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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屏幕中播放著西班牙足球甲級聯賽。

“好,上!”

深夜,大山正紀在自己的房間裏為支持的巴塞羅那加油,激動不已。

隨著時代的變化,足球比賽從地麵電視轉到了衛星電視上。有意見認為,以後的主流會變成網絡直播。但正紀嫌電腦屏幕不夠震撼,有比賽還是想在電視上看。

球員每高光表現一次,正紀就興奮一次。

上初中時,他隻顧著練習克魯伊夫轉身、彩虹過人、牛尾巴過人、馬賽回旋等超級巨星的絕殺大招,一比賽就招教練罵。

隻要培養出實力,打下穩固的地位,輕鬆有趣的球風也會成為俘獲觀眾的武器。

總有一天,他要在大賽上技驚四座。

正紀閉上眼,沉浸於內心的幻想之中。背負太陽旗的世界杯關鍵一戰,對手是豪門巴西,他用羅納爾多和內馬爾一樣的技術令對手國家的觀眾也為之驚歎。然後,得分!

幻想時,他總會聽到歡聲雷動。

“大山,大山!”

“正紀,正紀!”

大賽上的精彩表現令“大山正紀”這個名字傳遍全世界,歐洲四大聯賽的名門俱樂部紛紛遞來橄欖枝,他就此飛上枝頭變鳳凰。

退出幻想世界的正紀用手機打開新聞網站,看起體育欄目來。網站上登了歐洲足球快報和比賽的報道。

看完報道,了解過其他比賽的動向後,他在瀏覽器上點了後退,國內新聞的欄目映入眼簾。

《愛美被害案凸顯出〈少年法〉的局限》

這道新聞標題給他的足球**當頭澆了盆冷水。母親喜歡看《新聞秀》,他不想看也不行。和同學多聊了那麽幾句,他平時也開始留心報道了。

他知道看了會影響心情,想滑過它,卻還是抵不住好奇心,點開了報道。

文章在談及六歲的愛美被刺死的原委後,講起未成年犯罪的問題。

對於罪犯為十四歲以上的少年,且罪行相當於死刑、徒刑或監禁的案件,家庭法院認為刑事處分相當時,會將少年移送至檢察院。這叫作逆送。

被逆送至檢察院的犯罪少年被起訴後,將與成年人一樣,由刑事審判而非家庭法院做出判決。

此外,十六歲以上的少年致被害人死亡時,原則上會被逆送。

愛美被害案的嫌疑人少年A今年十六歲。隻要他沒有精神疾病等特殊情況,想必會被逆送,以成年人的標準受到判決。但這並不代表他的所有待遇都和成年人一樣。

《少年法》第六十一條禁止對少年進行實名報道,在這樣的保護下,他連真名都不會曝光。《少年法》的用意在於保障少年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不少犯下殘忍殺人案的少年回歸社會後,既不反省,也不改過,反而又走上凶殘的犯罪道路。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少年法》的局限就在於此。

少年A。

少年B。

少年C。

都隻有符號的意義。

盜竊的少年、強製猥褻的少年、誘拐兒童的少年、殺人的少年,在報道中都叫作少年A。如果是多人犯罪,就加上B、C、D——字母不斷增加。

從發現被捕的犯人是少年的那一刻起,犯人就不再有“臉孔”,而隻是單純的“符號”。社會隻會記住殘忍的罪行,犯人卻被遺忘——不,犯人沒有名字,所以一開始就不會被記住。

如果法律隻會讓案件被淡忘,那又有何意義呢?

與此同時,無論被害人家屬何等傷心,如何請求,被害人的真名與個人信息都會被公之於眾,名義是“如果不是實名報道,就難以保證案件的真實性(是否真的發生過)”“為了公眾性與公益性”。

照這種邏輯,不更應該公布犯人的真名嗎?

