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是與非,好與壞

“假如泰森申請來中國進行拳擊比賽,我們會歡迎他嗎?”

對於這個假設的問題,幾位青年朋友的回答如下:

“請都請不來!咱這兒沒有他的對手,也沒人掏那千百萬美元的出場費。”

“要是進行‘美國拳擊對中國功夫’那樣的散打,就有對手了。不過,一千元一張門票,恐怕還是賣不出去。沒人幹這賠本買賣。”

“不一定賠本兒。就看怎麽操作啦。使勁炒新聞,多拉廣告,賣播映權,報紙、電視都能賺大錢。泰森胳膊上刺著毛澤東的頭像,我看他對中國是友好的,衝這一條,體委、拳協、武協、統戰部,也會出一筆錢吧?至於門票,可以拉開檔次,大款貴賓買高價的,拳迷武迷買一般的,反正中國人口多,賣幾萬張票並不難,要是能夠爭取有關部門特批,把門票跟彩票合二為一,鐵賺錢!”

“異想天開……不過,劉羅鍋、小燕子能賺幾千萬,泰森怎麽就不能?”

這也算個小小的調查吧。很可惜,焦點集中在錢上。並沒有哪一位提到泰森是強奸犯,是動輒打人、咬人、罵人的劣跡斑斑的家夥,對這種道德敗壞的流氓拳王,我們應該拒絕他入境。

事實上,泰森去英國參加拳擊比賽了。英國法律規定,像他這樣有前科、並被判刑12個月以上的人,是不能獲得入境簽證的。然而,英國拳協已經賣出兩萬多張門票,如果取消比賽,經濟損失慘重,於是,由某位大臣批準,作為特殊情況,允許入境。報紙上說,經濟利益又一次戰勝了法律和道德。泰森在倫敦像個陰陽人那樣過著兩種日子,一方麵,他像過街老鼠一樣受到譴責和抗議,女權組織說他是惡棍,要求驅逐出境。他在白天不敢露麵,深夜到公園跑步熱身,也被管理人員認定是違規而加以驅逐。為了討好,他對記者說自己喜歡住在倫敦,當地官員立刻聲明:你泰森隻能到曼徹斯特參加一場拳擊,比賽之後立即滾蛋,想在倫敦定居,沒門兒!另一方麵,他還擁有許多崇拜者,當他到黑人區去訪問時,成百上千的拳迷湧上街頭歡呼他們的“英雄偶像”。這使人感到,倫敦是一座有著兩副麵孔的城市。

那麽,對於馬拉多納,我們會歡迎他訪華嗎?平心而論,我這個球迷,曾經非常喜歡他,隻要電視播放有他出場的球賽,哪怕半夜起床也要看。我們中國作協的前任領導馬拉沁夫也是球迷,半夜看球時,還說馬拉多納是他兄弟呢。遙想當年,這位足球天才率隊來華比賽時,不巧我去外地了,否則,豁出一個月工資也要買票觀戰。可惜後來他吸毒的醜聞不斷,使用興奮劑,還拿氣槍打記者……那天才的形象就被他自己毀掉了。“球星”與“吸毒犯”這兩種形象,在我心目中是無法調和、不能共存的。目前馬拉多納在古巴戒毒。他為什麽在阿根廷戒不了毒呢?據說國內的環境太寬鬆,許多球迷(包括官員)仍然把他看做“英雄”,憐憫“天才”,一再寬容“吸毒罪犯馬拉多納”。是與非的界限完全弄模糊了。這對馬拉多納本人沒有絲毫好處,他反反複複地吸毒,心髒嚴重受損,上下飛機都用擔架抬著,還談什麽“球星”和“天才”呢!混淆是非界限,對廣大球迷和社會道德觀念也十分有害。我想,作為決心悔過自新的病人,他要換個環境,到古巴或者中國來進行戒毒治療,出於人道主義,是可以接受的。作為“明星”和“天才”,則不予接待,因為那些光環已不複存在。我們切不可給青年、給社會造成錯覺,好像“吸毒犯”與“明星”可以共存於一身。不!那將後患無窮。

前幾年,我國也出現過類似的事情。青年詩人顧誠在新西蘭砍死妻子之後自殺。國內報刊居然登載讚美文章,誇他“像一位真正的詩人那樣死去”,懷念他“天才的詩句”,甚至他尚未出版的作品也成了搶手貨,他殺人的“隱私”和“婚外戀情”也成了熱炒熱賣的新聞。幸虧還有不少對讀者對社會負責的智者仁人,發表文章嚴加批駁:不準為殺人犯唱挽歌!殺人犯就是殺人犯。要是給一個凶殘的、極端個人主義的家夥披上“天才”和“詩”的外衣,那還有沒有法律的尊嚴?講不講做人的道德和社會公德?要不要詩的真善美呢?

