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年獄

年羹堯憑恃功高,皇帝寵信,行事不知檢點,做出種種越權枉法之事,即使是皇帝允許的,但也是不合製度的。他的行事不端,概要講來如下。

第一,全憑已意任用屬員山西按察使蔣洞說年羹堯擅權用人情狀:

為川陝督臣,恣憑胸臆,橫作威福,每遇文武員缺,無論大小,必擇其私人始行請補,或一疏而題補數人,甚者或至數十人,吏、兵兩部幾同虛設。更可駭者,巡撫提鎮布按大吏皆皇上所特簡者也,而年羹堯必欲擠排異己,遍樹私人,未有缺之先外間已傳聞某人為巡撫提鎮布按矣,聞者亦疑信將半,未幾而其缺果出矣,未幾而其人果得矣。

這是講年羹堯以總督的身份,任用屬員,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提督、總兵官等地方大員的任免也出於他的意誌,所謂皇帝特簡之權也就徒具形式了。作為大將軍的年羹堯,以軍功保舉官員,濫用私人,所謂“軍中上功,吏部別為一格,謂之‘年選’,盡與先除”。吏、兵二部給年羹堯特殊待遇,凡他的報功請封名單一律準行。奴仆沒有出籍不許做官,年羹堯的家仆桑成鼎以軍功議敘,先任西安知府,後升直隸道員。另一仆人魏之耀也敘功,位至署理副將。年羹堯的幕客趙士河的弟弟趙勖因軍前效力而得知縣職銜,已經亡故,年羹堯就私令劉以堂頂替。

第二,接受賄賂,大開奔競之門

年羹堯大權在握, “於是鮮廉寡恥行賄鑽營之徒相奔走於其門”。有人說年羹堯保題各官“悉多營私受賄,贓私巨萬”被年羹堯奏參過的葛繼孔,兩次向年羹堯打點,送去銅器、瓷器、玉器、字畫等物,年羹堯因而答應對其“留心照看”。被年羹堯密奏罷官的趙之垣,向其贈送價值十萬兩銀子的珠寶,其轉而保舉趙之恒可以起用。

第三,妄自尊大,違法亂紀,不守臣道。

年羹堯為大將軍,即使後來受封公爵,論其權威也頂不上清初統兵的諸王,更不能望允褪項背。但他因繼允褪之職,在權勢上要同這位大將軍王相比擬。過去大學士圖海出任大將軍時,與督撫往來文書,俱用谘文,表示平等相待。年羹堯本應同他一樣,但是他給將軍、督撫函件竟用令諭,把同一級官員視為下屬。在軍中蒙古諸王跪謁,連額附、郡王阿寶也不例外。他進京,都統範時捷、直隸總督李維鈞跪迎。雍正發往陝西的侍衛,因係皇帝身邊的人,理應優禮相待,然而年羹堯竟用他們前引後隨,充下人廝役。年羹堯凡出衙署,先令百姓填道,臨時戒嚴,兵丁把守街口,店鋪關門停業。比如二年十一月由京返陝,路過保定, “戴翎子數人轎前擺隊,行館前後左右斷絕人行”,好不威風。凡送禮給年羹堯的稱為“恭進”,而年羹堯送人東西叫作“賜”。屬員稟謝稱作“謝恩”,接見新屬員叫“引見”。年羹堯吃飯稱“用膳”,請客叫“排宴”。這一切猶如皇帝對待臣子的樣子。年羹堯身邊的人也因年羹堯之勢重而妄大自居,傲視百官。比如,年羹堯路過河南,本非其屬吏的懷慶府同知穿著官服竟向年羹堯的巡捕官跪著回話,巡捕官卻安然受之。魏之耀進京,州縣道旁打躬,遊擊、守備跪道,魏之耀乘轎而過,全不答理。據記載,年羹堯家塾教師沈某回原籍江蘇省親,沿途“將吏迎候如貴宦,至江蘇,巡撫以下皆郊迎”。如此情景,未免會有誇大其詞之嫌,然亦見年之權勢懾人。

年羹堯接受了許多中央和外省官僚的子侄在幕中,名義上是軍前效力,或學習理事。這些人有的是自願來的,如李維鈞的親侄李宗渭。有的是被迫的,如年羹堯勒令前川北鎮總兵王允吉退職,又要其送一子“來我軍前效力,受我未了之恩”。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質之意,表示依附於年羹堯。

