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書的主要研究方法

(一)研究方法

方法的選擇與研究對象和特定問題的解決直接相關。財稅法學作為一個在中國迅速發展中的新興學科、邊緣學科和交叉學科,不但需要綜合運用各學科的研究方法,還需有引入一些新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才能博采眾長,成就自我。稅式支出問題涵蓋政治、經濟、法律和社會現象,對稅式支出製度的研究,橫跨財政學、稅收學、財政法學和稅法學等領域,在經濟法內部融通財政法和稅法,研究方法也需要博采眾長。本書的寫作采用了跨學科的方法,綜合運用經濟學、法學和社會學等相關方法進行研究。

本書總體貫穿了唯物辯證法的方法論。具體來說,有三類方法:

一是哲學方法,包括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方法等,尤其是在設計稅式支出製度時運用矛盾分析法中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方法。

二是一般科學方法,包括比較方法、分類方法、類比方法、歸納與演繹相結合的方法、分析與綜合相結合的方法、曆史與邏輯相統一的邏輯方法,以及社會調查方法、統計方法、假設與求證方法等經驗方法。稅式支出現象涉及經濟社會方方麵麵,稅式支出製度設計在國與國之間、不同曆史時期之間各有千秋,上述方法均有用武之地。這些方法不獨屬於某類學科,對於經濟法學研究的開拓創新,其靈活運用意義重大。

三是專門科學方法,包括作為傳統法學研究主要方法的規範分析方法、權利(力)義務分析法、以及經濟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實證分析方法、曆史分析方法、語言學方法、價值分析法、政策分析方法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種方法是經濟學研究的利器,作為新興學科,科學規範、靈活機動的運用各種久經考驗的方法,是擺脫學科僵化、促進學科發展的有效手段。

(二)研究手段

本書的寫作將主要采用傳統的文獻研究、數據整理分析的手段。同時,充分利用中國期刊網、國際互聯網(如、google學術、google圖書等)資源,以及有關OECD國家財政部門、世界銀行、IMF、OECD等國際組織的官方網站,經濟統計數據庫搜集與論文相關的文獻資料、數據信息。此外,還充分利用了一些筆者參加OECD工作組會議、參與中國稅式支出實際工作等有利條件,及時獲取第一手的國際國內研究成果、發展現狀、典型案例等,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研究,力爭使得本書具有國際新穎性和現實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