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文章大好名落孫山

12.文章大好名落孫山

聖人和俗人都說三十而立,而吳敬梓已二十九歲了。

有誰三十歲之前像他這樣受陽界冷落,而在陰間卻有親戚當大官似的,生父、嗣父、生母、嗣母以及待他如親生父母的嶽父嶽母,相繼成了閻王爺的座上賓。

順帶而來的種種世態炎涼,不能不一次次激發並不喜歡科考的吳敬梓要科考成功的決心。快三十歲的人了,不趕緊考取個舉人,而後再努力進士,怎能讓陰陽兩隔的生父、嗣父、嶽父、生母、嗣母、嶽母瞑目啊!

愛子吳烺不覺間已長高了,像探花府院裏的石榴樹,轉眼就又躥起一截,這也無形間增添了吳敬梓的壓力。與陶媛兒成婚那年,吳敬梓自己想象著,用不上五年,他一定會成為探花府最耀眼的後人。他本以為,實現願望,不是在這次科試,就是在下次科試,時候不會太遙遠。可是,歲月已蹉跎過去了十年,自己依然是個秀才。盡管秀才也不算恥辱的事,卻無法給亡妻和烺兒,以及生父與嗣父一個如願的回音。

但是,雍正帝登基以來,采取的政治改革與康熙帝時期改變甚大,其中一項重大改革是“攤丁入畝”新政。雍正元年(1723),清政府開始實行攤丁入地政策。攤丁入地,又稱“地丁合一”、“丁隨地起”,是雍正朝開始向全國推行的一項賦役製度改革,旨在改革丁稅的征收方法,即將丁銀攤入地畝一起征收。清初的賦役製度因襲明代的一條鞭法,地有地稅銀,丁有丁稅銀。丁稅銀有的按地征收,有的按丁征收,而以按丁征收為主,但按丁征收丁銀所引起的社會問題很大。由於土地兼並和土地集中,貧富不均的現象極為嚴重,無地或地少的農民無力負擔丁稅,因而出現“或逃或欠”情況。這就使政府征收丁稅發生困難,以致失去保證。同時由於農民畏懼丁稅的逼迫,或逃亡遷徙、或隱匿戶口,又造成人口不實的嚴重問題,使政府難以掌握人口實數。麵對此種情況,清政府下決心改革丁稅的征收辦法。康熙五十一年(1712)規定的“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旨在把全國征收丁稅的總額定下來,不再隨著人口的增加而增加。這對無地和少地的農民雖有一定的好處,但並沒有解決丁役負擔不均的問題,因而一些地區,如四川、廣東、浙江等省在短期內采取了將丁稅攤入地畝去征收的措施,並且收到了“民困以蘇”的效果。但是,由於地主以及他們在朝廷中的代表反對,以致這一措施沒能向全國推廣。雍正元年(1723),雍正帝下決心在全國實行攤丁入畝政策,立即遭到地主階級強烈反對。但由於雍正帝決心堅定,這項改革得以全國推行,並率先在江淮大地興起,最早受到波及的就是吳敬梓所生活的滁州、廬州和淮安一代。這就使得包括科考在內的所有事宜為其讓路,因而這一時期的科舉製度也隨之受到影響,發生了變化。

雍正元年(1723),新皇帝因考慮到“國家建官分職,於翰林之選,尤為慎重,必人品端方,學問醇粹,始為無忝厥職”,於是下令:“將來揀選庶吉士,朕將親加考試。”這就是著名的“舉孝廉方正”,是清代製科的一種,是繼博學鴻儒科之後又新增的一個科目。雍正帝在即位恩詔中,要求各府、州、縣、衛官員薦舉孝廉方正,暫給六品頂戴榮身,以備召用。雍正元年(1723)四月十五日他再次下詔,要求各省督撫速遵前旨,確訪所屬,果有行誼篤實、素為鄉黨所推者,即列名具奏。其目的是要以此敦勵風俗。

按以往常規,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參加鄉試的是秀才,但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回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鄉試考中後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考中舉人後就有資格候補做官了。可是乾、雍兩帝改革相銜接這一次大比之考,距上次間隔了四年半,而倒黴的吳敬梓恰恰趕上了這一次。

