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本文認為納西族也有與漢族相似的陰陽觀,有其土生土長的演進曆史。作者從納西象形文字“盧”、“色”的原始造字、讀音、翻譯與排列等方麵考察了“盧”、“色”二字的來源,認為二字最初是取自於客觀自然界的實物實像,按照納西族先民男女特殊頭飾和席地而坐的習俗創造出來的。“盧”、“色”最初是世間的一男一女,兩個俗人,是納西族原始先民的始祖,後來被當作“神”來崇拜,則是由對“盧”、“色”這對原始祖先的崇拜而演變來的。古代納西族從對男女和公母的現象直觀,然後經過對原材料的思維類比、綜合、整理,概括和抽象出陰陽觀念,反映了納西族是一個善於思維和創造發明的民族。

中國古代儒、道、陰陽諸家哲學思想皆有的最高範疇是陰陽和五行,而陰陽觀又居最高範疇之冠。老子敘述世界及其萬物產生時說:“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莊子·外篇》闡釋陰陽產生和變化時說:“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發乎天,赫赫發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萬物生焉。”儒家則稱:“一陰一陽謂之道。”西周時代《易》八卦的基本元件亦由陰(--)陽(—)而構成。故,莊子稱:“《易》道陰陽。”較早闡釋祖國古代中醫理論的《內經》則謂:“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明人張介賓闡釋《內經》陰陽觀時說:“陰陽者,一分為二也。”縱觀古代陰陽說,即是把陰陽看作一切事物對立而又統一的兩個方麵,當作推動宇宙萬物變化發展的基本動力。其整個陰陽學說的發展,最後不僅達到了“顯示出中國人是要在宇宙萬物之中,尋出基本的統一與和諧,而非混亂與鬥爭”,而且“一些現代科學所探討出的世界結構”,都“在陰陽學說裏預示出來”。

納西族也有陰陽觀,象形文字東巴經裏就透露出陰陽說的不少消息。如《崇搬圖》在描述世界最初狀況時就說:“世界之初,……天地混沌相連接,男(神石)女(神石)會唱和。”該書另一譯本《麽些族的洪水故事》又是這樣表達的:“從前的時候,天下混沌,陽神陰神會唱和。”《麽些象形文“古事記”》譯本則說:“太古時候,天體是顫動的,陽(神)陰(神)混雜未分。”民間口頭傳說《創世紀》譯本又說:“很古的時候,天地混沌未分,東神(即‘陽神’)色神(即‘陰神’)在布置萬物。”又,東巴經在描述遠古洪荒時代時,則把“地震紅栗樹”、“土石在爆炸”、“日月暗無光”歸之於“陽神陰神生了氣”。凡此,都說明古代納西族有陰陽觀念。

古代納西東巴文化有明確的陰陽觀念,並有陰陽說已無疑問。但是前引所謂陰(神)陽(神),乃是後世翻譯東巴經時對漢族古代哲學通用術語的借語。原來,象形文字有表達“陰”“陽”的特殊文字和讀語,字分別寫作、,前者讀“盧,lu21”,代表“陽”;後者讀“色,ei21”,代表“陰”。此讀音記字雖與漢族的陰陽不同,但含義則同。然而,人們並沒有想到,納西族陰陽觀念曾有過土生土長的曆史。因此,本文擬根據象形文字“盧”、“色”的原始造字、讀音、排列等,結合有關民族民俗資料,對古代納西族陰陽觀念的獲得、“盧”“色”二字的演變以及納西族陰陽觀念與漢族陰陽觀念的交融合流作一考察。

在象形文字中,表達陰陽觀念的有四個字,對此需要加以考察。

首先,有兩個寫作的象形字。前一個字形像男**,納西語讀“普,p'u33”,東巴經裏常借音作“祖父”解;但用以指代事物的性質,則可釋作“公”、“雄”或“陽”。後一個字形像女**,讀“咩,me33”,東巴經裏常借音作語氣助詞,如用以指代事物的性質,則作“母”、“雌”或“陰”解。不過,在象形文字東巴經記載中,用“普”、“咩”明確表示陰陽的情況不常見,故隻作順便提及。

