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水運是運輸的必要補充

水上運輸,特別是海運方式承擔了墨西哥部分國際貨物、國內貨物和出入境旅客運輸的任務。墨西哥全國共有港口106個,其中海運港口95個、內河港口18個,66個具有遠洋(國際)運貨能力。按運送的主要對象劃分,37個為貿易港口,43個為漁業港口,22個為旅遊港口,11個為石油港口。同歐美、中南美、加勒比地區、亞洲許多國家設有客貨運班輪。墨西哥較大的港口主要分布在太平洋海岸,包括曼薩尼約港、拉薩羅一卡德納斯港、薩利納克魯斯港、瓜伊馬斯港和馬薩特蘭港。墨西哥灣海岸的主要港口有韋臘克魯斯港、坦皮科港和誇察誇爾科斯港。墨西哥城的海運依托韋臘克魯斯港。經過20世紀90年代的私有化改革後,墨西哥港口完成了現代化改造,國內碼頭設施較為先進。

墨西哥境內擁有2900公裏的通航河流和沿海運河,內河港口碼頭多集中在帕努斯河、格裏哈爾瓦河、烏蘇馬辛河及其支流帕西翁河、誇察誇爾科斯河、科羅拉多河等河流。由於河流短小湍急,且一般隻能通行小輪船,內陸水運在墨交通係統中所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

墨西哥海運貨物量約占其對外貿易總量的70%。2006年國際貨物海運量為2.13億噸,其中68%為出口貨物。墨西哥灣的4個港口(Pueaos Dos Bocas、Pajaritos、Veracruz和Cayo Arcas)的貨物吞吐量占墨對外貿易的77%,主要為石油及其產品出口。剔除石油輸運,Manzanilo、Lazaro Cardenas、Veracruz、Ahamira和Tampico則為墨主要貿易港口,貨物吞吐量占全國的75%。截至2007年中期,墨具有遠洋(國際)運貨能力的66個港口分屬22個港口綜合管理公司管理。上述公司中的16個由中央政府管理,5個由當地州政府管理,1個被私人資本控製。墨全部港口所有權屬於國家,港口管理公司業務不少由私人公司通過特許經營許可來實施。

2001年至2006年,公共及私人投資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每年約5.68億美元,其中70%為私人投資。同期港口吞吐量年均增長3.7%,2006年達到2.87億噸,73%為遠洋貨運。世界經濟論壇2006年的一份報告指出,墨港口基礎設施在125個國家中排名僅為第六十四位,墨政府在《2007—2012年國家基礎設施發展計劃》中預測,港口基礎設施的改造每年需投入資金為100億比索。

截至2006年年底,5家墨西哥航運公司及75家外國航運公司從事從墨離境的遠洋(國際)海運服務。2006年,墨西哥僅有239艘注冊噸位超過1000噸級的商船,規模較小。外國航運公司承擔了31%的墨本國沿岸貨運以及幾乎所有的遠洋(國際)貨運。

墨西哥已簽署了國際海事組織的《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規則》,該規則在墨所有具有遠洋(國際)運貨能力的港口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