對於臣道,年羹堯則恃寵而不力行遵守。他在西寧軍前,兩次恩詔頒到,不按照規定在公所設香案跪聽開讀,宣示於眾。年羹堯編選了陸宣公奏議,進呈後,雍正說要給它寫一篇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竟草出一篇,要雍正認可。當時君臣二人關係融洽無間,雍正表示讚賞他這樣做,以見雙方真誠相待,但這已越出君臣關係的正常限度。年羹堯陛見,在雍正麵前“箕坐無人臣禮”。他的大膽妄為,是走的取禍之道。

第四,在雍正親信之間搞不團結。

年羹堯權力的炙手可熱,難免會同其他權臣發生衝突。隆科多名望不及年羹堯,甘心與其結好,倒能相安無事。馬齊等人無法與年羹堯比肩,矛盾自然會有。唯獨怡親王允祥是雍正的至厚弟兄,任總理事務王大臣,兼辦宮中事務和雍親王藩邸事項。他可以代表皇帝聯絡封疆大吏,一些沒有資格直接上奏折的地方官,亦可經雍正允許,通過允祥轉奏。他的地位是任何人所不能取代的。對這樣的人,年羹堯竟產生了妒意,於二年十一月對李維鈞說: “怡親王第宅外觀宏廠,而內草率不堪,矯情偽意,其誌可見”。蔡斑原本經由年氏父子拉入雍正集團,其川撫任內,年羹堯奏請在四川鑄錢,蔡璉以四川不產鉛為由把它否定了。爾後,因蔡璉逼死重慶知府蔣興仁,受夔東道程如絲的賄賂,年羹堯以此彈劾蔡璉,將其革職拿問。同蔡璉至好的李統於元年任吏部右侍郎,時值議敘捐造營房一事,第一名就是年羹堯之子年富,趨炎附勢的人要比照軍前效力從優議敘,李級以違例不同意,年乃“痛詆九卿,切責吏部”,怨恨李統。年羹堯與傅鼐同是雍邸舊人中傑出者,雍正說年羹堯有才情,而傅鼐忠厚,雍正二年(1724)冬欲起用傅鼐,年羹堯不高興,說這將使皇上“耳目雜矣”,這是他二人素來不和的發展。年羹堯還中傷河南巡撫田文鏡、山西巡撫諾敏,造成雙方關係的緊張。年羹堯清朝文一品方補在雍正班底內部與許多人不和,隻能把自己置於孤立地位。

雍正對年羹堯態度的轉變是他在第二次進京的時候。年羹堯在十月至京,雍正對他非常熱情,要九卿給他優敘加恩,說他“公忠體國,不矜不伐” “內外臣工當以為法,朕實嘉重之至”。不久,雍正賞軍,軍中傳言這是接受了年羹堯的請求。又說整治阿靈阿等人,也是聽了年羹堯的話。這些話,似乎是說恩威不自上出,雍正被年羹堯玩弄於股掌上了,這無疑會刺傷雍正的自尊心。雍正忍無可忍,於十一月十五日,對諸王大臣說“朕豈衝幼之君,必待年羹堯為之指點,又豈年羹堯強為陳奏而有是舉乎”“朕自揣生平諸事不讓於人,向在藩邸時諸王大臣不能為之事,朕之才力能辦之,諸王大臣見不到之處,朕之智慮能及之,今居天子之位,盡其心思才力以轉移風俗,豈肯安於不能”。年羹堯有大將軍總督之才,而不具天子聰明才智。他還說,講那些話的人,是設計陷害年羹堯。他又把話鋒移向隆科多,說有人議論他,也無非是出於忌妒。這些話明著是責難造謠者,實際含有告誡年羹堯、隆科多不要盈滿驕恣,而要防微杜漸。這時有人密向雍正建議,不要放年羹堯回陝西,以便留京控製。看來,雍正已經作出決定,有計劃,有步驟地打擊年羹堯了。

