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在中國人的道德領域中,人們最看重的兩個字即忠與孝。《二十四孝圖》中所宣揚的孝子故事以及二十四史中記述的忠臣列傳,無不深入人心,成為民族楷模。盡管從漢代起就提倡“以孝治天下”,但是,真正把“孝”列為基本國策,以此為綱來教化子民,穩固社稷,則是明朝朱元璋的創意。

忠和孝,一為公理,一為私情。忠的對應物是國,孝的對應物是家。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今天的理解是一個概念。其實,它包含了國與家兩個層麵。國的最基本單位是家。家若治理不好,則國有亂象。而治家的法寶,無非“孝悌”二字,對父母上輩虔敬是為孝,兄弟姐妹間相敬如賓,是為悌。朱元璋出身寒微,立國之初訂立製度,便突出這個“孝”字。應該說,這是取自民間智慧,日後通過檢驗,也是行之有效的。

圍繞“孝”字,朱元璋製訂了很多政策。比如說,家中若有八十歲的老人,則可減免賦稅。縣上的官員,每年的重陽節,要把全縣八十歲以上的老人請到縣衙來吃一頓酒席,照例也有一些賞賜。鄉閭間對老人行孝的人,表現特別突出者,可上報朝廷給予旌表。若何地立了一座孝子牌坊,則該地的鄉親臉上都有光彩。官員們服務於朝廷,若遇到父母中的任何一位去世,都必須立即報告吏部,離任回鄉守製,為父母守孝三年。此舉稱為丁憂,是不可更易的製度。為父守製,前朝已有製度。但為母守製,是明朝的首創,當初討論母喪該不該守製的問題,一些大臣認為母喪不必守,禮法說的“父為子綱”並不包括母。朱元璋不同意這種說法,他認為母子之間亦是人間至情,喪母之人,亦應斬衰三年,並很強硬地說:“禮樂自天子出,為母守製自我始。”

由於朝廷的優恤與表彰製度向孝子傾斜,終明一朝,孝子層出不窮。客觀地講,此種提倡,對社會的穩定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建國之初,行孝之風尚未蔚為大觀,朱元璋為此推波助瀾。當時應天府境內有一位農夫犯了國法,理當受杖。這位農夫的兒子請求代父受過,執法者不肯。朱元璋聽說了,便對行刑官說:“父子之親,天性也,然不親不遜之徒,親遭患難,有坐視而不顧者。今此人以身代父,出於至情,朕為孝子屈法,以勸勵天下,其釋之。”上有所倡,下有所隨。朱元璋“為孝子屈法”的做法,對“孝”的推廣於民間,功不可沒。洪武二十年,經過較長時間的休養生息後,府庫漸充。朱元璋又把禮部的官員找來,發布指示:“尚齒所以教敬而遠之,事長所以教順。虞、夏、商、周之世,莫不以齒為尚,而養老之禮未嚐廢。是以人興於孝悌,風俗淳厚,治道隆平。朕召天下,行養老之禮。凡民年八十以上,鄉黨稱善,貧無產業者,月給米五鬥,酒三鬥,肉五斤;九十以上,歲加帛一匹,棉一斤。若有田產能自贍者,止給酒肉絮帛。”

製訂一項好的政策並不難,難的是持之以恒地堅持並不斷改善。朱元璋立國之初,就牢牢抓住“孝”這個牛鼻子,從未鬆懈。於是,市井之中,巷閭之間,尊老愛幼的風氣逐漸形成。每年,全國各地都會組織“孝子”的典型呈報禮部,以求旌表。禮部有專門官員負責這件事。

但是,再好的政策,在其推行過程中,總會有變形走板之處。一些人為了當一個驚世駭俗的孝子而不惜花樣翻新,結果弄巧成拙。

洪武二十六年,山東日照縣的一個名叫江伯兒的人,便做出了一件極為殘忍的事。他的母親久病不愈,聽說吃親生兒子肋下的肉能治母病,他便把自己的肋肉割了一塊燉爛喂給母親。老母親喝了這罐子“排骨湯”,病情仍沒有減輕。於是,江伯兒便進廟求神,並許願說,如果大神顯靈,讓他的母親得以痊愈,他就殺一個兒子來感謝神靈。求神過後,老母的病體竟然康複。江伯兒言必信行必果,真的殺了自己一個三歲的親生兒子供奉到神靈麵前禱祝。這般“孝子”焉能不報?於是縣令奏聞於上司,層層批語送至禦前。朱元璋看到這份奏章,頓時大怒,對禮部官員痛斥:“父子天倫,百姓無知,乃殺其子,滅絕倫理,此等荒謬之事,焉能請表?”當即下令將江伯兒逮捕,杖一百,遠謫海南,永不赦回,並責成禮部告示天下:“今後,凡割股臥冰者,不在旌表之列。”

