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獎勵變為孩子的動力

洋洋剛上一年級,沒有上過學前班的他,好多規矩都不懂:坐姿不好,小動作多,不認真聽講、不會舉手,站隊不好……總之有很多毛病。洋洋的媽媽為了讓孩子改掉壞習慣,對孩子說:“如果你一星期都認真聽講,媽媽就給你買改裝賽車的配件;如果你改掉某個壞毛病,媽媽就給你買水滸兵器(5毛一個)……”洋洋一聽,高興極了,他對媽媽保證,自己一定會表現好的。

從那以後,洋洋一放學就立刻跟媽媽匯報:“媽媽,今天沒有被扣啊……”“媽媽,我今天表現很好,老師都表揚我了……”

這時候,洋洋的媽媽就會鼓勵洋洋:“加油啊,才過去兩天,不要功虧一簣啊。”

在媽媽的引導與教育下,在獎勵製度的推動下,洋洋慢慢就養成了做事專注的習慣。

對於孩子來說,獎勵是他們的最初動力,作為家長,在對孩子進行獎勵時,需要考慮到孩子的年齡和興趣特點。隻有讓孩子有新奇感,並花費了精力,才能使孩子感受到獲得獎勵的可貴。

獎勵孩子的方法很多,而每個孩子的自身特點又千差萬別,家長隻有根據自己孩子的實際,因人而獎,以材而勵,靈活運用各種獎賞和激勵孩子的方法,才能真正達到促使孩子進步和成長的目的。

喜歡獵奇是孩子的一大特點。當孩子對某一事物或說法接觸多次後,就會喪失新鮮感,逐漸失去興趣。對於父母給予的獎勵也是一樣,當父母經常用同樣的方法獎勵孩子時,會逐漸喪失效力。因此,父母獎勵孩子,可采用多種不同的方法,但無論如何,要符合孩子的年齡和他們的個性特點。

1.根據具體的情況采取不同的獎勵方式

如果在大人和孩子之間已形成了親密無間的關係,那麽獎勵可以采用微笑、手勢、點頭或親切的言語,及時地說些鼓勵的話:“雖然你很小,但是你一向很勇敢。”“加點油,你就會成功。”“在小組裏大家都聽話,你當然也會聽話”等,所有這些都是讓孩子形成良好行為的有效方法。

有時為了獎勵表現良好的孩子,可以答應(既已答應,當然要實現諾言)帶他去公園、兒童樂園、看電影等。

2.贈送禮物

進行獎勵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贈送禮物。但是隻有在特殊場合才采用這個方法,不然孩子出於自私自利的動機才聽話,易產生不良的後果。一般贈送給孩子的禮物應是玩具、書以及其他可供欣賞的東西。

3.當著孩子的麵褒獎他的良好品行

在家裏或在關心孩子的熟人中間,當著孩子的麵褒獎他的良好品行,是一種獨特的獎勵方法。大家所談的一切會給孩子良好的影響,他的行為得到了好評,使他感到無比的愉快。

當晚上全家在一起喝茶的時候,媽媽可以說:“今天阿玲的行為使我感到高興,由於工作忙下班晚,耽擱了接她回家的時間,她沒有因此而感到無聊,還幫助阿姨打掃房間、收拾玩具。”

爺爺奶奶可以對剛下班的爸爸媽媽說:“咱們的小蛋蛋真的長大了,今天他趁我在準備晚飯的時候,居然把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條的。”孩子聽到這樣的話,怎麽能不歡欣呢?

4.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作為獎勵

讓孩子參加家務勞動作為獎勵,這能給孩子良好而深刻的印象。許多孩子都渴望像父母那樣做家務事。父母可以選擇一些簡單的勞動作為獎勵,例如,洗手帕、幫助媽媽為客人擺好桌子準備吃飯、幫助爸爸修理自行車和無線電、檢查地板打蠟機是否良好等。參與大人所做的事,對孩子來說是極大的快樂。在幼兒園裏,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孩子對同齡兒童說:“我和爸爸一起……”、“我和媽媽一起……”等話,此時孩子是多麽自豪啊!

