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轉向有效利用能源的經濟結構

韓國從國外進口97.5%的能源,所以有較大的對外依賴性。1997年能源進口額達到總收入的19%,即272億美元。其間為了有助於發展產業與穩定物價,降低了能源價格,其結果是能源消費增長率超過了經濟增長率,構成了能源消費超過日本等發達國家兩倍的能源集約型經濟結構。

國民政府為了引導有效地利用能源,第一,不僅要公開能源的成本價,而且要公開用於治理環境汙染、道路混雜等社會性費用,以使價格趨於合理。為此,將能源的稅率分階段上調。另外,為了使能源消費更趨合理,製定與能源價格相關的政策,以及引進預告能源價格的製度。

第二,積極培育與節能相關的企業,在提高顧客所有生產設備的能源效率後,將用節省的能源費,對減少投資費和回收適當利潤的節能專門企業(ESCO),采取多方麵援助政策。此外,為了培育生產節能型機械企業,使所有新建企業義務性使用節能型機械,以此擴大需求量。

第三,製定出讓國民積極參與節能的製度。為此,通過公布體現能源效率的客觀指數與等級,為消費者做出正確的選擇提供信息。將現在對個別產品實施的能量效率最低標準,繼續擴大範圍,防止未達標的產品在市場流通。汽車尾氣排放標準範圍也將擴大到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