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果負責

隻要屬於你的工作領域,就是你的權責。組織依賴一組結果,而你對這組結果做出了個人允諾,這是你與組織的公平交易。組織中每一個人,上自最高執行長(CEO),下至清潔工,人人都有一塊屬於自己的業務,和一組相應的、需達成的結果。光瞎忙沒有用,達成結果才是最終的目的。

傳統的職務說明,雖然明確了任職者應執行的活動,卻極少提及工作的成果。例如會計師的職務說明,通常條列諸如“執行有效率的稽核”或“準備銀行核賬表”等活動,可是有關會計師的權責協定,談的卻是範圍更廣、更有力的結果,比如“組織的財務完整性”。

如果說權責製的目的是要避免組織老是忙著“救火”,那麽消防隊員就應該是一個絕佳的比喻。試想,消防隊員的活動和結果有什麽不同。如果誰家失火,他們需要的是趕快滅火、救人!假如消防隊員隻完成規定動作:拉響警報,踩足油門趕到現場,打開消防栓,接上水管,爬上梯子,然後開車走人,試想,會有什麽反應?當然,現實世界不會發生這種情形。消防隊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達到結果——直到每一個人都被救出火場,大火完全撲滅,他們才會離開現場。這就是權責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