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倫之約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李白的這首《贈汪倫》詩,因為編進了小學語文課本,在中國大地上,幾乎無人不知。但是,要問一下,詩中的這位主人公,他的來龍去脈,他的履曆行狀,就沒人說得上來了。

隻有一個解釋,汪倫是一個普通人。

據《李白集校注》,另有《過汪氏別業(二首)》,據稱也作《題涇川汪倫別業(二章)》,似可參證。即使這首詩,也沒有什麽汪倫的細節介紹。隻知這位主人,可能很富有,也很好客,因此有條件邀請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還擁有別墅,在涇川的山清水秀處,正合詩人的雅興。兩人雖然初次見麵,“疇昔未識君,知君好賢才”,因此,詩人與汪倫相當投契,一見如故。而且,主人家的高規格接待,也讓詩人感動。“我來感意氣,搥炰列珍羞”,看來,唐朝的“徽菜”,就相當考究了。

從詩句“相過醉金罍”,“吳龠送瓊杯”看,李白在汪氏別業小憩,吃得固然開心,喝得好像更加開心。詩題下有校者注:“白遊涇縣桃花潭,村人汪倫常醞美酒以待白,倫之裔孫至今寶其詩。”

汪倫善醞,他的家釀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著實令好酒的詩人迷戀陶醉。從兩首詩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氣,為樂不知秋”,兩次同用“酒酣”一詞,我估計是詩人手不釋杯的結果,老先生喝高了,來不及推敲,才犯了詩家的重複之忌。由此也證明“李白鬥酒詩百篇”的那種米酒,在長安酒肆裏出售的,由漂亮的胡姬斟進他杯子裏的,大概酒精度較低。如果是二鍋頭那樣的烈性酒,一鬥下肚,就該學阮步兵,作三月醉了。

但這首李白的詩,卻使附麗於詩中的汪倫與詩一齊不朽。正如王勃那篇《滕王閣序》一樣,一句“都督閻公之雅望”,那位洪州牧閻伯嶼也跟“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同在《古文觀止》的這篇文章中被人吟誦朗讀。曆朝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被人記住、被人提起?

一首好詩、一篇美文,能起到這樣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預料的。本是名不見經傳的,本是極一般人的汪倫,卻在李白的詩中留下了深情的名聲。

清人袁枚的《隨園詩話》,對汪倫之約有一段記載:“唐時汪倫者,涇川豪士也,聞李白將至,修書迎之,詭雲:‘先生好遊乎?此地有十裏桃花。先生好飲乎?此地有萬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雲:‘桃花者,潭水名也,並無桃花。萬家者,店主人姓萬也,並無萬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數日。”

我特別欣賞“李大笑”這三個字。

因為今之李白,很難做到大師那樣的豁達坦**。當代作家筆下的貴族化和當代作家精神的貴族化,碰上袁枚所說的汪倫式的這種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會不會勃然大怒,會不會扭頭就走,真是說不好的。也許因為追求這種貴族化的結果,勢必要疏離於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數人。同樣,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數人,不再是文學的忠實讀者,也是很正常的現象。

因此,在車載鬥量的當代作品中,要想讀到李白這樣情真意摯的、表現普通人的詩篇,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