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慮負麵條件

所謂負麵條件,就是指與某種職業特點不相適應的條件,比如,某項工作中若附帶不少額外的瑣碎細節,就不能挑選一名很有創意的人;如果這個工作崗位還必須長時間接聽一些抱怨性質的電話,就不能挑選一個脾氣火暴的人。

工作負麵條件的產生,往往是由其自身特點決定的。例如,公安局長工作稍有失誤,就容易遭受市民的指責甚至謾罵;一個物資采購人員,常遇到賄賂的考驗等。也有的是由他所扮演的角色衝突造成的。所謂角色,是指在特定的社會形態中,處於某個特定的位置時,某人所執行的職能。當一個人同時處在幾個互不相容的地位時,或當一個角色具有幾個互不相容的期望時,就產生了角色衝突。而當一個人擔任某項工作職務以後,他在社會上就扮演了至少兩個以上的角色。比如,一個地質勘探隊員,同時,他又是一個孩子的爸爸、一個妻子的丈夫,這三個角色之間的衝突,就暴露了地質勘探工作的負麵條件,即長年在外而不能顧及對孩子的教育和對妻子的愛撫。

不管哪項工作都有其負麵條件,無一可免。對於行政領導工作,除了需要較強的組織能力、管理水平及聯係人民群眾的作風以外,也有其容易浮誇、易於腐敗等負麵特點;對於軍事幹部,既需要較強的指揮能力、果敢精神和剛勇之氣,也有其傷亡可能性大、長年服役在外等負麵特點;對於企業職工,既有技術要求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感強以外,也有受機器“束縛”、聽命於別人指揮等負麵特點。所以,因事擇人,假設把事情考慮得過分樂觀,哪怕所擇之人符合了事情的正麵條件的要求,也有為負麵條件所困擾的可能。

當然,工作本身就是調整用人的杠杆,對於一切不適應其需要者,必然要求選擇、調整,但是,也還是應該盡量事先考慮周到,正麵和負麵條件皆有所顧及者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