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鞏固地位 解除威脅

武則天通過艱苦的鬥爭,終於奪得了皇後的地位。當高宗舉行隆重的“納後”儀式,為她戴鳳冠的時刻,她為自己的尊嚴而驕傲。當高宗“再贈士獲至司徒,爵周國公,諡忠孝,配食高祖廟;母楊氏,再封代國夫人”時,她也為這樣的榮耀而自豪。但是,她並沒有得意忘形。她知道,皇後地位來之不易;要保住這一地位,還得進一步努力。她認為後宮中的一些人,特別是太子忠和長孫無忌等仍然在威脅著自己。所以武則天剛當上皇後,就接著開始了解除威脅的鬥爭。

所謂後宮,就是皇帝的妃嬪所居住的宮室。唐代的後宮叫掖庭宮,位於宮城內太極宮之西。武則天懂得,皇後地位是當時女子所能得到的最高地位。它對於每個妃嬪都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她自己就是由昭儀晉升為皇後的。如果其他妃嬪得寵,自己的地位將岌岌可危。因此,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就要首先控製住後宮,懾服其他嬪妃,防患於未然。也許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武則天十分注意後宮中的動向。誰可能對她產生不利影響,她就要收拾誰。王皇後和蕭淑妃之死,便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

《資治通鑒》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條記載說:

故後王氏,故淑妃蕭氏,並囚於別院。上嚐念之,間行至其所,見其室封閉極密,惟竅壁以通食器,惻然傷之,呼曰: “皇後、淑妃安在?”王氏泣對曰: “妾等得罪為宮婢,何得更有尊稱!”又曰: “至尊若念疇昔,使妾等再見日月,乞名此院為回心院。”上曰: “朕即有處置。”武後聞之,大怒,遣人杖王氏及蕭氏各一百,斷去手足捉酒甕中,曰: “令二嫗骨醉!”數日而死,又斬之。王氏初聞宣敕,再拜曰: “願大家萬歲!昭儀承恩,死自吾分。”淑妃罵曰: “阿武妖猾,乃至於此!願來生我為貓,阿武為鼠,生生扼其喉。”尋又改王氏姓為蟒氏,蕭氏為梟氏。

《舊唐書》卷五十一《高宗廢後王氏傳》和《新唐書》卷七十六《高宗廢後王氏傳》所載略同。隻是描寫武後的情節稍有差異: “武後知之,促詔仗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釀甕中。”

從這些記載來看,武則天對王皇後和蕭淑妃十分殘酷。起初,把她們囚禁在暗無天日的“別院”中。後來,又把他們殘害致死。但仔細考察,其中頗多疑竇。第一,既然武氏大怒,遣人杖王、蕭各百,以至斬屍,何來“王氏初聞敕”?到底此二人是高宗下詔殺掉的,還是武則天擅自殺掉的?

第二,如果高宗確有使王、蕭二氏重見天日之意,武氏初為皇後,豈能遂促詔殺之,而且殺得那樣殘忍?第三,既剔其手足,又何必“反接”?因此,有人懷疑這些記載的真實性。史家所以如此描寫,恐怕是出於對武則天的仇視而比於漢代的“人彘”之酷。《史記》卷九《呂太後本紀》載,呂後怒漢高祖寵姬戚夫人。高祖死後,呂後“斷戚夫人手足,去眼,烷耳,飲瘩藥,使居廁中,命曰‘人彘’。”此事漢代或許有之,至於唐代,則恐未必。兩《唐書》後妃傳所謂“促詔杖二人百”、“王氏初聞敕”、“自縊而死”表明,王皇後、蕭淑妃之死,是武則天怕他們卷土重來,請求高宗將她們處死;高宗下詔,令他們自縊的。

王皇後和蕭淑妃死後,武則天懾服了後宮。從此,妃嬪們沒有人敢與她爭衡。

太子是皇帝的繼承者,十分重要。武則天當上皇後之初,皇太子仍然是燕王李忠。如前所述,燕王忠是在柳奭、褚遂良、韓瑗、長孫無忌等人的提攜下當上皇太子的。永徽六年二月,又加了“元服”。他是站在長孫無忌一邊的,一旦當了皇帝,必然對武則天不利。另一方麵,武則天並不是沒有兒子。按照傳統習慣,皇後有子,則不以他人為儲。武則天已當上皇後,以自己的兒子作太子,不僅順理成章,而且對保持皇後地位也是至關重要的。因此,除掉王、蕭之後,又開始了換易太子的活動。

永徽六年十一月三日,禮部尚書、高陽縣公許敬宗見武則天已當上皇後,揣測太子問題必將提出,乃謁闕上奏,請高宗換易太子,略曰:“今之守器,素非皇嫡。永徽愛始,國本未生,權引彗星,越升明兩。近者元妃載誕,正胤降神。重光日融, 暉宜息。”

高宗召見許敬宗,問“立嫡若何”,意思是想立武則天長子李弘為太子。許敬宗深表讚同,並進一步強調說: “皇太子,國之本也。本猶未正,萬國係心。且在東宮者,所出本微,今知國家已有正嫡,必不自安。竊位而懷自疑,恐非宗廟之福。”

