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錄用。

大山正紀連麵了半年的社招麵試,終於在第二十五家拿到了“錄用”二字。

他一個人握拳慶賀。那是家他現在待的黑心公司沒法比的大企業,薪水也高。

他為了辭職去了公司。他正幹著活兒,上司的罵聲和平時一樣爆發了:“你沒交文件!蠢貨!”

要在往日,正紀會覺得自尊心受到踐踏,十分屈辱,但今天可就不同了。

他情不自禁地泛起輕蔑的微笑。

“你笑什麽笑?”上司皺起眉頭。如果有儀器能測量不高興的程度,這會兒指針一定超出刻度了。

正紀猛地站起,幾乎將椅子帶倒。上司驚得肩頭一跳:“你、你幹什麽?”

正紀瞪了他一眼,從包裏抽出信封,一手拿著摔到桌上。

上司的視線隨之落下。

正紀鬆開手,露出“辭職信”幾個字。

“那是什麽?”

“我要辭職。”

“哈?你怎麽忽然說這個?”

“我忍不下去了,不幹了。明天起我要把年假都休掉,我不會再來了。”

說到這裏,他想起自己上定時製高中時,也是這麽突然地辭掉了便利店的工作。

“你以為你這種吃不了苦的辭了這裏,還有哪家公司肯要嗎?先給我玩了命地幹!”

正紀險些冷笑起來:“我已經找好下家了,薪水比現在要高。”

上司瞪起眼,亂罵一通,汙言穢語一波接一波地襲來。

正紀忍無可忍,從口袋中掏出錄音筆:“你不放我走,我就控告你職權騷擾。逼得我上網曝光的話,公司就等著被噴關門吧。”

上司的臉唰地白了。

正紀大覺快意。

他辦完最低限度的交接,頂著上司氣急敗壞的視線離開公司。

現在想來,他以前何苦要想不開。隻要放話說不幹了,這人和他就再沒有一絲關係,那些汙言穢語也不會再傷他的心。

擺脫了無良公司,之後隻要等著去新公司上班就好了。

不料三個星期後,新公司的人事負責人發來郵件。正紀剛一打開,“萬分抱歉”這句道歉的話首先衝入眼簾。

心口泛起一陣說不清的不安。

他深呼吸兩下,往下看。

郵件說,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錄用他了。

正紀愕然,仿佛腳下發出巨響,開始坍塌。心髒發起痛來,呼吸也不穩了。

新冠?什麽新冠?

正紀不顧一切地給人事打了電話,逼問他。人事卻堅稱愛莫能助,隻是不住道歉。

“我已經把之前的工作給辭了!”他動之以情,人事依然沒有改口。

要是放棄,他就失業了。這件事對方理虧,所以正紀不依不饒,拒不接受。他心想,怎麽能拿句新冠就把他給打發了?

然而談了超過三十分鍾,兩人也沒有談出結果。正紀堅持過了,但最後還是泄了氣,掛了電話。

他頭暈眼花,怒不可遏,想和平時一樣上推特大發牢騷。他要控訴這種做法,請大眾來評評理。

打開推特後,他看到跳出來的推文,打了個哆嗦。

那個“大山正紀”,那個用惡名覆蓋了大山正紀之名,把其他大山正紀推入地獄最底層的獵奇殺人犯回歸社會了……

此前他的潛意識總以為,“大山正紀”被判有罪,事件就此結束,惡名會在時光的流逝中漸漸沉寂,他終能拿回自己的名字。但事與願違。

“大山正紀”沒有被執行死刑,那麽不用說,這人遲早會回到社會上來。而這個遲早,就是現在了。

正紀看了總結新聞的網站,對現狀有了更詳細的了解。虐殺六歲愛美的“大山正紀”一出少年監獄,就被愛美的家屬襲擊,被送進了醫院。有人舉行了請願釋放被捕家屬的簽名活動。社會學家在直播的《新聞秀》中報出“大山正紀”的名字後,輿論風潮便一發不可收拾了。收視率超過百分之十的節目向全國散播了曾被稱為少年A的凶手的真名——

原來這就是他的錄用一下子變成不予錄用的原因。

“大山正紀”又來踐踏我的人生了,他究竟要折磨我到什麽時候才肯罷休?

推特上充斥著對“大山正紀”的憤怒與憎惡、對試圖複仇卻不幸被捕的家屬的同情與共鳴。

“竟然逮捕女兒被殺的父親,日本不該這樣!這世道瘋了!”

“就讓他報仇吧。女兒一條命,才換來不到七年的徒刑。這叫父母怎麽接受?”

“這都是因為法律不判他死刑吧。問題在於法律的不完備,結果竟然懲罰被害人家屬。”

“來簽名請願釋放愛美家屬吧!該受刑罰的是大山正紀才對,救救被害人家屬!”