5.像上級對下級那樣給孩子分配任務

獎勵孩子時,可以使用這樣的方法:像上級委托下屬執行重要而光榮的任務那樣吩咐孩子。

不斷地委托新任務讓孩子負起責任,讓孩子產生責任感。孩子知道擔任上級指派的角色是不尋常的,在孩子看來這是光榮的、享有榮譽的事。這個方法對那些願勞動及聽話的孩子特別有效。

6.預先進行獎勵

有時孩子還未開始行動父母就給予獎勵,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為這樣做會使孩子感到被信賴而充滿信心去行動。“不應該讓大人提醒才去好好地做,要知道你已經是個懂事的大孩子了!”“你是個認真、用心的男孩子,做這件事—定會使我們感到滿意。”這種獎勵方式要建立在暗示、激發自強自愛的基礎上。

7.通過別人之口賞識孩子

通過別人之口賞識孩子,對孩子正確認識自己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印象以及與其他人的交往都有很大的幫助。當孩子不確定自己給別人留下的印象是好是壞,以及在與別人交往過程中出現困難和障礙時,適時傳達給孩子別人對他的正麵看法和讚賞,不僅可以強化孩子的信心,更可激發孩子的潛力。

在孩子的社會交往中,時常傳達別人對他的正麵評價,可以培養孩子正確認識他人、評價他人、與他人友善相處的良好習慣,有利於孩子建立良好人際關係,對孩子以後的生活也有很大的益處。當孩子聽到從你的口中傳達的別人對他的讚賞時,他會感到更加光榮和自豪。

8.要辯證地對待獎勵

優點的背後往往是缺點,缺點的背後也往往是優點,對孩子不能隻獎不罰,也不能隻罰不獎。要獎罰分明,不能因為獎,而看不到孩子的缺點,也不能因為罰,而看不到優點。這裏,陶行知先生的一個故事值得我們借鑒:

陶行知先生在“育才學校”任校長時,有一天,他看到一名男生用磚頭砸同學,遂將其製止,並責令其到校長室等侯。陶先生回到辦公室,見男生已在等候,便掏出一塊糖遞給他:“這是獎勵你的,因為你比我按時到了。”接著又拿出一塊糖遞給他:“這也是獎給你的,我不讓你打同學,你立即停住了,這說明你很尊重我。”男生將信將疑地接過糖。陶先生又說:“據了解,你打同學是因為他欺負女生,說明你有正義感。”陶先生遂掏出第三塊糖給他。這時,男生哭了:“校長,我錯了,同學再不對,我也不能采取這種方式。”陶先生又拿出第四塊糖:“你已認錯,再獎勵你一塊。我們的談話也該結束了。”

陶先生獎中有罰,罰中有獎,用辯證的眼光看待這件事,處理得實在高妙。

值得注意的是,獎勵孩子不僅僅是為獎勵而獎勵,還應該注意一些原則,這樣才能避免適得其反。那麽,在獎勵孩子的時候,應注意那些原則呢?

(1)要避免獎勵過於頻繁。獎勵應該是點綴式的,偶爾來一次,不能什麽都實行獎勵製度,今天作業做得清楚,獎;明天考試考得好,獎;星期天做了一些家務也獎,等等。獎勵過多過於頻繁,很容易產生負麵效應,容易使孩子產生這樣一種心理:你不獎我就不做,我做了,你就應該獎勵,把獲取獎勵當作是自己的目標。凡是孩子應該做到的,比如作業寫清楚、簡單的家務等都不應該獎,需要獎勵的應該是那些一般難以做到、表現突出的、進步明顯的行為。

(2)獎勵不能失信於孩子。說好要獎的就必須獎,說好獎多少就獎多少,不能把自己的承諾當作玩笑,也不能對獎品打折扣。有些家長,當時信誓旦旦,你做到怎麽樣,我一定怎麽樣,可待孩子真的做到了,又反悔了。這是很不好的,對孩子的傷害很大,對家長自己的威望也是極大的損害。

(3)獎勵要及時。孩子心理變化很快,時間一長就會忘了為什麽獎勵,這樣獎勵與良好行為不能形成一種聯係,獎勵的作用也就失去了。不及時獎勵會挫傷他們的積極性和自尊心,因為他們會感到自己在父母心中沒有位置,而不把良好行為堅持下去。

(4)獎勵的目的要明確。當父母獎勵孩子時一定要告訴他們原因。因為孩子得到某種獎勵時,如果對為什麽得獎不清楚,他就會隻關心能否得到獎勵,和得到獎勵的大小。比如,孩子畫一幅畫,顏色用得非常豐富、準確,父母就獎勵了他。如果這時候父母不把原因向孩子講清楚,他們就會認為是因為畫畫得了獎勵。於是,為了得到獎勵,他會再畫大量的畫,卻不會注意畫的質量。顯然,父母沒有達到獎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