昕辦案水平的了解,是其他學長和同學介紹的(比如徐昕的那些“事跡”),還有他自己在日常交往中產生的徐昕喜歡裝腔作勢的印象。實際上,紀佳程根本沒有和徐昕交過手。

僅憑其他人的介紹和自己的日常印象來判斷一個人水平的高低,是不是草率了?這可是重要的案件,這樣草率是不行的。萬一徐昕的水平並不像傳言中那麽差,或者徐昕真的另辟蹊徑,自己這麽大意很可能會陷入被動。

“沙靚靚,”紀佳程抬起頭來,“幫我做件事。”

“師父,您說。”沙靚靚立刻打開筆記本。

“查一查徐昕從2000年到現在的裁判文書情況,都查一查。”紀佳程說,“我要的是徐昕作為代理人的案件。能查到的裁判文書,統統打印一份給我。”

“師父,”沙靚靚問,“您要查徐昕?”

紀佳程解釋道:“看看他代理案件的思路,判斷一下他的實力。”

“哦。”

其實紀佳程還有另外一個念頭:他想看看徐昕當年是憑借什麽樣的案子鹹魚翻身的。

那天下午,紀佳程把案卷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實在想不出徐昕會在“非法期貨交易”這個理由的基礎上提出什麽新的觀點來。琢磨到後麵,頭越發疼了。到了六點左右,他收拾了公文包,出了辦公室,看到辦公室的人已經走了很多了,沙靚靚還在電腦前裝訂文件。

“還在忙?不急的話就明天做,下班吧。”

“哦,謝謝師父。”沙靚靚說,“我正在打印徐昕當代理人的裁判文書呢。”

“全部搜出來了?”

“不是全部,”沙靚靚說,“這幾年他做案子已經不多了。我搜裁判文書網,隻搜到了幾份。2014年以前的案子,隻能在網上零星搜尋,我請朋友通過大數據手段搜到了一些案子,先打印了出來。他們還在繼續幫我找呢。”

“辛苦了!”紀佳程有些出乎意料。這個助理除了自己上網,還能主動發動資源去完成任務。對工作這樣積極主動,這讓紀佳程看到了她的寶貴之處。

“這個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今天先到這裏吧。”紀佳程說,“打印多少了,先給我看起來。”

“好的。”沙靚靚拿了一遝打印件遞給紀佳程,“這裏有三十四份判決書和調解書,從1998年到2019年都有,我已經按照日期順序裝訂排列好了。如果發現了新的判決書,我再幫您插進去。”

紀佳程接過來,說了句:“你下班吧。”想了想,又說了一句:“做得很好。”

沙靚靚笑了笑,開始收拾東西。她的臉在燈光的映照下,疲態盡顯。紀佳程想起前兩天拿她撒氣一事,感覺有點後悔,便主動問道:“要我送你一段嗎?”

“紀律師,我住在周浦,太遠了。”

“那我把你捎到地鐵站吧。”

沙靚靚興衝衝地拿起挎包,跟在紀佳程身後。到了地下車庫,她想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時,紀佳程卻叫了一句:“坐後麵吧,後麵位置寬敞一點。”

“能行嗎?”沙靚靚問。

“前麵那個座是我太太的專座。”

沙靚靚趕緊拉開後車門。當車離開地下車庫,匯入車燈閃爍的車流時,“魔都”華燈初上。道路如同一條條血管,車流如同血管中流動的血液。

“小沙,你是本市人嗎?”

“是。”

紀佳程覺得有些愧疚。從年紀上看,沙靚靚和周燁君年紀相仿,但是周燁君已經開始挑大梁了,沙靚靚卻還在做文件工作。這或許是兩個人的際遇不同,畢竟周燁君幾年前就進了徐昕的律所,並且一直在一線辦案,而沙靚靚卻一直在企業裏當法務,直到去年才到律所工作,現在拿的還是實習律師證。而且這一年,紀佳程確實沒有好好帶過她。

“你實習快滿一年了吧。”

“是,兩個月後就要去培訓了。”沙靚靚說。

“這一年我帶你做的案子很少,派給你的大多是文字性工作,”紀佳程說,“老實講,你的文字工作做得還是不錯的。你考慮過以後的路嗎?想做哪方麵的律師?”

“我想做訴訟律師,”沙靚靚說,“像您和林律師那樣。”

“做訴訟律師很累,”紀佳程說了一句,說罷又覺得自己不應該消磨新人的心氣,便立刻改口道,“但是很鍛煉人。從現在起,我會帶你掛名做一些案子,你要出庭,發言,開始鍛煉自己的膽量和反應。你為人細心,這是你的長處,但是膽量差點。另外,聽說你從來不和同事們出去吃飯、逛街?這不行的。律師必須善於溝通和交際,你如果真的想做一個訴訟律師,就得改變自己。”

“是,謝謝師父指點。”

“茶類中心現在有十個案子,五個案子我會掛上你的名字,你跟我一起出庭,這樣可以給你積累一點案例。你平時要多考慮一下,如果你是這個案子的主辦律師,你會如何辦這個案子。”

“謝謝師父!”沙靚靚興奮地說。

“你也看了挺久了,對這案子有什麽想法嗎?能試著主導一下嗎?”