對於大眾而言,加害者受到刑罰還不足以贖罪。個人的情緒超越了法律,輿論超越了法律。

換作從前的他,或許會迎合大眾的情緒,義憤填膺地發聲抗議。或許會在心底盤算著這樣更容易討別人喜歡,更容易豎立好人的形象。他也可以在別人麵前以正義之士自居。

但現在,他害怕大眾情緒的爆發。他無意唱些對罪犯也要講溫情、罪犯也有人權、要原諒罪犯的高調,也無意袒護罪犯。

他隻是覺得岩漿爆發般席卷全社會的憤怒與憎惡十分可怕。它們像怨念一樣,見人就附身。人被蔓延的負麵情緒掌控了。

憤怒吧!

厭惡吧!

恨吧!

譴責吧!

論調必須一致,不一致者仿佛是與加害者狼狽為奸的罪犯預備軍,不配為人。這就是社交網絡的現實。

在新出一起大案之前,“大山正紀”都是“理性、道德、優秀之人”可以肆意砸石頭的活祭品。這與學校和公司的霸淩不同,罵得再厲害都不會有人指責。不隻如此,還會獲得正義使者的美譽,得到支持。

正紀自己也覺得,對世界的看法變了。

盡管他厭惡“大山正紀”的罪行,但同名這個原因就足夠他自我代入了。

他心裏明白,錯的是殺了人的“大山正紀”,卻還是對大眾攻擊“大山正紀”時不自知的加害性心生畏懼。

推特上也有些人在勸告大家“法治國家不允許報仇”“這就是法律”“認可私刑的話,秩序會紊亂”“野蠻的國家才會那麽做”,但支持者寥寥無幾,回複和點讚數也隻有一位數,最多兩位數。

在輿論的洶湧巨浪麵前,那些呼籲大家冷靜的反對意見也成了高談闊論、妨礙他們的敵人。正論未必就能獲得大眾的支持。大眾堅信,自己此時的憤怒與厭惡比法律更重要。這難道不是自以為是、自高自大嗎?

正紀將手機扔到**。

就算他大聲喊出同名同姓的痛苦,想必也沒有幾個人能理解。能有幾個和重案罪犯同名同姓的人呢?放到日本全國來看,無異於湖水裏的一滴墨汁。

人對自己不敏感、不關注的事物是難有觸動、難以共鳴的。

“大山正紀”已經贖過罪了,該罷休了吧?他們不願原諒,就要群起圍攻回歸社會的人嗎?

沒錯,凶手七年前犯下了殘忍的殺人案,被捕了,活該被唾罵。但現在不一樣。凶手依法在少年監獄服過刑,回歸社會了。之後該是被害人家屬用民事審判來要求損害賠償一類的流程了吧?這和在網上到處宣泄負麵情緒的圍觀群眾有什麽關係?

——放過“大山正紀”吧。

——“大山正紀”就是我。

犯了罪,又被曝光真名的凶手更容易激怒大眾吧。“大山正紀”和匿名者不同,是清晰可辨的“個人”,所以要恨、要泄憤都方便得多。自己也一樣,看到殘忍的罪犯會氣憤,想對他百般責難。但有人想象得到,這背後被踐踏的人的心情嗎?

——一點小事而已。

有個知道他煩惱的熟人常說:“你看看大案凶手的父母或者被害人的家屬,比你苦多了,難挨多了。你不就重個名嗎?一點小事而已,又不會改變你的人生。”

沒有人理解他。

是怨人呢,還是怨自己?

聽別人說上幾句話,看到別人一點細微的態度和表情,他都能察覺到名字帶來的心理鴻溝。

受不了這種尷尬的氣氛,他養成一個習慣:隨便賠賠笑,早早結束對話。

要問說出“一點小事而已”的人有沒有因為同名同姓之人而痛苦過,答案是沒有。要問他有沒有查過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品行如何,答案也是沒有。就算叫他立刻就查,也查不出什麽了不得的人物來。

同名同姓的普通人。

公司員工、家庭教師、工廠廠長、律師、美術家、工程師、老師、遊戲公司的員工、副教授,還有在馬拉鬆、將棋、棒球等上有那麽點成就的學生……每個人在本人看來都是唯一的“個人”,但在旁人眼裏也不過是芸芸眾生裏的一員。

既不是廣告商爭搶的當紅藝人、世界知名的體育運動員,也不是獵奇殺人犯。

他們沒有一個被名字鋪天蓋地的情況壓垮過,自然不會理解這種痛苦。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不站到那個位子上,就理解不了真正意義上的痛苦。這一點他已經領教夠了。

起初,一有人表示出對“大山正紀”這個名字的關注,他就拚了命地傾訴自己如何受到傷害,想讓對方理解自己的煩惱。他雖然不太會表達,還是說了。然而對方的回答總是同一句:“這樣確實不好過。”

這是真把他的痛苦當成了小事。他不想被當成小事給打發了。

敷衍,太過敷衍了。他們裝作理解。裝作理解,好趕緊結束麻煩的話題。一句空洞的、毫無感情的台詞。

——為什麽隻有我?

