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打擊朋黨,強化君權

瓦解朋黨

康熙皇帝駕崩的第二天,尚未正式即位的雍正便辦了幾件大事:任命貝勒允裸(雍正即位後,為了避諱,把其他皇子的名字中的“胤”下令改為“允”)、十三阿哥允祥、大學士馬齊、尚書隆科多四人為總理事務大臣,他說居喪期間,心緒不寧,因此臣下“有所啟奏諸事”,除藩邸事務外,“俱交送四大臣,凡有諭旨,必經由四大臣傳出”,以便把各種事情有條不紊地辦好。總理事務大臣,位尊權重,自應是新朝的核心人物,應是先朝的元老重臣和新君的親信。雍正與允祥情誼最篤,而隆科多擁護其登基最為得力,命此二人為總理事務大臣,順情順理。任用政敵允裸及其追隨者馬齊,是一個大的戰略決策。同日封允裸、允祥為親王,允仍的兒子弘皙為郡王。十二月十一日,賜允撰爵號和碩廉親王,允祥和碩怡親王,允袍多羅履郡王,弘皙多羅理郡王。同月,命允裸兼管理藩院和上駟院,雍正元年(1723)二月改兼管工部。

雍正優待允裸的親屬,任用了一些他的支持者。除此之外,他還賜允裸的兒子弘旺貝勒銜,榮譽之高,在諸皇侄中,除弘皙外所僅見的。允裸的母舅噶達渾,康熙並未因允裸及其母良妃而把他放出辛者庫,雍正為照顧允裸,削其賤籍,放為一般旗民,賞賜世襲佐領世職。被康熙指斥與允裸勾結的貝子蘇努,雍正在其父死後的第三天,將他晉爵貝勒,不久把他的兒子勒什亨委署領侍衛內大臣。佛格,原係閑散宗室,與允裸關係密切,雍正元年(1723)年初,雍正用他為刑部尚書。阿靈阿的兒子阿爾鬆阿,康熙末年為領侍衛內大臣,雍正元年十二月,也命他任刑部尚書。貝勒滿都護,雍正命他總理事務處協同行走。佟吉圖,允裸管內務府廣善庫時的司官,因之交厚,後退職居閑, “自雲藏器待時”,意在為允異日效力。雍正即位,說他“才具可用”,擢為山東按察使,很快升至布政使。允裸和他的一些追隨者,在政敵當權下,反倒加官晉爵了,似比在先朝還要得意,部分人因而彈冠相慶。允裸晉王爵,他的妻子烏雅氏的親戚來祝賀,烏雅氏說: “有什麽可喜的?不知道哪一天掉腦袋哩!”允裸本人也對朝中大臣說: “皇上今日加恩,焉知未伏明日誅戮之意?”又說:“目下施恩,皆不可信。”當雍正任用阿爾鬆阿為刑部尚書的諭旨下達時,受命者懷疑用這個職務殺害他,固辭不敢受。允撰夫婦、阿爾鬆阿這些儲位鬥爭的當事人很明白,雍正不會饒過自己,現在的“榮寵”,正是未來的開罪因由。他們的擔心並非是多餘的。雍正在即位初期,采取的是拉攏允裸本人及他的集團中部分人的政策。

雍正對允褪是另一種態度。任用允裸為總理事務大臣的當天,令召允褪回京。雍正說,皇考的喪事,若允褪不能親臨,恐怕內心一定不安,為了他,還是讓他急速回來吧,隨即命輔國公延信馳驛赴甘州軍營,管理大將軍印務,行文川陝總督年羹堯協理軍務,延信未到之前,命平郡王訥爾蘇署理大將軍事。十二月十七日,允褪到京,未到之先,行文奏事處,請示先拜謁大行皇帝的梓宮,還是先慶賀新君的登杉,雍正命他先謁梓宮,他徑赴壽皇殿於其父靈柩前哭拜。那時雍正也在那兒,允褪望見了,正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本來擔當社稷重任大有希望,不想今日屈為臣子,隻得含憤忍辱遠遠地給皇兄叩頭,但情緒極為不好,無論如何也不向皇帝表示祝賀和親近之意。雍正倒顯大度,屈身向前將就他,他還不動彈,侍衛蒙古人拉錫見此僵局,連忙拉他向前。待到離開雍正後,允微不僅責罵拉錫,還到雍正麵前,控訴拉錫無禮, “我是皇上親弟,拉錫乃擄獲下賤,若我有不是處,求皇上將我處分,若我無不是處,求皇上即將拉錫正法,以正國體”。允褪明是攻詰拉錫,實是向雍正抗議。雍正說他“氣傲心高”,的確不假。雍正對他毫不容情,取消他的王爵。據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朝鮮派到清朝賀冬至使李混,副使李萬選的見聞所載,說宗人府與十四王有事置對,這件事的記錄,由宗人府鈐印公布過,當初的本子封麵最高處,有朱筆寫的“旨:胤禎削去王爵,仍存貝子”十一字。可見,雍正隻給允褪保留了他最初所得的封爵。

