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練習

心理學家發現,如果我們能不斷地從注意力集中的對象身上發現新的東西,注意力就會集中下去。根據這一原理,我們在訓練注意力時,就可以用這種不斷發現的辦法。

比如,讓孩子把注意力集中在媽媽的臉上,如果僅僅隻是強迫自己“隻準看這張臉,不許看別的”,那是很不夠的,這樣,孩子集中注意力會非常吃力。但是,如果孩子對媽媽的臉仔細觀察,看看它還有哪些自己以前沒有注意到的方麵、特征,這樣做下去,孩子的注意力就能經久不衰,從而始終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集中。當孩子把這種方法運用到學習中去時,比如,聽老師講課,孩子可以注意聽老師今天講的內容和以前講的內容有什麽不同,老師做例題時有什麽新變化等,孩子就能始終注意聽講。

運用這個方法訓練孩子的注意力時,家長可隨便挑選一件東西,比如一幅畫,作為注意的對象,要求孩子力爭在3分鍾內找出這幅畫的各個特點,這樣做時,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如:先從總的輪廓人手,再到細節,然後進行描述。回答這樣幾個問題:畫的是什麽?如果畫了人,有多少人?他們是什麽樣子?穿什麽衣服?衣服是什麽顏色?有房子嗎?房子有多少窗戶?有花嗎?是什麽顏色的花?畫上有鍾嗎?鍾上幾點了?等等。也可以用其他事物作為注意對象來進行類似的練習。

每次練習都要確定認識的目的,即你要孩子看什麽。練習的時間逐次延長,最後還要在不利條件下(例如嘈雜的環境中)進行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