盡管這樣,明代因為在家盡孝而被朝廷拔擢為高官者,仍不在少數。洪武中易州淶水縣農民李得成臥冰求母屍,鄉裏舉為孝廉,被升為光祿寺署丞,後又升至山東布政使,這職位相當於今天的省長了。永樂中,金吾右衛總旗張法保割臂肉煲湯以喂祖母,擢為尚寶司丞。還有一個徐州人,叫權謹,自幼喪父,事母盡孝,由鄉鄰舉薦,被有司拔為樂安縣知縣。他帶著老母上任,就近贍養。九年考滿,升為六品署丞,其時母病,權謹每日籲天以求身代。後母親病逝,權謹守墓三年,朝夕哭奠,不吃酒肉,不與妻子同房,鄉人皆稱其孝,縣衙將其孝行上報,剛剛登基的仁宗非常欣賞,竟破格升權謹為文華殿大學士。這可稱為孝子升官的典型之最了。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由於朝廷的提倡,各府州縣的長官都瞪大了眼睛到處找孝子。一州一縣若出了孝子並受到禮部旌表,孝子本身光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州縣長官有了可資晉升的政績。所以,朱元璋在“孝”上做的文章與地方長官在“孝”上做的文章,恐怕是南轅北轍。

“孝”字讓老百姓增強了親和力,同時對官員也產生了極強的約束力。前麵說到的丁憂製,便是所有官員都必須遵守的大法。在明代,官員們尋花問柳並不算是問題,但不孝與貪墨卻是大忌。任何官員攤上這兩樣中的一樣,都會成為過街老鼠。無論奸臣良吏,還是昏官庸官,遇到父母去世,都必須回家守孝。上至首輔下至典吏,概莫能免。

也有一種例外,當某官員正在做一件別人無法替代的工作,若回家丁憂,就會對此工作造成極大的損失時,皇上就會下一道特旨,命令此官員堅守崗位,在職守製,此舉稱為“奪情”。

應該說,“奪情”是對執行丁憂製度的一種補償。但是,幾乎每一次奪情,都會造成一次**。天順初年,南陽李文達任內閣首輔,任內遭父喪,理當回家守製,但皇上挽留他,要他“奪情”。李文達亦有眷戀相位的嫌疑,於是遭到士林反對。有一位名叫羅倫的人,本是狀元出身,時任翰林院修撰。他帶頭上疏皇上,反對李文達奪情,為此惹惱皇上,被貶謫到泉州市任船舶司提舉。李文達死後,羅倫才平反複官,任南京翰林院修撰。時人寫詩譏其事,後兩句是“九原若見南陽李,為道羅某又複官”。

這位羅倫,是江西永豐縣人,當時名氣很大。狀元出身的人,最後當到首輔位置的,有不少。但一生都在厄運之中仕途不暢的卻不太多,最出名的是兩個,一個是四川人楊慎,另一個就是這個羅倫了。

詩書人曆來就有兩種出路,一在廟堂,一在江湖。自江湖而廟堂的人,受人譏刺的多;自廟堂而江湖的人,受人追捧的多。當世不容,當局不容,此人的身價,就會在江湖陡漲。羅倫就是這種人,由於反對李文達的奪情,他成了江湖派讀書人的偶像。當官一貶再貶,最後幹脆回家閑住。老了以後,他終於死下心來,不再玩複官貶官的遊戲。於是寫了一首七律以紀其誌:

五柳先生歸去來,芰荷衣上露漼漼。

不由天地不由我,無盡煙花無盡杯。

別樣家風幽澗竹,一般春意隔牆梅。

老來隻怕風濤險,懶下瞿塘灩澦堆。

可以說,羅倫一生的坎坷,就是因為反對李文達的奪情;他在讀書人中贏得巨大的聲譽,也是因為反對李文達的奪情。

李文達之後,成化朝的庚子年,內閣首輔劉吉又碰到了同樣的問題。皇上寵信劉吉,亦讓他奪情,去內閣當值,視事如故。劉吉接受李文達奪情遭士林指斥的教訓,一方麵給皇上一連寫了三道疏請求回家守製,另一方麵又買通貴戚萬喜到皇上那裏去做工作,堅持讓他奪情。即便這樣,士林仍不放過他。翰林院編修陳音上書勸劉吉回家,劉吉置之不理。在內閣中接待客人談笑風生,沒有一點哀戚。

七年後,新皇上登基。士林猶記當年劉吉奪情這事,各路言官紛紛上疏,請求新皇上罷免劉吉。沒想到新皇上對劉吉也十分欣賞,仍下旨慰留。劉吉也鬼,他指示吏部,對那些彈劾他的言官都破格提拔。這種“媚眾”之術,讓一批鬥士變成了啞巴。第二年,皇陵所在的天壽山發了一場風雹,砸物傷人,震驚陵寢。弘治皇帝下旨戒諭群臣修省。翰林侍讀張升覺得這是彈劾劉吉的一個絕佳時機,於是立即上疏,曆數劉吉十大罪,第一條仍是不回家給死去的母親守孝。這封疏文發出後,被劉吉收買的言官紛紛上書對張升痛加批駁。張升因此被貶謫到南京當一個工部員外郎的閑職。離京之日,張升的同鄉何喬新深為不平,寫詩贈張升:

