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將煙草帶回歐洲的人

探險家沃爾特·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出生於16世紀,而煙草在這之前的幾年間就已經在歐洲傳播開了。艾倫·W.卡斯伯特(Alan W. Cuthbert)在《牛津身體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Body)一書中表示,早在1492年,有人就給了新大陸探險家克裏斯托弗·哥倫布“幾片曬幹的有香味的葉子,但是哥倫布沒有意識到它們的價值,把它們扔掉了”。卡斯伯特認為羅德裏戈·德·傑雷茲(Rodrigo de Jerez)是“歐洲第一個吸煙的人。15世紀90年代時,他從古巴人那裏學會了抽煙,再回到西班牙後,也沒有戒掉”。西班牙的神聖審判官(Holy Inquisitors)對抽煙這種行為表示強烈懷疑,所以傑雷茲“被捕入獄……並在獄中待了7年”。當他被釋放的時候,幾乎人人都手不離煙。

根據作家費爾南·布羅代爾(Fernand Braudel)的說法,1561年,法國駐葡萄牙大使讓·尼科(Jean Nicot)將煙草磨為粉末,進獻給法國皇後凱瑟琳·德·美第奇(Catherine de Medici),“作為治療偏頭痛的藥方”。約旦·古德曼(Jordan Goodman)在《曆史上的煙草》(Tobacco in History)一書中寫道,為紀念尼科,煙草種植園被稱為“尼古丁(nicotiane)”。

煙草的確是從新大陸傳入歐洲的,其原產地位於美國的弗吉尼亞州。但是,《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一書中寫道,“雷利本人從未去過弗吉尼亞”。盡管雷利渴望前往新大陸探索一番,但是因為他是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寵臣,伊麗莎白一世是“不會同意讓雷利冒險進行如此危險的航行的”。1573年,獲得準許可以前往新大陸探索的海上探險家約翰·霍金斯爵士(Sir John Hawkins)和法蘭西斯·德瑞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將煙草帶回了英國。卡斯伯特表示,“1585年,德瑞克給沃爾特·雷利爵士介紹了煙草”。根據《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一書,雷利“深信煙草可以治愈咳嗽”。根據約翰·奧布裏(John Aubrey)的說法,雷利在“羅伯特·波因茨爵士(Sir Robert Poyntz)位於阿克頓(Acton)的庭園裏……抽起了煙,在場的所有女士都回避,直到他把煙抽完”。

學者亨利·比特(Henry Buttes)有可能是犯了這種張冠李戴錯誤的第一人。1599年,他在撰寫《脫水飲食》(Dyets Dry Dinner)一書中關於煙草起源的內容時寫道,“沃爾特·雷利爵士在遠方發現了煙草,並把它帶回了英國”。與伊麗莎白一世不同的是,繼任國王詹姆斯一世不喜歡雷利,並且痛恨吸煙。既然煙草是因為征服新大陸而傳入英國的,所以詹姆斯一世認為雷利難辭其咎。1604年,詹姆斯一世發表《反煙檄文》(A Counterblaste to Tobacco)一文,指責說“一個起源於如此卑劣之地的風俗被一位人人都仇恨的人(雷利)帶回我國,而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竟如此受到大家的歡迎,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是奇之又奇”。因此,奧布裏說“沃爾特爵士是第一個把煙草帶到英國,並讓抽煙成為一種潮流的人”。盡管沃爾特爵士的確讓抽煙成為了一種潮流,但是“沃爾特爵士把煙草帶到英國”的說法是錯誤的,而這一錯誤說法直到今天仍未得到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