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充當陪讀

韓韓的媽媽是北京理工大學畢業的高材生,爸爸也是個出色的工程師,可是,這一對名校出來的高材生對自己孩子的教育卻毫無辦法。因為韓韓實在太不爭氣了。他的學習成績在班裏名列倒數第一,每次去開家長會,韓韓的媽媽都覺得自己的臉全給孩子丟盡了,而韓韓的爸爸則索性以工作忙為理由,從不去參加家長會。

最後,韓韓的媽媽隻好求教於心理老師。心理老師分剮與韓韓的媽媽和韓韓進行交流。在交談的過程中,心理老師發現,問題不全在韓韓一個人。

由於望子成龍心切,媽媽從小韓韓上一年級開始,就放棄了自己的生活,扮演起了“警察”角色,她每天晚上都呆在韓韓身邊“站崗”,督促韓韓學習。不管孩子學習到幾點,媽媽都不叫苦,不叫累。媽媽以為,韓韓隻要懂事一點,就能體諒自己的苦心。可惜的是,事實並非如此。

韓韓特煩媽媽監督自己寫作業。他覺得媽媽不信任自己,更重要的是,每次韓韓提前完成了作業後,媽媽就會額外再增強他的作業量,為此,韓韓覺得自己的學習沒有盡頭。每天晚上,不管作業是多還是少,他都會磨磨蹭蹭到10點以後才把作業做完。

看完這個故事,相信不少家長會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樣的!因為,像韓韓家的這種現象,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太常見了。很多家長因為不放心孩子,總是有意或者無意地扮演起了“警察”的角色,輕則窺探孩子,看他是否專心學習;重則索性就待在孩子身邊“站崗”,一心一意監督孩子。為了自己的孩子不落後手其他人,很多家長經常會在孩子完成自己的作業之後,再給孩子加量。

其實,家長的這種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事實表明,陪讀不但不利於孩子的成長,而且還會產生許多負麵影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家長陪讀是吃力不討好的行為。

首先,陪讀會分散孩子的注意力。不少家長認為,自己陪在孩子旁邊,他肯定會集中注意力做功課。其實不然,因為這時孩子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家長身上,唯恐自己的行為違反家長的規定而受到批評,這樣反倒分散了孩子學習的注意力。

其次,陪讀會降低學習效率。有些家長並不了解教育規律,陪讀時以自己的標準來要求孩子,甚至要求孩子長時間地學習。結果不但事倍功半,還會造成孩子記憶力不佳、自信心不足、心煩意亂、思維遲鈍等現象,使學習效率下降。

再則,陪讀不利於孩子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一般來說,從孩子入學時起,家長和老師會幫助他們安排好作息時間,包括起床、吃飯、上學、玩耍、完成作業等。讓孩子自覺按作息時間去做,會養成他們良好的生活、學習和行為習慣。反之,處在父母督促之下,一切聽從父母安排,這樣一來,孩子將失去主見,一旦無人督促便會無所適從。

最後,陪讀不利於培養孩子堅強的意誌,使孩子產生依賴心理。堅強的意誌是孩子在克服困難的過程中形成的。學習本身就屬於不斷克服困難的過程,因此也是意誌鍛煉的過程。如果孩子學習時家長陪在身邊,孩子往往稍有點困難就會求助爸爸媽媽,而爸爸媽媽為了減輕孩子的負擔、縮短他們做作業的時間,也會把答案直接告訴孩子。這樣,孩子失去了良好的鍛煉機會,一味依賴家長,自然難以培養出堅強的意誌。此外,依賴心理還會造成孩子責任意識、責任能力的缺失,喪失自主完成作業的信心和能力,挫傷孩子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因此,家長應該信任孩子,讓孩子從小學會對自己負責,養成獨立完成作業的習慣。事實上,充分地信任孩子,讓孩子獨立學習,不但能培養孩子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還能培養孩子的專注力,使其形成穩定的注意品質。因此,家長應該培養孩子獨立學習的習慣,讓孩子認真地對待作業,鼓勵他們遇到問題時獨立思考,幫助他們通過自己動手查資料來解決問題,而不是直接幹涉孩子的學習過程。建議做到:

1.讓孩子獨立完成作業

不管孩子提出什麽理由和借口,當天的作業必須讓孩子當天完成。孩子做作業遇到困難,家長隻能給以講解和啟發誘導,鼓勵他自己去克服困難,找到答案,決不能包辦代替。

2.不要打擾孩子的專心

孩子專心在做某一件事時,不要去打擾他。第一件事還沒完成之前,不要叫他做第二件,也不要讓他做太多或做一些超乎他能力的事,否則,孩子在匆忙、心急的情況下,很容易就會養成放棄的習慣,不能有始有終。

3.用正麵的語言和親自示範的方式來教導他

如果你希望孩子學習一種好的行為,那麽你最好使用正麵的語言,明確地告訴他所要做的行為,例如告訴他“我們應該……做”,而不隻是批評他、責備他做得不對。然後再親自示範正確的動作來教導他。如果孩子說會,那麽就讓他做給你看,再指導他正確的方式。

4.教孩子有計劃地安排作業,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

如告訴孩子要把作業記全,或者專門記在一張紙上,回家後合理安排先做什麽作業,再做什麽作業;寫作業要專心,不能邊玩邊做,做完作業要自查等。

5.提高孩子的學習能力

家長應指導孩子把學習作為一項獨立的活動。家長可根據學校要求,教會孩子完成學習任務的方法,包括聽講、觀察、抄寫和完成作業的學習方法和技巧。

6.同孩子製訂合約

為了更好地做到獨立完成作業,家長可以以討論的方式,和孩子製訂一個共同遵守的約定。比如,家長可以說:以後我每天陪你讀書30分鍾,別的時間你就要自己做功課,我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做些別的事,如果你能做到的話,星期天我就帶你去看電影。陪讀的時間可以慢慢縮短,直到孩子最後不再需要陪伴也可以做功課為止。交換的條件可以和孩子討論。同樣的,這種有條件式的要求要逐漸減少,直到不需任何附帶的條件,孩子都願意自己做功課。

7.多表揚孩子的進步

強化良好行為。當孩子出現一些良好的行為或比以前有進步的行為時,如做作業比以前注意力集中,小動作比以前減少時,給予表揚、獎勵(可以以喜歡他、關懷他等舉動作為表揚,可用孩子非常喜歡的活動作為表揚,也可用他喜歡的東西作為表揚)。多注意孩子的長處,多表揚他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