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向要明

領導召喚某個下屬必定有事,並且大都是較為緊要的事。

例如,在董事會上,領導從會議室打電話給唐經理:“叫小李來一下會議室。”

然而在這緊要關頭,小李卻不知去向。

“叫別人行嗎?”唐經理小心地試探。

“他去哪兒了?會議上有一些資料必須由他來說明——他到底去哪兒了?”

小李到底去哪兒了?事實上他正在為公司的事而在外奔波。但很明顯,他已經讓他的頂頭領導唐經理難堪了:連自己下屬的去向都掌握不住,一定會遭受領導的責難以及同僚的譏笑。

因此,作為一個上班族,在工作中應該做到:

——離開辦公室時,要將去處向同室的人說清楚,而不能一聲不吭地離開;

——如果預先知道機關要開會,而且也知道會議的議題,並預料到與自己有關,那麽當天最好不要走開。進一步來說,如果你時常注意每月的例行事情、每日的工作進度以及當天領導的行動,你就能夠判斷出這天能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