在他看來,不換太子已經不行了。而高宗也認為如此,君臣二人一唱一合,易儲之事便很快確定下來。對於這一決定,擁立太子忠的柳奭、韓瑗、長孫無忌等人已一蹶不振,也不敢出來反對。於是,顯慶元年(656)正月六日,太子忠被降為梁王、粱州刺史;武則天的親生子,年方四歲的代王弘,當上了皇太子。

太子忠的被廢,代王弘的晉升,對武則天來說,是鞏固地位的重要一步;對長孫無忌等人,則又是一次沉重的打擊。

換易太子事件發生後,以長孫無忌為首的反對派處於更加不利的窘境。但是,他們並沒有退出政治舞台。史載,當時褚遂良被貶為潭州(治所在今湖南長沙市)都督,此外,長孫無忌仍為太尉,韓瑗仍為侍中,來濟仍為中書令,職位均未變動。而以許敬宗為首的支持者卻沒有得到他們所期冀的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他們迫切希望取代長孫無忌等元老重臣的地位。對此,唐高宗和武則天都很清楚。

顯慶元年(656)正月,唐高宗任命於誌寧兼太子太傅,特設太子賓客,由韓瑗、來濟、許敬宗兼任,讓他們共同輔佐太子。這實際上是限製反對派活動,提高支持者地位的一種嚐試。但是,反對派不肯繼續退卻。為了防止大權旁落,他們開始重整旗鼓,伺機反撲。

顯慶元年十二月,韓瑗上疏,為褚遂良叫苦喊冤:

伏見詔書以褚遂良為潭州都督,臣夙夜思之,誠為未可。遂良運偶升平,道昭前烈,束發從宦,方淹累稔。趨侍陛下,俄曆歲年,不聞涓滴之愆,常睹勤勞之效。竭忠誠於早歲,罄直道於茲年。體國忘家,捐身徇物。風霜其操,鐵石其心。誠可重於皇明,詎專方於曩昔。且先帝納之於帷幄,寄之以心膂,德逾水石,義冠舟車,公家之利,言無不可。及纏悲四海,遏密八音,竭忠國家,親承顧托,一德無二,千裏懍然。此不待臣言,陛下備知之矣;臣嚐有此心,未敢聞奏。且萬姓失業,旰食忘勞;一物不安,納隍軫慮,在於微細,寧德過差。況社稷之舊臣,陛下之賢佐,無聞罪狀,斥去朝廷,內外田曠黎,鹹嗟舉措。臣聞晉武弘裕,不貽劉毅之誅;漢祖深仁,無恚周昌之直。而遂良被遷,已經寒暑,違忤陛下,其罰塞焉。伏願緬鑒無辜,稍寬非罪,俯矜微款,以順人情。

在韓瑗看來,褚遂良是古今罕見的忠良、功臣,貶為潭州都督,完全是蒙受了不白之冤,應當昭雪平反。否則,便會違逆人情,有損於皇上的英明。實際上是要求高宗將褚遂良調進京來,躋身中樞,再握相權。唐高宗不是傻瓜,無論從維護武則天的地位還是從維護他本人的尊嚴方麵考慮,他都不會答應。事實也是如此。他不客氣地對韓瑗說: “遂良之情,朕亦知之矣。然其悖戾犯上,以此責之,朕豈有過!卿言何若是之深也?”韓瑗爭辯說: “遂良可謂社稷忠臣,臣恐以諛佞之輩,蒼蠅點白,損陷忠貞。昔微子去而殷國以亡,張華不死而綱紀不亂,國之欲謝,善人其表。伏願違彼覆車,以收往過。”言辭越來越激烈,不但把褚遂良的被貶說成是高宗聽信讒言的結果,而且把是否召回褚遂良說成是關係國家興亡的大事。但高宗卻不以為然,依舊不予理睬。

韓瑗見高宗拒不采納自己的意見,便以辭職相要挾。高宗看出他的用意,不許辭職。 “辭職”也不見效,韓瑗知道要立即調回褚氏是沒有可能了,便與來濟等人商議,決定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先改善褚遂良處境,然後再做打算。遂於顯慶二年三月改褚遂良為桂州(治所始安,在今廣西桂林市)都督。

這時,許敬宗等人也在積極活動。他們密切地注視著反對派的動向。他們看到,打倒反對派對高宗和武皇後也很重要;而且皇帝皇後有了進一步鎮壓反對派的傾向。因此就在褚遂良當上桂州都督後不久, “希皇後之旨”,誣告韓瑗、來濟、褚遂良“朋黨構扇” “潛謀不軌”。根據是“以桂州用武之地,故授遂良桂州刺史,實以為外援”。高宗並不去辯別真偽,毫不遲疑地用事實予以答複:八月十一日,貶侍中、潁川縣公韓瑗為振州(治所在今海南三亞市西)刺史,中書令兼太子詹事、南陽侯來濟為台州(治所在今浙江臨海市)刺史,再貶褚遂良為愛州(治所在今越南清化)刺史,柳奭為象州(治所在今廣西象州縣東北)刺史。