另外兩個象形字即是前述的“盧”和“色”。這是東巴經用以表示陰陽觀念的常用字。對這兩個字,因各地東巴經師讀音和翻譯者的不同,因而有著不同的注音和記字。照古納西語讀法,讀ndu21,亦讀lu21或lo21。漢字注音和譯意頗多。有的借其讀音記作“東”、“動”、“都”、“董”、“魯”、“陸”、“洛”、“盧”等;有的就其含義譯作“東神”、“洛神”、“動神”、“都神”,或譯作“男神石”、“男神”,進而譯作“陽神”或“陽”。字讀sei21,漢字注音為“色”、“塞”、“瑟”、“生”、“術”,有的譯作“色神”,進而譯作“女神”,“女神石”、“陰神”或“陰”。這些翻譯,注字皆屬同音異寫,意譯亦大同小異。如把它們對稱起來,便是:盧——色,或:男神——女神。用東巴經常用哲學術語來表達:“盧”即“陽”,“色”即“陰”。又照東巴經傳統書寫格式,其排列通常以“盧”在前,“色”在後,讀音即以“盧色”相連綴。因東巴經以“盧”代表“陽”,以“色”代表“陰”,故古代納西族表達陰陽觀念的順序為陽陰。這和我們所熟悉的漢族的陰陽排列是不同的。

古代納西族用“盧”、“色”兩個象形文字及其讀音代表陰陽,這與“盧”、“色”二字的字源有關。納西族象形文字的創造,所遵循的原則同其他文字創造一樣,最初都是取於客觀自然界的實物實像。先就字而言,把它分解開來,下半截的,原是用以表示“神”的坐像。又據山區納西族傳統習俗,他們習於盤腿而坐,故狀當取於人之坐像的下半截身體。而狀則與男子頭飾有關。據《南詔野史》下卷載:舊時“麽些”“男雉發戴帽”。景泰《雲南圖經》卷五又載:“摩些”“男子頭綰二髻,傍剃其發,名為三搭頭”。古時納西族男子“雉發戴帽”、“三搭頭”,究竟是何形狀,今已不得而知。但就狀來看,取於頭飾,當無疑問。學者方國瑜、和誌武就明白指出:字上半截為“男人之標誌”。李霖燦也認為:字為古代納西族男人“頭飾”“特征”。這就是說,讀音作“盧”、其意為“陽”的象形字是根據當時納西族男子生活習俗和頭飾特征創造出來的。其次是字,下段字形、字源與前述相同,而上段即取自古代納西族女子頭飾形狀。李霖燦說:象形文字原有字,讀“命,mi55”,“女人也。畫一人有頭飾之形”,“為女子之特征”。又說:“古代麽些婦女之帽作之形狀。一指發飾,麽些婦女束發於當頂作髻,古本(東巴經)中見作及,皆畫此形,蓋其發髻形式如此,故其帽形亦如此,觀古本多指其發髻,則此字可能由發飾之變而為,遂成為,由此遂指之為帽飾也。”此考證與漢文獻所載古代納西族女子頭飾相吻合。《南詔野史》卷下說:“摩些”“婦女高髻或戴黑漆尖帽”。景泰《雲南圖經》卷五說:“摩些”“婦女高髻於頂前”。《雲南蠻司誌》又說:“麗江屬州,男女熔鬆脂束發。”由此可見,狀來源於古代納西族“婦女高髻”,“椎結”、“束發”形象,亦即演變於古代“女人”的(命,mi55)字。而讀音為“色”、意為“陰”、形象為這個字,即根據女人頭飾特征和席地而坐的習俗創造出來的。

取象於納西族先民男女特殊頭飾和生活習俗的“盧”、“色”二字,是否一開始就代表抽象的陰陽觀念?不是。據東巴經記載,“盧”、“色”讀音本身最初是指人類某一具體的一男一女,確切些說,即指納西族原始先民某一氏族男女始祖。以下情況可以說明這一點。