上述三位,強奸,吸毒,殺人,都屬於極端的例子。然而,對於如此明顯的犯罪行為,也有一些人視而不見,還要用“天才”、“明星”的外衣予以偽裝,豈不是社會價值觀的混亂嗎?

也有不那麽尖銳的故事。改革開放之初,有位美籍華人經理,帶著他的洋人秘書,來到北京一家涉外賓館,門衛很有禮貌地把大鼻子藍眼睛的秘書請進去,卻把黃皮膚黑頭發的經理拒之門外。諸如此類的尷尬事並不少見,連北京的友誼商店都不準中國顧客進去購物嘛。這在當年被稱為“認人不認錢”,司局級以上的幹部才有資格乘坐軟臥車廂,買飛機票要縣團級以上的介紹信,否則,有空座位也不賣給你。我到廣州、深圳出差,那裏的賓館有錢就能住,友誼商店誰都能進,回來我還寫過一篇文章,說“認錢不認人”是一種進步。呀呀,真沒想到,幾年之後到處都變得“認錢不認人”了。為了賺錢,坑蒙拐騙,假煙假酒假藥假種子,明知犯法,害死了人還要接茬幹。我去廣西某縣采訪,縣太爺在酒桌上公開說,“本縣不造原子彈!”言下之意,什麽假貨都敢造。還讓我這個老資格的煙民品嚐他們仿製的“紅塔山”,“要是抽不出真假來,就送你一箱。”他還大言不慚地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我讓這個縣富裕起來了。就算將來蹲了監獄,鄉鎮企業的老板們也會排著大隊給我送酒喝。”

是非標準讓狗吃了!不是真有在監獄裏為犯人做壽的怪事嘛。我采訪過天津監獄,據說有些刑滿釋放的犯人出獄時,大門口的小轎車排成行,有卡迪拉克高級轎車,還有放鞭炮的。我到海南采訪時,有些企業家至今還說某某被撤職的幹部是“清官”,“他大量走私汽車,可是沒往自己腰包裏揣一分錢,他是為了發展海南的經濟呀!”由此可見,廣西那位縣太爺也有“抱負”,而且坦白得可愛。須知,這種明目張膽的本位主義、地方保護主義,正是企業製售偽劣產品和汙染環境的幫凶和後台。僅僅因為他個人“沒往腰包裏揣錢”,就成了“清官”嗎?對社會上這些奇談怪論絕不可輕視,它正在搞亂人們的思想,混淆是非界限。

拜金主義無孔不入,同樣影響著我們文藝界的價值觀。譬如,票房收入多的電影,收視率高的電視劇,武俠、言情和描寫個人隱私的暢銷書,就一定是好作品嗎?多,從來就不等於好。這個簡單的道理誰都明白。但若把“多”跟“錢”連接起來——多賺錢,好不好呢?恐怕這個簡單的道理又弄不明白了。你若天女散花般地多多散發信封(甭打聽裏麵裝什麽),記者先生、小姐就會為你包裝、炒作,連評論家也情願把“多”說成“好”吧?

有些小報不厭其煩地宣傳“追星族”、“發燒友”,目的無非就是多賣報,多賺錢,可是也助長了社會的浮躁心理,把這些“族”和“友”捧得更加精神空虛。為了“追星”,瞻仰“青春偶像”,成群的年輕人不是深夜還等在香格裏拉飯店門外“發燒”嗎?不是有的女學生用賣血的錢買鮮花,為了向“天王歌星”獻愛心嗎?你就是罵她賤骨頭也沒用。報刊文章正在吹捧“青春躁動”呢。

這20來年,經濟建設突飛猛進,是大好事。但在商品大潮和拜金主義的衝擊下,人文精神貶值,也是應該警惕的信號。精神文明建設,也需要聯係社會上的是非觀、價值觀,讓眾人來評判和認清這花花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