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分兩個階段,一個是科舉的初步考試,一個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步考試有這麽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童試,一般又叫“小考”。凡童子開始應初試的時候稱作“童生”,童生經過一定的考試選拔,在縣裏麵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作“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這也是一個選優的過程,這叫“歲試”。每三年一次的大比之考,叫“科試”,主要是為推舉舉人考試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這是科舉的初步考試。接下來是科舉的正式考試,即鄉試、會試、殿試三種。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裏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隻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考進士的大門。

倒黴的吳敬梓,因改革的影響苦等了四年半,才得以隨同吳檠、金榘、金兩銘等乘船奔安慶府去參加正式的鄉試。前往途中,吳敬梓仍心有餘悸地想著此前在滁州那次巡回預考。那次預考,他是名列榜首的,但卻遭到主考大人一頓嚴厲訓斥。

那是六個月前的事。吳敬梓與一群參考的秀才結伴到了滁州後,各自找下妥當的住處,然後便是考前的會親訪友。沒有親友的便趁機結交幾個不相識的學子。吳敬梓先到嫁在滁州的大姐家,拜望也將參考的姐夫金紹曾。州裏的姐夫也是有點兒名氣的秀才,自然要帶上吳敬梓會會滁州參考的其他秀才。於是金紹曾在參考秀才住得較集中的一家酒樓,邀請了一些慕吳敬梓之名的佼佼者聚了次會。這種情況,就是在省試京試之前也如此。吳敬梓是全州乃至省裏都知名的科舉世家子弟,他的詩名和文名,以及仗義疏財**不羈的才情等等,自然成為滁州士子們舉慕的人物,酒會上他便成了中心。姐夫帶頭,各個自命不凡的秀才們都屈尊向他敬酒,讓他大談科考文章的作法。他由衷喜愛的是詩詞和史賦文章,並不怎麽看得起科考的八股文,所以就乘酒興口無遮攔放言起來。當時朝廷早有明令,與朝廷有悖的言論,官民等其他人可以上書言說,但科考的生員一概不得說。而酒後的秀才吳敬梓卻有些忘乎所以了,竟當著一群赴考秀才妄論朝廷的科考。他說,我家祖上雖曾考出四個進士,但著述上並無建樹,不過封了高官而已,哪個的詩文傳世了?可見科考不在文采,而在是否符合官規。我吳族曾有先祖吳沛開吳家以儒為業先河,他曾數十次科考,但並未中官,最後隻以秀才候補了個貢生,當了半輩子教書先生,但他的八股文要訣《提神六密說》之二——“翻”,和《作法六密》之五——“高”卻是極有見地的。他據此寫的絕好文章,卻沒能中舉,可見中舉也不全在文章考得好壞!

這番言論裏已有忤逆朝廷的話了,但一群秀才沒一個提醒的,反而一呼聲讓他講講密說的“翻”和“高”是怎麽回事。記憶力極好,幾有過目成誦之才的吳敬梓幹脆原文背誦道:

翻者,洗眾案之說也。聖賢立言之意,有可在此不妨亦在彼者。依樣說去,便覺嘈囉。我卻就中另辟出一意,極新色,極異味,任前說後說,不能雷同此一說,如堂宇重開,莫不希訝。閱者雖出庸中,亦能一見稱異。

聽罷“翻”論,有人在七嘴八舌叫好聲中站起來接連敬酒,然後請求講“高”。吳敬梓也不推辭,又脫口背誦道:

高者,過乎人之謂也。凡人作文,千家一律,便如矮人觀場,不能出人頭地。無他,一於平而已。文家有品第,一人言之,百人遜之,則高乎百人矣;一人言之,千萬人遜之,則高乎千萬人矣。其法不一;可以我識見高,可以我格見高。大抵如立千仞之上,視人所能言者,皆賤;視人所能知者,皆鄙。選而後出,不驚不休。前輩作者,有創一藝,便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是也。置之儔中,為大文、為絕調,閱者自將膽破。

眾秀才聽罷皆舉杯說妙。金紹曾也飲盡一杯酒補充說,我金家與吳家有親,金家前輩也曾受吳家影響,體悟出《塾訓》傳給我輩,這裏也獻醜與各位切磋。他也背誦道:

作文要體貼書理,要揣摩聖賢語氣。前後要有步驟、有針線,思想要生發得開。凡一題到手,睜開眼孔,放開手筆。將題之前後、左右、虛處、實處,周詳審度,實實在在,出自心裁,作一番新樣文字出來方好。而頭一篇更要緊,頭一篇之破題、承、起講,尤其要緊,不可草草混過。起講頭須要有意思,有體格,有氣焰,不可纖小取憎。至於小學論,則隨意生發,無所不可。愈出愈奇,愈奇愈正,手舞足蹈,左宜右有,自入佳境。但不可冗遝駁雜以起厭耳!書法要筆筆端楷,亦開卷引人歡喜之一端也。勉之,勉之;切記切記!