其一,東巴經裏凡排列“神”和人類時,其固定順序是:盤神(藏族之神)、禪神(白族之神),後而窩神(納西之神),往下便是盧神和色神,再就是智者、丈量師、頭目、長老、東巴經師。此排列係統,“盧”、“色”以上為“神”,以下為人。所謂“神”,都不過是人的神秘化,最初都是取材於人。“盧”、“色”駕於東巴、長者、頭目、智者之上,說他們是“神”,不過是古代納西族所崇信的兩位先人。

其二,“盧”、“色”具有同人類一樣的產生根源。古代納西族認為,最初人類是由自然的天和地所產生的“氣”(天之氣,地之氣)經過**、化育,然後經過蛋卵孵化而產生的。“盧”、“色”同人類一樣,也是由蛋卵裏脫胎出來的。此外,東巴經裏還記載著:“盧”、“色”是人,而且有父有母。傅懋勣先生曾指出:“在一‘除穢經’中,明言二神(盧神、色神)之父名為‘美楞當古’,母名‘令幾熱董’。”《祭拉姆道場》經亦說:“傳說大地不會衰老,可是世間的‘拉盧’、‘古亨’、‘稱楚’都死了。……‘盧’(神)的父親也同樣死了。‘盧’把死了的父親馱在馬背上送葬,從此有了馱屍體的來曆。……‘色’的母親也像普通人那樣死去了。‘色’宰了黑牛,為死去的母親舉行祭祀。開創了宰牛祭祀的先例。”很明顯,這裏說的“盧”、“色”是人。

其三,“盧”、“色”是人,並在塵世間進行著生產活動,食人間煙火,且具有著人類的生活習性和方式。

關於“盧”、“色”的社會生產活動,東巴經裏有載:遠古之時,“開辟天地的事是‘盧’來做,起房蓋屋的事是‘盧’來做。好兒子是‘盧’來養。走路騎馬由‘盧’開始。百樣穀種是‘盧’創造”,“人活著的時候,用馬來做人的腳力,人死之後,用馬來做冥馬的事情,是由‘盧’和‘色’來規定的”。這裏明白描述了“盧”、“色”在塵世間進行各種生產活動,他們是開天辟地的先祖,並且能建造房屋,能生兒養女,能以騎馬代替走路,而且是百樣糧種的發現者。他們是世間俗人。

關於“盧”、“色”的生活習性,《祝婚歌》裏也有明確記載:“起初,世上還沒有人類以前,先有盧和色。……盧和色兩個,好夫好妻結伴侶,長命永壽。”“盧”和“色”是早期人類的某一男一女,他們不僅是夫妻,據說還曾是兄妹。東巴經《多格紹·本紹》曾說:“天地‘盧’‘色’兩兄妹。”傅懋勣先生指出:“盧”“色”“為麽些神話中極為重要的兩位善神。東巴經多謂二神為夫婦,……不論其為夫婦,或為兄妹,盧為男,色為女,則可斷言。”李霖燦先生進而指出:“洛(盧)是陽性”,“色為女性。”“盧”、“色”是兄妹還是夫妻,這裏無需深究。但他們最初是指人類的某一“男人”、“女人”,或“男性”、“女性”,則可肯定。至於“盧”、“色”後來被當作“神”來崇拜,則是由對“盧”、“色”這對原始祖先的崇拜演變來的。“人本身是神的創造者”,人創造的神的原型就在人間。被古代納西族創造出來的“盧神”、“色神”或“陽神”、“陰神”,不是別的,正是納西族先民的兩個原始先祖本身。