鄉邦交誼最相親,忍向離筵勸酒頻。

抗疏但求裨聖治,論思端不忝儒臣。

自憐石介非狂士,任詆西山是小人。

暫別鑾坡非遠謫,莫將辭賦吊靈均。

張升繼羅倫之後,成為反對奪情的第二個犧牲品。

但是,在明代的曆次“奪情”事件中,真正釀成一場大的政治風波的,則是發生在萬曆年間的首輔張居正身上。

關於這一次事件,我已在拙著長篇曆史小說《張居正》中作了比較詳盡的描寫,這裏不再贅述。但我要說的是,通過張居正的這一次“奪情”風波,明朝的丁憂製度實際上起了比較微妙的變化。

朱元璋以“孝”治國,作為基本國策的丁憂製,本是統治者收攬人心的手段之一。但發展到後來,堅決捍衛這一製度的卻並不是執政者,而是以衛道士麵目出現的清流。

中國曆史上大部分的讀書人,優點是講求操守,堅持真理;缺點是不肯審時度勢,從國家與朝廷的大政出發作出變通。忠與孝,是文人堅持的最重要的兩個操守。用他們的推理,父母去世不丁憂,就是不盡孝。無孝道之人,就是衣冠禽獸,此等人秉持國事,難以讓天下信服。

在張居正“奪情事件”中最後一個向皇帝上疏反對奪情的人,是刑部九品觀政鄒元標。他是一位二十多歲的新科進士,“觀政”不算是官職,隻是實授官職前的一種實習。這位年輕的讀書人,便是典型的隻講原則性不講靈活性,敢於堅持真理卻又缺乏方向感的那種人。他在給萬曆皇帝的疏文中怒氣衝衝,語言極為尖刻:

臣伏讀敕諭:“朕學問未成,誌尚未定,先生既去,必前功盡棄。”陛下言此,實乃宗社無疆之福也。但朝中弼成聖學輔翼聖誌者,豈獨居正?學問人品超過居正者,大有人在。觀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後可辦非常之事。”若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者,人之五常之道豈不盡喪?於此親生而不養,親死而不奔,猶自號於世,曰“我為非常之才”,豈不令天下士人齒冷?由此推斷,必定懷禽獸之心,方為非常人也……

在明代反對奪情的文章中,無論是羅倫、張升,還是與鄒元標同時的官員艾穆、吳中行、沈思孝與趙用賢,其語言激烈的程度,都沒有超過鄒元標。時人稱之為千古妙文,亦是向權貴挑戰的檄文。當然,他受到的懲罰也最為嚴重。萬曆皇帝下令將他廷杖八十,謫至貴州邊軍充役,備嚐艱難。

正是在廷杖中被打瘸了一條腿的這個鄒元標,後來成為東林黨的五大領袖之首。在身曆三朝,眼看吏治腐敗,大明王朝日益衰敗之際,他才痛切感到年輕時反對張居正奪情是一次草率的行為。挽救大明的頹局,的確需要張居正這樣的“宰相之傑”。於是,他屢屢上書朝廷,懇求皇上為張居正平反。

以上從民與官兩個方麵,粗略地勾勒出“孝治天下”對明代的風俗及政局產生的影響。應該說,朱元璋以“孝”治國,以“孝”馭民的策略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功。任何一項國策的提出,首先必須考慮到老百姓的接受程度以及貫徹實施的方法。朱元璋圍繞“孝”字做文章,既順應民意,又獲得官心,這是以道德治國的典範,值得後世借鑒。

前麵已經講過,家是國的基本單位。倘使每一個家庭都生活在孝悌之中,則國家安能不穩?朱元璋讓孝道從家中走向社會,也製訂過一些有益的措施。洪武二十七年,有一位名叫隋吉的史官曾給他上疏建言:“農民中有一夫一婦者,當耕種時,或不幸夫病,而婦給湯藥,農務既廢,田亦隨荒。及病且愈,則時已過矣。上無以供國賦,下無以養室家。請令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團為一社,每遇農時有疾病,則一社協力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蕪,民無饑窘。”

朱元璋對隋吉的建言非常賞識,他立即對其疏文親自作了批示,並找來戶部、禮部有關官員,當麵下諭:

古者風俗淳厚,民相親睦,貧窮患難,親戚相救;婚姻死喪,鄰保相助。近世教化不行,風俗頹敝,鄉鄰親戚,不相周恤。甚至強欺弱,眾暴寡,富吞貧,大失忠厚之道。朕今置民百戶為裏,一裏之間,有貧有富,凡遇婚姻死喪疾病患難,富者助財,貧者助力,民豈有窮苦急迫之憂?又如春秋耕獲之時,一家無力,百家貸之,推此以往,百姓安有不親睦者乎?爾戶部以此意論民知之。

當初看到這段文字,我就笑言,朱元璋是13世紀的馬克思,他試圖在中古社會中建立“人民公社”,依靠社會的力量來救助孤寡,提攜弱者,這是真正的親民政策。從中,也可以看出朱元璋的思想脈絡,由家庭之孝悌,推及鄰裏和睦,再擴至民間的風俗淳厚,由此提升朝野之間的親和力。應該說,這是朱元璋創建和諧社會的一種努力。

2006年3月10日於宜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