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規章製度必須公事公辦

現在辦事總有各種各樣的難處,有些事可以公事公辦,而有些事必須私事私辦。甚至有時公事私辦,有時私事公辦。隨著管理製度的健全,公事私辦和私事公辦都難以再存在了,而公事公辦則成為企業員工所應遵守的普遍原則。

身為企業領導,要想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就必須堅持公事公辦的原則。原則上講,企業的一切資源,隻能在公事範圍內利用。同樣地,利用屬於企業的上班時間辦私事,也屬禁止之列。

領導必須告訴員工,一般時候若是利用工作時間做個人私事,這是不大妥當的。很多員工不大注意這些小節,容易犯一些毛病,諸如看報、打私人電話、聊天等,這些都應徹底加以根除。如果萬不得已必須因私外出時,應向領導報告,並在獲得準許後才可離開。

某些企業有工作中禁止會客的嚴格規定。如果真有緊迫的事必須和來訪的客人當麵處理時,必須要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才能去會客。得到批準後,會談時間也應盡早結束。如果超過預先批準的時間,必須再度給領導打招呼,征得同意後方可繼續下去。

古兵法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話雖如此說,但作為領導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從不相信員工的話語,或者盲目地認為員工絕對忠誠於自己,這都有可能使自己在不知不覺中處於被動不利的境地。誠然,領導對員工的懷疑會引起敵對情緒,弄不好會使員工寒心失望,也使自己也陷入孤立狀態,就屬於得不償失了。這就需要領導善於不動聲色地掌握員工的品性等各方麵的情況,要明察秋毫。

作為領導難免遇到個別搗蛋鬼,而最難管最棘手的又是那種以軟對硬的搗蛋鬼。對付這種軟釘子,千萬不能心慈手軟,當硬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