不覺已經向晚,沒等眾位興致落去,酒家帶上一歌女獻唱。眾人都不敢應聲,吳敬梓卻一時想到一直惦記著的歌女苕苕,便當場掏出一些碎銀,親手交給那歌女,讓她揀動情的曲兒盡情唱上幾首。等歌女唱到動情處,已半醉的吳敬梓竟於座中站起與之合唱一曲。大家自然一哄聲鼓掌叫好,很晚方才散去,臨走都一迭聲向吳敬梓和金紹曾道謝不止。

一連數日,吳敬梓心情極佳,幾個考題均按“翻”“高”之訓精心寫來,幾場考試都發揮得十分順利。正當他一邊交友一邊等待判卷發榜時,忽然從姐夫金紹曾那裏聽說,主考官給他考卷判語是“文章大好人大怪”。

吳敬梓一時理會不清此語要意,姐夫說,文章大好是不需說了,憑你的才能,定是一等文章。人大怪,就一定不是好話啦。你想酒樓聚會你那些言語,其中哪個別有用心的人往外一傳,再通過本地官員到外地主考官那裏進幾句讒言,不就有了這等評語怎的?你想想,明洪武十五年(1382)就曾頒“臥碑文”刊於天下學宮,其中明確規定:“天下利病,諸人皆許直言,唯生員不許!”當朝順治九年(1652)頒行的臥碑文也有規定:“軍民一切利弊,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為韙製論,黜革治罪。”你是參考的秀才,聚一群考生說了那些與朝廷有悖的話,還與歌女飲酒取樂,誰再把這些添油加醋稟告到主考官那裏,判你個人大怪已是輕的啦!

吳敬梓大為震驚說,姐夫你怎麽也這樣看啊?

金紹曾說,不是我也這麽看,據說有人已這樣把你告官了。你被告下去,別人就可能出你頭地!你趕快向主考官大人求情認錯吧,以免參加不了會試!

吳敬梓先還責怪姐夫怎能出此下策,竟讓他向考官低頭彎腰,後經金紹曾罵說,你陰間的兩個父親三個母親都眼睜睜盼你三十而立,二十九歲你再榜上無名,難道就能說明你是孝子?如果考官想讓你榜上有名,何苦批上“人大怪”三字?大丈夫能屈能伸才是,何況你是為死不瞑目的父母而屈的,不然就是不孝!

吳敬梓這才驚出冷汗來,想到自十八歲考取秀才以來,十年間多次鄉試都未中舉,幾年來家族內的爭財奪產,說他是敗家子,別家大人告誡自己孩子別跟他學壞,學宮裏的人傳說他不守禮法,若是自己考中了舉人,他們還能這樣說嗎?可這次有望,又出了這等意外。他矛盾再三,為妻兒父母計,終於請姐夫陪他一同去向安徽來的學使李鳳翥求情。

二人一見學使,金紹曾為給倔強的吳敬梓搭個台階,便帶頭跪下說明來意,吳敬梓這才隨後跪下。大吳敬梓兩旬的學使李大人本是個忠厚長者,他內心十分欣賞吳敬梓文章顯露的橫溢才華,所以首先在前批了“文章大好”四字。至於“人大怪”三字,他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據左右考官所言,已夠治個不大不小罪名了,他卻僅以品性“大怪”二字做結論,已有愛才寬容之意了。但李大人還是當著左右的麵,和顏悅色問了吳敬梓家祖宗三代的情況,顯然是有偏袒之意,讓左右知道,吳家祖上是科舉世家。吳敬梓畢恭畢敬一一作答。誰知隨後主考大人話鋒一轉卻厲聲訓斥道,聽聞你平日裏行為有失檢點,今日酒後口無遮攔說有違士習的話,可有此事?