古代納西族的陰陽觀念,並非天生所具有,它的獲得,最初來自於對自然界各種事物運動、變化的生動直觀。這當中,最重要的是對人類男女、動物公母或雌雄的直觀。

現時納西語和納西族生活中就保留著納西族原始公母、男女、雌雄的不少資料。如納西語稱女為“咩,mei33”,其意既代表“女”,亦代表“母”或“雌”;稱男為“若,zo33”,既代表“男”亦代表“公”或“雄”。納西族習慣將同一事物按大小分作公母、雌雄兩性,並將稱代“女”、“男”的“咩”、“若”推及自然木石,乃至什物鍋瓢、碗勺等,或動物及其他自然物;凡大者為女為雌或為陰,稱謂加上“咩,mei33”,凡小者為男為雄或為陽,稱謂加上“若,zo33”。如稱大虎、母虎為“拉咩,la33 mei33”,小虎為“拉若,la33 zo33”;稱大碗為“誇咩,k'ua55 mei33”,小碗為“誇若,k'ua55 zo33”等等。

又,東巴經中有一句古語,稱作“奔把別,p33 pa33 bei33”本義即指事物成對相配、**、化育或變化。東巴經凡敘述某一事物產生時,首先要以兩個事物相匹配,最後以“奔把別”一語作結語,借喻事物由公母、男女或雌雄相**從而產生新事物。如《什羅祖師傳略》在敘述大海形成時說:“天和地‘奔把別’,一個海子出現了。”《多格紹·本紹》在敘述“九個男兒”、“九位姑娘”產生時說:“在岩頭的‘司把吉補’和岩洞的‘司把吉母’兩個‘奔把別’,……賢能的九個男兒由此產生,賢能的九個姑娘由此產生。”《懂述戰爭》在敘述“巴五優瑪護法”產生時說:“韶英瓦德和烏還河母兩個‘奔把別’,生下一個白蛋,……孵出巴五優瑪護法。”

上述納西族所保留的語言、民俗資料,曆來被視作古代納西族以“女”為大、為主的母係親屬稱謂的遺留,這無疑義。但值得注意的是,它還是納西族先民公母、雌雄觀的遺留。而所引東巴經資料曆來被當作神話,其中含義不被人們所深究。其實,所謂某某兩個事物“奔把別”,乃是原始男女、公母、雌雄觀在自然界萬物中的運用。

原始公母、男女或雌雄觀,是納西族的古老認識。古代納西族抽象陰陽觀念,主要是對男女、公母兩性生理習性、作用和在自然界中的特殊地位的直觀認識而獲得。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類,除了有高矮、大小等個體差別外,更有男女(動物有公母)兩性的天然區別。人類分男女,動物分公母,非同小可,二者既有生理上的不同特征,又有生活上的特殊習性和功能,雙方各以對方作為自己存在的前提,每一方都包含有自己對立麵的因子,雙方相濟為用,經過相互**或同一,產生新的人類或生命或事物,這些都是納西族先民在長期生活實踐中體驗並觀察到了的。當然,古代納西族對事物的直觀不限於一事一物,也不限於人類本身。隨著生活實踐範圍的擴大,對自然界事物的認識也隨之增多。諸如天地、日月、山河、木石,也都攝入認識範圍。隨著認識範圍的擴大和深入,有一個問題必須回答:即舉目可見的世界萬物究竟是怎樣產生的?它們的產生最初是由於什麽的作用?這當中,最能發起納西族先民聯想的是對立著的人類男女、動物公母兩性(一分為二)及兩性同一、**(合二為一)所產生的“內在力量”。於是,他們便用以物觀物的類比方法,將男女、公母現象推及自然萬物,以為自然萬物皆有公母、雌雄,進而便從公母、男女、雌雄現象中概括出“陽陰”範疇來。

古代納西族從對男女、公母的直觀到陽陰範疇的抽象,其規律正和中國古代陰陽觀念的起源類似。關於中國古代陰陽範疇及其起源,李約瑟在其《中國之科學與文明》一書中就說過:

葛蘭言(Granet,法國社會學家)的主張相當有價值。他說:

