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菜何以成“王”

大家不會對海因茨(Henry J Heinz)這個人感到陌生吧?因為我們至今還在享用著他的創造。比如,你肯定吃過番茄醬吧?吃過漢堡包、炸薯條吧?

海因茨生於1844年,在美國曆史上被稱為“醃菜之王”。他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加工企業的創始人,他的醃黃瓜、番茄醬及冷凍馬鈴薯,至今外銷量仍居全美國第一位,100多年來獨步全球,並帶動了漢堡與薯條業的興起。

他成功的哲學是:“忍耐著結實”。

最近讀到張文亮的《東山再起》一文,別有意味地探討和剖析了什麽是海因茨式的“忍耐”,以及這種忍耐力的來源——在歐洲萊茵河畔,有一塊物產豐富的土地,名為“巴伐利亞”,出產著德國最好的蔬菜與葡萄。當地人也個個是天生的好農夫。19世紀初期,萊茵河畔烽煙四起,巴伐利亞人隻好離開家園,帶著家鄉的種子四處流浪。其中一批遠涉重洋,落戶於美國匹茲堡東部的一個小鎮上,開始拓荒種地,繁衍後代。海因茨就出生在這裏。

為了鼓勵種菜,特別是吸引年輕人安於開荒種地,小鎮上的一位種菜富農庫克,每年都要舉辦一次馬鈴薯大賽,當地18歲以下的年輕人,可以挑一顆親手所種的馬鈴薯參賽。1851年的馬鈴薯大賽上有一個最惹人注目的參賽者,數他個子最小,因為他隻有7歲,當他掏出了自己種的那顆巨無霸馬鈴薯,卻讓眾人大大地吃了一驚!他就是海因茨,當時獲得了第二名,領到獎金6毛2分錢。就是這不足1元錢的獎金,卻讓海因茨認為是自己一生中得到的“最難忘的大獎”!

是那次得獎為他的一生開啟了一道門。他為了種出更好的馬鈴薯,就需向別人請教有關土壤、水分、施肥、除害及種植季節等等諸多方麵的知識。種植馬鈴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勞動,能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換來成果,讓他從小就體驗到:“勞作是一種神聖的工作”。

海因茨從8歲開始,就提著個小籃子到餐廳兜售馬鈴薯,而且不停地琢磨怎樣才能賣得更多。

到10歲時籃子換成一輛獨輪車。

12歲時改用馬車……

他漸漸形成了自己的生意原則:“賣出去的東西都要是品質最好的。”

“一個人隻要把平常的事做得比平常的好,就是一種成就。”

於是,海因茨的客戶越來越多,而且還有著極好的信譽,連匹茲堡市的一些菜市場都指定要他的馬鈴薯。他的生意也因此越做越大,開始兼營洋蔥、絲瓜、辣椒、菠菜等等。

選擇賣菜,絕不是一件輕輕鬆鬆就能賺到大錢的行業,每天淩晨兩點就要起床,把菜分裝好,擺放到車上,四點鍾出發到市場上去賣。下午,又要到各農場去挑選品質好的蔬菜……天天、月月、年年地如此往複,一幹就是幾十年。後來有人想出巨資買下他的公司,勸他說:“你辛苦了大半輩子,理當獲得更多的錢,以享受奢侈的生活。”

卻遭到了海因茨的拒絕,他說出了一段後來被廣為傳誦的話:“我不在乎你的錢,隻喜歡做生意。因為做生意給我一種責任感,賺更多的錢卻無關乎責任感,對我是沒有意義的事。做生意的責任是賣給顧客最好的產品,我的原則是有品質的生意,比更大的生意重要。我是為好品質工作,不是為錢工作。如果產品擁有好品質,好的顧客就會來,錢自然也會跟著來。”