雍正元年(1723)三四月之交,雍正送康熙靈柩至遵化景陵享殿,傳旨訓誡允褪,允褪不服,允裸怕事鬧大,令允褪跪受,允褪才接受了。事畢,雍正返京,留允褪看守景陵,諭令副將李如柏,若允褪要去陵寢,除大祀外都不準行,實際上是把他囚禁了。雍正在送靈時,傳問允褪家人:昔日允褪在軍中,聽說專好吃酒行凶?家人雅圖,護衛孫泰、蘇伯、常明等人回奏沒有這些事,雍正為此十分惱怒,命將他們永遠枷示,他們十六歲以上的兒子也行枷號。在允微府中教書的天津監生徐蘭,亦以其人不端,逐回原籍,交地方官收管。

雍正即位後,其生母德妃自然晉為皇太後。雍正擬給她上徽號“仁壽皇太後”,請她從原來居住的永和宮遷到皇太後的寧壽宮,她卻以在喪中為由而不接受。她生有三子,即皇四子、皇十四子及皇六子胤祚,胤祚六歲殤逝,老四和十四子都有得皇位的可能,這是她的喜事,然而這兩個又是誓不兩立的冤家,使這個做母親的也很為難。大兒子如此欺負小兒子,有心要照顧小的,大的不答應,小的又倔強,不妥協,恐怕她夠傷心的了。遇此不可變易的境況,身體自然會出毛病。據《清世宗實錄》載,雍正元年(1723)五月二十二日未刻(13~15時)得病,次日醜刻(1~3時)死亡。從病到死不過十幾小時,實係暴卒。雍正以慰皇妣在天之靈為名,封允褪為郡王,仍囚係在景陵。不久,允褪的福晉患病故世,雍正給她指定葬地,允額以風水不好不高興,允裸勸他才接受了。允褪遭此種種打擊,悲憤交集,奏稱“我今已到盡頭之處,一身是病,在世不久”。仍是那種不甘心失敗的勁頭。

雍正對允糖更不客氣。康熙駕崩時,允糖生母宜妃正在病中,急忙坐在軟榻上奔向靈堂,她原受康熙寵愛,這時也顧不上多想,竟跑到德妃的前麵,雍正見了很是不高興。她見到雍正時還不識時務,擺出母妃的駕子,雍正更是氣不打一處來,於是,便那服侍允糖母子的太監出氣。十二月初三日,雍正以宜妃的太監張起用違禁做買賣為由,發往土兒魯耕種,允糖太監李盡忠發往雲南極邊當苦差,太監何玉柱發往三姓給窮披甲人為奴,籍沒他們的家產,如果不願往邊地,就命自盡,但仍把骨頭送往發遣之處。同月,將代替允糖料理家務的禮科給事中秦道然拿問,雍正說他仗勢作惡,家產饒裕,命追十萬兩送甘肅充軍餉。秦道然是無錫人,兩江總督查弼納秉命清查,他的所有家產不值一萬兩銀子,因命監禁追究。雍正對允糖本人異常蔑視,說他“文才武略,一無可取”,是其父的“無足數計之子”,但也不放過他,就以允褪從前線回來軍中需人為名,命允糖前往西寧。允糖知道這是發配,推說等過了父皇的百日冥辰前往,後又說等送了陵寢起程,雍正不容延宕,嚴令速行,遂於雍正元年(1723)到了西大通(今青海大通縣東南)。命年羹堯將城內居民遷出,加派兵丁監視允糖,雍正指示他留意士兵動態,不要叫允糖收買了去。允糖到了西大通後,就奏請回朝,雍正批“知道了"三個字,不置可否,暗中指示年羹堯不放他回京。允糖遣人到河州買草,踏看牧地,本是尋常細事,宗人府卻在雍正二年(1724)二月奏參他“抗違軍法,肆行邊地”,議將其貝子革去,實是欲加之罪了。

