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歐盟要建"和諧社會"

歐盟走到今天,它的使命早就超越了"避免戰爭"這一個層次,歐盟已經成為一個人類曆史上從未有過的超越主權的區域聯盟。在權力分配上,歐盟與成員國的權力根據各種條約規定可分為三類:歐盟“獨享權力”,包括關稅政策、貨幣政策、共同貿易政策和共同漁業政策中涉及生物多樣性和環境保護的部分;另外兩塊是“分享權力”部分和“輔助支持權力”部分。

歐盟發展到今天,其典型特點有:區內形成一個單一市場,相關法律在歐盟區內是統一的;大部分成員國(申根區)不再有邊界控製,簡單說就是不要簽證,也不用過關查護照;實現了人員、貨物、服務和金融的自由流通;建立了四大共同政策,即貿易、農業、漁業和區域發展;1999年開始建立了貨幣聯盟即歐元區,目前已經涵蓋17個成員國;建立了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在對外關係方麵發出了有限度的"同一聲音",在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使團,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組織中派駐代表,歐盟領導人出席G8和G20等多邊峰會。

總而言之一句話,歐盟是享有一定主權權力的區域國家間組織,其對內使命是推動歐盟整體社會經濟更加進步,繼續領先全球;對外使命是爭取歐盟整體利益,擴大在國際舞台上的聲音和分量。

歐盟各成員國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是歐盟最關注的問題,尤其是歐盟東擴以後,其新成員國與老成員國之間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當地人的生活水平相差較大。這從各國的最低工資水平可以直觀地看出。

比如,2011年1月份,東歐新成員保加利亞和波蘭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隻有123歐元和349歐元,南歐老成員葡萄牙和希臘各為566歐元和863歐元,而同期英國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達到1139歐元。最富的盧森堡為1758歐元,是保加利亞的14倍以上,一個月抵得上一年還要出頭。

按照歐盟提供的2007年的數字,歐盟最窮的地方之一保加利亞的Severozapaden地區年人均收入按購買力計算為6400歐元,而英國金融中心倫敦內城高達83200歐元,前者隻有歐盟27國平均水平的26%,而後者為平均水平的334%。

為了實現其對內使命,歐盟采取的辦法是類似於我們中國的“西部大開放”、“中部崛起”之類的戰略,讓發展落後的東歐、南歐、巴爾幹跟上來,從而在歐洲建設一個“和諧社會”。

歐盟對落後地區的財力支持、縮小貧富差距的努力從其怎麽花錢投入就可以看出。在2007—2013年財政年度,歐盟的總預算是8643億歐元,占歐盟二十七國國民收入的。若把歐盟總預算看做一個“大蛋糕”,那麽這個“蛋糕”是怎麽分的呢?這從2010年的財政支出可以看出端倪。這一年,歐盟總預算支出是1415億歐元,最大的一塊就是用於落後地區的“區域發展提高競爭力”,占到總支出的大約45%;其次是農業,占31%;再次是鄉村發展、環保和漁業,占11%。相比之下,其行政支出隻占6%。換句話說,歐盟直接或間接用於支持落後地區發展和環保的投入占到其總預算"蛋糕"的87%。

國際媒體關注較多的是貿易摩擦、債務危機和對外關係這一塊,對歐盟投入心血和資源最多一塊的關注反而不多。其實,東歐國家為何對加入歐盟趨之若鶩,除了政治上的原因以外,最直接、最實際的原因是能從歐盟拿到大筆資金,主要就是盯住區域發展政策和農業政策這兩塊。

按照歐盟規定,成員國按照其國民收入的左右的比例(每個財政年度不一)交錢給歐盟預算,歐盟再按照各種政策將資金反補各個成員國,獲益最多的是欠發達地區和農業區。因此,歐盟新成員國每到年終都會算賬,往往會興高采烈地向民眾宣布“今年從歐盟拉來多少億歐元"之類。比如,2009年波蘭一進一出從歐盟淨拿來64.9億歐元的資金。最“冤”的是德國,這一年一進一出淨貢獻給歐盟財政81.2億歐元。

我在布魯塞爾時,曾經專訪過當時分管區域發展事務的委員塔努塔·許布納,中國和歐盟由於都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因而互相有經驗交流。許布納介紹說,歐盟從建立之初就把區域發展政策視為其支柱政策之一,主要通過注入資金方式幫助欠發達地區的發展。

歐盟通過設立"結構基金"和“團結基金”支持其"區域發展政策"。比如,為了促進新加入歐盟的捷克的發展,捷克擬建設連接其首都布拉格與德國首都柏林的高速公路,通過一係列評審,歐盟會投入資金予以支持。和中國類似,歐盟財政支援某個項目,需要成員國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資金”,歐盟還會對有關項目進行審計。

許布納告訴我,在2001—2006年,歐盟直接或間接用於區域政策的資金達2130億歐元,占同期歐盟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強。2007—2013年間,歐盟用於區域發展的預算高達3080億歐元,占到同期總預算的36%左右,是預算"蛋糕"中比例最高的一塊。

再來說說農業這一塊。歐盟共同農業政策(CAP)是歐盟年頭最久的政策之一,也是歐盟核心目標之一,其目標是提高農產品價格,穩定食品供給市場、保障農民有較高生活水平。在上世紀90年代,共同農業政策曾經一度占到歐盟總財政支出的60%以上,如今依然占到35%,由於新成員國的加入而讓位於上述的“區域發展政策"。

在共同農業政策上,歐盟主要有兩大工具:一是農業補貼,二是市場幹預。

在歐洲常駐時,我經常陪同國內朋友到荷蘭去玩,一路上會經常看到牛羊點綴的青青牧場。當朋友們沉浸於田園牧歌式的美景之時,我往往會跟他們講“三歐元補貼”的故事。簡單說,就是荷蘭牧民每養1頭奶牛,每天可以從歐盟和荷蘭政府那裏領到“3歐元”的補貼。我開玩笑說,1頭牛一個月下來的補貼就高達90歐元,大約相當於900元人民幣。於是,"寧做荷蘭牛"成為一些朋友開玩笑的感慨。

當國內終於取消傳承幾千年的“皇糧”之時,我曾和一位名叫布利達的歐盟官員聊過農業問題。這位官員說,在人類進入工業化社會後,農業永遠不能和工業、服務業、金融業競爭,農民在世界任何地方都“生活艱難”,政府必須得補貼,否則農民生活會在競爭中處於“弱勢”。我很高興,現在我們的政府終於意識到反哺農業的問題。

由於補貼,某個時候會造成農產品過量生產出現過剩,這時歐盟的“市場幹預”政策會大顯身手。歐盟會出來通過“最低保護價"的方式購買這些過剩農產品,以低於保護價的價格銷售到國際市場上去,或者向農民提供補貼(歐盟保護價和國際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讓他們直接出口到國際市場。這套係統最為歐盟以外的經濟體所詬病,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的農業衝擊特別大。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近年來歐盟也對農業補貼政策進行改革,將直接根據產量多少補貼轉向直接按照農場麵積大小進行補貼。這樣的結果是,讓市場決定各種農產品生產的多少,但與此同時不會大幅度降低農民的收入。我不知道,歐盟的這個經驗是否可以為我國借鑒?我想,中國不也是在朝著這個理想邁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