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離婚,卻娶了6位皇後的亨利八世

都鐸王朝的亨利八世於1509年至1547年在位。在其統治階段,亨利八世先後對自己的幾位皇後均不滿意,這給他帶來一個大問題:作為一名虔誠的天主教徒,他極度反對離婚,羅馬天主教會也認為離婚是不神聖的,但是他要如何擺脫婚姻的墳墓呢?答案就是宣布婚姻無效。

因此,《牛津英國曆史指南》寫道,“技術上講,亨利八世從未離過婚—他先後宣布了與阿拉貢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和克裏維斯的安妮(Anne of Cleves)的婚姻無效”。科林·S. 吉布森(Colin S. Gibson)在《解除婚姻》(Dissolving Wedlock)一書中證實,“亨利八世從未離過婚”,他還說亨利八世除了宣布與阿拉貢的凱瑟琳和克裏維斯的安妮的婚姻無效外,還宣布了與安妮·博林的婚姻也是無效的。取消婚姻有一個優勢,那就是與離婚相比,人們認為取消婚姻更“合法”。羅德裏克·菲利普斯(Roderick Phillips)在《解開同心結》(Untying the Knot)一書中指出,“盡管人們認為亨利八世風流成性,但是他比人們想象中的更講究婚姻傳統,堅持用宣布婚姻無效的方式來擺脫婚姻”。技術上講,亨利八世從未離過婚,其中三次婚姻未正式存在過,剩下兩次都是妻子先於自己死去。

阿拉貢的凱瑟琳是亨利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貢的凱瑟琳本是亨利八世哥哥亞瑟的妻子,但是兩人結婚一年後,亞瑟就去世了。阿拉貢的凱瑟琳轉而與亨利成婚,並生了6個孩子(其中2個是男孩),但是隻有瑪麗活了下來。根據《柯林斯英國曆史詞典》(Collins Dictionary of British History)一書,亨利想要教皇克勉七世(Pope Clement VII)宣布自己與凱瑟琳20年的婚姻是無效的,但是教皇拒絕了。《都鐸時期的英格蘭》(Tudor England)一書認為,亨利這麽做的一個原因是覺得自己與哥哥的妻子結婚是**行為,因此即便教皇沒有同意,亨利還是宣布與阿拉貢的凱瑟琳的婚姻是無效的。宣布自己婚姻無效的亨利自此與羅馬天主教會決裂。他創建了英國國教(Church of England),把自己封為教會的最高元首(Supreme Head),開啟了英格蘭曲曲折折的新教(Protestantism)發展之路。

亨利隨後與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結婚”。安妮·博林生性活潑,但是民望極低。二人結婚不久後,亨利的謀士“發現”安妮在結婚前就訂過婚,因此他們的婚姻“於1536年被宣布是無效的”。安妮被指控在還未與亨利八世結為合法夫妻前就與人通奸。亨利八世為保險起見,判處安妮死罪,安妮最後被斬首。(亨利八世顯然收買了所有律師。)

亨利立馬迎娶了珍·西摩(Jane Seymour)。婚後,珍·西摩終於生出了亨利渴望許久的兒子,即後來的愛德華六世(Edward VI)。12天後,珍·西摩去世。不得不說,珍·西摩懂得如何永葆亨利八世對她的寵愛。珍·西摩死後,亨利八世娶了第四任妻子—克裏維斯的安妮。菲利普斯表示,亨利八世與她的婚姻“也被宣布無效”。以現在的眼光看來,這次婚姻是唯一一次無效理由充分的婚姻,因為“克裏維斯的安妮麵貌醜陋,國王在與她圓房時會不舉”。如今,夫妻二人未能圓房仍然是婚姻無效的合法理由。

19天後,亨利娶了凱瑟琳·霍華德(Catherine Howard),看起來治好了自己不舉的毛病。凱瑟琳·霍華德當時18歲,為人輕浮,曾是克裏維斯的安妮的女侍官。但是不到兩年,凱瑟琳就被指控與人通奸。凱瑟琳在與亨利結婚之前就訂過婚,但是她堅決否認,所以亨利無法解除與她的婚姻。再加上凱瑟琳被指控通奸,亨利別無選擇,隻好將她斬首。

國會隨後通過一項法案,宣布與國王成婚的女性如果不是處女,那麽這位女性就犯了不忠之罪。當亨利於1543年迎娶了31歲的凱瑟琳·帕爾(Catherine Parr)後,人人都鬆了一口氣。凱瑟琳·帕爾曾兩度守寡,自然不可能是處女。4年後,亨利去世,死時52歲。凱瑟琳·帕爾再度守寡,隨後開始了自己的第四次婚姻。

為了幫助學生記住亨利6位妻子的命運,就有了這麽一句有名的口訣:離婚,斬首,去世了,離婚,斬首,活下來(divorced, beheaded, died, divorced, beheaded, survived),其實這句話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婚姻無效,斬首(且婚姻無效),去世了,婚姻無效,斬首,活下來。

離婚與婚姻無效之間的區別十分重要,因為亨利八世“拒絕考慮離婚”的做法為之後300年的婚姻模式定了基調。菲利普斯指出,“盡管18世紀有了有限的離婚途徑,但是直到19世紀中葉英國才正式通過了離婚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