後來的一係列事情的發生,仿佛就是為了印證他的信條。海因茨在賣菜的時候注意到,家庭主婦在處理洋蔥時,常會被辣得流眼淚,淌鼻涕,不停地吸氣哈氣。他就想怎樣能幫助她們,減輕她們的負擔……便決定先把洋蔥去皮、煮熟、包裝後再賣——就這樣他跨進了食品加工業。

沒想到這個古老的冷門行業,正要進入新時代的轉折點,他碰對機會了,訂單如雪片般飛來。

緊跟著他又推出了芹菜醬和醃小黃瓜。

對他視為生命的經營品質的真正考驗,是在1875年8月。他的“海因茨——諾伯爾”公司為了能優先收購到高品質的農產品,曾提前與芝加哥、聖路易以及伊利諾伊州的農民簽約,絲瓜一簍60分,菠菜一噸10元……沒想到那一年農產品大豐收,市場上菜價大跌,但合約已簽,海因茨堅持按合約價進貨。光是絲瓜一天就要進2萬簍,其他菜更不用講了,菜多得不得不倒入大海。但公司仍在賠本收購,碰巧又趕上那一年美國經濟蕭條,一家家的銀行倒閉,一家家的企業破產……在這股大潮的衝擊下,海因茨的公司也破產了。但他不肯以破產為由不履行合同,讓農夫們吃虧。他便四處借貸,拍賣自己的住房、廠房、設備……傾家**產也要堅守信用。海因茨從一個富翁變成背著一身債務的窮人,但他仍然堅持自己的信仰:“一個誠實的人不會在商場上倒下。”

海因茨的夫人從娘家借來一點錢,第二年春天,他的醃黃瓜又開張了。他沒有能力一下子再跨進其他行業,就守住一瓶瓶的醃黃瓜。匹茲堡周圍幾百公裏,遠至紐約、印第安納、伊利諾伊、密歇根的農民,聽到海因茨的公司又開張的消息都非常高興,紛紛表示隻要海因茨想要買的東西,他們就把品質最好的農產品都留給他,別的公司出再高的價也不行。因為海因茨在最難的時候信守諾言,他不隻是一個生意人,還是農民最忠實的朋友!

海因茨以巴伐利亞的配製手法,用番茄的甜去配醃漬瓜的鹹與酸,就成了紅紅的番茄醬。他自己先嚐,覺得好吃再讓家人嚐,然後給馬路上的行人嚐,都說好吃,才正式推出“海因茨番茄醬”。產品一上市,訂單就如潮水般地湧來。

海因茨沒有被成功衝昏了頭,仍然堅持“忍耐著結實”的經營手法,要求番茄醬由采收、搬運、製造、酸鹹甜度、包裝、儲存以及運輸等各各環節,都必須保持最高的品質。他鼓勵員工發現問題,凡能指出問題的人可獲得150元的獎勵——在當時,這可是一筆大錢!

而後又是“鮪魚罐頭”……海因茨漸漸成了真正的巨人。

當時,美國市場上的規矩是“貨物售出,概不退換”。海因茨卻提出:“售出貨品,保證退換。”隻要顧客不滿意不僅隨時可以退換,甚至在吃了一大部分之後不滿意,照樣可以拿回來退。他認為商業應該是一種互惠的行為,因此保護顧客是賣方的責任。就像農民必須要保護土地的利益一樣。他還主張把食品的成分標示在包裝瓶罐的表麵,政府有權抽查食品成分是否符合標示……自己率先做起來。

海因茨的這些主張和做法遭到了其他大公司的強烈反對!

也恰恰正是這一場爭論,改變了美國的市場生態!為此1906年,美國出台了《食物、藥品與肉類的檢驗法》。這是人類曆史上第一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案!