“師父,”沙靚靚在後麵說,“我怕出錯。”

紀佳程皺了皺眉頭,他不太喜歡沙靚靚這種心虛的口吻:“年輕人,不要怕什麽出錯。你可以放手準備,有我在後麵兜著呢。”

“師父,如果我犯了什麽錯誤,你會生氣嗎?”

紀佳程往後視鏡裏看了一眼,沙靚靚的臉被窗外的燈光照得陰陽不定。

“會,還會罵你。罵完你成長得更快。”紀佳程說,“我當年也是這樣過來的。我跟你說啊,師父罵徒弟,總是為了徒弟好嘛,對吧?”

“謝謝師父。”

“前麵有黃線,你在這裏下車吧。”

紀佳程把車停到路邊,地鐵的燈箱在前麵不遠處發著光。沙靚靚下了車,在關車門前她又大聲說了一句“謝謝師父!”。紀佳程打著左閃燈,將車重新匯入車流。他的心裏有了一絲“彌補錯誤”的安然。

吃過晚飯,紀佳程照例做了一些“男人該做的事情”,比如收拾碗筷、擦桌子、洗碗、給孩子輔導功課。等紀寶寶鑽進被窩呼呼大睡後,紀佳程才洗了個澡,軟軟地仰臥在靠枕上。

都十點了。

趙敏在一邊看短視頻。紀佳程靠著她,先是看了一會兒手機,然後拿過沙靚靚打印的那遝裁判文書看。沙靚靚做事比較仔細,在每一份裁決書上都貼了條,標注了案號和標的金額,看起來一目了然。

最早的一份是1996年的欠款糾紛,徐昕幫人家追討七萬多元的欠款,結果還敗訴了,原因是證據不足。1996年到1998年總共有十幾個案子,刑事、民事案件都有,案子都不大,沒看出任何出奇之處。徐昕基本上是業績平平,打著燈籠都照不出閃光點來。

1999年底,徐昕辦了一個大案子,又是個欠款糾紛,這次是起訴一對夫妻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總共訴請還款金額人民幣兩千二百八十萬元。

這個案子引起了紀佳程的注意,因為標的金額就算放在今天也是不小的,更別說是在1999年了,估計律師費能收個幾十萬元到二三百萬元。如果徐昕在這個案子裏能多收點錢,極有可能翻身。他的目光向下掃去,眉毛不由一抬。

原告——沈星文!

怎麽又跟這小子扯上關係了?紀佳程坐起來仔細閱讀了下去。判決書主文如下:

原告:沈星文,男,漢族,1969年4月14日出生。住址略。

委托訴訟代理人(特別授權):徐昕,百類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丁龍斌,男,漢族,1960年12月9日出生。工作單位:笛聲商貿有限公司。住址略。

被告:舒琳雯,女,漢族,1961年7月10日出生。工作單位:笛聲商貿有限公司。住址略。

委托訴訟代理人(特別授權):李鋒,五池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與被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於1999年2月18日立案後,由×××、×××、×××組成合議庭,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昕、被告舒琳雯的委托代理人李鋒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丁龍斌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一、判決兩被告共同償還原告人民幣22 800 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自起訴之日起按照年息6%計算至判決止);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1998年10月份,被告丁龍斌以做生意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幣22 800 000.00元,口頭承諾1999年1月底之前還清。同年10月21日原告將款項出借給被告丁龍斌,但借款到期之後原告屢次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丁龍斌均以種種理由予以拒絕。被告舒琳雯係丁龍斌之妻,對夫妻共同債務應承擔共同還款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法庭提起訴訟。

被告丁龍斌未做答辯。

被告舒琳雯答辯稱:原告所訴之事實屬實,丁龍斌確實曾向原告借款,但相關款項並未用於公司經營。其也不知曉錢款去向。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對於當事人各方沒有爭議的事實,本院予以確認。1998年10月,被告丁龍斌因急需用錢,經案外人介紹向原告借款人民幣22 800 000.00元,原告於1998年10月21日通過銀行將款項匯付至被告丁龍斌之賬戶,用途注明為“借款”。被告丁龍斌至今未予償還。又查,被告舒琳雯係丁龍斌之妻。

上述事實,主要有原告的陳述及其提交的銀行卡交易明細清單、被告舒琳雯的陳述等證據證明,本院予以確認並佐證在卷。

本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係受到法律保護,債務應當清償。原告向本院提交的銀行卡交易明細清單,對借款的原因、借款的交付方式進行了合理說明,並得到被告舒琳雯之佐證,可以確定原、被告之間的借貸法律關係確實存在。原告現要求被告償還人民幣22 800 000.00元借款,對於該請求本院予以支持。對於利息,原、被告並未約定利息及還款期限,故對於原告要求被告給付利息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丁龍斌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視為放棄答辯、舉證、質證、辯論的權利,依法可缺席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丁龍斌、舒琳雯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人民幣22 800 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124 010.00元,由被告負擔。

…………

紀佳程抬起頭,作為老手,他意識到這份判決書有點幺蛾子。

他想再看一遍,理一下思路,趙敏卻已經困了,放下手機在旁邊哈欠連天,訓斥道:“不要再看了,睡覺!”

太太發話,紀佳程從來不敢違背。他把這份判決書放在文件的最上麵,關燈躺下睡覺。在黑暗中他睜著眼睛,雖然已經是十一點半了,他卻睡意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