陰陽學說與中國初民社會裏所呈現出來的兩性差異有關;當每逢季節性的祭典,年輕人便在那裏挑選自己的配偶並跳舞,以象征大自然永恒而奧妙的二元性。

這裏深刻指出了陰陽與人類男女兩性有關。所謂“永恒而奧妙的二元性”,在直觀方麵指男女兩性,在抽象概括推廣則指宇宙及萬物中對立統一著的陰陽二性。

與此相同,範文瀾《與頡剛論五行說的起源》一文中也說過:“最野蠻社會裏,人除了找些果實和野獸充腹,相等重要的就是男女之間那個事,他們看人有男女,類而推之,有天地,日月等等,於是‘陰陽’成為解釋一切事物的原則。在《易經》裏可以探求不少的消息。……現在的《周易》雖經後人增飾,但原始陰陽卻也保存著。”

範文瀾所說的古人用於解釋一切事物原則的“陰陽”,“就是男女之間那個事”。用納西族的情況來講,就是納西族先民借以抽象的“男人”、“女人”兩性,乃至兩性之間“那個事”所蘊藏著的“內在力量”。

至於“經後人增飾”的《周易》及《周易》中用於代表“陽”(—)、“陰”(--)這兩個觀念符號,後人也認為是受到男女兩性的那件神秘元件的啟發而創造出來的。錢玄同《答顧頡剛先生書》裏就說:“我以為原始的易卦,是(男女)**崇拜時代的東西;‘乾’(—陽)、‘坤’(--陰)二卦即是兩性底**底記號。”郭沫若先生也有同樣意思:“八卦的根柢我們很鮮明地可以看出是古代**崇拜的孑遺。畫一以像**,分而為二以像**,所以由此而演出男女、父母、陰陽……的觀念。……八卦就是這樣得著二重的秘密性:一重是**的秘密,二重是數學的秘密。”又說:“八卦的基礎本來是建立在男女兩性的象征,……所以《易經》的觀念就根本是陰陽兩性的對立。”

《中國思想通史》中也提到:

“易的作者乃創造奇偶的符號‘--’、‘—’,以代表陰(--)陽(—),這大概是由男女性別和關係上著想。”

由上引述可以看出,無論中國初民的“陰陽”“二元件”和《易》以“—”“像**”、以“--”“像**”的陰陽起源,還是納西族先民以“盧”(男)代“陽”、以“色”(女)代“陰”,或是以字代“陽”,以字代“陰”,其材料最初都是攝取於民間,都是按照自己對男女、公母根本對立而又統一(**)現象的直觀,然後經過對原材料的思維類比,綜合、整理、概括和抽象而形成的。

前已述之,納西族象形文字“盧”、“色”最初是指一男一女,以後便用來指代“陽”、“陰”。為什麽要用象征男女的“盧”、“色”及其讀音代替陰陽?這更多地要從象形文字創造發展的特殊規律來說明。

戴君仁說:古人造字,“多濫觴於象形。蓋初造文字之時,先民觀察,皆取於外界之實物實狀,……故其形實,其義專”。“盧”、“色”的創造正是這樣,最初取於男女實像,本義專指一男一女。一男一女即“盧”、“色”屬實物象,在造字上很好辦,但從隱含於男女或公母兩性中抽象概括出來的陽陰或一分為二屬抽象概念,它們在造字上應該用什麽樣的字來代表呢?從“盧”、“色”的創造、讀音及原始含義的演變反映出,納西族先民是用借一種實物實像,或設一種特實的形象,便以此形象和此形象的讀音含義代替同類事物或同類概念的方法來處理這個問題的。因為“陽陰”範疇是從對男女、公母的直觀中概括出來的,“陽陰”可以與公母、男女相比擬,所以隻好用與“陽陰”相同類的“盧”、“色”(男、女)來代替“陽陰”。這便是象形文字用“盧”、“色”既代表一男一女,又代表“陽陰”的由來。這種“代替”,是納西族象形文字發展到“借喻”階段所采用的一種方法。

