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蓮難忘

馬來西亞請我去是出於文學的原因,我心裏卻另有一個更強烈的願望,嚐一嚐榴蓮。這個東西名氣太大了,堪稱“臭名昭著”。因有奇臭,而又奇香,又臭又香,名聲響亮。凡吃過的人終生難忘,都對它大講特講,這種奇怪的東西、奇怪的味道,別人越講得多你聽著越玄,就越想親眼一見,親口一嚐。馬來西亞正好是榴蓮的故鄉,不愁聞不到這種臭和吃不到這種香了。

剛到吉隆坡的前幾天,日程安排緊張,沒有自己活動的時間,隻有到處留意,卻不見榴蓮的影子。幾乎每次餐後都有水果,賓館的自助餐水果種類更多,唯獨沒有榴蓮。我隻好向當地人打聽榴蓮哪去了?他們又向我大吹此果,並稱它為“果王”……我對封號不感興趣,如今到處都盛行稱王稱霸,就我所知道的‘果王”、“果後”已有好幾個,如芒果、荔枝等。榴蓮既然也稱“果王”,為什麽不進賓館?不登大雅之堂?他們解釋說政府有規定,任何人不得將榴蓮帶入賓館、機場,車站、碼頭、飯店等一切公共場所。因其臭味熏天,別人無法忍受。

哎呀,看來是個淒慘的“果王”。

以後到馬六甲市遊覽,看到一輛裝著榴蓮的卡車停在路邊,圍著幾個人一邊買賣一邊吃。這個東西站在道邊上吃最合適不過了,其味道隨著大氣擴散得快,不會妨害別人。

我終於見到榴蓮了——呈長圓形,但不規則,一頭大一頭小,渾身長滿木刺兒,像青黃色的刺蝟。大的如變形的排球,小的也比刺蝟略大,或草青色,或更黃一些。外殼堅硬,賣主把它打開遞給我,一股惡臭撲鼻而來,好在我早有思想準備,身子挺住,雙腳未退。有人曾問過我敢不敢吃,我當時口出大話,說不是敢不敢的問題,而是非吃不可。此時已沒有退路,隻能朝著那奶白色的果肉下口了,一口咬下去,不像聞起來那麽臭,而且略帶香味,微甜。連吃幾口,對榴蓮的印象大變,隻覺味美,不聞其臭。當地人可以此當飯,我吃了一個,也覺得肚子有點飽了,到後來咬著那綿軟的果肉,如同吃怪味饅頭一樣。

我和一位台灣作家吃得淋漓盡致,隻苦了不吃榴蓮的女主人,在回吉隆坡的路上,她坐在車前麵一言不發。我想是被滿車怪臭逼得不敢張嘴,不敢深呼吸。我們趕回吉隆坡,還要參加一個文學活動。如果就帶著這一身榴蓮臭走進文學講座的會場,會怎樣呢?其實,文學不也是又臭又香、一會兒臭一會兒香、聞起來臭吃起來香或吃起來臭聞起來香的一種東西嗎?

世間這種又臭又香、有臭有香的東西太多了。但,香和臭結合得最完美的是榴蓮。

後來又請人帶我看了榴蓮樹,竟想不到地高大。果林的主人介紹說有二十五米之高,差不多等於六層樓的高度,以前叫它“韶子”。它長得這麽高如何采摘果實?主人講不用采,熟了後會自己掉下來。我摸摸頭,仰臉看看空中垂掛著的青刺蝟,這要砸到頭上,命必休矣!

主人解釋說,別看它渾身是刺兒,但長著眼,有靈性,決不會傷著人。果熟以後都是在中午十二點左右或午夜十二點左右往下掉,那個時候果園裏一般不會有人。

真是奇果,善果。榴蓮榴蓮,讓我“流連忘返”。

199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