雍正對敦郡王允械很是厭棄。雍正元年(1723),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圖到京師拜謁康熙靈堂,不久病死,雍正命允械送其靈龕到喀爾喀,並讓他鑾印冊賜奠,允械不願離京,先以無力準備馬匹行李為由,拖延起程時間,而行到張家口外,不肯再走,宣稱聖旨叫他進口,遂在張家口居停。雍正見此光景,故意刁難允裸,命其議處。允裸要求行文允械,讓他繼續前進,但責罰不行諫阻的長生額爾金。雍正說允械既不肯行,何必非要他去,額爾金的話他原不聽,處分有什麽必要,命允裸再議。允裸就請求把允械的郡王革去。而這時允械安然地住在張家口,也不差人請罪。雍正就將他革去世爵,調回京師,永遠拘禁。又查抄他的家產,得金銀六十多萬兩,金銀器皿及土地房屋的價值,還不在這個數內。

雍正優遇允裸,囚係允褪於遵化,發遣允糖於西北,拘禁允械於京城,把他們分散各地,使他們聯絡不便,動輒得咎。給他們的待遇明麵上不一樣,實則都在雍正的股掌之中,日子都不好過。雍正重用允裸,是把他套在自己駕馭的馬車上,不得脫韁。他是集團的首領,影響大,抓住他,就易穩定他的集團,使他們不至於起來造反。允褪也是首領,因他在康熙末年嗣位呼聲遠遠高過允裸,雍正即位之初,他的影響也比允裸大,號召力強,雍正對他不能優遇,否則人們可以乘機向他靠攏,倒會使他發展勢力,不好收拾,故以打擊為妙。允糖之母健在,地位原尊貴,在宗室中有一定威望,她的兒子不能不防,否則母子結合,會導致政亂。允械不是該集團的最核心人物,嚴厲處置,既不會引起事端,倒可殺雞嚇猴,使那些非核心的人有所畏懼而不敢死心塌地地追隨他們的首領。雍正對允裸、允褪集團采取的是分化瓦解,有打有拉,各個擊破的策略,實行也較成功,在即位初期的一年多的時間裏獲得初步勝利。

雍正對政敵隻是拘禁或發配,並不像後來那樣殺戮,這是他即位之初客觀形勢造成的,殺他們會對政權穩定不利。他經常責備兄弟們“任意妄行,惟欲朕將伊等治罪,以受不美之名” “廉親王之意不過欲觸朕之怒,必至殺人:殺戮顯著,則眾心離失,伊便可以希圖僥幸成事”。雍正說他不上當,“斷不使伊誌得遂”,因而對他們曲加優容。這種顧慮,使他對政敵的處置不得不慎重,不敢恣意而行。如考慮處理允糖的女兒和外孫時,想拆散其母子,但小孩太小,容易夭折,他怕因此“招許多閑議論”,思之再三,決定不下,就暗中征求年羹堯的意見。就這樣也招致了很多議論,說皇帝“淩逼弟輩”,懲治一些人是“報複私怨”。翰林院檢討孫嘉淦公開上書,要求皇帝要善待“親骨肉”。雍正對善意的建言與惡意的攻擊區別對待,提升孫嘉淦為國子監司業,以示鼓勵,對攻擊者大加威脅,說若再這樣,將“啟朕殺人之端”。

雍正采取軟硬兼施的手段對待允裸一夥,占於主動地位,這是因為他是最高統治者。但這種位置也有不利的因素,皇帝在明處,要防止臣下的暗算,特別是雍正繼位的特殊情況更易出事。雍正清楚地認識到,多年的儲位之爭,人們鬥紅了眼,為達到目的,不惜采取一切手段,他說以其父之“聖神,猶防允裸等之奸惡,不能一日寧處”,而諸兄弟與父皇是父子關係,同我隻是兄弟關係,兄弟視父子相去甚遠,昔年父子至情,兄弟們還恣意妄行,今處兄弟關係,他們活動不止,更當引起深慮。即位之初,大約出現過兩次險情,一次是他出宮祭祀,隆科多說有刺客,遂在祭案下搜查。又一次他到東陵謁陵,隆科多說諸王變心,要防備。到雍正四年(1726)秋天局勢完全穩定之後,雍正說明他不能像父皇那樣秋獮的原因,不是把它看作遊獵不應該做,而是因為允裸、允糖“密結匪黨,潛蓄邪謀,遇事生波,中懷叵測,朕實有防範之心,不便遠臨邊塞。”因自己去不成,而這事又重要,在前年(1724)就派皇子出口行圍,以示訓練講武之意。他除了去過東陵,不敢離京城一步,正是怕允裸集團發動政變,不能鎮壓。

