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璿:不要用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

張愛玲《傳奇》再版序裏寫道:“出名要趁早呀!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麽痛快。”

而對大多數人而言,出名過早,就算得到了一時“痛快的快樂”,更多的時候也意味著要承擔這種少年成名所帶來的不適宜的重壓。

1934年,十四歲的周璿參加了上海《大晚報》舉辦的“播音歌星競選”活動,僅以微弱的票數差距落後於冠軍白虹——當時的當紅藝人。電台稱讚她的嗓子“如金笛沁入人心”,雖然名列第二,周璿卻獲得了“金嗓子”的稱號。

對今人來說,老歌裏除卻《茉莉花》,怕是人人都會唱一段《夜上海》。雖然大多數人並不知道這是她主演的電影《長相思》裏的插曲,但這首歌卻仿佛是一個特定的符號,標誌著滬上說不盡的旖旎風情,依舊在今世流轉。

她一生中所唱過的兩百多首歌曲,仍有許多被人時時唱起。隻是,唱歌的人那樣多,卻再沒有一個人可以被稱作“金嗓子”。

周璿當年有多紅?從影不到兩年就拍了九部電影,歌壇中更是難尋比肩者。她每天要跑幾家電台播音,十七歲就已經在香港、菲律賓等地巡回演出。

她在近二十年的演藝生涯中,一共拍攝了四十三部影片,十裏洋場的留聲機裏到處都能聽到她的歌聲,大街小巷的報紙裏總能見到她的玉照。

1945年,周璿在金都大戲院開演唱會,票價高達三百元,卻是一票難求,一開售很快就銷售一空。據當時的報紙報道,三天演唱會共售四百萬餘元。

她主演的電影,無論是古裝片還是時裝片,每一部都叫座叫好。影片的拷貝搶手到東南亞一帶的片商提著現金到上海來搶購。

白崇禧將軍的兒子——文學家白先勇在他的《上海童年》一文中這樣寫道:“那時上海灘上到處都在播放周璿的歌,家家‘月圓花好’,戶戶‘鳳凰於飛’。小時候聽的歌,有些歌詞永遠不會忘記:‘上海沒有花,大家到龍華,龍華的桃花回不了家……’大概是受了周璿這首《龍華的桃花》的影響,一直以為龍華盛產桃花,1987年重返上海,遊龍華時,特別注意了一下,周璿時代的桃花早就無影無蹤了。”那是一個時代的符號。

而1941年《上海日報》電影副刊發起第三屆電影皇後的評選,周璿更是以最高票數當選。

按照她的兒子周民在《周璿日記》一書中的說法,周璿是常州一戶蘇姓人家的孩子,幼年時被舅舅拐賣至上海。但這種說法沒有獲得法律上的查證,因此她的身世依舊是謎。

六歲時,周璿被上海一戶姓周的人家收養,起名周小紅。養父周文鼎,在上海工部局做翻譯,養母葉鳳珠曾是一位粵劇演員。

被收養後,周家也家道中落。加上養父吸食鴉片,生活越發困苦。養父動起了周璿的主意,打算將她賣入青樓,這時候養母挺身而出保護了她。

和周璿相處過的人對她的一致評價是性情溫和,天真內向,聰敏而忠厚。對於外出幫傭做工掙錢來供她讀書和生活的養母,她一直心懷感激,成名以後也是一直和養母生活在一起。

大約是因為所受的苦痛太多,別人一點點的溫暖都能叫她全心以報。在那個時代,即便是親生的母親,也不見得能給予女兒全身心的愛,更何況是一位養母?

但因為沒得到過,便永遠都是好的。所以,在潛意識中,她將人生所有的困厄和痛苦都歸結為沒有和父母在一起。那麽,如果找到了親生父母,便應該什麽苦都沒有了吧。

1941年,周璿為上海《萬象》雜誌撰寫的文章《我為什麽出走》中寫道:“六歲以前我是誰家的女孩子,我不知道,這已經成為永遠不能知道的渺茫的事了!”而她臨終時心心念念的仍舊是:“我是苦命……一直見不到……親生……父母!”