好啦,我終於不厭其煩地重複完了海因茨的故事。我之所以願意重複這個故事,是因為它能再一次地感動我。第一,海因茨重視品質勝於重視成功。正因為他“忍耐著”,所以他“結實”。始終保持高品質,他的公司就強大,生命力久遠,曆經100多年,仍常勝不衰。對比海因茨,現在的商人似乎更注重機遇。不要說有了賺大錢的機會,就是為賺點小錢都會輕而易舉地放棄對品質的追求。極少還有人願意為保持品質而放棄成功。“忍耐”就更談不上了,人們都恨不得能一夜暴富。至於這些人的事業“結實”不“結實”,那就不得而知了。

海因茨第二個讓我感動的地方是啟發立法。他的做法好就用法律加以保護和推廣,還得說美國的法律也真跟得上。現代商業也並非沒有好的經驗,法律卻不能及時地加以規範和肯定,讓好的品質固定下來。

當今世界有一個不爭的事實,經濟的發達程度,決定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品質。而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的品質,又取決於製度的品質,製度的品質要靠法律的品質保證。在好的製度和法律的規範和保護下,經濟的品質和民眾的素質才能夠考量。

我們不妨聽聽西方人是怎樣尋找自己成功的原因的。美國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思和羅伯特·托馬斯在《西方世界興起》一書裏有個著名的觀點:投資和創新並不是經濟增長的充分條件,更為重要的因素是製度變遷。製度安排適合於有效的企業組織的成長。而“有效的經濟組織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的經濟組織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

所以,世界首富比爾·蓋茨,以及他創辦的在“世界聲望最佳公司”排行榜上占據第二位的微軟公司,被認為是觸犯了美國的反托拉斯法,束縛了技術創新,限製了競爭,對消費者不利,就被美國司法部和另外十幾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最後竟然輸掉了官司。我忽發奇想,向一些我認識的企業家、公務員、老師、工人和各種各樣的文化人,提出一個問題:如果比爾·蓋茨和微軟公司在中國,這場官司還會輸嗎?

得到的答案是:不會。

為什麽呢?理由大致如下:蓋茨和微軟是美國的驕傲,是美國現代文化標誌之一,在中國是不大可能給自己引以為驕傲的人和事抹灰的,這叫“投鼠忌器”,保護英雄的美好形象。在美國,無論什麽樣的英雄,於了違法的事就不再是英雄了。他們常把比爾·蓋茨和比爾·克林頓相提並論,這兩個人都在各自的領域裏有著無可比擬的地位:克林頓兩度當選,是美國跨世紀的總統。蓋茨富可敵國,控製著全世界近90%的個人電腦市場,是電腦界的總統!同時,蓋茨又是克林頓的朋友,經常被總統邀請參加一些令人豔羨的聚會……這叫“通天”,有錢有勢到如此地步,在經濟不夠發達的國家就容易視為法律夠不著了,他想辦什麽事根本就用不著打官司。敢跟這種人打官司的也不多,縱有不怕死的想打官司,也沒有人敢受理!

中間,微軟公司曾提出一份和解建議,也沒有被采納。縱使讓微軟股票和納斯達克技術股創下最大跌幅記錄,並同時帶動工業股大幅下滑,也在所不惜!海因茨當年是少數,就因為他做得對,國家立法保護和鼓勵他。如今蓋茨是巨人,犯了法國家就要製裁他!

別說是比爾·蓋茨,就是比爾·克林頓又怎樣?出了性醜聞還不是照樣要上法庭!按理說這是天大的壞事,醜死啦,髒死啦!一旦法庭宣布他沒有犯法,他就仍是總統,在美國的民意調查中,其支持率始終居高不下。他像個沒事人似的,該說說道道的時候決不磕磕巴巴,該出頭露臉的時候決不羞羞答答。在這個賤骨頭般的世界上,誰還敢老拿克林頓的性醜聞取笑或拒絕他。美國還是美國,美國的總統還是美國的總統。為什麽?

一方麵是總統丟了麵子,另一方麵法律又維護了美國的麵子。連總統的褲襠失火,法律都不放過,這到底是壞事還是好事?誰還能再輕視這樣的國家,再抓住這件事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