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內亂

秦始皇親政前後,秦國的政局風雲變幻,人禍天災接連降臨。秦始皇八年(前239),王弟長安君成嬌為將軍,統率秦軍進攻趙國。他竟然在屯留(今山西屯留南)率軍叛變。這次反叛行動被鎮壓,成蚜自殺。秦國將他的軍吏一律斬首,叛卒戰死者一律戮屍,並“遷其民於臨洮”。這次叛亂的具體原因已無法確知,它當與秦國內部的政治鬥爭有關。

就在這一年,還發生了一件震動朝野的災異“河魚大上”。當時天降暴雨,河水泛濫成災,黃河之魚成群結隊西入渭水,多被衝上平地。秦國之民紛紛輕車重馬,趕往河旁拾魚。

據說這屬於“豕蟲之孽”,是上天警示人間的災異。按照古人的觀念, “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河魚大上意味著陰類太盛,小人猖獗,人間的君臣關係不正常。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出現災異會影響君臣上下、朝野內外的政治心理,甚至引發或加劇政治動**。這件災異被史官鄭重地記錄下來,可見它的影響。

“時隔不久,彗星見,或竟天”,在古人心目中這也是不吉之兆。它屬於“君臣失政,濁亂三光”之象。彗星一現,或臣弑其君,必有滅國,或兵禍將起,國家易政,或掃除凶穢,除舊布新。這件災異也被史官鄭重地記錄下來。

盡管出現災異與發生叛亂純屬巧合,而秦國的君臣關係的確醞釀著深刻的危機。隨著秦始皇舉行成年禮並親政的佳期日益臨近,圍繞最高權力而展開的政治鬥爭正在從暗鬥轉向明爭。一場你死我活的廝殺已經無法避免。

自夏商西周以來,中國古代君主製度的權力結構一直以“一”或“獨”為基本特征,即國家由一人獨占,最高權力由一人獨掌,掌握最高權力的人實行獨尊、獨斷。其他權力層次也大體如此。

秦始皇親政是一次特殊的最高權力交接。按照秦國製度,一旦秦始皇行冠禮,佩寶劍,完成成年儀式,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全部收回由母親和“仲父”所代管的最高權力。太後、嫪毒和呂不韋都要退出最高權力層次,交出他們曾以不同名分、不同形式實際掌握或分享的那一部分最高權力。

秦始皇必須收回最高權力。於公,這是製度的規定,也有利於秦國的政治穩定;於私,這是全身自保的關鍵,可以防止篡權弑君乃至宗國覆滅。

但是, “樹欲靜而風不止”。至少有一個人及其仆從對秦始皇親政感到恐懼,這就是嫪毒集團。在三個與最高權力交接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中,太後是秦始皇的生母,呂不韋是秦國的宰相。他們一度代理王權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可以算作功勞,也存在著與秦始皇妥善處理彼此關係的可能性。太後對兒子親政的具體心態不得而知。由於涉及嫪毒及兩個私生子的安危,她的心情應當是比較複雜的。依據曆史經驗和常理判斷,呂不韋的心態肯定是相當微妙的,他的眾多門客中也很可能有人提出采取非常手段的建議。

但是,人們不想毫無根據地對太後和呂不韋的心態做出臆測。無論太後和呂不韋的心態如何,嫪毒肯定是惶恐不安的。與太後私通而生子,**宮闈,這是死罪;充秦王“假父”,屬大不敬,這也是死罪;專擅權力,敗壞朝綱,這還是死罪。他圖謀讓自己的兒子取代秦始皇的地位,這更是十惡不赦之罪。在此之前,已經有人揭發嫪毒的罪行,秦始皇經查證確認屬實,隱忍而未發。嫪毒也了解到這個情況,秦始皇親政以後第一個要剪除誅滅的就是嫪毒。嫪毒及其同黨對此心知肚明,他們擔心大禍臨頭,開始商討對策。

嫪毒及其同夥既感到恐懼,又有些興奮。在中國古代,應對最高權力交接過程中的各種事態,既是挑戰,又是機遇。嫪毒並非毫無機會。他手中也有幾張頗有分量的牌:一是有太後的寵幸。據說嫪毒曾與太後約定:如果秦始皇死去,將立兩人的私生子為繼承人。在嫪毒謀反過程中,太後是否願意並提供具體幫助,不得而知,而在叛亂中嫪毒的確使用了太後的名義,曾盜用王璽及太後璽調動軍隊。二是得到部分朝廷重臣的支持。嫪毒同黨中至少有衛尉竭、內史肆等二十餘位高官。衛尉、內史都是要害部門,關鍵職務。衛尉位居列卿,統轄宮廷衛土,負責宮門守衛。內史為京畿地方最高行政長官。有這些人做黨羽,嫪毒在很大程度上將王宮和首都地區掌握在自己手中。三是領有大片封地和大批門客。嫪毒有舍人千餘人、家童數千人,這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政治資源。四是獲得部分戎狄首領的外援。當時嫪毒的勢力之大,可見一斑。

嫪毒及其黨羽必須冒險一拚,也有資本拚死一搏。俗話說“勝者王侯,敗者寇”,他們成則一步登天,敗則人頭落地,貧賤富貴、生死榮辱在此一舉。於是,嫪毒及其同夥決定擇機起事,以求一逞。他們選擇了秦始皇離開鹹陽到雍城舉行呂不韋銅戈冠禮的時機。