吳敬梓急忙辯解道,大人明察,分明是有些與學生有怨的人講了偏見之言,求您鑒諒啊。李大人頓時更加嚴厲怒斥道,是不是偏見我自有分寸,你如真個胡為,如何對得起祖上傳下家風?你須得回去好好反省之後再來進考!吳敬梓不顧屈辱給大人磕頭請求寬恕。見吳敬梓誠心悔過,主考大人念及吳敬梓文章做得確實出類拔萃,囑他以後好自為之。這次滁州試考使吳敬梓自尊心受到從來沒有過的傷害,他感覺自己失去了尊嚴,人世間的冷酷無情如此猛烈,讓他始料不及。想著媛兒對自己的期望,吳敬梓心生無限慚愧,不及張榜,便羞於同他人告別而悄悄返回家中。媛兒已從心懷叵測的族人那裏知道了此情,本就病重之體一股急火攻心,竟斷魂離去。當吳敬梓在媛兒的墳頭借酒澆痛時,卻傳來他名列榜首的喜訊。這喜訊對他又是一次折磨,若早點兒傳來,也許媛兒就不會命落黃泉了。即將麵臨的鄉試,自己一定格外謹慎,切不可再出閃失。

八月的花香伴隨著吳敬梓、吳檠、金榘、金兩銘等乘船直奔安慶府去參加鄉試。信心十足的吳敬梓哪裏知道,上次主考學使李大人已調任,換了新學政王大人。原來,安徽學使李鳳翥主持完這次科考之後,三年任期已滿,回京複命去了,新接任他的是侍講學士王蘭生,直隸交河人,康熙六十年(1721)辛醜科進士,出任安徽學使時不過進士八年。而李鳳翥出任安徽學使時已進士三十年,王蘭生當然不會像李學政那樣寬容。王學政上任之初就接手了吳敬梓參加的這場鄉試,他不會不知道“文章大好人大怪”而又名列榜首的吳敬梓之事,這就為吳敬梓埋下了不幸。吳敬梓不知這些,麵對“生而知之,上也”、“微則悠遠”兩個題目的試卷精心構思,盡興發揮,自覺文章寫得文理兼善,比預試還好。同考的秀才們也都認為,預試第一名哪有鄉試不中舉之理。

可當本縣孫家得到中舉的喜報後,吳敬梓心裏有些慌了。很快,街上人們鬧哄哄地傳開了,說連那些文不對路的人都能中舉,而吳敬梓家卻沒有任何風吹草動,怕是落榜了。連著一縣城的人都在傳,堂堂的上回第一,這次居然沒上榜,一下子他便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柄。有些人幸災樂禍,什麽惡毒話都說了出來,他們巴不得吳家出的亂子越大越好,吳敬梓栽了跟頭於他們來說就似撿了個便宜。有些族人也拿這教育自家子弟,要以吳敬梓為戒,不得胡亂讀書。

最後傳來的準信兒果然是吳敬梓名落孫山。

這使吳敬梓既痛苦至極,又百思不得其解。怎麽就沒考中呢?除了自己,像品學兼優的表兄金榘,詩文俱佳的徐紫芝、吳檠等,或年過四十,或年過三十,多次考試也沒有考中,而一些文理欠通、知識貧乏文采甚差的人竟然考取了。這是什麽道理?!他真正感到了“科舉無憑”,“一代文人有厄”。其實他和父親吳霖起一樣是重視自己真才實學的,而偏偏不懂科考也是需要變通打點的。尤其是官場變幻莫測,一些人通過疏通打點錢財,往往也會取得功名。而吳敬梓卻和父親一樣,不懂官場潛規則,隻相信人間處處有公道,不想落得的下場比父親還慘,起碼父親做了教諭而他這輩子官場的影兒都沒有見到。

這次名落孫山,對於十年三考而仍未中舉的吳敬梓來說,簡直無異於從高山之巔重重摔落深淵,雖沒粉身碎骨,卻筋傷骨裂,甚至嚴重地震**了大腦,傷及到心靈。鬱悶彷徨的吳敬梓便不停地喝酒澆愁,把患下的糖尿病喝得更加重了。本來就體弱的吳敬梓因此又大病一場,恍恍惚惚在陰陽之界遊**了好些時日。

仔細想想,科舉製發展到吳敬梓參加會試那時候,已趨沒落,弊病越來越多。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製本身的致命症結,弊病已越改越重。僅就吳敬梓的學識、修養及性格而言,都是與這樣的科考製度截然相違的。所以他的文章大好卻名落孫山,也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