雍正在即位初年給年羹堯的朱諭,總說京師形勢好。雍正元年初夏,他說親送康熙靈柩到景陵, “一路平安,內外無事”“內外人情光景照春一樣,又覺熟練些,總之一切如意,出於望外之次第順遂也”。秋天又寫道“入秋以來,朕躬甚安,都中內外一切平靜”。次年春天,說他舉行耕藉禮,詣太學臨雍的那兩日, “天氣和暢,人情順悅,諸凡如意,都中內外平靜”。另一朱諭說“都中內外,爾合家老幼均平安如意”。這樣說固然反映政局穩定,而之所以要絮絮叨叨,是因胸中有事,懼怕政敵發動事變。在政局可能發生意外的情況下,對政敵可以采取屠戮政策,以削弱對方力量,但這要有把握,不致激成事端;也可以采取稍微緩和的政策,使對方被逐漸吞噬而消亡,這也要有把握能絕對控製對方作為前提。雍正采取後一政策,並且獲得成功,是在鬥爭中采取了謹慎態度,正確地把握了形勢。

雍正對其他參與過儲位之爭的兄弟,亦根據情形區別對待,有打有拉。他認為允祉的勢力在蒙養齋修書處,於是,在他即位不到一個月,就向該處人員動手了。他說陳夢雷是耿繼茂叛逆案中罪犯,皇考從寬處理,命他在修書處行走,然而他“不思改過,招搖無忌,不法甚多,”因皇考既經寬恩,不再加刑,然應將他及其子發往遠邊,他的門生中有生事者也要嚴行懲治。刑部尚書陶賴、張廷樞執行諭旨不堅決,將陳夢雷的兩個兒子釋放了,雍正把他們降職。這是堅決拆散允祉勢力的方針的體現。

雍正對廢太子允初更是十分謹慎,康熙死時,準許允仍去哭靈,旋即禁錮如初。封其子弘皙為郡王後,將舊日東宮所有的服禦金銀及奴仆、官屬賞賜給他。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允仍死,雍正親臨喪所,令將他按親王禮埋葬。對擁護允仍的人又是一個態度。雍正元年(1723)七月給官員磨子,九月給封典,代父軍前效力的少詹事王奕清均不得授予,這是對王損謀複允仍耿耿於懷的表現。

大阿哥允褪,仍如康熙時一樣嚴行禁錮。

雍正的打拉結合的策略,到二年夏天發生了變化,主要表現在對允饌態度上。在這以前,對他也有過指責,如雍正元年十一月,雍正在講到喪葬不可過奢時,說允裸居其母喪,偽孝矯情,但這還不是專為允裸而發。雍正二年四月初七日,特為允裸諭諸王大臣,說自康熙四十七年以來,我的無知弟兄結黨妄行,惹皇考之憂,朕即位後,不論允饌“從前諸惡,惟念骨肉兄弟”之情,但他不知痛改前非, “乃不以事君事兄為重,猶以同輩諸兄弟允糖、允被為伊出力之故,懷挾私心,由此觀之,其大誌至今未已也”。如此“肆行悖亂,幹犯法紀,朕雖欲包容寬宥,而國憲具在,亦無可如何,當於諸大臣共正其罪”。因令諸王大臣對他據實揭發,不許隱諱。如此看來,這是對允裸展開了淩厲的攻勢,往後就更為嚴重了。五月,以蘇努、勒什亨父子黨袒允糖、允饌, “擾亂國家之心毫無悛改”,革去蘇努貝勒,撤回公中佐領,與諸子同往右衛居住。到七月,雍正發布《禦製朋黨論》,進一步打擊朋黨勢力。所以從雍正即位到雍正二年七月,是他打擊朋黨的第一個階段。

這種變化源出於政治形勢的演變,雍正二年春天,青海羅卜藏丹津叛亂平定了,雍正統治地位因而得到進一步鞏固。他說這件事“誰不誦朕之福,畏朕之威也”,因而減少了顧忌,大刀闊斧地向政敵殺去了。但進展得並不快,這中間又有年羹堯和隆科多的案件插了進來,使政事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