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整體的權責屬於每一個人

測驗一個組織的允諾程度,最靈驗的試金石,莫過於管理人是否願意為了組織整體的利益,而把自己部門的人員或資源讓給另外一個部門。每一名員工都必須以組織的最佳利益為考慮,並視之為己任,即使這種做法意味著把個人、功能或部門的權責暫時擱置一旁。個人權責製並不代表個人出頭主義。最成功的組織,期待和允許員工為了實現組織整體的目標,而做出實際的貢獻。

舉例來說,如果產品銷路下跌,製造部門可能需要減產,即使該部門會因此而達不到生產指標。因為不這樣的話,積壓存貨,會給公司的資金流動帶來沉重的壓力。不做減產的決定,必然會損及整個組織,甚至造成致命傷害,因此製造部門的首腦必須對組織整體負責。權責製並不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不顧大局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