秦始皇九年(前238)四月,秦始皇抵達雍城,宿於蘄年宮。嫪毒趁機發動叛亂。他盜用秦王璽及太後璽,征調“縣卒及衛卒、官騎、戎翟君公、舍人,將欲攻蘄年宮”。秦始皇得知消息,下令相國昌平君、昌文君征調軍隊鎮壓叛亂,許多宦官也參與了軍事行動。兩軍交鋒,反叛之眾一觸即潰,嫪毒兵敗逃亡。秦始皇向全國下令:“有生得毒,賜錢百萬。殺之,

五十萬。”嫪毒及其同夥很快

便全部落網。嫪毒被車裂處死,夷三族。他的黨羽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等二十人皆梟首。嫪毒的舍人,罪重者刑戮,罪過較輕者判處鬼薪之刑,為宗廟砍柴三年。因受到牽連而被剝奪爵位、抄沒家產、流放蜀地者達四千餘家。

平定嫪毒之亂顯示了秦始皇處理非常事變,應對政治危機的才能。他處變不驚,指揮若定,後發製人,一舉破敵,割掉了秦國政治中的一個毒瘤。

嫪毒集團被清除以後,秦始皇又開始著手處理呂不韋,這也是勢在必行之事。首先,查處嫪毒之事必定牽連呂不韋。嫪毒獲得太後寵幸,得力於呂不韋的舉薦。此前有人揭發“嫪毒實非宦官,常與太後私亂,生子二人,皆匿之",於是秦始皇下令調查, “具得情實,事連相國呂不韋”。秦始皇要處罰他,於法有據,並非師出無名。

其次,呂不韋先後輔佐兩位君王,身居相國之位並實際掌握或分享最高權力十餘年,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他網羅人才,廣納門客,舉薦賢能,又領有十萬戶封邑、三千門客和數量龐大的家奴。這就形成一股以他為首的盤根錯節的強大政治勢力。秦始皇親政後必然要調整他與呂不韋的權力關係,觸動呂不韋及其黨羽的既得利益。這種調整難免會引起摩擦甚至激化矛盾。

再次,呂不韋與秦始皇的政見存在一定的差異。由於兩人的政治關係和實際權力地位都比較特殊,隱蔽的或公開的政見之爭可能由來已久。當二人的實際權力地位發生重大調整之際,即使是正常的政見之爭,也會引發矛盾乃至衝突。

無論秦始皇是“極權之主”還是“開明之君”,他與呂不韋之間的利害之爭、權力之爭都是不可避免的。更何況秦始皇深知君主必須獨裁的政治法則,他又是剛烈嚴酷之人!當時解決這類爭端的辦法實際上也隻有一個途徑:或秦始皇,或呂不韋,其中一人實質性地退出權力結構的最高層次。

平定嫪毒之亂以後,秦始皇想要同時除掉呂不韋。但是顧及呂不韋輔佐其父秦莊襄王功勳卓著,為呂不韋說情的賓客辯士又為數眾多,秦始皇不忍除掉他。

秦始皇十年(前237)十月,秦始皇以呂不韋與嫪毒之亂有牽連的罪名,免去其相國之職,讓他回河南的封地居住。

在呂不韋回到河南封地的一年多時間內,各國諸侯頻繁地派遣賓客和使者問候呂不韋,往來的車隊“相望於道”。秦始皇擔心呂不韋內外勾結,發動變亂,於是下令將呂不韋遷往蜀地,割斷其與各國、封地和故吏、賓客的聯係。

他親自給呂不韋寫了一封書信,文曰: “君何功於秦?秦封君河南,食十萬戶。君何親於秦?號稱仲父。其與家屬徙處蜀。”呂不韋感到秦始皇的態度更加嚴厲,擔心遭到誅殺族滅,於是飲鴆而死。這件事發生在秦始皇十二年(前235)。

呂不韋死後,其賓客數千人共同將他竊葬於洛陽北芒山。按照當時通行的政治道德,這些賓客與呂不韋有“君臣之義”,他們理當哭臨主君或故主。但是,這種大規模的會葬行動不無政治示威之嫌。秦始皇聞之,下令處罰呂不韋的門客故吏,徹底打散這股勢力。呂不韋的舍人,凡是臨哭會葬者,三晉之人一律驅逐出境;秦人祿至六百石以上者,剝奪其爵位,並遷徙於房陵。祿五百石以下沒有臨哭者,也一律遷徙,不剝奪爵位。秦始皇還向全國宣布: "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毒、不韋者籍其門,視此。”

嫪毒、呂不韋兩大權勢集團都被幹淨利落地剪除掉之後,秦始皇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決斷軍國大政了。為了穩定政局,安撫人心,秦始皇在這年秋天準許被流放到蜀地的嫪毒舍人回歸故裏。這個措施涉及數千家、幾萬人的切身利益,在當時也可算不小的恩典。從這個舉動看,秦始皇還是很有政治頭腦的。他所要打擊的是嫪毒、呂不韋及其死黨。一旦主要的政治威脅解除,他就及時赦免了那些被卷進政治鬥爭旋渦的人。

秦始皇親理政務後,僅用兩年時間,就先後解決了嫪毒、呂不韋兩大異己政治勢力,使母後、嫪毒、呂不韋先後退出中樞權力結構,從而把國家大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秦國的權力結構更加穩定,國家權力更加集中統一,這為爭霸圖強打下了堅實的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