納西族先民陽陰觀念的產生時代已很難確考。但有兩點可以肯定:其一,納西族有自己對人類男女、動物公母現象的從直觀到抽象概括的認識過程,這陽陰觀念未必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其二,納西族東巴經古語習慣,凡稱“夫妻”和“男女”時,即以“妻”在前,“夫”在後,“女”在前,“男”在後。但記述“盧”、“色”時,則以“盧——色”(男女)或即“陽——陰”為序。為什麽要把“盧”(陽)排在前,“色”(陰)排在後?這恐怕是因為當時社會已經進入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的緣故,因而在陽陰觀念上保留下了以男(陽)為主的文化痕跡。換句話說,東巴經明確用“盧”、“色”兩個象形文字及其讀音代替“陽陰”,大概是在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確立之後的事情。

納西族在以“盧”、“色”代替陽陰之後,其文字符號在造字上曾發生過一次微妙的演變,即用“—”、“--”取代了象形文字“盧”、“色”。眾所周知,祖國古代有伏羲《易》和文王《易》,並有陰陽八卦圖及太極圖;其圖外有八卦;這八卦的基本符號便是“—”、“--”,前者代表陽,後者代表陰。納西族用以取代“盧”、“色”即陽陰的,就是這兩個符號。其取代方法是將“盧”、“色”的讀音和含義移植到“—”“--”上,讀“—”為“盧,lu21”,代表“陽”;讀“--”為“色,sei21”,代表“陰”。此移植、代替情況,方國瑜、和誌武謂以“—”“--”代表“陽陰”,是納西族後起的“獨創的標音字”。亦即“格巴”字。說它是“標音文字”,一點也不錯。不過,猶如說它是“獨創的”,倒不如說它是對《易》八卦“—”(陽)“--”(陰)符號的直接借用,然後附之於原有陽陰概念的“盧”、“色”讀音而已。

納西族以“—”(陽)、“--”(陰)取代象形文字的“盧”、“色”,反映出這樣一個事實:“盧”、“色”屬象形文字,創造於唐代。它說明,納西族陽陰觀念以及代表陽陰的兩個象形文字於唐代已經有之。而“—”、“--”既屬《易》八卦用以表示陽陰的特殊符號,又屬於納西族後創的“格巴”字。這說明,納西族明確借用“—”、“--”代替象形文字“盧”、“色”,當是遠在陽陰觀念形成、並用象形文字“盧”、“色”代表陽陰之後的事情。究竟“後”到什麽時候?據學者研究,“格巴”文字大約創造於明代。由此推論,納西族以《易》八卦中的“—”、“--”作為“格巴”字,並取其陽陰之義代替“盧”、“色”,是明代或明代以後的事。現今保留於納西族地區的若幹文化遺跡也可說明這一點。古代《易》八卦太極圖既是解釋宇宙的特殊符號,也是宗教上的裝飾圖案。納西族民間就保存和運用著八卦圖案,如居民建新房,必將事先畫製好的雙魚形太極八卦圖案釘在中梁上,用以鎮魔壓邪。新中國成立以前,納西族地區有道宮道觀,其壁畫皆有太極八卦圖。現今麗江黑龍潭五鳳樓正堂天花板上的太極八卦圖,雖經後人描摹,其原貌仍隱約可見。納西族地區道宮道觀均為明代前後所建,以太極八卦圖中的“—”、“--”符號作“格巴”字,並取陽陰之義以代替象形文字“盧”、“色”,很可能是道教文化傳入納西族民間後,由當時的民間東巴接受道教文化,並模擬太極八卦圖的“—”“--”符號而得。

陽陰觀念為納西族古代哲學的基本範疇。古代納西族從對自然界男女、公母現象的直觀到陽陰觀念的抽象,乃至用象形文字的一男一女稱代陽陰,不僅反映了納西族陽陰觀念土生土長的過程,而且反映出納西族是一個善於思維和創造發明的民族。從代表陽陰的象形文字的創造,到“—”、“--”符號的引用,不僅反映出納西族陽陰觀念最後達到與中國古代陰陽觀念的交融合流,而且反映出納西族是一個善於吸收、改造、利用漢文化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