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定能夠勝任工作的員工

建議領導對員工進行完整的評價。領導可以花幾天時間讓每個員工用書麵形式寫出他們對自己職責的評論。要求每位員工誠實、坦率地說出他們喜歡做什麽工作,還能做些什麽新工作,然後,領導可以召開一個會議,讓每個員工介紹自己的看法,並請其他人給予評論。要特別注意兩個員工互相交叉的一些工作。如果某位員工對另一位員工有意見,表示強烈的反對或提出尖銳的批評,領導就應該花些時間與他們私下談談。

在這種評價過程中,領導還需要掌握兩點:了解工作和員工完成工作的速度。領導要通過這種形式掌握員工對他自己的工作究竟了解多少。如果領導發現有的員工對自己的工作了解很深,並且遠遠超出自己原來的預料,這些人就有擔負更為重要的工作任務的才能和智慧。

了解員工完成工作的速度是另一個重要任務。例如,領導可能知道一位秘書的打字速度是另一位秘書的兩倍,或者一個員工完成同樣困難的任務所用時間,隻是另一個員工所用時間的一半。一旦領導掌握了每一個員工對其工作了解的程度和完成工作的速度等情況以後,就可以估計出每個員工能夠處理什麽樣的工作,也就可以做出正確的分派任務的指示了。從而能夠決定把一項工作正確地委派給能達到目標要求的人。

如果領導對員工的分析正確無誤,那麽選擇能夠勝任工作的員工這一步就比較容易做好。回到對工作的了解和員工完成工作速度這兩個標準上來。然後,領導再決定是想把工作做得好還是快。這種決策目標將會向領導說明能夠勝任工作的人是什麽樣的人。這樣,領導就有可能讓最有才能的員工發揮最大的作用。但有一點也要記住,那就是領導應該盡量避免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給一個人去做。

除了上述兩個標準以外,在分派任務給選擇合適的人時,其他因素也起著一定的作用。時間價值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領導必須注意不要把次等的工作分配給企業中具有很高時間價值觀念的員工去做。不量才用人,既浪費錢財,又影響員工的積極性。

總之,隻要認真根據員工對工作的了解、完成工作的速度、時間價值觀念和對員工的培養價值這幾條原則辦事,就可以恰當地選擇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