這太荒唐了。就在快被這種情緒壓垮時,正紀想起在便利店打工時——那時愛美被害案的凶手真名尚未曝光——他搜過其他大山正紀。這世上有很多大山正紀,現在網上應該也找不到他們的名字了。

“大山正紀”一定在折磨我們。

我們。對,受折磨的是我們大山正紀。其他大山正紀一定也一樣……

正紀陡然興起一個念頭,上提問網站發言:“各位為同名同姓痛苦或煩惱過嗎?如果有這種經曆,請講給我聽聽。”

兩天後,有了各種各樣的回答。

“我和某位漂亮的偶像同名同姓。每次換班級要自我介紹的時候,我都覺得生不如死。同學會直直地盯著我看,還苦笑,真讓我難受。”

“我和一個超級有名的藝人同名。醫院裏叫到我名字的時候,周圍總會**。”

“以前有人對我表白,讓我以結婚為前提和他交往,但我想到結婚改姓的話,我會跟那位著名的醜女搞笑藝人同名,就覺得沒法接受了(笑)。現在我嫁了個姓氏很普通的老公。”

“我的工作是寫小說。有個網紅找碴兒,投訴說‘你是用我的名字黑我吧’,真會給我找事。他把自己看得可太重了,簡直丟人,以為自己多有名啊。”

“我和一個動畫角色同名同姓,每次自我介紹,別人都會笑,還逗我說,說說你的經典台詞啊。”

“我有個學弟,他爸爸喜歡棒球,因為姓氏和一個有名的前棒球選手一樣,就給他起了這個選手的名字。他不想辜負他爸的期望,進了棒球部,結果打得可爛了。名字的落差搞得他慘兮兮的。”

“我給女兒起了個我覺得挺可愛的名字,後來發現和**女演員同名同姓,絕望了。我起名前怎麽就沒搜搜。”

“我有個朋友,是個和某位歌手同名同姓、長得還挺漂亮的女生。她以前拿名字調侃自己,挺受歡迎的。可是那個歌手抽大麻被抓了之後,她就立馬開始隱瞞這件事了。真可憐(笑)。”

回答中充斥著同名同姓者的煩惱,但都算不上什麽切膚之痛,叫他很難產生共鳴。即便是抽大麻被捕的歌手那一條也一樣。抽大麻這種犯罪沒有直接的被害人,拿來自黑總能當個笑話講講,引人同情吧。

但虐殺六歲女童的獵奇殺人就不一樣了。

沒有見到讓他滿意的回答,他在正文後又加了個問題:“其實,我因為和有名的罪犯同名同姓很煩惱,有人和我一樣嗎?”

他每過幾十分鍾,就要刷刷網頁,看有沒有新回答。半天才多了幾條。

“我和你一樣。我告訴了一個剛認識的女人自己的名字,結果她不回複我了。我估計她搜出罪犯的名字了。”

“我出於好奇,搜了搜,然後搜出了逮捕的新聞。說實話,心裏可不舒服了。那案子不怎麽有名,我不搜都不會發現的……真不該沒事找事。”

“有天我實名的社交平台上收到好幾條謾罵的消息,我還以為怎麽了,原來他們把我的號當成那天新聞裏被捕的罪犯的了。”

“我未婚夫的名字和罪犯一樣,很煩。我搜出性犯罪者的名字之後,就懷疑上了。年紀也一樣。我很想相信他,可又不放心……要問他自己也不好問。有沒有什麽辦法能查查?”

“我搜了高中時喜歡的人的名字,結果說是詐騙被捕了,還不知道是不是他本人。”

“我和臭名昭著的殺人犯同名同姓,想著趕緊結婚改姓,十九歲就結婚了。現在隻要不說舊姓,就沒有人會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世上果然有人和自己同病相憐。想到這些夥伴,正紀感到一絲寬慰。

夥伴。

在這裏回答他的人八成不是“大山正紀”。問都問了,他很想和同為“大山正紀”所苦的夥伴分享煩惱。

正紀打開筆記本電腦,建了家網站。設計都是最基礎的,隻是在網頁下放了條免費的郵箱地址而已,沒花費多少時間。

網站的名字叫“‘大山正紀’同名同姓受害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