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允諾

任何工具的成功,都建立在允諾的基礎上,權責協定也不例外。允諾是全神貫注、全力以赴,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體現。允諾不同於服從,服從隱含了願意去嚐試和聽命行事的意思,但它缺乏不畏艱難、不計毀譽的那種執著和舍我其誰的精神,而後者正是允諾的特性。

既然如此,我們如何在工作場所中創造和支持深度的責任感呢?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允諾是一種內在活動,必須是發自內心的感覺和接受,而不是控製、操縱或脅迫出來的。著名學者韓德裏克與路德曼對此的說法是:“直到你從內心深處感覺到自己的改變,你才算是真正地接受了某件事……接受是一個包羅廣泛的行動,過程也許耗時數月,而不是幾分鍾。”

用在重視允諾的文化中,權責協定是一個絕佳的工具,但用在講究服從的文化中,權責協定就變成是一件煩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