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馬”、公車改革及其他

——重讀《人民日報》1946年創刊期一則啟事

年終歲尾,中央政治局部署2011年的反腐工作,其中把公車治理作為重要一項,消息甫出,上下一致叫好。巧得很,日前,在國家圖書館偶翻創刊初期的《人民日報》(那時稱晉冀魯豫中央局機關報《人民日報》),一則啟事讓我生發類似問題的聯想。就在該報創刊的第四天,即1946年5月19日頭版報眼位置,便刊登了這樣一則《邊區政府重要啟事》,啟事稱:

根據本府政務會議決定,為節省開支,本府會部馬匹飼養員已編成運輸大隊,從事生產自力更生,凡規定有專門公馬人員因公外出時,均酌發車馬費。因飼養員已全部取消,會後各方人員,乘車來本府時,須自帶飼養員喂養,本府概不負責,特此聲明,諸希鑒諒。

晉冀魯豫邊區政府

從啟事發布的時間看,是在抗戰剛剛勝利不久,也就是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剛剛從太行山裏遷入河北邯鄲這座當時的大城市的時候。也就是說,抗戰的炮聲剛停,邊區政府剛剛走進城市,便立即著手開始進行專馬公馬的改革。足見此項改革意義重大。那時公馬是官員們的主要代步工具,改革公馬使用製度,首先是為了精簡人員,充實一線戰鬥部隊。更主要的是減少政府因製度問題造成的經費支出。

按照當時邊區政府的這項規定,政府首長們一律取消原來各自擁有的馬匹馬夫,改為各自按照相關規定在機關領取“車馬費”,需要外出時,要麽步行,要麽拿發你的車馬費租馬借馬騎乘。這樣,原來各級首長們擁有的馬匹集中起來,成立一支運輸大隊,遇有戰事時投入作戰,無戰事時收費載人,拉車運貨增加邊區政府收入。這樣一項改革,在當時的邊區政府反響強烈,用慣了馬的首長們,突然沒了固定坐騎和熟悉的馬夫,當然有個適應過程。但實行一陣後,機關上下很快便感受到了改革給軍民軍政關係以及官兵關係帶來的好處,一大批非戰鬥人員充實到一線部隊,因專馬公馬造成的經濟開支大幅下降。

莫看這樣一則小小的啟事,它讓我們產生諸多聯想。首先,它讓我們想到,當今上下一致呼籲的公車改革,其實並非始於今天,早在戰爭年代就已經開始了,說明黨和政府在建政之初就已經發覺這是一個與幹部作風、幹群關係、經濟建設等方麵密切相關的重要問題,所以從騾馬年代就開始注意了。其次,遏製職務消費的無限膨脹,明確公務人員的公私分野,是不分物質條件艱苦與優越的,即使在戰爭年代,我們黨也把它看作是關乎黨風建設的大事,否則不會刊發於《人民日報》創刊才4天的報眼位置。第三,邊區政府實施這項改革,既果斷堅決,又講究循序漸進。啟事前邊說專馬公馬已經取消,而後邊又說“自帶飼養員”。說明當時下屬部門因不理解尚未改動,還有繼續騎著專馬公馬來邊區政府辦事的,對這種情況怎麽辦呢?啟事規定,如果你是騎著專馬公馬來政府了,對不起,你必須帶著自己的馬夫,自己料理馬的飼養事宜,因為邊區的飼養員也已經取消了,不再負責此類事務。久而久之,你自然自覺按照新的規定辦了。

60多年以後,當我再談這則啟事時,不是舊話重提,而是現實意義很大。比起戰爭年代,今天的條件變化可說地覆天翻。騾馬早已從各級政府的公務活動中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各類現代化的小汽車。今天中國小汽車的數量,已經躍居世界第一。當然,與戰爭年代相比,有一個問題顯得更加突出,那就是因公車問題帶來的公私分野和職務消費,比之當年“專馬公馬”所造成的負麵反映,似乎也更加突出,由此帶來的問題,甚至損害著各級幹部的形象。關於公車改革的話題已經議論多年,許多地方也屢作試點摸索經驗,但卻舉步維艱,每前進一步都相當困難,破解公車改革之困局,已經上過“兩會提案”,不久前甚至上了政治局會議。2010年11月28日中央在政治局工作會議上,就提出在2011年將深入開展公車的專項治理,並把它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來抓。據報道,由相關部門出台的改革方案比較明細,其中有兩條在報端比較搶眼,一是國家部級官員用車標準將大幅降低,標準不得超過35萬,二是廳級以下官員取消專車,隻有公務用車。可以想象,這項舉措,足可稱之為有力。如今不要說廳局級,許多地方的縣處級甚至鄉長書記科級幹部,用專車的已非少數。財政部、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查數據顯示,目前地方公務用車已達200餘萬輛,每輛車的運行成本平均達六萬元,多的甚至超過十萬,地方每年公車消費目前已多達1500億到2000億元(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以及超配車),占財政支出比例多達6%到12%。這說明,公車改革措施要變為一個實踐,必將還要伴隨一個較為艱苦的過程。

公車之所以可以引起社會的關注,關鍵是有一個公車私用的問題,不患寡患不均,這個問題解決得不好,實實在在地影響著我們執政黨的形象。老百姓都在關注改革到底怎麽搞,甚至有人提議用現代化的GPS(衛星定位係統)來監督公車私用問題。其實,措施雖然重要,關鍵還要靠人去遵守。說到這個問題,我突然想到我們營區當年住著赫赫有名的王樹聲大將,如今與他的戰爭故事同時在營區傳為佳話的,還有他廉潔自律的故事,其中就包括用車的問題。據老同誌講,王將軍在用車問題上的公私之分明,今天聽來簡直有些不可思議。比如有段時間他患了腿病,上街需買幾隻雞調養一下,然而他嚴告司機,必須按車公裏數從薪金扣除買雞用車的費用。他在軍事科學院工作時,他夫人楊炬在三〇四醫院工作,上下班本可以搭他的便車,但他認為這不合規矩。他說,揩公家油,占集體便宜,不是共產黨人的作風。幹部作風養成,就必須從這些看似合理的小事嚴格要求。這些故事,在老一輩革命家身上,不勝枚舉。上世紀70年代末,我曾做過一段秘書工作。記得當時總部決定為1965年以前擔任大區正職的現任領導同誌每人配一輛皇冠轎車。配車第一天,我們的老首長李聚奎上將召集辦公室所有成員開會,議題隻有一個:關於新車使用。他說,新車是國家配給領導的公務用車,如果發現家屬子女、或身邊人員因私用車,將首先拿秘書是問,並稱這將列入年終考核的硬指標。這些小故事如今聽著有點不近人情,然而,這的確是當年許多老將軍們的作為。今天,我們的物質生活條件的確已經大變化了,北京的車已經多得成為世界一景,如果再像老將軍們那樣事無巨細都分清公私,也難乎其難,但是,如果放任不管,缺乏約束,就會釀成損害黨的作風建設的大問題。物質富裕了,生活條件改善了,但是,幹部作風建設問題卻更加突出,它是一個永久的話題,特別在物質生活大大改善的今天,更能考察一個領導幹部的思想操守和道德自覺。贏得老百姓的尊重,取得社會的信任,就應該從此類細節著手。

公車問題列入專項治理,表明了黨中央根治腐敗端正黨風的決心。當然,從根本上破解公車改革之困局,既要有製度保障,更要有各級幹部的公私分明的自覺性,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補記:此文受到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辦公廳要求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此文的建議,並印發內部通訊供大家閱讀。

(原載2011年1月13日《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