“我是誰的孩子”是困擾周璿一生的心結。

對於父母的渴望,對於血緣、家庭的憧憬,幾乎是她除了藝術以外唯一的支柱,也可以說是她人生悲劇的源頭。

雖然被收養是不幸的,但是養父的兒子周履安卻是她不幸童年裏罕有的一點溫暖,也是她走向熒屏的引路人。周璿能進入《馬路天使》劇組,也是因為周履安的推薦。他是中國當時明星電影公司的當家小生。周璿天然去雕飾的表演,讓“小紅”成為她最經典的電影形象。後來哥哥因墜馬離世,也給了她一個沉重的打擊。

沒有父母疼愛的童年,被寒冷和饑餓時時光顧的童年,動輒被養父打罵的童年,都是灰色的。唱歌是她唯一紓解的方式。

1931年的一天,周璿的歌聲無意中被明月歌舞劇社的琴師章錦文聽到了。在她的推薦下,周璿加入了著名音樂家黎錦暉創辦的明月歌舞劇社。

明月歌舞劇社不是普通的草台歌舞班子,而是擁有著像王人美、黎莉莉、白虹、胡笳、聶耳、黎錦光等一大批明星和當時頂級的音樂人才的地方。

一個人能成功,除卻天分,就隻剩努力了。

周璿天生一副好嗓子,卻沒受過正式的音樂教育。在明月歌舞劇社裏,她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跟章錦文學習五線譜、彈鋼琴,又跟來自北京的藝人嚴華學說普通話。

初進明月歌舞劇社,練琴也要論資排輩。往往是別人在練琴,她就在一邊默默地看著學習。等前輩練完琴,她才有機會去摸一摸鋼琴。

清晨練聲樂,中午彈鋼琴,深夜背台詞,她比任何人都努力。不過幾個月的時間,她的音樂修養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不但能識五線譜、彈鋼琴,而且也能說一口普通話了。

正如她所說:“歌唱根本沒有秘訣,也沒有門徑。所主要的,不外乎和其他的各門藝術修養一樣,隻有不斷地學習、長時間地鍛煉罷了。”

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有一回她頂替台柱子白虹出演歌舞劇《特別快車》,博得了滿堂彩。她將歌曲《民族之光》演繹得格外動人,因為其中一句歌詞“與敵人周旋於沙場之上”唱得尤其出彩,在社長黎錦暉的建議下,她改名為周璿。

會話式的自然發聲的方法,將民族唱法通俗化,把嘴唇靠近話筒,嗓音從話筒中傳出來格外柔和纏綿,娓娓動聽。周璿可謂是流行歌曲的鼻祖。

隨著演藝和歌唱事業的成功,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都被大小報刊密切關注著。一點點的小事都能被無限放大,這是一個明星獨享的矚目,也是矚目後的代價。

1943年的《新影壇》雜誌曾這樣評價過周璿:“她的私生活,一向是很嚴肅的。你可曾看見她獨個兒在交際場所或遊樂場中出現?除非有應酬,她總是難得外出的,這也是她值得為人稱道的一點。”

可嚴肅為人,嚴謹生活,也禁不住捕風捉影的蜚短流長。本是平順的愛情,卻在聚光燈下變成坎途。

她剛進入明月歌舞劇社,就受到了嚴華的特別照顧。如父如兄一樣的嚴華不但熱心地教她學習說普通話,還為她的前途機會盡心盡力。他利用人脈為她開拓演出機會,把她推薦給百代、勝利唱片公司灌製唱片。

明月歌舞劇社解散後,周璿不得不又要回到養父家中麵對被虐待的生活,而為了她,嚴華放棄了自己的商業,在困難重重下辦了新月社。

雖然不過一年新月社就因經營問題而解散了,但周璿卻已經在歌壇立穩了腳跟。

嚴華年長她九歲,是她口裏的“嚴華哥哥”。由感動到感激到愛戀,最後的結婚就那樣水到渠成。

隨著周璿事業的輝煌,他們的感情卻在流言的襲擊和性格的衝突下日漸冷卻。1938年秋,周璿簽約於上海國華影業公司,迎來了她的新一輪拍片**。

懸殊的收入,聚少離多的婚姻,報紙上捕風捉影的緋聞,都讓這個大男子主義思想頗重的男人開始疑心重重。

他在經濟上對她嚴防死守,雖然她一年拍片所得不下萬元,卻都要悉數上交,包中現金不超過五元。他對生活也極為苛刻,有時候親友來訪,連招待的點心都拿不出。家中收入豐足,卻不肯請幫傭,一切大小雜事都由周璿養母打理。稍不順心,他就公然對她辱罵責打。若她拍片歸家稍晚,定然遭到嚴華的痛罵乃至毆打,非要讓她認錯才肯罷休。

誰都沒料到聚光燈前眉彎眼笑的周璿,背後的婚姻生活卻是如此千瘡百孔。

她也不曾想過,愛情的盡頭是這樣遍體鱗傷。自殺未遂的她,痛定思痛,最終下定決心結束這段婚姻。

一個當紅女明星的離婚是轟動的,蜚短流長、惡意渲染的報道給了她精神上極大的壓力,使得她長久走不出婚姻的陰影。

也許曾經草率倉促地走進的婚姻,讓她對結婚有一種懼怕。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她的感情世界是空白的,直到遇到了上海“話劇皇帝”石揮。