世人多半都希望實名報道。

舉例來說,當在便利店或飯店裏拍“惡搞”視頻、在社交網絡上發表歧視言論的初高中生激起眾怒時,網民根據其賬號從前的發言來人肉當事人的案例不勝枚舉。真名自不必說,學校名、打工地點,有時候連住址都會被挖出來。

個人信息會以驚人的速度擴散。這正說明,人人都認為應該公布實名。

近年來令人目不忍視的少年惡性犯罪層出不窮,保護加害者的《少年法》第六十一條隻能說是過時了。法律也需要更新換代。

市民團體舉行了要求公開少年加害者真名的簽名活動,現在已收集到一萬兩千人的簽名。

《少年法》必須改變。

文章中有掩不住的怒氣。

正紀對足球的**熄了火,卻弄到了和朋友聊天時的談資。和足球比賽一樣,他在聊天時也愛當主角。

他關掉房間的燈,直接上了床。

到了午休時間,正紀在六個人的小團體裏侃侃而談。他拿桌子當椅子坐,興致勃勃地講他的足球。這次講的是他在東京預選賽上上演帽子戲法的那一場。

“大山,你好帥,”一個當時來為他加油的辣妹有些興奮地說,“真的,我都哭了。你比完還接受采訪,太厲害了。”

“嗐,那隊伍挺弱的,小意思。我的目標可比這個高多了。”

“可我激動壞了,周圍的人也都喊著你的名字,興奮得不行。”

“我自己倒是更忘不了第二場的逆轉助攻,補時的高速反擊。”

“是啊,是啊,我也很激動。”

辣妹不像是懂得那記助攻精彩在哪裏的樣子,但畢竟是在誇他,他自然受用。

他們又津津有味地聊了會兒足球。

沒聊多久,一個朋友提起愛美被害案,話題就轉到了案子上。

“僅僅為了愛美,也非判凶手死刑不可。”棒球部的朋友義憤填膺地說。

天然卷的朋友反對:“可他才十六歲,判不了死刑吧,而且也才殺了一個人。”

“這都是因為法律太寬鬆了。殺人手法那麽殘忍,凶手還能很快就回歸社會,簡直離譜。我接受不了。正紀,你也這麽想吧?”

雖說事不關己,但正紀仍覺得凶手罪無可恕。畢竟一個無辜的六歲小女孩死在了公廁裏,還是被小刀連捅二十八處,連著頭部的脖子隻剩一層皮。任誰都會感到憤怒。被害人被剝奪了夢想、生命乃至將來能享受的一切樂趣,毫無道理可講。

“對,對。”正紀立刻表示同意。他的人設賣點就是足球社的十號王牌球員加充滿正義感。

“可是現實來說,死刑就別想了,凶手連名字和長相都不會公開。他虐殺了小女孩,卻能躲在‘少年A’的名字後麵。這就是個符號而已,隻會讓大家慢慢忘記這個案子。”

這套觀點照搬自前天的報道,同學們卻欽佩地連連點頭。

棒球部的朋友厲聲說:“我說真的,還是公布他的名字吧。”

“說得是,”正紀點頭,“隻有被害人的隱私被公開了,太不公平了。”

“她和姐姐一起開開心心地散步,在兒童雜誌上當讀者模特,將來的夢想是開花店,這些根本就不重要吧?”

新聞中反複報道這類被害人資料,正紀的母親看電視時也對凶手激憤不已。

同學們爭論起來:“可能因為報道這些,大家會更同情被害人吧。像這種加害者的名字和長相都保密的案子,差別就更明顯了。”

“凶手就是人渣,渣到家了。明明殺了人,卻躲在十六歲的年齡後麵。”

“聽說凶手的房間裏搜出了動漫周邊。”

“我媽都一臉嚴肅地問我:‘你沒問題吧?’”

“這年頭,誰還不看點動漫。”

“我懂,我懂。可是父母那一輩有偏見啊,他們不明白漫畫跟動畫也是分很多種的,看見遊戲機也都叫紅白機[1]。”

聊到慘案,大家總會更起勁。

最後,足球的話題讓位給了愛美被害案的凶手。

[1] 紅白機:日本任天堂公司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推出的遊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