如果說這種決定是第一步的話,第二步是旨命有關人員,揭發或警惕年羹堯的活動。不久,雍正在湖廣總督楊宗仁的同月十五日奏折上寫道:“年羹堯何如人也?就爾所知,據實奏聞。 ‘純’之一字可許之乎?否耶!密之!”雍正之意是說年羹堯不是純臣。河道總督齊蘇勒的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奏折上的密諭是“近日隆科多,年羹堯大露作威福攬權勢光景,若不防微杜漸,此二臣將來必至不能保全,爾等皆當疏遠之”;怡親王“公廉,忠誠,為當代諸王大臣中第一人,爾其知之”。雲貴總督高其倬在雍正三年(1725)二月十二日奏折上說:讀到皇上的密諭: “內有朕命爾事事問年羹堯之前諭,大錯矣!”在此以前,雍正已向他交了底。安徽巡撫李成龍與年羹堯有通家之誼,雍正在他的三年正月十一日奏折上知會他“近日年羹堯擅作威福,逞奸納賄,朕甚惡之”。雍正在署涼州鎮總兵宋可進三年三月初一日奏折上告訴他“年羹堯頗不喜爾,爾須加意防範,勿露破綻,被伊指摘”。雍正打招呼的人有三種類型:一是年羹堯的親信,雍正要求他們與年羹堯劃清界限,加以揭發,爭取自身的保全,這是分化瓦解政策,最高限度地孤立年羹堯;一是齊蘇勒、高其倬等人,原為年羹堯所不喜,使他們得知要打擊年羹堯,更堅定地擁護皇帝;一是李成龍類的,與年羹堯有一般關係,要他們及早警覺,在皇帝與年羹堯雙方之間不要站錯陣線。雍正在這些批示中要求官員同允祥接近,表明他是這場鬥爭的依靠對象。經過雍正二年冬至三年春的給官員打招呼,做好了向年羹堯公開進攻的準備。

第三步是直指年羹堯,將其調離陝西。雍正對年羹堯本人,在給其他官僚照會的同時就有所暗示了。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年羹堯奏報抵達西安,雍正在奏折上書寫了一段論功臣保全名節的話:

凡人臣圖功易,成功難;成功易;守功難,守功易,終功難。為君者施恩易;當恩難;當恩易,保恩難,保恩易,全恩難。若倚功造過,必至返恩為仇,此從來人情常有者。爾等功臣,一賴人主防微杜漸,不令至於危地;二在爾等相時見機,不肯蹈其險轍;三須大小臣工避嫌遠疑,不送爾等至於絕路。三者缺一不可,而其樞要在爾等功臣自招感也……我君臣期勉之,慎之。

由此可見,雍正是在警告年羹堯慎重自為,不可恃功招禍,在一個朱諭中,雍正告訴年羹堯:自你走後,揆會說你“立此奇功”,你的話“皇上不好不從”,他如此妄言,因將之發到允褪處,一同監禁。懲治年羹堯的吹捧者,是雍正變相對被奉承人進行打擊。雍正公開責備年羹堯是從雍正三年正月金南瑛事件開始的。年羹堯回陝即命已升任的胡期恒奏劾陝西驛道金南瑛,雍正說這是年羹堯、胡期恒搞朋黨的做法,以金係大學士朱軾、怡親王允祥保薦的,不準奏。同月,刑部奏請蔡璉罪應擬斬,雍正反而召見蔡璉,問其川中情形,蔡璉奏稱年羹堯貪暴,誣陷他,雍正這時不問他逼死人命事,隻說蔡斑是年羹堯參劾的,如果治蔡璉的罪,則人們將又說皇帝又聽信年羹堯的話殺了蔡斑,這就讓年羹堯操持了威福之柄,因此不能給蔡璉治罪,並把他起用為左都禦史。雍正三年二月,有所謂“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祥瑞,內外臣工均上賀表,年羹堯的表章頌揚皇帝朝乾夕惕,勵精圖治,但把“朝乾夕惕”誤寫為“夕陽朝乾”,雍正以此為題目,於三月間發出上諭,說年羹堯“不欲以‘朝乾夕惕’四字歸之於朕耳”,既然如此,“年羹堯青海之功,朕亦在許與不許之間而未定也”。又說,這件事可以看出“年羹堯自恃己功,顯露其不敬之意,其謬誤之處斷非無心”,責令其回奏。這把打擊年羹堯的舉措明朗化了。接著,一麵不停地責備年羹堯本人,一麵調換川陝官員,將甘撫胡期恒撤職,遺缺由嶽鍾琪兼任,調署四川提督納秦回京,派鑾儀使趙坤前往署理,這樣便去掉了年羹堯的親信,使其不能在任所作亂。一麵甄別、整飭年羹堯的屬吏或曾為其下屬的人,雍正說“糧秀(莠)不除,嘉苗不長,年羹堯之逆黨私人,即一員亦不可姑容”。雍正三年三月初七日,大同總兵馬覿伯奏稱與年羹堯沒有瓜葛,朱批說他“滿口支吾,一派謊詞,對君父之前,豈可如此欺誑乎”。河南省河北鎮總兵紀成斌於三年二月初一日的奏折得到朱批,要他就年羹堯是什麽樣的人進行表態,五月十二日,紀成斌奏稱年“背恩負國”,雍正朱批嗔道他“頗留有餘不盡地步”,下月二十八日,紀成斌又回奏過去受年羹堯壓抑情況,才獲得雍正諒解,轉令他表奏寧夏鎮總兵王昌與年羹堯的關係。雍正的這些活動試圖搞清這些官員與年羹堯關係的深度,並促使他們與年羹堯分手。