工作上的接觸,生活中的碰觸,雖然心底早有愛的火花,但這段感情仍舊浮浮沉沉在各種報紙上的花邊新聞裏,不辨真假。

直到1946年,周璿去香港拍片前,兩人才最終剖白心事,匆匆訂下婚約。

愛情是需要悉心栽培和澆灌的,而時間和空間雖然不是愛情的殺手,卻可以是淩遲愛情的利刃。

兩地遙望,她耳邊傳來的都是他的緋聞、他的不忠。而他那裏,亦是如此。不斷有別有用心者在其中挑撥離間,讓對婚姻杯弓蛇影的她最終錯失了這一段感情。

她後來發病清醒的間歇,看到石揮要結婚的消息,很難過。

“當然我願意他更能幸福……隻有我自己對不起人家,沒有別的話好說,永遠回憶著,自己難過吧,活該!”

上海最大的綢布商的兒子朱懷德,以上海男人特有的溫和周到待在在她身邊,兩人斷斷續續交往了近八年,也沒有走進婚姻。

1951年在拍攝《和平鴿》時,因受到刺激,周璿精神病發作。而此時美術教師唐棣出現在她身邊,一邊用“愛情”迷惑她,一邊將她的財產網羅一空。1952年,唐棣因詐騙罪和誘奸罪被判入獄,這又令周璿的病雪上加霜,不久她生下二兒子。

1957年,精神疾病即將康複的周璿,患上急性腦炎,一個多月後便與世長辭了,年僅三十七歲。

都以為她為情所傷,實際上在感情問題上她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

在婚姻中受了委屈,被不切實的報道中傷,她會挺身撰文為自己辯解,決不做竇娥。

十一歲開始踏入五光十色而複雜的演藝圈,並非靠一顆單純的心撐起一場二十年的盛名不衰。

雖然年輕,她卻並非沒有智慧。眼見第一屆電影皇後胡蝶的曲折、第二屆電影皇後陳玉梅的勝之不武,在被票選為第三屆電影皇後的時候,周璿對這一稱號避之不及,登報聲明嚴辭不受。

在1944年與上海《新影壇》記者的“二十一問”中,當被問到“給你影響最大的導演是誰”,她的回答是:“導演過我演戲的各位導演。”何等謙虛且智慧。

抗日戰爭時期她為表明不和日本人合作的態度,公開宣稱退出演藝圈,很有民族大義。

她明白金錢對一個女人的重要性,對金錢格外嚴謹重視。都說朱懷德騙了她的錢,可精明如她,如何會被男人騙?

1950年懷孕八個月的周璿從香港回到上海,隨即登報和朱懷德脫離同居關係,果斷而幹脆,沒有一絲拖泥帶水。而孩子的父親,她卻閉口不提,絲毫不在意旁人怎麽看。

她不曾敗給任何人,而是敗給了疾病和時代,還有解不開心結的推波助瀾。回到上海後,周璿無法適應和融入當時上海文藝界的氣氛,其中的壓力可想而知。

她少年成名,卻為人謙卑愛學。雖然沒上過什麽學,卻愛看書,尤其愛看人物傳記。跟著家庭教師學習,後來能講一口流利的英文。

但唯獨在對親生父母的問題上,始終偏執。她一直不曾放棄尋找親人,在她成名了以後,常有人冒充認親。但在聽到要驗血的時候,都消失無蹤了。她一次又一次在希望和失望中煎熬。

常年日夜無休地拍片、唱歌,嚴重透支了她的身體。失眠、神經衰弱一直如影隨形,也為她日後的病發打下了伏筆。

她病發後,大兒子被趙丹、黃宗英收養,長大後卻對周璿的話題敏感而排斥;二兒子周偉在父親入獄後,輾轉孤兒院和收養家庭間,可謂淒涼,到三十來歲還不知自己的身世,直到1983年才證實自己的身份。而兄弟間也並不和睦。

她畢生所追尋的“我是誰的孩子”的悲劇,再一次地發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大概是她始料未及且不願意所見的吧。

在《周璿日記》一書的第一頁上寫著:“把人家的過錯來懲罰自己是世界上最傻的傻瓜。”

這句話,仿佛是她對自己一生的總結。醍醐灌頂的反省和頓悟,依舊沒能挽救她的焦慮和恐慌。終其一生,她都沒能從這種桎梏中逃出生天。

到後來,她對從前的事情已經大都記不清了,偶爾沉渣泛起,也會讓她頭疼眩暈,仿佛是身體開啟的自我保護。大約從前對她來說,苦楚多過甜蜜,刻骨銘心的都是錐心之痛,不如忘記。

但如果遺忘是最好的結局,為什麽忘得不早一點?

如果打不開心結,不如去試著忘記,而不是將自己逼入死路,和自己困鬥到底。

讓別人的錯誤去懲罰別人,過一場有缺憾卻心安理得的人生,也沒什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