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難以確認的發明家 W. H.胡佛發明了吸塵器

英國土木工程師休伯特·塞西爾·布斯(Hubert Cecil Booth)於1901年發明了電動吸塵器,這是世界上第一台電動吸塵器,其體積與送牛奶的車一般大。伊恩·哈裏森(Ian Harrison)在《發明之書》(The Book of Firsts)一書中寫道,這台電動吸塵器十分笨重,必須由馬拉車輛運輸。因為這台吸塵器體型龐大,所以無法進入室內,隻能放在路麵上,通過200米長的軟管吸出室內的灰塵。但是,並不是人人都喜歡這種剛發明出來的清潔工具。布斯寫了一篇題為《吸塵器起源》(The Origin of the Vacuum Cleaner)的論文,並發表在了1934—1935年版的《紐康門協會會報》(Transactions of the Newcomen Society)上麵。布斯在該文章中寫道,警察認為“他無權在街道上使用這台機器”。這位倒黴的發明家經常被人起訴,指控他的機器“嚇到了路上出租馬車的馬”,造成了破壞。另外,這台機器的價格為350英鎊,對當時處於世紀之交的普通住戶來講十分昂貴,更別說這台機器還不能放入樓梯下方的儲物櫃裏。

布斯在觀看一台美國除塵器的演示時想到了真空吸塵的方法。有人經常說那次有美國吸塵器展覽的展會是在一節火車車廂裏舉辦的,但是布斯說“帝國音樂廳(Empire Music Hall)”才是真正的舉辦地。這台美國的除塵器利用壓縮空氣“朝向地毯吹風”,以“把塵埃吹入容器內”。布斯質疑其發明家“為什麽不把灰塵吸進容器裏”。遺憾的是,這位發明家“變得十分激動”,反駁說“不可能把灰塵吸出來,他已經反複試了好幾次,但都失敗了”,隨後這位發明家就走開了。

不為所動的布斯認真思考這一問題,他說,“我在維多利亞街的一家餐館做了次吸塵試驗,用嘴對著一把長毛絨椅背吸氣”。試驗的結果是:“我快被噎死了。”這也算是一種……可以發出“我想到了!(Eureka!)”的重大時刻吧……

位於倫敦海德公園的水晶宮當時是皇家海軍誌願後備隊(Royal Navy Volunteer Reserve)的營房,布斯用吸塵器對水晶宮來了一番大掃除。布斯的吸塵器一共吸走了26噸灰塵,有人還告訴他,“士兵們的健康狀況立馬就得到了改善”。第一次使用吸塵器的實踐取得了成功,這大大鼓舞了布斯。隨後,布斯發明了一個名叫手推吸塵器(Trolley-Vac)的新裝置,並於1906年上市銷售,售價35基尼,但是這個價格對當時愛德華七世時代的普通居民來講仍然十分昂貴。

次年,來自俄亥俄州的一位患有哮喘的看門人詹姆斯·默裏·斯潘格勒(James Murray Spangler)在美國提交了一份專利,《科技史》(History of Technology)將其稱為“地毯清掃器(carpet sweeper and cleaner)”。斯潘格勒隻是簡單地把掃帚把、旋轉的刷子和枕頭套拚湊到了一起,但是他的清掃器與眾不同的一點是,他還在上麵裝了一台小的電動機。根據伊恩·哈裏森的說法,斯潘格勒碰巧向自己的表妹蘇珊·特瓦而·胡佛(Susan Travel Hoover)展示了自己的發明,而她的丈夫、馬鞍商人威廉·H.胡佛(William H. Hoover)看到後,“立馬發現了其中的商機”,就從斯潘格勒手中買下了專利。

約翰·N.欣厄姆(John N. Hingham)在《美國商業領袖傳記詞典:卷二》(Th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usiness Leaders, Volume 2)一書中寫道,胡佛在《星期六晚郵報》(Saturday Evening Post)上登載了兩欄廣告,廣告詞是這樣的:“機身小巧,灰塵汙垢通通清掃;成本低廉,每個房間不到一分”。他的“小巧機器”備受歡迎,十分流行。1926年,胡佛給機器增加了一個“除塵棒”,進一步改進了機器性能。《布魯爾短語和寓言詞典》(Brewer's Dictionary of Modern Phrase and Fable)一書寫道,“1927年,胡佛為自己的機器申請了專利”,“胡佛”一詞立馬成了英語中的一個單詞,含義是用吸塵器打掃。

這樣看來,威廉·H.胡佛(而不是詹姆斯·默裏·斯潘格勒)發明了吸塵器的這個說法也許是正確的。畢竟,“我去用斯潘格勒吸塵器打掃一下客廳”這句話聽起來絕對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