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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常常為買東西而發愁,原因是買來東西後常常遭到妻子“責難”,不是看貨走了眼,就是被可恨的商販狠宰一刀,妻子常說我不懂購物常識,我雖然嘴上不承認,但心中還是承認此話言之有理,不懂常識容易被欺騙,也容易辦蠢事。

按說,人要掌握常識並非難事,在校學習或自學以及生活體驗都能學到常識,諸如哲學常識、科學常識、社會常識、經濟常識、物理常識、化學常識等,懂得一些常識我們就不犯或減少常識性錯誤,也不致輕易地上當受騙。比如有人聲稱能把水變成油,稍懂化學常識的人就會提出疑問:水是由氧原子和氫原子組成,而油含有碳原子,水變油是不可能的,因而水變油隻不過是癡人說夢而已。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卻常常忽視常識這個問題,犯常識性錯誤的人前仆後繼。隨意找來一些報紙,稍加整理,就很容易編成一本《受騙上當大全》。

前不久,一家報紙刊登了打工妹痛失兩萬元錢的故事:一男青年聲稱他有1元錢變2元錢的本領,並當場拿出100元人民幣,經他鼓搗,果真變成了200元。一打工妹想,自己辛辛苦苦幹幾年賺了兩萬元錢,讓他給變成四萬元該多好,變了四萬元後再變八萬元,於是她迫不及待地將兩萬元錢交給那青年,那青年經過一番變化,塞給他一個大紙包,說兩天後打開。結果呢,兩萬元錢變成了一疊破報紙,她哭天喊地,幾年血汗錢就這樣“送禮”了。

在這個騙局中,騙人者固然可恨,但對於打工妹,我們似乎也不能簡單地抱以同情,這裏至少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她缺乏常識。二是太貪心。試想,假如那男青年真的有把1元錢變2元錢的本事,那麽他完全可以坐在家中,不消幾日,他將成為世界上最有錢的人,他還有必要來到大街上,為別人服務嗎?

打工妹犯的常識性錯誤是可笑的,是愚蠢的,或許是她文化水平太低,或許是她一心想發財而昏了頭,不過,她犯了這個常識性錯誤後隻不過自己受損失兩萬元,並未損及別人,公安人員可以作為一般性詐騙案,尋機捉到那個大騙子。而旁人可以此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也可引以為鑒。

可遺憾的是犯常識性錯誤的並非限於頭腦簡單的打工妹,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一些單位領導也犯缺乏常識的錯誤。諸如,製訂經濟發展目標,說法是產值利潤連續幾年翻番,鄉鎮企業幾年上幾個台階,人均收入一年增長幾倍等,經濟實行跳躍式發展,頗有大躍進期間“一天等於二十年”的味道。眾所周知,經濟發展受經濟規律製約,而這種缺乏常識的錯誤雖然與打工妹的錯誤性質相同,但結果卻不同。打工妹的無知被人作為笑料,也有同情的,而有些領導的無知卻常常被人看成是工作有魄力,有闖勁,有開拓進取精神,是好幹部,很多人還因此被提拔重用,而且,還有支持這種犯有常識性錯誤的決策。打工妹的常識性錯誤結果“名利”受損,而有些地方的領導犯常識性錯誤卻“名利”雙收。

有人一開始由於缺乏常識或受到壓力而犯有常識性錯誤,而在犯有常識性錯誤卻又得到了好處之後,於是又故意去犯錯誤,而且錯誤越犯越大,他們已成了騙子,自欺欺人。

(原載1999年第4期《中華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