這樣以來,反對派元氣大傷,完全處於被動狀態。史載,褚遂良至愛州,上表自陳,羅列自己的功績,字裏行間充滿了哀求:

往者濮王、承乾交爭之際,臣不顧死亡,歸心陛下。時岑文本、劉泊奏稱: “承乾惡狀已彰,身在別所,其於東宮,不可少時虛曠,請且遣濮王住居東宮。”臣又抗言固爭,皆陛下所見。卒與無忌等四人共定大策。及先朝大漸,獨臣與無忌同受遺詔。陛下在草上之辰,不勝哀慟,臣以社稷寬譬,陛下手抱臣頸。臣與無忌區處眾事,鹹無廢闕,數日之間,內外寧謐。力小任重,動羅愆過。螻蟻餘齒,乞陛下哀憐。

他擺出過去立儲君、受遺詔、處眾事的功勞,希望以此打動高宗,放寬對他的處罰。可是高宗已橫下了一條心, “表奏,不省。”顯慶三年(658)冬,褚遂良在憂鬱中死去,時年六十歲。

褚遂良是太宗高宗二朝的重要人物之一。在政治上,一些見解並不高明,有時近乎迂腐,還誣陷過劉泊。在經濟上,曾強占民田。但他勤於職守,有較強的辦事能力,確實為大唐帝國出過汗馬之力。而且

知識淵博,是唐初著名書法家之一。結果就這樣,在爭權奪利的鬥爭中充當了犧牲品。

褚遂良死後,許敬宗等人又把矛頭對準了長孫無忌。長孫無忌自武則天當上皇後以後,很少拋頭露麵,主要承擔領導編纂書籍的職責。顯慶元年,與史官、國子祭酒令狐德菜綴集武德、貞觀二朝國史。五月,又進史官所撰梁、陳、周、齊、隋《五代史誌》三十卷。三年,複與禮官等修成《新禮》一百三十卷。這期間,他似乎沒有參預政治鬥爭,實際上,仍是反對派的總後台。在此,當韓瑗、來濟等被貶逐,褚遂良貶宛愛州之後,他就直接成了別人的對手。

顯慶四年(659)四月,也就是距褚遂良之死半年的時候,洛陽人李奉節等告太子洗馬韋季方和監察禦史李巢互為朋黨。許敬宗借題發揮,上告李巢與長孫無忌勾結謀反。於是高宗下詔削無忌太尉及封邑,以為揚州都督,於黔州安置。但仍按一品官的待遇供給夥食: “每日細白米二升,粳米、粱米各一鬥五升,粉一升,油五升,鹽一升半,醋三升,蜜三合,粟一鬥,梨七顆,蘇一合,幹棗一升,木橫十根,炭十斤,蔥韭豉蒜薑椒之類各有差;每月羊二十口,豬肉六十斤,魚三十條,(各一尺),酒九鬥。”這樣的處置在當時是很少見的。從史書記載來看,長孫無忌之被貶,似乎完全出於許敬宗等人的誣陷,唐高宗則處於被動狀態,對無忌還很有感情。其實,自皇後廢立事件發生後,唐高宗與長孫無忌之間,在感情上已產生了很大的裂痕。

雖為甥舅,但已失去了內在的引力。

在唐高宗看來,他的舅舅大權在握,德高望重,既已站在了自己的對立麵,便是危害自己統治的重要政敵;而他這位年輕的皇帝是絕不允許任何臣下有震主之威的。因此,當許敬宗等人誣告長孫無忌的時候,他並沒有去分辯真偽,甚至連問也沒問,就把他貶了出去。

如果說唐高宗和長孫無忌之間的關係沒有惡化,那麽,他怎能斷然貶逐這位淩煙閣的功臣,這位擁立自己當太子並受遺詔輔政的舅舅呢?

長孫無忌離京不久,許敬宗又奏: “無忌謀逆,由褚遂良、柳奭、韓瑗構結而成;奭仍潛通宮掖,謀行鳩毒,於誌寧亦黨附無忌。”高宗又下詔,追削長孫無忌官爵,除掉柳奭、韓瑗名籍,免除於誌寧職務。無忌子秘書監駙馬都尉長孫衝等皆除名,流於嶺南。褚遂良之子褚彥甫、褚彥衝等流放愛州,途中被殺。七月,高宗命李劫、許敬宗、辛茂將、任雅相和盧承慶重新審察無忌等人,實際上是想對這樁“謀反”案作最終裁決。許敬宗等遣袁公瑜往黔州(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逼令長孫無忌自縊而死,然後具狀奏聞,說鐵證如山,完全屬實。於是高宗再次下詔:斬柳奭、韓瑗;籍沒三家,近親流嶺南為奴婢。這樣,柳奭被殺於象州,韓瑗雖死,仍發棺驗屍;長孫氏、柳氏被貶降者十三人,於氏九人。至此,以長孫無忌為首的反對派徹底失敗。