經過如此部署,可以對年羹堯本人采取組織處理了。四月,命年羹堯交出撫遠大將軍印,調任杭州將軍,年羹堯具折謝恩。

雍正發出調令後,密切監視年羹堯的行動,年羹堯於五月到新任所,所經地方的大員,如豫撫田文鏡都及時報告了年羹堯的行蹤。年羹堯在川陝十數載,建功立業,兵將俱有,一紙文書就把他調走了,反映了中央政府強而有力,也表明雍正布置十分得宜。當時,雍正近臣中有人因皇帝屢次降旨嚴責年羹堯,擔心年羹堯在陝西擁兵作亂,勸雍正不可過嚴,雍正把它看作是無識之見而不顧,自信“洞觀遠近之情形,深悉年羹堯之伎倆,而知其無能為也”。他的分析是正確的。自從年羹堯赴浙江就任後,更成為雍正的釜中之肉,任其烹調了。

年羹堯被調離杭州後,官員更看清形勢,紛紛揭發他。李維鈞連上三份奏疏,說年羹堯被“挾威勢而作威福,招權納賄,排異黨同,冒濫軍功,侵吞國帑,殺戮無辜,殘害良民”。署晉撫伊都立、都統範時捷,軍前翰林院侍讀學士懷親,前川北鎮總兵王允吉、原兵部職方司主事錢元昌、副都統董玉祥等先後揭發年羹堯不法罪狀,雍正把他們的奏疏一一發示年羹堯,令其回奏。六月,嚴懲年氏子弟和親信的舉動開始了。年羹堯的兒子,大理寺少卿年富、副都統年興、驍騎校年逾削籍奪官,南贛總兵黃起憲、四川按察使劉世奇、原長蘆鹽運使宋師曾、鴻臚寺少卿葛繼孔等人以年黨、夤緣年羹堯的罪名,或削籍,或籍沒家財,或罰修河工。緝拿胡期恒、桑成鼎、魏之耀、河東運使金啟勳、家人嚴大等人。七月,大學士九卿奏請將年羹堯正法,雍正命革其大將軍職,以閑散章京安置杭州。又考慮到他的影響大,對他的處置需要進一步動員輿論,於是,雍正命令地方大員各抒己見。封彊大吏自然看皇帝臉色行事,爭相奏疏。廣西巡撫李級斥責年羹堯“陰謀叵測,狂妄多端,謬借閫外之權,以竊九重之威福” “大逆不法,法所難寬”,要求誅戮。豫撫田文鏡也做了同樣的請求。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於九月下令逮捕年羹堯,十一月至京。十二月,議政大臣羅列年羹堯九十二大罪,請求立正典刑。這九十二條為大逆之罪五,欺罔罪九,僭越罪十六,狂悖罪十三,專擅罪六,貪婪、侵蝕罪分別是十八、十五款,忌刻罪四條。第一大罪是與靜一道人、鄒魯等謀為不軌。鄒魯是占象人,據供,他說年羹堯將位至王爵,年自雲不止此,五六年後又是光景,並說他住宅上的白氣是王氣。大逆之二是將朱批諭旨原折藏匿,而仿寫交回。僭越罪、狂悖罪就是前麵敘述過的那些淩虐同官狂誕不謹的事。貪婪罪是勒索捐納人員額外銀二十四萬兩,題補官員受謝規銀四十餘萬兩,收受樂戶竇經榮脫籍銀十萬兩,私行茶鹽,販賣木材,馬匹。侵蝕罪是冒銷四川軍需銀一百六十萬兩,加派銀五六十萬兩,冒銷西寧軍需銀四十七萬兩,等等。雍正說這九十二款中應服極刑及立斬的就有三十餘條,但仍表示開恩,勒令年羹堯自裁,其父年遐齡、兄年希堯革職,年富斬立決,其餘十五歲以上之子發遣廣西、雲南、貴州極邊煙瘴之地充軍,嫡親子孫將來長至十五歲者,皆次第照例發遣,永不赦回,亦不許為官。年妻因係宗室之女,發還母家。年羹堯父兄族中現任、候補文武官員者俱革職。年羹堯及其子所有家產俱抄沒入官,將現銀一百一十萬兩送西安,補其各項侵欺案件的虧空。鄒魯立斬,案內朋黨胡期恒等人分別罪情,處以不同的刑法。年羹堯接到自裁令,延遲不肯下手,總在幻想雍正會下旨赦免他,監刑的蔡斑嚴加催促,年羹堯遂絕望自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